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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定礼文二 其五 议罢朔望上食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三十四、全宋文卷一○八三
《旧唐书》:太常丞王泾上疏,请去太庙朔望上食,诏百官议。
议者以《开元礼》太庙每岁礿、祠、烝、尝、腊,凡五享。
天宝玄宗尚食每月朔望具馔,令宫闱令上食于太庙,后遂为常。
由是朔望不视朝,比之大祠。
李翱奏议曰:「《国语》曰『王者日祭』,《礼记》曰『王立七庙,皆月祭之』。
《周礼》不祭礿、祠、烝、尝。
汉朝皆杂而用之,盖遭秦火,诗书礼经烬灭,编残简缺,汉乃求之,先儒穿凿,各伸己见,皆托古圣贤之名,以信其语,故所记各不同也。
古者庙有寝而不墓祭,秦汉始建寝庙于园陵而上食焉。
国家因之而不改,《贞观》、《开元礼》并无宗庙日祭月祭之礼,盖以日祭月祭既已行于陵寝矣。
故大庙之中,每岁五飨六告而已。
不然者,房玄龄魏徵辈,皆一代名臣,穷极经史,岂不见《国语》、《礼记》有日祭月祭之辞乎?
斯足以明矣。
伏以太庙之飨,笾豆牲牢,三代之通礼,是贵诚之义也。
园陵之奠改用常馔,秦汉之权制,乃食味之道也。
今朔望上食于太庙,岂非用常亵味而贵多品乎?
且非《礼》所谓『至敬不享味,而贵气臭』之义也。
传称屈到嗜芰,有疾,召其宗老而属之曰:『祭我必以芰』。
及祭,荐芰。
其子违命,去芰而用羊,馈笾豆脯醢。
君子是之,言事祖考之义,当以义为重,不以其生存所嗜为献,盖明非食味也。
然则荐常馔于太庙,无乃与芰为比乎?
且非三代圣王之所行也。
况祭器不陈俎豆,祭官不命三公执事者惟宫闱令宗正卿而已。
谓之上食也,安得以为祭乎?
且时享于太庙,有司摄事,祝文曰:『孝曾孙皇帝臣某,谨遣太尉臣名,敢昭告于高祖神尧皇帝、祖妣太穆皇后窦氏:时惟孟春,永怀罔极。
谨以一元大武、柔毛、刚鬣、明粢、芗萁、嘉蔬、醴齐,敬修嘉荐时享,以伸追慕』。
此祝辞也。
前享七日,质明,太尉誓百官于尚书省曰:『某月某日时享于太庙,各扬其职。
不供其事,国有常刑』。
凡陪享之官,散斋四日,致斋三日,然后可以为祭也。
宗庙之礼,非敢擅议,虽有知者,其谁敢言?
故六十馀年,行之不废。
今圣朝以弓矢既櫜,礼乐为大,故下百僚,可得详议。
臣等以为《贞观》、《开元礼》并无太庙上食之文,以礼断情,罢之可也。
至若陵寝上食,采《国语》、《礼记》日祭月祭之祠,因秦汉之制,修而存之,以广孝道可也。
如此则经义可据,故事不遗,大礼既定,永息异论,可以继二帝三王而为万代法。
与其渎礼越古,贵因循而惮改作,犹天地之相远也」。
臣等看详:古者宗庙有时享月祭,而无月半祭,月半有祭者,非古礼也。
《记》曰:「春祠、夏礿、秋尝、冬烝」。
又曰:「远庙为祧,享尝乃止」。
此所谓时享也。
又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之」。
又曰:「诸侯皮弁,听朔于太庙」。
而《左传》亦曰:「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
此所谓月祭也。
至于《仪礼》「月半奠,大夫以上则有之」,此所谓非古礼也。
然而五庙皆月祭,而祧止享尝者何也?
曰仁之行有亲疏,礼之施有隆杀,其义然也。
其止享尝而不与乎烝,则又加杀矣。
自秦汉以来,始建陵寝,而朔望上食已非古礼,唐天宝末因而举行于太庙,非礼甚矣!
本朝沿唐故,未暇釐正。
伏请翼祖宣祖时享止于秋尝,僖祖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时享外仍行朔祭,庙各一献,牲用特羊,以宗正丞行事。
其月半上食,伏请罢之(《古灵先生文集》卷一九。)
嘉荐:原在「醴齐」前,据〔一〕引李翱文移。
其六 木尺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三、《古灵先生文集》卷一九
司天监景表尺(比晋前尺长六分三釐,与晋后尺同。)
后周王朴律准尺(比晋前尺长一分一釐,比梁表尺短一釐。)
太府寺铁尺。
皇祐三年五月内修制大乐所造到中黍尺,皇祐三年五月内修制大乐所新定。
景祐丙子,皇帝诏臣逸、臣瑗准古法累以兴尺度。
大宋景祐二年岁次乙亥九月十二日,依新黍定到律尺,每十黍为一寸。
量到司天监景表石尺。
太府寺工匠王栾等造邓保信黍尺。
太府寺工匠石素等再造邓保信黍尺、量到司天监景表石尺。
太府寺工匠石素等再造阮逸等黍尺。
邓保信乌秬黍尺。
太府寺工匠楚荣、节级王栾造阮逸等黍尺。
据汉志古分分寸造到尺。
新定中黍尺连三长。
新定中黍尺。
先定中黍尺(系乌黍。)
司天监景表尺(与宋氏铁尺、乐之浑天仪尺、后周铁尺并同。)
以中黍平累,一黍之广,累十满寸,与景表尺同(今来新定中黍尺。)
黄钟籥尺,一条长九十
胡:夹钟清律尺,长三寸七分七厘半。
夷则律尺,长五寸六分七厘。
太簇清律尺,长四寸。
大吕清律尺,长四寸二分半。
黄钟清律尺,长四寸五分。
应钟律尺,长四寸七分七厘。
无射律尺,长五寸六厘。
南吕律尺,长五寸三分五厘。
夹钟律尺,长七寸五分五厘。
蕤宾律尺,长六寸三分六厘。
太簇律尺,长八寸。
大吕律尺,长八寸四分八厘。
黄钟律尺,长九寸。
林钟律尺,长六寸。
姑洗律尺,长七寸一分四厘。
仲吕律尺,长六寸七分半。
阮:夹钟清律尺(长三寸七分四厘五毫七丝七忽。)
夷则律尺(长五寸六分一厘八毫六丝五忽。)
太簇清律尺(长四寸。)
大吕清律尺(长四寸二分七厘三毫九丝九忽。)
黄钟清律尺(长四寸五分。)
应钟律尺(长四寸七分四厘七丝四忽。)
无射律尺(长四寸九分九厘四毫三丝六忽。)
南吕律尺(长五寸三分三厘三毫三丝三忽。)
夹钟律尺(长七寸四分九厘七毫五丝四忽。)
蕤宾律尺(长六寸三分二厘九丝八忽。)
太簇律尺(长八寸。)
大吕律尺(长八寸四分八厘。)
黄钟律尺(长九寸。)
林钟律尺(长六寸。)
姑洗律尺(长七寸一分一厘一毫一丝一忽。)
仲吕律尺。
按:长六寸六分五厘九毫一丝四忽。
其七 铜尺1078年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三、《古灵先生文集》卷一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皇祐五年五月,修制大乐所奉诏,以景表尺均通为皇祐中黍尺。
大宋景祐二年岁次乙亥九月十二日新黍定到律尺,每十黍为一寸。
景祐丙子,皇帝诏臣逸、臣瑗准古法累以兴尺度。
景祐丙子,皇帝诏臣瑗准古法用上党黍累广成寸以兴尺。
广监铸造臣刘保信。
修制大乐所皇祐二年闰十一月用乌圆小之广,累百满尺。
修制大乐所皇祐二年闰十一月用乌圆中黍之广,累百满尺。
修制大乐所皇祐二年闰十一月用乌圆大黍一黍之广,累百满尺。
皇祐四年十一月内新置大乐所造到新定中黍连三铁尺石作使用。
见管十五量尺名目:一、用尺。
汉制刘歆铜斛尺、晋前尺并同后汉建武铜尺。
二、晋田父玉尺(梁法尺同,比晋前尺一尺七厘。)
三、梁表尺(比晋前尺一尺二分二厘一毫有奇。)
四、汉官尺(比晋前尺一尺三分七毫。)
五、魏尺杜夔所用,比晋前尺一尺四分七厘。)
六、晋后尺江东所用,比晋尺一尺六分二厘。)
七、后魏前尺(比晋前尺一尺一寸一分一厘。)
八、中尺(比晋前尺一尺一寸一分一厘。)
九、后尺隋开皇官尺、后周市尺并同,比晋前尺一尺二寸八分一厘。)
十、东魏后尺(比晋前尺一尺五寸八毫。)
十一、蔡邕铜籥尺(后周王尺同,比晋前尺一尺一寸五分八厘。)
十二、宋氏尺钱乐之浑天仪尺、后周铁尺并同,比晋前尺一尺六分四厘。)
十三、万宝常水尺(称其黄钟律当铁尺南吕倍声南吕黄钟之羽,故谓之水尺。)
十四、杂尺刘曜浑仪土圭尺也,比晋前尺一尺五寸。)
十五、梁朝俗间尺。
按:比晋前尺一尺七分三厘。
县学疏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三、《古灵先生文集》卷一一
伏以国家向用儒术,每岁取士,多求体用。
士之应诏者,惟博文深识,明于教化,可以称朝廷之意。
虽然,不养不可以劝,养之之术,舍学无由焉。
故前岁诏郡邑设庠序,意恢阐圣训,为诸儒育材之地也。
于时本邑广学,经始未就,而署版者且四百馀人。
适会诏下,别求乡举,因以罢去。
今者,某归自潘山,承乏县政,首谒先圣,周视堂奥,惜其宏敞,而弦诵之音寂然,思与诸生共兴起之。
凡有志学者,与父之欲教其子者,兄之欲教其弟者,宜悉和会,即当明立规矩,申行约束,使来修饬,而安学焉。
则又择专经者一人,朝夕讲说,每遇旬日,条问大义,间五日则一习举业,以备程试。
其他模范,当更整齐。
《书》曰:「惟学逊志,务时敏,厥修乃来」。
又曰:「念终始典于学」。
众君子其思之,勿以切磨为无益,无忽日限而不来,是所谓善学者也。
杭州劝学文熙宁五年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三、《古灵先生文集》卷二○、《淳祐临安志》卷六、《咸淳临安志》卷五六、《宋元学案》卷五
某尝谓学校之设,非以教人为辞章、取禄利而已,必将风之以德行道艺之术,使人陶成君子之器,而以兴治美俗也。
杭,东南之会藩也。
其山川清丽,人物秀颖,宜有美才生于其间,然自建学以来,弦歌之声萧然,士之卓然有称于时者盖鲜,反不逮于支郡,何也?
岂非渤海之民,罕传圣人之学,习俗浮泊,趋利而逐末?
顾虽有良子弟,或沦于工商释老之业,曾不知师儒之道尊,而仁义之术胜也。
某之至是邦也,固当以教育为先务,而必致学者首明周官三物之要,使有以自得于心而形于事业,然后可以言仕。
此所谓学之序也。
虽然,自以为愚蔽弗明,而力不足,且胜其任责不逮,思得明诚笃行之士,相与讲议其道而推行之。
仙居劝学文皇祐元年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三、《古灵先生文集》卷二○、《赤城志》卷三七、《赤城集》卷一八、《宋元学案》卷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
咨汝邑父老:夫人之为善,莫善于读书为学,学然后知礼义孝悌之教。
故一子为学,则父母有养;
一弟为学,则兄姊有爱;
一家为学,则宗族和睦;
一乡为学,则闾里康宁;
一邑为学,则风俗美厚。
虽有恶人,将变而为善矣。
今天子三年一选士,虽山野贫贱之家所生子弟,茍有文学,必赐科名,身享富贵,家门光宠,户无徭役,休荫子弟,岂不为盛事?
予自到任以来,居常悯汝邑民不识为学,父子兄弟不相孝友,乡党邻里不相存恤,其心汲汲,惟争财竞利为事,以至身冒刑宪,鞭箠流血而不知止,予甚哀焉。
奉天子诏条,不可私恕,每刑一身,若伤肤发。
而汝邑民不知予心,乃相扇炽,搆讼成狱,自以为能使予日不得食,夜不得寝,欲与革弊,略不能改,是诚何心?
虽然,非汝百姓之乐于此也,盖不知读书之故也。
前年曾有文书告谕汝乡民,令遣子弟入学,于今二年矣,何其无人也?
古者,十室之邑,必有忠信。
今百里之邑,良民子弟不少,其间岂无聪明瑰茂朴美之器,可使为公卿者?
然而不使之为学,真可惜也!
今汝父老归告其子弟,远令来学,予其择明师而教诲之,庶几有成,如前所说。
明年十二月官满即去,汝父老其听予言。
劝谕文(知仙居县日作)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三、《古灵先生文集》卷二○、《赤城集》卷一八
为吾民者,父义(能正其家。),母慈(能养其下。),兄友(能爱其弟。),弟恭(能敬其兄。),子孝(能事父母。),夫妇有恩(贫穷相守为恩,若弃妻不养,夫丧改嫁,皆是无恩也。),男女有别(男有妇,女有夫,分别不乱。),子弟有学(能知礼义廉耻。),乡闾有礼(岁时寒暄,有以恩意往来,燕饮序老少,坐立拜起。)
贫穷患难,亲戚相救(借贷钱谷。)
婚姻死丧,邻保相助。
无堕农桑,无作盗贼,无学赌博,无好争讼,无以恶凌善,无以富吞贫。
行者让路(少避长,贱避贵,轻避重,去避来。),耕者让畔(地有界畔,不相侵夺。),班白者不负戴于道路(子弟负重执役,不令老者担擎。)
则为礼义之俗矣!
知谤文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三、《古灵先生文集》卷二○
人有告予曰:「子教孺子之学,而为利诸否乎」?
予应之曰:「甚矣,子之鄙予也!
使予训人以利,夫子孰以为义哉」?
或曰:「人有以是谤子于大人者,子盍辩」?
曰:「是不知予者而为之也,焉用辩?
《语》曰:『人不知而不愠』。
孔子仕于鲁,祭肉不至,不税冕而行,不知者以为为肉也。
孟子馆于上宫,馆人失屦,而谓从者之廋。
夫圣贤之为,众人之所不知,乌足怪哉!
予固不敢窃比于是,抑有所不知者。
凡士之行己自信,不顾世之毁誉,而能免夫小人之口几希。
日月之交而薄蚀生,君子小人之交而诽谤兴,理势之常然,虽圣人不能无是患,顾自为何如尔,焉用辩」?
或曰:「古之《鸱鸮》、《巷伯》,曷为辩且愠乎」?
曰:「彼不获已也。
二叔之乱,将危王室,周公不陈戒成王业之艰难,以告于王,则周道堕矣。
谗人之言行于乱世,寺人孟子不声其恶而诛之,则祸及善人矣。
予何忧哉」?
或曰:「然则宁无慊乎?
人谓子教孺子而利之,子盍屏诸」?
曰:「不然,是又惑矣。
予方推古人之心,至诚不倦,将以进夫学者。
今闻小人之言,中道而遂画,是使予终身不得与人为善也,可乎?
若人有谓周公吐握,身下白屋之士,其亦利为之也,周公闻其如是,将为之畏避而不敢下士乎?
有谓孔子徒三千,门弟子七十有馀人,其亦利为之也,孔子闻而畏避而不受门弟子乎?
殆不然也。
予闻之:『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
未闻为善而畏小人也。
虽然,岂尽无所畏哉?
抑亦有所未至而翘之耳。
故予之所畏于彼,祗其所以自畏也。
人有谤予以不仁者,予闻而思之,曰:我诚不仁矣。
古之人有孔子者,其为仁也如是,我无能焉。
鸡鸣而起,孳孳焉尽其所为孔子之道而后止焉。
人有谤予以不义者,予闻而思之。
曰:我诚不义矣。
古之人有孟轲者,其好义也如是,我无能焉,鸡鸣而起,孳孳焉尽其所为孟轲之道而后止焉。
若是,则予之所畏也。
夫能以仁义不如孔子孟轲责其身,而自视不惑者,虽举天下之人非谤之,又何患焉?
吾故曰:虽圣人不能无是患,顾自为何如耳」。
韩愈既作《原毁》,以明乎怠与忌者之患,予又作《知谤》,为之自治云。
两浙安抚陈舍人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古灵先生文集》卷七、《宋文鉴》卷一一七
某伏闻执事按部东南,首访士民德行。
某谓股肱大臣,受主上顾托于外,其志在于夙夜图其所报,则莫若求贤拔士之务为先。
然自昔观风按俗之臣,可有行者?
执事独能轩然振举其事,此希阔之盛美,小子不任欢忭。
虽然,但以旌旄之行,所至逡速,独视独听,不克尽天下之贤才,又恐所部之吏无告者,有负执事上报君父之心。
某虽愚,所识近世四方豪杰之士于心,遇执事之能推贤,不敢隐惜,谨取其才行殊尤卓绝、素与之交、与所闻见而知者,敢以为献焉。
其已仕者四人:有殿中丞致仕胡瑗者,博学通经,负文武之道,而适用不迂。
向在江湖间,兴学养士,凡十馀年,弟子一千七百人,魁杰之才,多出门下。
今年过六十,而进德未已。
舒州通判王安石者,才性贤明,笃于古学,文辞政事已著闻于时。
颍州司法参军刘彝者,其人长于才而笃于义,其政与学,皆通达于体要。
庐州合肥主簿孙觉者,材质老成,志于经学,而浸有原本,观其文辞,或简而能粹。
殿中丞胡瑗门人高第数百,而称其贤。
虽老,其材尚可大用,惜乎未有知音者。
三人者,皆贤者之资也。
将置之美地,不拂其所进,以育成其美材,可量也哉!
其在下者五人:福州侯官陈烈者,天性仁孝,其才智超特,学古明道,造大贤之域。
庆历初下第,闭门潜心治经十馀年,两经科诏,不应里选,身服仁义,乡闾宗之。
有同县郑穆者,明而好学,深造于道,其心仁气正,勇于为义,学博而文壮。
扬州孙处者,为性高介,好古而志于道,安贫不仕,节行著闻,凡为文词,必臻于理。
衢州江山县周颖者,刚义孝友,及冠始学,卓有奇节,而不畏强禦,有烈士之气。
越州萧山县吴孜者,勇于为义,少习声律之学,既而宗道,约心于理,甘贫养亲,节义稍著。
,某之友人也,凡与并立于古人之域,积二十年辛勤事业,足见其志。
使之得其志而行其道,其补助国家岂少哉?
若行己作事,未敢极言,俟执事见而知之可也。
处、,某所闻而知之者,虽道业不及于二三子,然其行义,皆足以取信于人已,抑国家伟材也。
夫大贤之才难知,亦难其才,以四海之广,环而求之,尚恐未足充执事之所欲,况止于一方与一州,其所得必狭矣。
某遂敢广引天下凡所知者以为告也。
其次虽有朴茂磥砢之材,行谊未著,不敢以闻,尚观其成。
其不知者,尚在执事博而求之也。
执事即日归觐冕旒,道民疾苦,事外必有献纳补报于上,则无大乎斯事,而无过乎斯人也。
君子之于仕也,所患无其道,无其位,无其时,而不得与天下贤才共济之尔。
执事既有其道,又得其时与其位,而其所以共济,又有天下之贤才,如是其不可失也。
心急辞率,伏唯执事留意详采。
章表民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古灵先生文集》卷七、《宋元学案》卷五
隐居求志,古人尚之,某持是心、佩是言久矣。
贫贱不能自计,因循于今,未之能行。
表民率先能行之,介如石然无所疑,顾非夫信道勇果,不能如是,此某心悦而诚服也。
《诗》云:「德輶如毛,民鲜克举之。
我仪图之,惟仲山甫举之,爱莫助之」。
此之谓也。
虽然,抑未知吾子何隐也?
有为圣人隐者,有为贤人隐者,有为介夫隐者。
圣人隐者,乐天以俟命者也。
时未可而潜,时可而后升,蜿蜿蜒蜒,莫知其神。
古人有为之,舜、伊尹是也。
贤人隐者,养气以畜其德者也。
庸言之择,庸行之守,居贫贱而不改其乐,养之而后动,涵之而后进,然亦有关于时。
古人有为之,颜回曾参是也。
介夫隐者,欲洁其身而不累乎世者也。
凡在于彼者,皆无所加于我者也;
赤子将匍匐入井,不肯一援手而举之;
视弃天下之民,如弃敝屣。
然而足以自牧,而不足与忧天下。
古人有为之,长沮桀溺是也。
是则君子不为也。
表民固贤者隐也,其出处言语,亦宜蹈夫贤人之检押,使无失其进退之正,则庶乎其可法也。
表民勉旃。
与陈砥秀才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古灵先生文集》卷七、《宋元学案》卷五
士之尚志,如乌获之于力也。
夫为乌获,而其力不足以引百钧之重,则非乌获矣。
士而其不胜先王礼义之任,则可谓士欤?
吾之待后进士于兹,未始不用是说,进观其能否也。
其初来,惟管氏兄弟与吾子为有志,庶几其可望者。
不幸吾子遽去,不克观其成焉。
馀亦早夜不已,然其所利,皆非吾之所欲为之者。
其间虽有所勉,进而是,退而疑,故吾日为之忧,恐不能有远到者。
夫岂不知干时进取之术?
可师可模者,四方皆是,而不往从之,乃知断然割亲戚之爱,冒山岭之险,趋寂寞之地,而来从于吾,惜乎其犹不知务进于是也。
虽然,亦不可谓无者,不思尔已。
吾得已乎哉?
更当切切告之,竟观如何。
师复还家,多事废学,比又徙居山中。
吾子又目疾,恐不能进,颇用为忧。
更须乘其未甚,广求医药,务要无事,庶几成就其学,不忘其初之,吾之望也。
惟吾子勉旃。
答阮鸿秀才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古灵先生文集》卷七
向者,足下不以仆愚不肖,惠然辱书与文,贬损相问,忻悚交至,不容于心。
近世选举之失,取人以技艺之道,士之豪杰,有为有守,进于是者必穷。
故天下学者丧失其本原,日以习词章进取为利,若往而不回者。
足下之言,乃能有志于古人,将弃俗尚而趋至穷之域,固奇矣。
此固仆所愿闻而不得者。
其间论取舍之分,计已自得,何假于人?
仆虽愚,于是粗能通之,敢以是为足下喻。
乐师者,世为《咸》、《㲈》,而衣食不获遇于其上,既而悔曰:「《咸》、《㲈》诚美矣,而使吾穷,不若工淫哇之为利也,舍而为郑声则何如」?
茍有知者,必为之惜也。
士弃圣人之学而趋小道,则又有甚焉。
然工之于《咸》、《㲈》,非无利也,在精焉而已矣,遇诸后、夔,则登郊庙、格人神矣。
士之于圣人之道非无资也,在一焉而已矣,遇诸周公,则泽天下、福生民矣。
茍有其志,而无成功,虽圣人不利。
若曰:「小道之不可以已也,须以发策决科,抑为之不有道乎」?
其于文也,一概诸正,而无悖于理,将有所试,直辞以明吾道焉。
其穷也可传,其达也可行,不害于为孔子之术,如斯可为也。
自古学诗,过求圣人之心者亦夥矣。
若十四篇之论,其用心甚勤,抑犹有异孔子之志者,更当平心而逆思之,务有合焉。
书不能一一。
同年周岐员外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古灵先生文集》卷七
近日承所赐歌诗一函,词与气方厚而有力,直强而不挠,讽诵在口,天成其声。
抑其间称奖踰多,不敢受赐。
古者,善善恶恶惟其人。
非所与而与之,辱身;
非所誉而誉之,辱言。
此固足下所宜惜也。
仆少戆愚,比今三四年,始有志于学,居常考前古,验当世,时有感激生诸中,不敢辄形于言,自非与时俗人书词相往还,于礼宜答,则不得已为往往求诸人而发之,不然或勉强持笔,姑为常俗之语以塞怨谤,犹有久而不报之者。
直何能分外出意,因时事而少有论著哉?
今足下通讲五经,学者满门,开口论议,旦夕不能已,犹能以馀力置小子于胸中,发于口而长于言,固不可谓无意者。
然仆至于是邑,矻矻于诱进,非徒然耳。
庶几有义正之士,日相劘揉,告以所不及。
来者不谕其意,徒嚚嚚多言,日生依阿,仆素不喜。
足下居乡,为先生耆德,不当固然。
古人谓:非我而当者,吾师。
此仆汲汲求也。
诚足下不依阿其言,仆不敢贰于行事,则四方之人来者,亦起心动志,公然而敢言,抑仆有所待于众人不虚耳。
凉秋雨阕,研讲多暇,轩车来临,以慰渴想。
钱公辅著作书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古灵先生文集》卷七
某曩闻阁下才名籍籍,愿见无由,比造大府,称贽下执事,䜣然有得于心。
虽然,顷刻之接,焉能尽其志哉?
某愚,不自树立,凡养心治己之术,无非取资于人。
闻古人至是邦,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窃自比之,常欲举识今世所谓豪杰之士,而求其助己者。
区区之志,驰骋上下,比二三年,然其所得,未足充于其心。
比复有求于荐绅闻人间,先其大者,庶几相为耳目,更将转而求人耳。
故以识阁下为喜者,此也。
向尝得阁下与孙处书,其所取无求备于人,不惟自喜相识,又幸阁下取人通方,有以相助。
今四方士大夫之仁贤,可友、可师,非无其人,以阁下之贤,求则得之,其势甚易。
若阁下得之,乃愚得之也。
伏惟政事之暇,少纾未急之举,思有以见教,而求其所谓助己者。
去府虽迩,不获时进庑下,以闻所谓助己。
安否?
谨奉书起居为问。
福建运使安度支(任建州浦城主簿日作)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
某比者伏见朝廷命执事以不世之才按抚闽越,生民欢戴。
某得为属吏,辄不自揆度,以所见闻,一进露于右,伏惟执事宽其诛戮,少赐观览,某诚惶诚恐,幸甚幸甚。
某尝闻古者天子五载一巡狩,至于方岳,朝诸侯,考制度,陈诗礼,观民风俗,亲见百姓,面问疾苦;
春耕秋敛,以赈发补不足;
三载考绩庶官,黜陟幽明。
三王,垂拱而治,天下无事。
后王薄德,不能远鉴古先,申画天下疆土,离为郡县,非如古诸侯制。
天子不巡狩,行人不采诗,元老不登席,诸侯不考绩,天下制度荡然无纪。
我朝因唐、汉故事,袭其疆封,虽在闽、禺、川、广万里,咸暨声教。
圣人知其未可卒变也,故诸道州县,各有师长,承以百司御事,又置转运使安抚使,以统其属,以临其民,以助天子布宣恩德于民,一如巡狩之事,礼乐、刑政、钱币、谷粟、兵农之务,皆系焉。
当职者莫非朝廷老臣,天子倚注以为腹心,生民望之以为父母,得则一方之民安,茍非其人,莫不受其害。
转运使之权与职,如何轻重哉!
不得不深念也。
至如福建,二军、六州、四十有五县,属官百有八十,每岁刑狱数千,山海陆产之货,业盐售酒之利,岁计以亿万数,其间民情风俗、好恶利病,至纤至悉,丛于一身。
虽然,某窃敢谓执事:欲行一言,莫若慎出弗反。
欲施一事,莫若独断不谋。
欲高明不亏,莫若近正士。
欲视听不惑,莫若远小人。
欲任官贤材,莫若赏罚善恶。
欲考吏治,莫若询诸民言。
欲刑罚不失其情,莫若审克故失。
欲赋与不伤于惠,莫若均节有无。
欲徵税时入,莫若宽其行商。
欲场务登赢,莫若罪其监守。
十者,今日之要务也。
某请条而言之。
一曰:欲行一言,莫若慎出弗反。
某伏见使司行下文字,多是未经筹策,朝出暮改,至为寻常,不知摇动居民,兼又为害。
请略举一焉。
近岁出卖官庄屯田,事体不细,诸处各选官吏,往覆检估,凡历州县,动逾岁月。
其间民有穷富,土有肥硗,其势与利不必均也。
百姓小民争相扇炽,交搆狱讼,有辞盈庭,公私两劳,既极于病,今又罢而不行,此诚过在有司不深筹而慎发也。
乞今后朝廷所降敕宣,命使司经度事宜,必须明召庶官,考议可否,以为不可改易。
然后行之。
二曰:欲施一事,莫若独断不谋。
某盖谓施政神明,不可谋于左右,窃恐助群小之声势,损大人之聪明。
权势者,在上之操柄,君子藏之在身,不可轻以属人。
大凡位至大官,身享富贵,席天子之宠命以临其民,无不欲去奸弊之多门,一政刑之与夺,然而不能者,是未尽窒塞其源耳。
夫大人其行己也尊,其待事也廉,其秉权也重,则其与物也博。
廉故事有所不知,博故物有所不详。
欲询一才,必浸渍于毁誉;
欲议一狱,必因循于请求。
执事但渊然崇深,一出于己断,则自然上之聪明不夺,下之声势必摧矣。
三曰:欲高明不亏,莫若近正士。
某生长闽越,所见公卿大臣出按方部,未尝有好正人端士居左右以补高明者。
昔者虞舜善与人同,乐取于人以为善。
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
孔子犹然,自非天赋圣人之材,其次学而知之者,未必高明
故因人之高以益其所不高,因人之明以益其所不明。
《诗》曰:「不明尔德,时无背无侧。
尔德不明,以无陪无卿」。
左右前后无正人,未有能高明者也。
四曰:欲视听不惑,莫若远小人。
某伏见州县胥吏,小人之尤也。
主持官中文书,日务咎恶,以变乱大人之聪明,行威福于州县,况百姓小民乎。
夫尊官大臣,德厚而位重,人又怖其威严,虽有疾恶之心,不敢辄明白于左右。
逊接之不以礼,茍求之不以财,则毁訾于上矣。
不然,或检较刑狱案牍,以求人之瑕疵,往往正直不阿之人,有中其螫者。
若是,从事无贤不肖,莫不畏之,畏者得常安,不畏者得常危。
执事固当察焉,不可信以威福也。
耳目于人,目司视,耳司听。
视非正色,谓之不明;
听非正言,谓之不聪。
故君子所近必正人,所习必正师,所观必正道,所听必正言
不以耳目近小人,不以小人乱视听也。
五曰:欲任官贤材,莫若赏罚善恶。
某伏见文武官僚中,贪邪秽罪为祸灾者,衮衮皆是。
其他有能洁一身,卓然自树立,不为世俗之行,百无数人焉。
若是人不可多得,今方州连邑,若得一二者焉,以其贤率其所不贤,以其善劝其所不善,然则执事又当别白之。
大凡君子与小人同居,必有祸害,其势固然尔。
在上位者,茍不察其人之贤与否,一概而视之,以是小人肆而常安,君子戚而常危,虽有志义之士,不可以有为也。
贤者虽有大罪必赦,故志得伸;
不肖者虽有小过必惩,故不敢为恶。
此沮劝之道尽矣。
六曰:欲考吏治,莫若询诸民言。
某伏见今之取吏拔才,多不得其实者。
窃以名声取人,盖有数路,夫名或得之于宾客僚友,或得之于贤人君子,或得之于吏,或得之于民。
夫巧言语以窃人之意气,令颜色以窥人之容貌,修鞭版以伺候其起居,饰厨传以恩勤其往来,若是终身行之惟恐不及,此得之于僚友宾客也。
文学治政事,以正己民师,不离经而用权,不先利而后义,其才德可以干大事,其公方可以格至神,此得之于贤人君子也。
终始以觊其利,茍且以求其安,处心不至于公,临事不极于察,文法舞于前而不运手足,货赂行于下而不加聪明,此得之于吏也。
不茍作一事,不轻役一功,不掊克而伤财,不苛暴而伤政,施一刑必当罪,决一狱必当情,抑豪夺而抚孤民,锄奸雄而长善士,此得之于民也。
以得之僚友宾客,孰若得之于贤人君子?
以得之于吏,孰若得之于民?
执事所属州县幕职官凡有百数,其间欲举一贤,黜一不肖,执事从何而听之?
听于民而已。
七曰:欲刑狱不失其情,莫若审克故失。
某伏见天下所授刑法狱官,皆不择材,至有庸常之人,素非习学经义,手持刑书,懵然无适。
从设有能者,盖不过拘挛文字,一执于法,岂有知助顺天意、推原人情者乎?
古人之学古入官,议事以制,子产铸刑书于鼎,叔向非之,盖谓不为刑也。
《书》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
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
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
法原人情,无一定之论。
君子过失虽大,或不刑;
小人怙终虽细,或不宥。
仲尼鲁司寇,诛少正卯于两观,国人大服。
少正卯其罪无状,而孔子诛之。
善用刑者诛其心,不戮其迹,宁失于不经,不可失于情,圣人尚重其事。
今者,天下刑狱,皆为舞文巧诋之吏衣食于其间,欲望道涂无冤民,刑狱措诸地,未可见也。
执事茍能修礼以明律,通经而会权,有司不牵制于文,奸吏不容舞于法,要囚必得其罪,狱货不行于公,然后可以保安民情,清简庶狱矣。
八曰:欲赋与不伤于惠,莫若均节有无。
某伏见今之为政者,当国家多难时,无安邦固本之意,惟知在位掊克以伤于民。
某略以近事言之。
乃者,驱磨契书,自宝元之后,遂至二三十年,一概抽罚牙税。
大凡去井里、鬻田宅者,莫非穷民也。
愁忧无聊,父母妻子终年不免于饥冻。
今使输钱数千,舆隶鞭箠于前,文书督责于后,顾犹未死耳。
夫富家大户,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不可取者而复取盈焉,此徒欲穷饿人之肌肤,鬻人之妻子,以为益国也。
孟子曰:「今之事君者曰:『我能为君辟土地,充府库』。
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
《记》曰:「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
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
季氏富于周公冉求聚敛而附益之,孔子曰:「也,非吾徒也」。
若是事,吾徒矧肯为乎?
若曰:近年西鄙寇边,军国用广,仓廪无馀,府廪无馀财,不得已而敢之,盖亦有道矣。
窃取近谕,如浦城县,户产六千三百有馀贯簿书凡五等,如欲取之,令计产而出钱,则可以获六千三百有馀贯矣。
而且有无贫富均给得所,官虽有补,私亦不伤。
至于科调之时,专委清彊之吏,民无私敛,输纳不艰,道涂无愁苦之声,仓廪有盈馀之蓄矣。
九曰:欲徵税时入,莫若宽其行商。
某伏见近年商旅不行,税课亏折,由上好暴徵也。
大凡商贾之人,多是富户,不窘于衣食,茍无百倍利,必不肯乐为。
况岁时羁旅,暴露风日,险阻万里,割亲戚之爱,以至老死于道涂,诚在乎利也。
今所历州县凡几处所,有司又尽笼其货,以夺其利,不惟无益,而又害之。
人知如此,孰若平居无事,衣食于家,何急以身自取其困?
上征之,不见其入,故其取愈多;
下利之,不见其赢,故其行愈寡。
今后如商人过客,可且一切宽之,往往岁取馀赢,必过数倍矣。
十曰:欲场务登赢,莫若罪其监守。
某伏见诸处,每令僧道色役人请买茶盐,或置簿拘管等夷人户,此大不可也。
夫场务课利,岁时有不登者,此诚监主者之罪也,不可移之于民也。
国家所禁榷茶盐酒条贯,罪狱非不严紧,今百姓身为盗贼,首冒白刃,争相窃贩,至死不辞。
官有巨积,过者不顾,何哉?
公私之利不侔也。
窃见天下主守官物,并是优差。
人吏持携数口,衣食其间。
当职者,茍非其人,又懵然耳,不顾利害,以此奸弊百出,寇攘官私,惟恐一日不获其利,肯有遗利于百姓乎?
某欲乞执事亲访官吏士民,建谋画策,有可以兴利百姓,改除故奸,宜令诸处场务一准其法,每岁课程,专责于监司,至于妄有申请,一切不行,自然场务澄清,课利日办也。
君子至于是邦,其故风遗俗,民情事变,不可不度知也。
故礼其大夫之贤者,询诸故老之成德者,然后惟其所施焉。
昔《皇皇者华》诗言:使臣虽在驰驱,常咨诹于忠信,故远而有光华也。
《干旄》美卫文公臣子多好善,贤者乐告以善道,思无以与之也。
执事干旄在郊,方当按行风俗,询访耆老,以助天子布宣恩德,未必不如古使臣之华、卫之臣子乐于好善。
某故不敢不吐私诚,惟恐其言之不足以告执事之左右,以副执事咨谋询度焉。
执事言足以取信于民,智不可以不谋于众,不私高明以侮正士,不役耳目以亲小人,以赏罚辨官材,以士民讯吏治,审刑狱以故失,节舆赋以有无,宽商旅以讥征,一场务以体制,其馀米盐之政,则有司存,执事但总持权纲,以观刑政大体。
若然,则闽越自宋七八十年以来,转运使之得人,独说执事也。
庶以涓埃之微,补益山海,伏望执事信而用之。
干浼尊严,无任惶恐战汗之至(《古灵先生文集》卷七。又见《宋元学案》卷五。)
声势:原无「声」,然下文有「下之声势必摧」句,故当以有「声」为是。
今据库本补。
黄殿丞1046年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古灵先生文集》卷七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
某前月受所赐书一函,诚发于心,仁形于言,蔼蔼乎其言,雍雍乎其和,其大率称道小子,言尤过当。
夫行古人之道,追慕圣贤之用心,在某愚钝,何能有此?
执事爱人乐善,闻而信之,不知采听之过欤!
某虽愚无知,自到浦城二年,凡与士大夫相识,书辞往还,得其所操存,未有如执事者。
比得亲故书云:执事为政宽猛得中,昔人无与比者。
初时未见颜色,用未敢决然信之。
及观书词,灼然见其心,于是信乎。
吾父母邦之民,乐受福也。
某尝谓侯官之民,粗识善恶,若得贤令,可以德化
曩者,某人与某人,断断无他技,但能正行一事,公决一狱,民犹称之至今,耇老相传说以为故事。
执事今日之心,能尽己力行,一民一物,无不赐,将来所收民言,宜如何多少哉!
某官满即归田畴,愿与闻君子之风教,收拾补缀为之言,以与邻里乡党之人流传而歌之,俾吾民之不可忘也。
执事终始成之。
春暄,伏惟起居多福,公暇善自爱。
谨奉书谢。
又答黄殿丞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古灵先生文集》卷七、《宋元学案》卷五
某向者连辱二书,奖进驽短,又重以相引荐为事,伻来相告,执事何知己之厚也!
某贫贱,材力不足,居常退嘿自处,不敢以声名望于人。
不图执事公言于众人,荐进于上官,好人之善而成其美,思与己并立于富贵,其心则乐,虽古人之相识,只如是也。
虽然,愚不肖有让焉。
士耻有是言而无是事,好善之人惟恐有所不闻,好为善之人惟恐有闻。
不闻人能修学,闻不能修,是以志无日。
如某,学不讲,文与行不进,将何售焉?
十目所视,十手所指,虽不自愧于心,宁不愧长者乎?
私心忧危,未敢受赐。
执事若曰:「《书》言:『不协于极,不罹于咎,皇则受之』。
吾务行此之说」。
则某也,敢不承教而勉焉?
十月解官归,进谢于门下,亦愿此为说。
陆学士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古灵先生文集》卷七
天下士儒,惟言泉、福、建、兴化诸郡为盛,其间中高第、历显官、福吾天子之民者为不少,然而守是土者,奉天子诏令外,兴学养士无如此急也。
泉之学兴久矣,养士之资与器莫不备具,但未有能举之者。
执事之去是邦,士儒之望,固如何宜举之也。
然兴学之本要在得士,得士之要在于择首长。
首长贤则上下服,上下服则举所有之士,莫不备至矣。
某尝闻州之进士有蔡黄庭、杨舒、辛维、庄覃、王实、李翼者,皆善讲说,而黄庭、维、覃尤有行检。
黄庭通三传,不善临干学事,但可讲授耳。
舒有老学,然困于贫穷,时不能固陈从古,盖长者。
若崔虞臣、郭堪、陈说者,皆有材行文学,可使为之长,而堪通讲群经。
吕鉴、许蕃、柯适、柯述、柯迪,皆隽迈有词学。
蕃作事近古,有节概。
适、、迪,皆有志于古而勇于道。
一学之中,若尽得此十数人者,同居而和,相厉以道,而执事政有馀闲之时,不惮烦劳,日往临之,俾有宗主。
有贤行者尊宠之,有才美者长育之,有不能招来者以身下之,有贫穷难安者以资养之,有不能长者以礼退之,有不能群者以义道之,有过缺未至者以道厉之,有不率教者以法移之。
如此行之数月,则举郡之士必皆兴于学矣。
贤者事业未必不由此而光大也。
某之所闻,盖得于士大夫间,未必尽详,抑犹有不知者,尚在执事求而择之也。
士患有其道而无其位与其地耳,既有其道,又得其位与其地,然而不为之者,真可惜也。
伏惟执事留意焉。
许太博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古灵先生文集》卷七、《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三、《宋元学案》卷五
某向者请见,得闻经义之益,继辱书见教,以赵盾许世子书弑之事,不必与谋,谓君弑而大臣不讨贼,子不尝药而父死,皆得为弑,不必实有弑心。
若与谋而书弑,无取于史法。
及示《感麟始隐论》,其间发挥圣人述作之意,以明隐公得失之迹详矣。
某观三传所载,赵盾许世子止事迹本末,大约相符,而无与弑之谋,此诚学者不宜妄有穿凿也。
然而义有未安,不能无疑。
孔子作《春秋》,君臣善恶得失之迹,莫不锱铢轻重,必一字以示褒贬之法。
或事同而情异,必变文而示义。
凡二百四十二年之内,书弑君者二十有五,其事异焉,则或称国或称人或称盗以别之
其事不异焉,则公子篡、大夫弑,皆称名以绝之。
之不讨贼,止之不尝药,亦同为弑,以史示法可也,奈何与夫正弑之贼一其书例可乎?
虽然,圣人笔削,辞约意微,至于区别善恶,义当自白,固不待人而后明。
果二子者止以忠孝不至,而责之以弑君之恶,亦当变文以略义,托事以见意,不得与夫州吁、宋督之类同为一法也。
幸而三传存焉耳,不幸而无三子之传,则与止遂为正弑之贼,不复能正矣。
将以责忠臣孝子之备,而反阱于大恶,安所谓万世法欤?
虽公羊谓复见于经,明非亲弑。
书葬许悼公,明君子之赦止。
窃谓不然。
之侵陈,其事合书,非以明
隐公之薨,桓三年复见公子翚逆女,岂为翚邪?
悼公葬,会鲁故也。
会葬则书,不会则不书,贼未讨不书葬,盖施于鲁国耳,亦非所以赦止。
某故谓、止之书弑,不止不讨贼、不尝药也,不识何如?
感麟之意,诸儒异论,某尝谓仲尼以「文王既没,文不在兹」,己虽无位,皇皇不已,思天下有王者作,庶几犹有用我者。
故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
盖有俟而言也。
夫麟亦王者之嘉瑞也,必有圣人而后出焉,今麟出而无圣人,故孔子伤之曰:「孰为来哉,孰为来哉」!
夫明王不兴,己又无位以行其道,故曰:「吾道穷矣」。
伤之至也。
麟之出,哀公之十四年后二年孔子卒,盖孔子之遇麟,时七十有馀岁矣。
天命既已终,吾道既已穷,斯其可以已夫,如是感麟而终焉。
某之所闻如此,茍为非是,愿赐开喻而质正焉。
又答许太博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古灵先生文集》卷七、《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三
某前月再辱手书,谕以教事,皆圣人作经之大旨,实发蒙蔽,敢不一一记录以为师范也。
某以贱冗,不时还谢,惶恐为深。
某尝以《春秋》之书,微左氏记其行事,公、谷发其微旨,则仲尼之志,几不得求之,是不可谓无大功于《春秋》。
然其间发凡举例,或戾大旨,有一事而为三说,必以其亲受圣人而得其法,未可知也。
圣人措辞立法,权宜制礼,笔则笔,削则削,非门弟子所得与焉。
游、夏之徒,犹且不措一辞,况其次者乎?
故其褒贬善恶,以当一王之法,自谓《春秋》,天子之事,其义则窃取之。
又其国史义存隐讳,凡有大恶,不敢直言,拨乱之意深,而虑患之意微,必不暴扬其义,以授弟子。
况其当时诸侯之国,各自有史,君臣善恶得失之迹,昭然可见。
仲尼既取而修之,断以大法,赏罚焉,不必传授,直以俟知者知之耳。
就使圣人授诸其徒,使之传之,彼既亲闻其义,则其所为传,无非圣人之法,不当誇诬短俗、反谬圣人之意如是也。
先儒只以丘明好恶与圣人同,遂为授经,必无此理。
盖当时门弟子窃闻其义,间或得其例略耳。
诸儒虽无三传与夺,盖其书大约宗左氏,而不知圣人之法,故彼之与此,未足据也。
子云《法言》,皆当时答问之辞,因以为书。
韩愈之文亦因事而为之,而未尝著书,盖不及三传耳。
其能无辨哉?
至于品藻自仲尼以来诸儒名臣,之抵排异端,且欲削荀氏之不合者,其亦无让矣。
夫圣贤之心,岂好己之胜人而欲有论辨哉?
盖及之而不言,无以明吾道,息邪说,非护己而然也。
近世老师大儒,能以经术为己任,求其如先生者,几希矣!
夫不废人之言,不求人之备,不曰贤乎?
然而圣人之经,待人而后传,如其不得传则已,如欲传之,亦将开明大义,折诸家异同之说,以示后之学者,不宜有让也。
某继以私事,终不克日侍言论,有所请益,其钻仰之意,宜如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