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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悟大禅师墓志铭 五代至宋初 · 徐铉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徐公文集》卷三○、乾隆《鼓山志》卷九
士有佩服圣道,阐扬师训,进不累于轩冕,退不滞于丘樊,务勤身于济众,不养高以绝俗,其唯仁人矣。
大禅师名冲煦字大明姓和氏
昔者,帝尧光宅天下,我祖世掌天官,保姓受氏,冠冕百代。
在汉则调鼎之重,在晋则专车之贤。
末叶湮沉,徙居固始
先君从郡豪王氏南据闽方,今为晋安人也。
大禅师生禀异气,幼挺玄机,年十有五,诣鼓山兴圣国师出家,即具戒品。
博览经史,雅好文词,郡多俊秀,咸见推仰。
證无为之理,演不言之教,绰为先达,端然妙门。
居城北之升山
于时王氏衰沦,乱臣专恣,淫刑飞语,虐及善人,大禅师杖策去之,适临川郡
中书令宋公齐丘作镇南楚,颇尚空玄,闻师之来,远加延纳。
言意不合,拂衣而行。
下至池阳郡守王公继勋,乡国之旧,宾礼甚渥。
时季唐二叶,像教方兴,嗣君闻其名,召与之语,移晷而罢,眷瞩殊优。
命居光睦禅院,复迁长庆道场,俾与储贰游处,实羽翼也。
后主即位,恩旨加隆,特赐法智禅师之号。
庐山开先禅院者,嗣君所创,真容在焉,命大禅师居之,精严修奉之仪,以申罔极之感。
居数年,召还建康,止报恩禅院,加号慧悟大禅师,名其所化曰智度堂。
精庐栉比,选胜而处,礼秩之数,有逾于前。
出则居奉先道场,入则居净德内寺。
开宝七载夏六月寝疾,旬馀,乃集大众,与论生死之理。
十九日清旦,上疏告辞,后主遣使问之,至则化矣。
享年五十有九,住法四十四年。
其月二十五日,从西域之礼,收灵骨葬于钟山之阳。
礼物官给,中使监护。
至某年月日,弟子省才迁于庐山某所,遵理也。
大禅师风骨秀整,机神颖悟,博该众艺,综以玄谈,王公大人咸所钦尚。
非学释氏者,不能言其道业,徒以倾盖之分,久要不忘,今京师复与才公胥会。
才公以文艺精敏,见重于时,永惟严师之义,愿刊不朽之迹。
嘉其伟志,为作斯铭。
铭曰:
慧悟禅师,释雄之奇。
有文饰己,有道膺时。
生延世宠,没有遗思。
归舟翩翩,九江之湄。
炉峰胜境,莲社馀基。
门人禀训,迁神于兹。
衰翁怀旧,勒铭志之。
无绝,高深与期。
复天童凝禅师第一书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缁林尺牍》第一五页
正月二十四日延庆院住持、传天台教观比丘知礼,谨修书复于天童景德堂头禅师侍者今月十八日,僧使赍到长书一缄,文理相高,经实俱赡,舒卷忘倦,珍荷弥多。
但以夙事忏摩,全疏文学,将谋投报,预抱忸怩。
然阅华词,备谙雅旨。
盖以知礼早岁为解本宗十不二门,辄述《指要钞》。
编文纪事,聊资学众之寻研;
义浅词荒,敢冀宗师之观览?
其中所引达磨门下三人得法浅深不同,尼总持云「断烦恼,證菩提」,云「得吾皮」;
道育云「迷即烦恼,悟即菩提」,云「得吾肉」;
慧可云「本无烦恼,元是菩提」,云「得吾髓」。
来书云此语不契《祖堂》及《传灯录》,谓是道听途说,采乎鄙俚之谈,而不知此出《圭峰后集》。
裴相国休问禅法宗徒源流浅深,密禅师因为答释,广叙诸宗直出傍传,源同派别,首云「达磨直出慧可,傍传道育及尼总持」。
乃示三人见解亲疏,故有斯语。
此之《后集》印本见存,南北相传,流行不绝。
曾逢点授,因是得闻。
而况有唐圭峰禅师帝王问道,相国亲承,和会诸宗,集成禅藏,制《禅源诠都序》两卷及兹《后集》,为世所贵,何为鄙俚之谈,岂是道听途说。
此乃禅门自生矛盾,固非讲士敢此讥呵。
只如《祖堂》,亦是人师集录,谁是谁非,言何容易。
夫法本无说,说必被机,机发在缘,缘有宾主。
故诸圣人抑彼扬此,是一非诸。
补处逸多,尚受折于维摩诘
上首尸利,甘负屈于庵提遮。
岂补处纳言,上首暗理?
盖知缘不在己,是以功让于他。
以至正像法中,华竺宗主空有更破,性相互非。
业禅者屡斥寻文,传教者或讥暗證。
皆为进于初学,欲使深于本宗。
《智论》立悉檀被机禅经用四随益物,设化之法,大体合然。
但以假名,引令入实,不得其意,宁免生疑。
来书又云:「今或有云达磨之道但接下根,未通上智」,又云「悟即心之理,昧心外之法」。
未审此语何文所载,何处亲闻?
无求闾巷之音,而构诬罔之说,道听途说,事有所归矣。
且夫信行法行,各有利根钝根;
唯色唯心,岂分内法外法?
刹那九世,一念三千,理事俱融,频彰指要。
既蒙顾视,合察源流。
愿存为法之心,广阐利人之道,俾信法根性,从说默开明。
无使磨子孙,独能破立;
智者宗裔,全废抑扬。
则彼众当机,有趣真之路;
令此宗来学,绝入理之门。
禅师悟彻一心,辩超千古,为佛祖之了使,作人天之导师。
希开博济之怀,勿任偏情之执。
讲忏之隙,仓卒奉酬,幸无以朴野而见诮焉。
不宣。
延庆院住持、传天台教观比丘知礼拜手上复。
按:《四明尊者行录》卷四,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经卷四六。
复天童第二书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四明尊者教行录》卷四、《缁林尺牍》第一八页
二月初七日延庆院住持、传天台教观比丘知礼,再裁书于天童堂上大禅师丈室:比者累接真缄,颇彰深意。
前书谓,《指要》所引三人得法全不据文,乃是道听途说,采乎鄙俚之谈。
盖由不晓斯文出自《圭峰后集》,只齐曾见,非彼所闻,故以长书,责无实證。
今知所出,合耻鲜闻,如何却斥圭峰,弃乎援据?
噫!
过而不改,斯成过也。
且如《指要》所引,非无所以。
盖智者立《法华》绝待十妙、止观圆顿十乘,以「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二句之文而为网格,诚非二法相合名即,故不可以断證明之;
亦非一法翻转名即,故不可以迷悟示之。
烦恼非定本无,菩提非定本有,故用「烦恼即菩提」等绝其言诠,寂其思虑,俾妙解圆明,妙行密契,妙理顿显故也。
以天台宗教陵迟之际,《圭峰后集》流衍来吴,禅讲之徒多所宗尚,咸云达磨印于二祖,本无烦恼,元是菩提,方为得髓,智者所说,既同道育之解,乃成得肉之言。
鄙僧忝嗣台宗,得无伤痛?
况闻点授,粗见否臧,遂于《指要》文中,对扬厥旨。
何任唇吻之便,而浪有所讥?
且夫分宗受法,传教接人,人据圭峰难于本教,岂不依教而返破之?
斯皆扶树本宗,勉励初学,證悟之际,彼此岂存。
前所谓设化之法,大体合然。
悉檀被机,四随益物,不得其意,信有狐疑。
洎观捐身断臂之心,如负芒刺之语,后五百岁能几人乎?
省己扶宗,既能如此,于他护法,岂得周遮。
冀禅师博览本宗,善扬祖道,无得阻他释难,便成立我化功。
蒙索报音,讵可缄默。
不宣。
延庆院住持、传天台教观比丘知礼稽首再白。
杨文公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五、《乐邦文类》卷四
知礼谨于讲忏之隙,依本宗教观,写书奉答秘监大檀越。
知礼伏奉载垂真翰,曲赐重言,俾知礼毕此忏期,更留讲训。
仰承尊旨,合改先心,但以专诚久趣此门,鄙志莫能易辙;
况良时难遇,胜事易差,故欲且副夙心,不果恭遵严命。
所言知礼洞三观之指归者,称之太过也。
又云极乐本由示权,修道须忘忻厌者,诚哉是言也!
知礼今忻净土,特厌患身,亦有其由,辄伸于后。
若其一心三观,虽非洞达,敢不依凭?
知礼四十馀年,寻其筌罤,学其去就,神根即钝,證入无由。
而于户牖关防,行用时节,多所游历,亦略谙知。
今者蒙索报音,故难杜口,粗陈梗概,希赐否臧。
三观者,一念即空即假即中也。
恢扬肇自于如来,妙悟近推于智者。
全由性发,实匪修成。
故于一心,宛有三用。
所谓空者,一切皆空,即三观悉彰破相之用也。
假者,一切皆假,即三观悉明立法之功也。
中者,一切皆中,即三观悉是绝待之体也。
是则终日破相,而诸法皆成;
终日立法,而纤尘必尽;
终日绝待,而二谛炽然。
故般若谈空,八十法门得显;
维摩立法,三界见爱皆忘;
《法华》一乘,世间之相常住。
皆由三观相即,致令诸法无遗。
故三即非三,一即非一,非次第而入,非并别而观,不可以有无求,不可以中边取。
故云不并不别,非纵非横。
盖三一圆融,修性冥泯,岂识心之所测,何言说之能诠?
故强示云不可思议之妙观也。
说即非说,无说而说,能知此已。
对一切境,以此观照了之;
立一切行,以此观导达之;
办一切事,以此观成就之;
设一切教,以此观敷畅之。
修此观者,能所必忘,取舍斯泯。
故真如无念,向则心绝,终日说示,不异无言。
舍此则必同众魔,离此则未超诸外。
故龙树云:「除诸法实相,馀皆魔事」。
迦叶云:「未闻大涅槃,前皆是邪见」。
大矣哉,一心三观之妙宗也!
知礼所求安养而生,所欲燃烬而死,凭此三观,遣彼百非也。
言极乐之界,盖觉皇示权者。
经论既以净土之教为胜方便,验知是如来善巧权用也。
但权名不局,实理亦通,是要甄分,方知去取。
体外之权须破,体内方便须修。
离事之理则粗,即权之实方妙。
故小乘无他佛之说,大教有刹海之谈。
盖心性遍周,法界无外,理极故令事广,华大故省池深。
刹如帝珠,出现重重无尽,方显寂光之理;
身类天馔,感报彼彼不同,乃表遮那之性。
岂应极乐,不预唯心。
故如来藏中,涅槃具足,随缘发现,应量而知。
既能彰地狱天宫,岂不造秽邦净国?
本性虽具,由心发明。
弥陀以无缘之慈,取极乐之士;
释迦乐说之辩,示往生之门。
斯皆善巧之权方,摄彼沈沦之品汇,令惧退转者不退,使不善观者能观。
净土权相盖多,今且略论此二。
故《起信论》云:「初学大乘正信,以在此土,不常值佛,惧谓信心,意欲退者。
当知如来有胜方便,摄护信心。
但当专念极乐世界阿弥陀佛真如法身,毕竟得生住正定」。
故专念真如法身者,岂异大乘正信,以依彼佛为境,故能牵生净方。
斯是如来权巧也。
又《观无量寿佛经》云:「凡夫心想羸劣,未得天眼,不能远观。
诸佛如来,有胜方便,令其得见」。
此盖释迦神力,弥陀愿心。
若有谛观,必能睹见。
斯亦觉皇异妙方便也。
此之权巧方便,既约圆论,即与《法华》微妙方便无二无别。
故诸天及人,声闻缘觉,事度菩萨,渐修大士,充满世间,数等河沙,尽思度量,不能知觉。
唯佛与佛,乃能究尽;
圆信圆解,方能造修。
知礼虽是钝根,滥沾圆教,不离当念,愿达彼方,庶即下凡,便阶不退。
复闻大通佛世,结缘之徒,已经尘点劫来,尚住声闻之地。
皆由退大,故涉长时,身子六心,退落五道,况悠悠学佛者乎!
盖由此土多值退缘,故云「鱼子庵罗华,菩萨初发心。
三事因中多,及其结果少」。
若求生安养,即于博地,能藉胜缘,才获往生,永无退转。
闻兹利益,得不忻求?
乃用一心三观为舟航,复以六时五悔为橹棹,求往唯心之净土,愿见本性之弥陀。
然后运同体之大悲,度法界之含识,顺佛权巧,求生乐邦,其意略尔。
所言傥存忻厌,即起爱憎,既萌取舍之心,乃生能所之见者。
起过之相,诚如所言,立德之缘,今当略说。
盖以忻厌取舍,善能起过成功,故马鸣立为始觉之基,智者称为净土之渐。
维摩以见爱为侍者,文殊以贪恚为功能。
斯皆用之在人,乘之有法。
且众生旷劫,住此娑婆,贪于粗弊色声,著于下劣依正。
既无厌离之念,但增系缚之缘,纵有熏修,鲜有克遂。
以此土法多障,致道行难成。
故《涅槃经》云:「得人身者,如爪上土;
失人身者,如大地土」。
是故诸佛悯此众生,以愿行功,取清净土,令起忻慕,作受生因;
以苦切言,垢秽相,令其厌恶,成出离心。
若非此心,不成始行。
故非厌离,舍此无由;
不起忻求,生彼无分。
盖受生之法,以爱为缘,始自初心,终至等觉,变易未尽,忻厌叵忘,况始行耶?
今求净土,不求身受诸乐,心染妙尘,盖欲托彼净缘,速增胜道。
以彼寿命无尽,依报自然,无有女人,及以根阙。
虽圣凡共处,而无恶道之名;
虽声闻无边,且离执真之见。
弥陀为良导,观音为胜友。
一生补处甚多,十地圣人无数。
风吟宝叶,波动金渠,皆出妙音,尽诠至理,既无违顺,永息贪嗔,凡有见闻,悉资寂照。
皆住正定,功在于斯。
今之众园,尚须求预;
彼之宝刹,宁不愿生。
但知净土唯心,秽邦即性,即厌无厌,即忻无忻。
是则正助合修,解行兼运,顺佛正教,非己曲情。
况《观经》说上品生因须大乘妙解,加修六度,兼劝众生。
知礼今以三观攻心,五悔助道。
又恐净因未备,故以毕命自要,庶凭最后之强缘,以作往生之定业。
而又若不烧身臂指,非出家菩萨《梵网》之诫明;
然舍身命财,是真法供养《法华》之文焕矣。
楞严然香一炷,宿债俱酬;
轮王剜身千灯,妙果斯克。
故知初心后位,上圣下凡,皆可进修,并彰至教,但行正解,自免邪修。
以知性火真空,岂有能烧之相,所烧自亡也。
又知佛体圆妙,岂存所供之人,则能供亦寂矣。
两重能所既泯,一切功德斯成。
是名苦行法门,所谓火光正受。
四土净境,顿现此心;
诸佛道场,咸彰此处。
但随所愿,必遂往生。
故智者云:「临终在定之心,即是净土,动念即是往生净土时」。
如此舍秽身,则尽垢秽之际,何理不彰?
如此取净土,则极清净之源,何惑不遣?
是以韦提忻清净业报之处,即證无生;
萨埵舍痈疽瘭疾之身,云求常乐
此之取舍,与不取舍,体无二种,用亦同时。
得名三种法门,谓取法门、舍法门、不取不舍法门。
亦是三毒法门,具一切法。
故《无行经》云:「贪欲即是道,恚痴亦复然。
如是三法中,具一切功德」。
文殊云:「我是贪欲尸利,我是嗔恚尸利,我是愚痴尸利」。
深得此意,即一心三观,导一切行,办一切事也。
以一切法空,故舍秽必尽;
一切法假,故取净无遗;
一切法中,故无取无舍。
此之三法,一切如来同證,一切菩萨共修。
知礼今舍秽身,欣求净土,辄敢仰效也。
然则修心万行,入道多门,随乐随宜,随修随悟,敢将测管,局彼太虚。
但以知礼爰自少年,便敦此志。
今已衰朽,多历事缘,此心常自现前,对境弥加增进。
信由宿愿,敢不恭酬。
年来建立道场,众信共营供具,三载资缘粗备,数僧行愿偶同。
此者遭逢秘监,知乎姓名,察其始末。
敢请俯为檀越,运以力轮,使片善之有成,俾净愿之克遂。
然后芘我宗教,广见流行,令未闻者闻,使未悟者悟。
更冀佐治功成之后,期颐报满之时,随愿求生极乐世界。
冀得同会一处,同叙宿因,同化含生,同登大觉。
知礼素无文学,元是野僧,发语粗浮,显理疏脱。
盖奉读前书云「精修忏之规,臻乎本净」;
次书云「土匪虚,先佛所證」,仰惟秘监深洞苦行可以穷源,复知邦由来即理,盖欲知礼广援乘教,傍示未闻,是敢辄附本宗,少述愚见。
有黩台听,不任悚惶。
不宣。
再书上杨文公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五、《缁林尺牍》第一九页
知礼谨焚香涤研写书,贡于秘监大檀越:知礼伏念僻居海角,杳隔朝端。
每思摩诘之威仪,屡破禅那之方便。
恭惟秘监大檀越早亲先佛,深證无生,以本愿而熏心,作大臣而护法。
故得儒释双洞,解行两臻。
于习禅阐教之流,起密友至亲之想。
为法之切,究理之精,当代之问,一人而已。
知礼智非深證,行未超常,偶以友僧,达于非善,便赐优隆之遇,特加振发之恩,荐以命衣,旌乎讲业。
虽匪本心之所欲,乃于大教而有光。
仍自妙證之心,特设难思之间,深以发明奥旨,遍令悟解圆宗。
既受击扬,敢无酬对?
实谓将金易麨,殊非如响答声。
岂期辱示长笺,远慰山抱,旨辞稠叠,粉饰过逾。
见深明少室之真风,仰高体灵山之密旨。
是兹超悟,诚谓绝伦。
又轸深仁,重垂敦劝,俾满三年之忏,且留四大之身。
在檀越之爱念,谓必有益;
如鄙僧之揆度,知去乃成。
良由以教照心,历缘验行,虽修三观,未破四魔,虽运慈悲,潜生爱见。
无船救溺,带病称医,既无济度之功,宁有疗治之益?
欲图真化,须云净方。
故依大乘,专修妙忏,托道场之净境,革世务之杂缘。
五悔洗心,一讲熏种,助发无生之观,期明具德之心。
又乘报识之未衰,必于慧命之可策。
恭酬宿愿,决取往生。
盖思现报之强牵,复虑宿殃而熟夺。
乃凭苦行,庶作良缘,用薄解之功,导临终之念。
不灭而灭,等后际以捐躯;
不生而生,彻本源而取土。
四十年而标意,期此克酬;
百千劫之受身,谅皆虚掷。
冀满匹夫之愿,难遵大士之言。
此生觌面虽乖,彼土承颜必遂。
专希外护之力,用副本心之期。
仍念所业教乘,仰托台恩庇荫,使乘乘不断,令处处皆闻。
惟此是系,仰期见允。
知礼书不成字,语不成文,冀表寸诚,匪容假手。
以此叙感,千万之一二也。
伏惟台慈,略赐念察。
不宣。
杨文公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五
知礼伏念身老林泉,任拘香火。
仰明月而遐照我牖,望白云而高迁帝乡
徒效葵倾,因惭匏系。
伏惟秘监果行育德,自诚而明,为诸夏之梓材,作九州之木铎。
润色鸿业,挥彩笔于玉堂;
康济明时,成皇觉于仙室。
斯焉驾道,式副具瞻,素仰膺门,长悬
知礼也灰心寄世,砥行先经。
代香,忝嗣天台之乃祖;
刻莲为漏,滥承庐阜之遗风。
岂期误泛虚名,遐臻秘府,致诸命服,赠以善言,捧接宸章,感动肌骨。
虽怀在笥,犹恐灾身。
追思梁氏之知然,方兹何逮;
退省裴公之忧密,类此犹轻。
继都讲于山阴,作主人于莲社。
顾微躯受赐,无足称焉;
谅大教益光,有自来矣。
兰台而投刺,莫遂衷肠;
栖石室以观心,永期外护。
谨奉状申谢,伏惟台悉。
再启复文公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五
知礼伏念云在帝乡,豹栖山雾,虽体疏影吊,语默相悬,而道接魂交,朝夕自迩。
岂谓蕙心见齿,琬检继臻,危坐整容,发函伸纸。
粲星云之古字,俦彼偃波;
铺绡縠之高文,篾夫雕玉。
尤味雅旨,尚虑渝盟。
切缘知礼学昧通情,辩疏精难。
廓无极之野,贵乃游观;
坦空洞之乡,聊兹偃仰。
华池而欲骛,誓薪榻以云终。
免留曾布于笃诚,循省已移于壮志。
既承爱物之道,奚爽可复之言?
良由秘监侍郎藻绘教门,丹青慈室,唯恐休明之代,篾闻圆顿之宗。
示轩冕之身,上毗仁主;
以寂照之道,克辅空王,欲进后贤,特垂洪范。
但认流思斯博,岂同书带而休?
泉客泣珠,未足为赠;
想卫人之报玉,止解典言
承缉传通,庶酬奖劝。
知礼上戴尊慈,山情不任。
杨文公翰林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五
知礼伏审荣奉金泥,首司玉署,欢抃之极,启处无从,伏惟
恭以翰长侍郎积行累仁,博我多识。
有佐时之道,无媚世之容。
运筹堪亚于子房,遗直未饶于叔向
加以矫志崇邈,颐情典坟,收百代之阙文,选义按部;
采千载之遗韵,考辞就班。
挫群动于笔端,笼八极于形内。
故得位邻三辅,心协重瞳。
岂视草而冠华林,必和羹而坐黄阁
智礼惭非俊列,曲受恩知。
赤城妙宗,何汩没于当代;
白莲净社,重炜烨于旧林。
况阡陌而是遥,会金兰而且阻。
西望门馆,山情不任煌灼激切之至。
李驸马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五
正月十日,本州送到敕牒一道、钧衔一通、蒙恩授知礼法智大师者。
纶言肇布,靡停琁室之间;
金简初裁,倏远瀛壶之上。
焚香涤想,避席观辞。
唐锡四名,偶可孚而同称;
隋旌两字,幸德安而共呼。
宠光,伏增感惧。
切念知礼声凡玉振,量浅渊淳。
运十法之大车,期跻佛地;
张八教之法网,贵漉人鱼。
聊行南岳之风,敢肖东林之化。
岂谓都尉太傅会虹流之节,祷石固之基,委黩睿谋,特矜纤善,举清衔而远赐,擢幽迹以无沦。
载省若惊,终疑不称。
挥犀梵字,且守于先规;
啖石空山,未偕于往哲。
伏况都尉太傅戎韬颖达,义府渊游,妙穷西竺之言,密契南宗之意。
雅合宸鉴,特秀人文,髦士咸归,方来所则,俟光垂统,用叶具瞻。
恭惟上为庙朝,精调寝膳。
知礼山情不任劳结戴恩激切知归之至。
李驸马请住世书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五
知礼伏念夙求藏密,因省庸才。
漱石枕流,靡沽于荣利;
收视反听,唯玩于希夷。
拟捐如幻之躯,庶策无生之慧。
岂谓迥关雅素,遐示音徽,曲彰激劝之辞,俾退真归之限。
金简玉字,如降丹室之中;
瑶蕊璿枝,永辉蓬庐之内。
千钧未重,三观何厌。
回虑孱微,敢言胜克?
然以驸马都尉国纪人望,神清鉴明。
品格悬殊,社颢才堪于亚相
声光奋发,传宣未可以偕行。
良由尊道贵人,流谦崇让。
既颇形于厚劝,讵奚诺以赐言。
是敢竭朽竭愚,且讲且说。
庶凭浩益,仰谢洪恩。
谢圣果法师作指要序启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五
四明法门比丘知礼上手圣果阇梨侍者:光尘倏变,忻界尤赊,倾慕笑谭,何啻饥渴!
谅惟荣履,无替考详。
必诲物以忘疲,幸吾宗之不坠。
知礼昨以居多暇日,因究教门,庶熟性灵,辄思训解。
朱陵之四择,已抱忸怩;
荆溪之妙言,更增嗤鄙。
无何,诸子咸议刊行,遏之不休,故从所欲。
敢期英眷,亦赐揄扬,实谓虎威,俯从狐假
洎回人之遽至,辱荣翰以荐临,益见久要之心,足认淡成之契。
瞻望载惕,睓懵交颜。
方今参宿移沈,圣制非远,必希道养,以慰翘思。
便价告行,谨此致讯,兼代陈谢,伏惟鉴察。
不宣。
四明法门比丘知礼载白圣果阇梨
大雷庵长第一书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五
知礼奉白庵长高人:偶违颜色,俄改星霜。
徒增言念之劳,且旷缄题之
切聆动止,克遂康宁。
将届安居,更希遵理。
《指要》印后,曾已附呈,虽笔削之甚凡,且铨量之有据。
愿于闲暇,略与披寻。
今少敏归宁,谨凭此问讯,不宣。
比丘知礼奉白大雷庵长侍者
大雷庵长第二书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五、《缁林尺牍》第二一页
知礼在忏中,忽承贤力生长老奄归真寂,惊恻久如,不能自已。
然则道人去住,故是寻常,但以久沐慈怜,难平悲怆。
虽夙敦戒定之力,更宜多以诵念资之。
智者令弟子勤礼忏,资吾生处,在庵长洞明,岂须更说。
鄙僧忏法,绝于庆吊,情不可遏,故破制作手简相问。
令人送蜡茶二挺、印香一两,希为供养为幸。
延庆苾刍知礼谨白。
曾太守乞申奏后园地书天圣三年八月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四明尊者教行录》卷六
知礼启:揆日祷圣,涤砚熏毫,写意上闻知府学士
伏念知礼夙缘熏习,性好天台智者所说法门,故讨寻其意,讲说其文,如解而行,不间寒暑,忍苦忘劳,于今四十馀载。
盖知此教解圆行顿,理观事仪合一,而进趣于解脱之门,可保任矣。
切睹传此宗处讲训聚徒,乃勠力募缘,建造兹院。
仅得成就,永作十方住持,传演天台教法。
此事虽遂,且阙蔬园。
一乃俗父经公,传付本户地段数百馀丈,与常住种植,逐日供僧,且免他求,实匪无厌。
虑恐将来不知之辈,忽有词讼改更,恭乞学士以洞达之心,为禅教之主,流布多艰,许赐闻奏天廷,委达相府。
然非受人舍施,亦非买置田园,乃是俗父授于男,不违条制。
乞降敕命,俾此园地永在伽蓝。
知礼像持经,心祈口祷,特为园事年深,果值学士行春,俯垂异顾,必期此际,克副愿心。
切望台慈念知礼苦行,忘形为法,特施巨力,构此胜缘。
知礼一日遂心,万死无虑。
书不成字,语不成文。
的写恳诚,不避荒拙。
干冒威重,不胜悚惧。
知礼启上。
天圣三年八月十五日
观音玄义记序天禧五年八月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
知礼俯伏惟念,早年慕学,投迹宝云,遇授法师,讲说此品。
神根既钝,遂数咨疑。
先师念我学勤,不辞提耳,故所说义,粗记在心。
昔同闻人,今各衰朽。
虑乎先见,不益后昆,共勉不才,抄录于世。
但疑识暗,谬有所传,圆宗哲人,刊正是望。
时天禧五年岁在辛酉八月一日绝笔,故序。
按:《观音玄义记》卷首,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经卷三四。
梦鱼记跋天圣元年四月1023年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一 创作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四明沙门知礼偶睹兹事,能知厥由。
非释典了义,莫可原之。
盖鱼性、佛性宰邑之性本不二焉,在事强分,二无二也。
佛既先觉,立法教人,观乎物性,起同体悲。
安其危、示其乐,俾其复本,与佛齐致。
故流水救鱼,已得成佛,鱼亦当成不二之验矣。
今所梦者,岂孤然哉?
乃由佛广放生之教,鱼蕴得脱之缘,人有增善之分,共而成之,其理必也。
夫如是,闻见之人得不力行其教,谛观乎性,使齐于流水者也?
时天圣元年四月十一日跋。
法智遗编观心二百问景德四年六月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六 创作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景德四年六月十五日四明沙门比丘知礼,谨用为法之心,问义于浙阳讲主昭上人左右。
五月二十六日,本州国宁寺传到上人《答十义书》一轴云云。
答释未善读文,纵事改张,终当乖理。
始末全书于妄语,披寻备见于谄心。
毁人且容,坏法宁忍?
欲敷后难,恐混前文,故且于十科立二百问。
盖恐上人仍前隐覆,不陈已堕之愆;
更肆奸谀,重改难酬之问,故先标问目,后布难词。
必冀上人依数标章,览文为答,毋使一条漏失。
令正理分明,希不延时,庶塞颙望。
问:《辨讹》云:「观有二种:一曰理观,二曰事观」。
今文不须附事而观,盖十法纯谈理观故。
且二种观法各能观境显理,既不附事相而观,乃是直于阴入观理。
此则正是约行理观,今那云是事法理观耶?
问:夫名事法为理观者,须托事附法入阴心,用观显理,方名理观。
今文既不附事托阴而观于理,何显而名理观耶?
问:附事显理乃是一种观法,何得标列云「观有二种:一曰理观,二曰事观」?
岂以所附事自为一事,所显理更立为一理观耶?
问:约教明三法对观心,三法但名为事。
今文既非约观三法,那名为所显三谛耶?
问:《辨讹》云:「今文理观,事事全成于法界,心心成显于金光」。
既不附事相、法相,则是直体阴入。
事事成不思议境,则十乘心心显于金光。
既尔,得不是约行理观耶?
问:十法若非约行理观,那得便是普贤端坐念实相耶?
问:《答疑书》既云「普贤观法證前圆谈理观示可修义」,何故《释难书》转云「念念相续」,及念实相令依《止观》修證耶?
问:若非约行理观,焉得念念相续,焉得入理證果耶?
问:《答疑书》云:「此《玄》直显心性,义同理观」。
若少带事法,且非直显心性。
唯约行理观直观阴心显性,此《玄》既直观心显性,那非行约理观耶?
问:今文既是约行理观,那无拣阴及十乘耶?
问:本立十法是约行理观,故废后附法观心。
约行观既不成,后文观心如何废耶?
问:此《玄》十种三法,乃是正谈果法,何得是直显心性耶?
问:所引五章但称涅槃只是佛性,乃是正谈果法,该于因人佛性
岂是直显众生佛性耶?
问:如云游心法界如虚空,则知诸佛之境界,乃是直显心性,该得佛法,岂名直显佛法耶?
问:《诘难书》特问「此《玄》正谈佛法,那名直显心性」,因何不答?
何得二三处改云「予不许直显法性」耶?
问:今既牵率而答,何得言心性处不言直显,言直显处不言心性?
岂非四字全书恐义乖返耶?
问:《答疑书》云「此《玄》文直显心性」,今何改云「学者备览《妙玄》,已知心性遍生遍佛,故观此果法,知是心性」。
此岂非《妙玄》自显心性,此《玄》不显心性?
何得云此直显心性耶?
问:予云「良师取意讲授,义合诸文」,仁尚不伏。
仁立学者先解《妙玄》,方寻此部,出何文耶?
问:既此《玄》直显心性,故十法皆以理融。
《妙玄》不直显心性,故十法不以理融。
学者解彼心性,尚能融于他部,何不自融当部,而更观心融之耶?
问:此《玄》十法文显标云「为未有智眼,约信解分别」,那云纯被《妙玄》深达心性人耶?
问:只为此《玄》附于如来所游十法,广示心观,故至经文不论观解。
何得据彼废此观心耶?
问:此《玄》大师被在日当机,故须即示修法。
《涅槃玄》是灭后私制,既非当众策观,故且缺如,以托讲者仿诸部授人,那云学者自知耶?
问:《妙经》文疏虽叙偏小,本被习圆之人,故附文作观,多分在圆,令一一文不违所习。
据何文證知是久习止观之人?
大师讲《妙经》时,预为玉泉寺修止观人示观心耶?
问:所据观心销开等,欲成观心销文是要。
且开等具于四释最后,旁用观心销之。
观销若要,何不居初?
又何文云「观心销是要」耶?
问:大师说《玄疏》时,尚未说圆顿止观,何得纯为久习圆顿止观人示事法观耶?
问:《妙玄》观心,令即闻即修,不待观境。
那云指示行人,须依止观中修耶?
问:若废此文观心,何以称久修者本习耶?
问:本习既是拣境修观,今文亦拣,恰称本习。
岂以太称而以为非耶?
问:若废此文观心,将何以指示令于止观中修耶?
问:止观既拣境修观,今文预拣示之,有何乖违耶?
问:《发挥》本据十法有六即义,故不观心。
《妙玄》十法,一一细示六即,何故却云「彼文须有观心,观于十法」耶?
问:此《玄》十法以一法性贯之,故不须观心。
《妙玄》十法岂不以一理贯之,何故须有观心耶?
问:仁以此三法欲类《净名疏》法无众生,具观心义。
彼约研心修观辨三法,此谈果證三法,那具观心义耶?
问:仁立十法只是三谛异名,故具观心义。
既类法无众生,彼约所观所显、能观能显、能破所破、助道正道,自行利物论三法,此既一向是所显谛理,安显彼文具观心义耶?
问:又云「此三法具修性义,故具观心义」。
毗耶离城,具论修性三德,何故更示观心耶?
问:此十法从三德至三道,而辨《妙玄》十法,从众生心性三道辨至极果,一一皆具六即,何故却须用观心观之,此文何故不用观之耶?
问:摄事入阴,用观显理,方名摄事成理。
故《妙玄》五义正观心文俱明观阴。
仁何但云「摄事归理」,不云「入阴观理」耶?
问:今十法文既不摄入阴心,又无观法显理,那名事法理观耶?
问:《辨讹》显立十法,纯是理观,修證之法同普贤观,何故改云「只有理观义」耶?
问:常坐虽观三道事境,既非起心末事,又非借事立观,乃是直显心性,那名事观耶?
问:观于一念及三道,皆是直附事境观,只是一种理观,那名事、理二观耶?
问:常行观相好是立事境,三观依之显理,方成一种观法,那名事、理二观耶?
问:随自意推于末事四运叵得,只是一种事观,那名事、理二观耶?
问:今约四三昧论事、理二观。
《辨讹》既云不须附事而观,即是不附三道相好、幡坛白象起心等事,乃是一念法界观空之理观。
既尔,十法那无一念等十乘耶?
问:《辨讹》既立十法纯谈理观,遂问何无理观拣阴十乘。
仁既不立是事观,那责不问事观拣境并十乘耶?
问:大意与正修,事仪与理观,互有广略,举四行必带正修观法。
予将常坐为难,已摄正修,何得枉云常坐唯在大意耶?
问:予云「若依五略修行證果,能利他者,一是闻师取意教授,二是宜略即能修證」,那得枉云五略自具十乘耶?
问:若诸经与《妙经》观体全同,何故妙「此示观解异于他经」,他经岂无圆观耶?
问:前时圆教欲修人,既未闻开于声闻,那能自用开显之理为体耶?
问:若二经圆理是同,《妙玄》十法那无理融耶?
问:《妙玄》一心成观,那类《方等忏仪》未成之观耶?
问:若执王数相扶,观王必观数,何故约识心修观后,更历四阴观耶?
观时既然,悟时那不然耶?
问:王城、耆山、房宿,万二千数皆观阴入,那云事法观不立阴入为阴境耶?
问:既云「又诸观境不出五阴,今此山等约阴便故」,山等约阴既便,故立阴名,则显诸境虽无阴名,而体皆是阴,故云不出五阴。
那据此句判诸观境非阴耶?
问:所云以诸文中直云境智者,盖以诸文既对阴不便,故辍阴名,而但以一念心及因缘生心等为境,以三观为智,即是直云境智也。
若不尔者,有何观解,但立「境智」两字耶?
问:诸文观一念心及因缘生心,若非阴心,谓是何物?
如仁之意,岂不谓是清净真如耶?
问:《大意》妙境云观心性,诸文事法多观心性,止观既是阴识之性,诸文那不是耶?
问:山城观中,妙乐令于此辨方便正修。
讲人还须于此辨否?
若不辨者,则违尊教。
若具辨之,学者还可修否?
问:妙乐于山城观中,令于此拣境及心。
若非拣阴,为拣何境?
若不拣思议,取不思议,为拣何心耶?
问:阿难观中,妙乐令具述观相。
若不述拣境十乘,何名具述?
岂独此中具述,验知凡指止观,皆令具述,那违教耶?
问:婆多观中,妙乐令广引《般舟三昧》。
仁于讲时还曾引否?
问:山城之外,只合直云境智。
今文既立阴境以验是讹者,山城之外,房宿亦立阴境,不异山城。
万二千人立十二入为境,岂亦后人添耶?
问:诸文观一念心与此弃三观一何异?
纵诸数相扶,岂不的以心王为主耶?
问:今文因云弃三观一,验是讹者,据何教云附法观心不得拣阴耶?
问:十二入各具千如,则已结成妙境。
诸文但云阴等,未结妙境,乃于此境示乎三观,三观若立,境自成妙,故云但寄能观观耳。
今文弃三观一方当示阴,未结妙境,故于此境示乎三观,显金光明,岂非寄能观耶?
那将示阴便为妙境?
那云不是寄能观观耶?
问:《义例》二种观法虽不云阴,而云入一念心。
心之与阴,虽能造能覆少殊其体,岂异托事?
则山城观阴既令拣境,那执二种不立阴耶?
问:《答疑书》云,「此《玄》文十境不足,既无修发九境,验知只有阴境」。
既是十境中辨须是拣阴之境,且今十法何文是拣阴境耶?
问:《妙玄》「心如幻焰」等,既在观心科中,须作境观而说。
故《释签》云:「今销一一文俱入观门,仍须细释,令成妙观」。
何得谤云是通途法相耶?
问:《指要》本立先解诸法皆妙,然欲立行,须论起观之处,乃立不变随缘阴识为境,观之显理,仁曾破之。
今那枉予解,则唯妄观方了真耶?
问:予据《金錍》、《大意》立不变随缘名心为所观境,岂是独头之妄,那斥同外道耶?
问:予据《止观》、《念处》、《忏仪》,立阴识妄心一念无明为境。
此诸教文既单就妄立,未云即真,岂是外道说耶?
问:所观之心,是无明染缘所成。
佛界心是十乘净缘所成。
诘《难书》定所观心,那责不说净缘佛界心耶?
问:《金錍》立不变随缘名心本示妄染,色心有果佛性
若是随净缘佛界心者,岂是佛界色心有佛性耶?
问:《辅行》引心造如来,本證妄染阴识能造一切,因何拗作非染非净心耶?
问:若云妄心即真故,立非染非净心者,岂大师不知即真,那但云阴识
应不及仁之所说耶?
问:《大意》本示《止观》阴识是随缘心,《辅行》乃指随缘所成阴识能造如来,那作四句分之,云《大意》是随缘染净心,《止观》是非染净心耶?
问:若转计云妄心即理故,云非染非净者,何独《止观》论即,《大意》不即耶?
若皆即者,何故约句定分之耶?
问:若约染净两缘所成十界心,论所观境者,十境之中,那无佛心耶?
问:《示珠》云一念常灵寂体,一念真知等,显是以真性释一念耶?
问:《示珠》若知一念是妄,何不仰顺《妙玄》、《释签》,以迷因法释心,那云心非因果,约理能造事以释心是因耶?
问:《大意》虽将阴境在修观文中拣繁取要,与大部不殊,岂见文在一处,便不分阴境、理境,所破、所显耶?
问:《大意》云,异故分于染、净缘,缘体本空空不空。
此论所显,能破三谛三观。
那得引此而难所破心境耶?
问:仁既自云浊成本有之语,此示本迷。
今了迷心当体即理,染、净不二等。
且所观阴心为约本迷说?
为约今了说二义?
若混,则将贼不分,那名观法耶?
问:虽云三无差别,乃是阴心摄他生佛,岂可摄佛便令能摄之心属果耶?
若便属果,何故《释签》云「生佛在心,亦定属因」耶?
问:仁立钻火之喻,意执于火唯是所钻所出,而不知出已烧木,复是能烧。
观阴显理,本欲灭阴,理显阴灭,理非能灭耶?
问:《辅行》既用器械权谋,及以将身喻止观,及以谛理,此三俱运,方破三贼。
因何身力独非能破耶?
问:仁执了阴是理所以观之,不知此是妙解。
若欲立行,须且立阴,观阴显理,岂云观理显理,钻火出火耶?
问:《辨讹》云三千是妄法,今云是所显之理,因谁解耶?
问:初弃于阴,明具三千,后依妙境,起誓安心等,岂非妙境对阴为能,对九为所耶?
问:仁执心具三千,色无三千。
且心与色皆是真如随缘而造,岂一片具德真如造心,一片不具德真如造色。
不尔,何故心具色无耶?
问:若色不具三千,何故《妙经疏》十二入各具千如耶?
问:若执入义带心,妙乐那云「界亦各具」耶?
问:既许有情体遍无情,体既遍已,具那不遍?
岂有一分不具德体遍于无情?
不尔,那执色无三千耶?
问:《金錍》本立无情有佛性,岂独有不具三千之性?
若尔,不名有果人之性也,莫违宗否?
问:能造之心既由全理而起,故能具三千。
色是全理之心而起,那不具三千?
能生树根既具四微,所生枝条岂不具四微耶?
问:他约能造论于唯识,故无唯色之义。
今既约具论于唯识,故有唯色之义。
既许唯色,那无三千耶?
问:岂以色不造心等,故便不得云色具三千,便不名法界中道,及不名唯色耶?
岂以波结为冰,暂不流动,便谓不具波性耶?
问:心具于色,色是妙色。
既是妙色,那无三千耶?
问:观阴为妙境,摄彼无情,同为佛乘,盖显法法皆具三千。
若无情不具,那为佛乘耶?
问:《四念处》内、外二观之后结归心者,盖舍旁从正,舍难从易。
外观破于内著,岂全不观外耶?
问:荆溪云四教中圆,奚尝不云三处具法?
邪师执此立顿顿观,却抑四教中圆,唯论心具,二处不具。
仁立心具三千,色无三千,是不及彼师所见,以彼元知随观即具,但不合立为顿顿耳。
仁全不知此义,望彼邪师,千里万里,更何分疏耶?
问:予据破于著内著外之文,遂立恐心外向,复遵唯识唯色之教,乃云心具色具。
何得以「樏隔」见诬,「独头」为谤耶?
问:内心遍摄观成,更论历外者,犹居因位故也。
虽约理融,宁无事境,唯遍游历而任运见理。
既云任运,那以巡检覆察释于历耶?
问:《内外不二门》标列牒释二种境观,文义显然。
何得但对《义例》净心外历、及《止观》例馀阴入国土、《方等》历幡坛等耶?
问:若色心门明内观毕,何故次门方摽列二境,逐一牒释耶?
问:若先了等文为结前生后者,既云先了外色心一念无念,则结前已泯合毕,因何内体三千即空假中,生后之文又对泯合?
是何道理?
问:《示珠》以外观豁同真净是六根净位,则成结前外观。
至六根已,方乃生后,令修内观。
岂名字全无内观耶?
问:《内外门》立二境观,乃加功研习之义,那对任运泯合之文耶?
问:色心门无修观相,那对内心正观?
内外门二种观境分明,因何却对傍历外观耶?
问:仁执色心门明内观对实相观,内外门明外观对唯识观。
且《义例》实相、唯识二观既且约内心修之,则二观俱在色心门,岂非内外门全不明观法耶?
问:《四念处》令著外者修唯识观,著内者修唯色观,岂得特违教文,将唯识为外观耶?
问:仁今议论特扶先师之义,《示珠》既判色心门未论观法,内外门方对境明观,今何违彼,自立色心门明内心正观,内外门但示外境旁历之观耶?
问:《示珠》判外观豁同真净名六根观成位,则外已泯合。
仁何违彼,自立次文内观方是泯合耶?
问:《示珠》自于外境明观成相,于义无亏。
仁何乖义苦破师耶?
问:若《示珠》释不二门有乖《发挥》,废观心自败,何故拌入地狱,强诤非义耶?
问:心佛众生既是事用,故分高下广狭,初心修观遂有难易去取。
若三种三千本来融摄,因何内观但观己之三千,未摄生佛三千,外观但观彼之三千,未与己心三千泯合,至第二再观内境,方得彼此泯合?
此之邪曲之见,还与一家观法合否?
问:若心佛众生事相既别,三处理性又殊,则人人各住,法法不融。
约何义说三无差别?
「独头」、「樏隔」推与谁耶?
问:《大意》约三无差别染净明其假观,此假空中明三谛观。
仁何违彼,内观不观生佛三千?
违文违义,何可言耶?
问:事境暂隔,故《扶宗》云「初观内心,未涉外境」。
仁何破云「理境本融,生佛同趣」?
内观如何作意去取耶?
问:今执内观未观生佛三千,何故《辨讹》更令内观托彼色心依正?
岂非其时全不识内、外二境耶?
问:仁于前书数将止观例馀界入国土及《方等》幡坛,以为外观。
岂此外境非己依正?
尚违自语,宁会圆宗耶?
问:《义例》本论色心不二之观,先观内心,约心融色,明不二观,次历色等,任运各融。
本既不论三法之观,何以初观己心,次历生佛?
岂非不解看读耶?
问:仁于前书坚执内外二观并修,方名事理不二。
今那改云内心理观自说事理不二?
岂非窃予之义为己见耶?
问:实相、唯识,用观虽殊,妙解无别。
那云观唯识者,未能即了一切唯心,但随自意四运推检?
若尔,与通教观心何异耶?
问:《辨讹》既将拣境中。
心造诸法便为妙境中一念三千,又以托外依正色心便为内观之境,还是不分事理二造、内外二境耶?
问:既遭《问疑书》难,便改转云「所造诸法者,理具名造,实非事造」,又云「所言三千者,即是所具三千名造,实非外境事造」。
此是欺心转计否?
问:《辨讹》难于恐心外向之义,云何不恐心外向,但云「托彼心即空即中」?
彼心既是生佛之心,岂托彼心便非外向耶?
此时还知二境否?
问:《辨讹》云「色心之境俱观」,此时还知拣境之意耶?
问:仁今转云「观理摄事」者,乃是甘伏。
予云,但观理具自然摄于事造,不可遍将事造诸法为观所托境。
前那频难未涉二修事造耶?
问:仁今复云「遍揽诸法,专观能造之心」,意以「遍揽」之言,欲成色心之境俱观之义。
且遍揽诸法乃是妙解,总摄诸法归心。
若论修观,须的拣阴境而观。
用观「遍揽」,岂免「俱观」之失耶?
问:《义例》先了万法唯心,方可观心。
仁前定云「先了属解,观心是行」。
今之「遍揽」,那非解耶?
问:仁今复云「若了一心,即见诸法」,意成色心内外俱为观境。
既云「若了一心」,显是初唯观心,未涉他境。
「即见诸法」者,乃是了悟一心,具摄诸法。
岂是所托事境耶?
问:若观内心理具,摄一切法,便为色心之境俱观,内外之法皆托者,或修内观不入,更将何法为境观之显理耶?
问:若言观内心理具,虽摄外境事造,不妨修外观时,的就外境事造,观之显理
若尔者,正合予之所立,非初作观便观依正诸法及未涉二修事相。
何频妄破耶?
问:若不暂分内外二境,但以理摄,便云俱观者,或用正观历众缘时,何异未历时耶?
问:仁立外观只是观色归心,仁立内观亦是揽外归内,二观如何分耶?
问:《义例》本为邪解之师错谓《止观》释名已下皆是渐圆,乃将十二部经观心之文,立顿顿观修道即得。
既谓九章带渐,终不取彼方便正修、十境十乘度入事法观中修习。
此师又云频将二顿问人,人无答者,终不肯咨禀良师口诀,只据见文一句为顿顿观修道即得,遂斥之为坏驴车也。
若禀师氏,取彼止观方便、十境十乘细释,成乎妙观,岂是驴车?
文或有此斥,皆潜防此计,乃言《止观》一部为妙行者,皆为防于不取大部销通,便以一句为足者也。
那例破事法观心不得修习?
傥得知识决通,岂亦成坏驴车耶?
问:仁执《金錍》「须善一家宗途,方可委究行门始末」之语,谓须读《止观》者,且妙境最邃,尚于言下开通,傥再请馀乘,岂闻说不解,而执须读《止观》部帙耶?
问:《忏仪》既云「不入三昧但诵持」,故南岳云「散心诵《法华》,不入禅三昧,亦见普贤身」。
那云于诵持时修十乘耶?
请细看广难,一一答之。
问:荆溪自云「面授口诀非后代所堪」,今悬叙私记,决事法观道,有何失耶?
问:《妙玄》观心一释令即闻即修,何得以声闻悟入稍难,而便不许委销事法,劝人修观耶?
问:大师说禅门六妙门、《小止观》,既各有人修,说诸文事法观门,何独无人修耶?
问:大师在日,闻事法观既能修行,灭后闻之,岂不能即修耶?
问:若据陈都机缘减少,岂独今日无机,抑亦玉泉虚唱传法,本令诱物,而却约时退人,还善为师否?
问:《辅行》云「若依五略修行證果,能利他者,自是一途」。
此指不须广闻为自是一途,何得类同顽境踏心之一途耶?
问:若执方便纯解无行者,或习方便时欲盖数起,还须用圆观呵弃否?
或因兹悟理,还入位否?
况云初心即可修习,仍结六即耶?
问:夫论法门,须求其意,不可以名相多少为论。
《释名》等四章三观名相虽多,意谓生于止观之解;
释法无众生名相虽少,智成中道生空之
得意之师依章善消,岂不成乎解行耶?
问:仁用违文背义各十段文难予不寻《止观》,即修附法。
若得良师取意决通,何须寻读《止观》。
既蒙劝进,可不即修?
此义既成,更问何耶?
问:始从《发挥》至《答疑书》,皆以谈于妙性真理便为观心,因何改云「观六识妄心,成三谛真心」?
此义因谁解耶?
问:始从《扶宗》观于一念识心及诸义状,皆立因心为境,那枉抑予不许观于妄心?
仁于何时说观妄心予不许耶?
问:《示珠》既云心非因果,还是偏指清净真如否?
问:若转计云色由心造,但示心即妙理者,自己报色且由心造,生佛各有能造之心,何不皆即妙理?
何故定作因果事释耶?
问:予立三法各具二造,何文谓生佛约色论造?
岂非三各二造?
《示珠》全无此义,仁欲翻为己见说之,遂先加誙色造之失,作偷义之计,便自约心,各论二造。
此之贼心,仁当自省,谓无报耶?
问:《示珠》何文曾言生佛约心论能造耶?
问:三法各论二造,互具互摄,方名无差。
《示珠》于六义中,心之事造尚不全,以约心论能造,故馀之五义,本非拟议,还甘伏否?
问:《示珠》设问,本定经中三无差语为就三人论,为约一人说。
答中约心迷悟论生佛毕,即明判云「示本末因果不二,故云三无差别」。
岂非定判经中三法在于一人?
那得抵讳翻转作了己知他救之耶?
问:既不约因心论乎二造,则不善了己;
若例他亦以真心造事,则不善知他。
如此了知,有何益耶?
问:《妙玄》三法皆判属事,《示珠》何故作一理二事判耶?
问:止观二境观法,全在名字中示
因何《答疑书》五番言修二观,皆在观行五品位中,偶一回云五品初心便自归观行?
那于今来改转,将五品初心却为名字?
既朗自结归观行,如何翻改为名字耶
问:止观八种观成,显云初品。
因何《答疑书》五番言观成皆在相似?
况五番说五品方修二观,却言初品观成,谁不知之,得非彰灼欺诳耶?
问:不二门结境、智、行三法相符,设位简滥,岂非六即之位拣三法之滥?
况證果起用,不离三法,仁何抑之,但在凡位耶?
问:若境、智、行局在初住前位,因何妙乐通果说耶?
问:若智局在名字,不通后位,岂可行时全无于目?
若二凡无智,则名字无境,岂非五即皆无佛性耶?
问:若位位中以正行为智,将助行为行,明智妙既至极果,行妙因何更明正行?
妙乐智三既在妙觉,岂等觉来唯修助行耶?
问:仁执正释三法全无修二性一,今那自许八种三法是修二性一耶?
问:不二门本论一切三法离合,仁坚执只约三因说离合,今那八种有离合耶?
问:今观心前,先约离明观识,次约合示历法,岂须就前离论于后合。
如正释三智约离,次释三因约合,岂云离则三智,合则缘了?
岂智唯空、行惟假耶?
问:若合三智之解为了,三脱之行为缘,显发性三为正,如此约开论合,有何等过?
那得枉云开则三观,合则空假耶?
问:《妙玄》云,「生佛高广难观,观心则易」。
此玄十种果法正当太高,那云谈此便不用观心耶?
问:诸文事法之后所明观心,岂非舍难取易;
仁废观心,自以果法为理观,岂非舍易取难耶?
问:《十义书》引《净名玄》约教明三身三脱为事解,后更约观心明三身三脱。
仁但谓彼之事解与今三涅槃惑毕竟不生等不齐,何不具说不齐之义耶?
问:仁今又云,《净名玄》三身与法无众生义齐否,未知欲与彼事释观释何义。
论齐不齐何不显说耶?
问:此《玄》十法,约乎果證,该及迷因,其间具示自行化他。
若智若行,何得名为于诸佛法边直谈理性耶?
问:《妙玄》起五心中乃先出观心一解之意,观心解中既皆约阴论观,何得以不待阴境销于起五心中不待观境之文?
问:《释签》不待观境,方名修观,乃是预出观解之意,实未正明观解。
何得辄谓是观心之式样耶?
问:若转计云自道不待拣示阴境,不道不待通示阴境,且《释签》今消示阴之文皆入观门,若不拣阴,那得入于观门耶?
问:彼观心文云,「三界无别法,皆是一心作」。
《止观》、《大意》皆以此示拣阴,《妙玄》观心何独非耶?
又既在观心文中,岂以愿境及生解销之耶?
问:仁转计云,「自是久修止观行人,摄法入于三千三谛,心中不待玄文拣示阴境」。
此说甚违《释签》。
自令讲者销入观门,乃是宗师取意拣示,故不待止观教文,故云「即闻即修」。
那云学者自能?
问:仁又报云,「未习止观,即闻事法,乃知须依止观修之」。
此则固违《妙玄》「即闻即修」之说。
既须待止观拣境,示妙教文,岂非又违《释签》「不待观境」之语耶?
问:若不摄事法入乎阴心,修观显发,何名摄事成理耶?
问:若云不待观境之文是观心式样者,纵云不待阴境,岂不待精进而修耶?
问:诸事法观未明拣境,尚须精进修之,此玄观心既拣,那不可修耶?
问:既许不二门撮乎十妙为《止观》大体,那不许诸得意师将十门妙意入事法中为观体耶?
问:大师说此十法开解之后,即合策众观心,故有观法。
章安制《大经玄义》,既非对众,时节又艰,但宣教义,托后师氏比望馀部示人。
学者因兹谙练,岂是自寻诸部耶?
问:初习玄疏事法之观,人师取其止观通释,如引众经说乎止观修入者,岂名众经修入耶?
问:若先习止观未悟,今历事法观门得悟,如将无生观法度入生门,岂名无生门悟耶?
问:予引《义例》唯达法性,不云达阴。
既是端坐十乘,岂不阴?
法性用例,摄事成理,虽不云入阴,后观解中既立阴境,验须摄事入阴观理,方名摄事成理。
仁那枉云「意谓法性不关三千」耶?
问:仁《答疑书》中引此文正圆谈法性,义同理观。
理观既不达阴,验仁当时不知约行须观阴心。
若不尔者,何故引此證无阴理观耶?
问:《妙玄》以三轨通十法,此玄以无量甚深法性贯十法,因何此中独得云以法性融法耶?
问:若《妙玄》尚不以法性融圆果十法,何能融馀因果,又何能开二乘耶?
问:《答疑书》明说彼玄不以法性融故,故用观心观前十法。
今那转云观三教三轨及援引文相耶?
问:《妙玄》三教三轨,既云从一开三,又一一皆以如来藏摄,何得却用观心融之?
此玄三教十法,未云从实开出,未成藏理融摄,何以却不用观心融耶?
问:《义例》自云托事导情,何得自撰「附法观情」耶?
问:若托事一向导情全无修相,何故耆山观中,令于此明方便正修耶?
问:纵云附汝遣执教忘行之情者,《妙玄》十法皆以一念、用六即辨至极果,何故更用观心示行?
此玄但约信解说四教法相,何能自遣忘行之情?
那无观心示行耶?
问:《妙玄》十法附妙法题,那非理融?
此玄十法附世金喻,却得是理融耶?
问:止观结题说为结文相,事法观心处处言为行立,令即闻即修,安辄类之耶?
问:发心中观心约自己心数,众生明乎与拔之观,那自撰为「结其文相」及示行耶?
问:仁元执云,此玄所谈十法,纯是理观,直显心性,超过《妙玄》,故废附法观心。
今何全同法界次第,列诸法数却是学三观者,自用观法融之则成?
此玄全不谈理观,全不显心性,乃自《发挥》至今义状所说一时倾败,此文观心自成真说。
此之义目,并是自来废立观心之意。
傥于此问不能酬答,及答不尽理,则显妄破观心正文。
仍以上人心行多奸,言词无准,已堕之义,隐覆不言,纵答之文,复多辄改,使鉴览稍分于得失,讨论未息于往来,故今列数于前,冀答无缺略,演义于后知。
问有因由,请上人只将所列问词实书前项,用所陈答语即写次文。
休将己义前书,如不善消文之类;
莫谓后科兼答,如直显心性之流。
庶邪正之甄分,俾胜负之明白。
须臻极理,必见所归。
唯愿上人正直修心,流通勖念,莫顾一期之虚誉,仰扶千载之真宗,使教观之不空,见说行之并运。
损益即大,罪福不轻。
须取證于神明,岂强行于咒诅。
若心无谀谄,任咒之无徵;
或意有诳欺,必言之速验。
请揣寻昔见,比对今言。
傥用实解以废教文,罪应少薄;
或纵欺心而毁《方等》,祸必不迟。
切宜审思,莫侮圣法。
悟与未悟,酬与不酬,速望回音,即有徵索也。
按: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经卷四六。
释难扶宗记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七
《金光明玄义》,早岁闻浙阳慈光恩师专守略本,非观心等义,谓后人擅添。
受其旨者,则有奉先清、灵光敏,皆广搆难词,形乎篇卷,谓观心等文文理乖舛,私欲废之。
胥山学友善信上人传二师之义,复致长笺,请余详广、略之真伪,定存废之损益,俾后人无犹豫于两楹之间也。
余报之曰:「夫评是议非,则近于诤竞,非我志也。
矧以二师学解有闻,盖吾宗之先达,焉可率尔而拒之哉」?
信复报曰:「且闻弘赞理教,宜令允惬。
法鼓竞鸣,何先何后!
夫当仁不让于师,岂况与人乎」?
坚让不免,遂抽毫释二师之难词,救一家之正义。
知我者无以贬量得失之为诮。
清师总立略本无观心,所以云:若如《净名》、《法华》等《玄》,文义该综,法相浩博,事释弥广,理解稍疏,故文文之下,须用观心以释今文,不须观心者,则有其致。
良由大师顺经文法性之圆谈,乃明十种三法,始自性德三道,终至果人三德。
一一三法,无非妙性;
一一妙性,尽是真源。
若法若心,即《金光明》不思议法性,岂有如此纯谈法性之外别更观心者?
释曰:夫观心者,正论观法,的示行门,乃立一念识心为境,以三观观之,使性德开发,惑灭果成,岂可便不论修观?
《法华玄》纵文义浩博,而纯谈法性
所明法相,一一皆至无作及不思议,复以二妙判后开之,岂非法性之圆谈,何故更立观心?
况了《法华》妙旨,须修止观成之。
十种三法之后,安得不立观心?
应知前文虽示三道本来即理,诸法当体圆融,其如三惑浩然,二死重积,若不研心作观,何由亲證如上诸法?
若刚废此文,则绝众生入理之门,趣果之路,深不可也。
据彼总立之意,全迷一家解行大旨。
以验后诸难词,不足可议。
不能默已,更复言之。
文云:心有四阴,何以弃三观一答天下等(读者应对本文,方彰其义,下去皆尔。)
彼难曰:既自难云「何以弃三观一」,及乎作观,何得展转具观?
又何以将依正二法对「光明」二字,而弃「金」字?
「责故观之为金」,斯言何在?
况本为观心,何以反观依正等者?
释曰:此之问答,乃总示观心显理之要,未论修观之相。
初问弃三观一者,欲令答出一念识心是所观境,故即符《止观》「去尺就寸」之文也。
答中二意,初文唯示识心,是显金光明之境,故云「贵故观之为金,发智照理名光,充益色等四阴为明」。
此指能充为明,非指所充,故结云「心即明也」。
据此三义,唯从心显,不关诸阴,则深允其问。
「二从知心」已下,是预论观成理显,遍融诸法之相,以释伏疑。
何者?
恐人疑云,若唯观识阴,显金光明,于一切法,安能融净?
是故释云「又知心无心为光,知想行无想行为明」等,意云若观识阴,金光明显,则一切诸法皆金、皆光、皆明。
故以王数、心色、实假、正依等诸法,从狭至广,迭显光明之德也,非初作观,便观依正等法。
此如止观阴入境,初则唯观识阴,后亦遍历一切阴入国土等,皆明三谛之相,何乖「去尺就寸」之义?
又《义例》云:「修观次第,必先内心。
内心若净,以此净心遍历诸法,任运吻合」。
而此文唯示光明,不言金者,斯由三法修性离合,隐显相映,其意难明,致使此文,人或谓谬。
此中初文,约心显金光明三法。
所显既三,验能显必三,即修性各三之义。
此文历法,唯论光明。
能知二修既是光明,验所知一性是金,岂非修二性一之义?
大乘观行知法无法之处,岂类小教但空而已。
故《十不二门》云:「色心体绝,唯一实性」。
既结云「即观心金光明」,则知修性相对,三法已足,不须致惑。
又观三道,用王数为境,似非弃三观一者,原其观心之文,具观十种三法,后之九科,皆从所显之德,其体本融。
故约一念识心为境,而修三观,显其三法。
唯此三道,是所破之障,迷惑之事,体本不融。
若只约一念识中而示三境,境既叵分,观难得就,故特兼通数为三道境也。
问:若欲分明示三道境者,何不遍取五阴为苦,三毒为烦恼,七支为业,何故但以心王慧数并诸数对三道耶?
答:今只于阴境示三道相,以此王数常现前故,惑业本故,易显理故。
而不兼色者,恐心外向故也。
问:烦恼不独慧数,业自属思,何以作此对耶?
答:慧别顺违,方生爱恚,故慧是烦恼之根。
诸数运为,乃成善恶,故诸数是业之本也。
然观心之法,但托一处成观,则诸法皆净,不专对当名相。
问:此文对三道显金光明,其义已成,何故又约头等六分及身因举足等为三道观耶?
答:凡夫三障厚重,三法难明,虽约王数观之,尚恐执情未遣。
故更托身之假实,三毒重惑,身仪动作,粗显之境,一一横竖,约性约相,而遍推之,皆令寂灭,而显金光明妙理也。
彼又难云:若对三观,空不成,假不是,中又非等者。
释曰:文初问答,乃示识心是显金光明之境;
若观心、无心等文,是遍历诸法,彰观心之用,以释伏疑,俱未论其造修三观之相。
至正修十法观中引《净名》、三文,再观三道,乃是约身假实,粗显惑业推之,助成内观。
故且明空,良由此观能治行者见爱重障故也。
问:观既在空,何得具以金光明三义结之?
答:圆人用空破障,障破之处,妙理现前。
故即以境智冥合,诸数寂灭,而示金光明三法也。
约王数为三道,显金光明,乃至三识已下诸文,皆是一心三观。
文义显然,何得云三观不成耶?
观心文初结前生后文云:「如上所说,专是圣人圣宝,非己智分。
如鹦鹉学语,似客作数钱,不能开发自身宝藏。
今欲论道前凡夫地之珍宝,即闻而修,故明观心也」。
彼难此文,其词稍繁。
意云上已约六即,明十种三法,其理通凡,不专是圣法也。
又已明三德道前本有,岂可至此方论凡地珍宝?
释曰:上明十种三法,横周竖亘,乃顺经文法性无量甚深之义。
而经文自云「如来所游过,诸菩萨所行清净」,岂是凡夫境界?
只可云此理本遍该于道前,故明性中三德。
又寄六即位,论其法性甚深,实非行者修观之位。
故知此理虽遍,若论亲證,须是大圣。
故云专是圣人圣宝,非凡夫己之智分。
今明观心,乃的示无量甚深之理,在凡夫一念之中。
即用观慧观察,克取相应。
故云「今欲论道前凡夫地之珍宝,即闻而修」。
彼乃固隐「即闻而修」之语,但举「道前凡夫」之言,用成难势,深不可也。
又凡结前生后之文,皆是言其正意。
如《止观》正修文初云:『前六种依修多罗,以开妙解,今依妙解,以立妙行』。
须知五略五章,虽谈于行,意令开解;
十境十乘,纵含其解,意在成行。
何不徵彼前文谈行之说,难生起不当,令《止观》正修,亦成于谬?
彼又纵难曰:若言前观行,即但是略示观心之要,犹未委历法相而观,恐人不解,所以至此广约十法而观者,斯亦不然。
原夫闻略解广者,智人也者。
释曰:观心本是妙行趣果之门,而云闻略解广者,何关于观行乎?
虽知金藏,而不耘除草秽,何益贫穷者哉!
若云闻略解广,而不用研心作观者,则《止观》六章之后,不假十境十乘修證也。
又前谈果證,法性甚深,贯于六即,尚不标观行之字,将何示观心之要?
盖全不知心法、佛法之用差,又未了约教、约观之门别。
既昧此大体,何以评文相有无,何以定观道存废?
以此而验,都是谬谈矣。
彼又引例云:只如《止观》二十五方便,约观心诃五欲中,但广约三观四教诃色已,皆云诃色既尔,馀四亦然。
此中观心,若盈十纸之馀,彼一部《止观》之文,观心为用几十纸耶?
释曰:睹兹一难,即知皆是谬言,以全不识观心文义故也。
何者?
《止观》一部,正是《法华》三昧,约行观心。
但道场诸仪,及方便近行既多在事,恐起滞心,故此等文更立托事之观,导其情著。
若正修已下,都是行门,于境用观。
若知此意,终不辄云「一部《止观》,为用几纸观心」也。
岂非意谓十章十乘,合例诃色,各立观门,而今无者,但是文略?
彼文既略,乃破此文,不合十种三法,皆立观心,立难若斯,定文可悉矣。
彼又难云:又于帝王之间,妄加「慧」字。
今经首题,是佛自唱,诸师翻译,并无「慧」字。
若约义权加,用对三法为便者,解《净名》题,或二或三四字,亦应加字。
释曰:此文云「今明帝王应具三义」,何曾加字?
是知经题虽标二字,实含三义。
帝王者,合具神谋圣策,故依三义重诠法性
无文有义,智人用之,斯之谓矣。
若《净名经》三师译题,初师五字太繁,今家不用;
次师二字又略,大师但对二身而已。
既自有后师三义中当,故依之广释,何须加添?
以彼类此,殊不相当。
彼见帝王慧义,对十种三法,乃难云:非唯唐梵无据,而又能所不分。
意以「金光明」三字为所诠法性,「帝王经」三字为能诠教,不合将帝王等重对十种三法,则令诠旨不分也者。
释曰:立此难者,盖见诸家凡解题,即将「」字为能诠教,馀字为所诠义。
今「帝王」字既连「」字,便乃割截三字,别属能诠。
若将帝等重对三法,即是后人谬撰。
而不知诸家作此分释,未为通见。
岂「」字全非所诠,馀字全非能诠?
故当宗凡解题目,以「」字为通题,以馀字为别题,乃约教行理,俱论通别。
明「经」字则教通、行通、理通,明馀字乃教别、行别、理别。
若教通别,俱是能诠,行理通别,俱是所诠也。
得此意后,或时一往分字,对教行理三,有何不可?
但不得定执几字为能诠,见对所诠,便谓乖失。
定执所诠亦尔。
故《文句》以三种中道为经,《玄义》以诸经之王叙体,岂非以所诠为经
又云「唯王为教,即以能诠为经」。
若能如此通方而解,岂睹帝等三义重对十种三法,便谓后人谬添耶?
况载以帝等三义,对上诸法,深有其由。
何者?
上以金光明诠乎所游法性,已彰十种三一圆融,体用相即之义。
今欲示此三一圆融十种之法,一一有贵极雄略统摄之能,故乃重用帝等三义对之也。
是则能所相应,通别互显,安得诠旨胡越,上下参商耶?
彼又难曰:将帝惠王以摄经论,则反同真谛彼彼之义也者。
释曰:真谛分割三德,以一德对一经,又摄机偏局,故被今破。
今乃圆将三法,共摄一经,故以三解脱摄《净名》,乃至三德摄《涅槃》。
盖今家所明一一三法,皆非纵非横,而高而广,摄无不遍,名义俱融。
但举一种三法,则摄一切三法尽也。
对摄诸,复有何失?
如《净名》以解脱为目,《大品》用般若立称,皆义至于三,则摄法罄尽,故以为名。
若如彼所解,应皆题为《十种三法》也。
况前文以有此例,真谛分其三德,别对道前等三位,大师委破之。
后至自立法性甚深之义,复开十种三法,竖对本有等三位。
岂本有位唯具三道三识,而不具诸三法耶?
盖三法圆融,各各具摄诸法,得作是对。
请去情而思之,无执见而局之。
彼又难云:初不开章,以验后人擅添者。
释曰:开章多且随便,不必尽备,斯例亦多。
如《法华》境妙,只标六境,至生起解释开合,而足无谛成七。
若将不标科,验是后人擅添者,既能添数纸之文,岂不能添三二句科文?
故不可将此为准。
又当体章中一重问答文云:「问:旧人从喻,云何矫异而依于文?
答:非今就文而害于譬。
若茍执譬,复害于文。
义有二途,应须两存」。
等。
彼难云:此文文义相反,亦谓后人妄添,而斥二失:一不晓当体章意,二不晓附文章意。
皆云因前譬喻,故有两章,何得却云旧人从喻立名,云何矫异而依于文,反令今师不从譬喻以释者。
今详此问答,本不相违。
且问意者,盖责何不依古,单用譬喻释题,何得更加附文等释,乃成矫异。
答意者,非今就文而害于譬,则显今家依文依譬,两义俱全也。
若茍执譬,复害于文,则却责古人单用于譬,显义不全也。
乃结云「义有二途,应须两存」。
循环如此,复何相反?
问:既约附文设问,何故安于当体章末?
又本问附文,答中何故多论当体?
答:附文兼事用,当体唯法性,虽有此别,而皆依经。
故问附文即含两意。
既是自设,遂乃知微,故使答中先以附文对喻论,次以当体对喻说。
问答既兼二意,须居二章之后也。
彼又立当体章意云:因前譬喻,故今直示一念妄心即理性。
金光明非从譬喻,故云当体者。
评曰:如来自唱此部题名,诠显所游深广法性,但为古师不知此性本具众德,故无诸名。
世俗之法既彰事用,故有其名。
遂计真谛无名,俗谛有名。
故释「金光明」三字,唯是世间物象名义,只可以此名义比拟法性
是故古师但用譬喻释题,更无附文、当体义也。
若天台大师,以三昧力探量如来所游法性万德天然,究竟成就一切名义。
世俗之法既皆虚妄,本无实义,故乏其名。
今有名者,乃是圣人智證真法,则真名俗。
是故大师特立俗谛无名、真谛有名。
真既本有众名,故「金光明」非依世宝立称,乃当真法之体立此名也。
若今譬释,盖见诸师用譬限局,故且立之,而能广譬十种三法及一切法门,此犹顺古也。
据今正意,唯在附文、当体耳。
以知如来所游无量甚深法性,体既尊贵,故究竟名「金」;
体既常照,故究竟名「光」;
体既应物,故究竟名「明」。
是则譬喻、当体,皆显如来所證法性
此法究竟离染清净,过诸菩萨分證清净,何故却云当体直示一念妄心耶?
《玄》文自云「真谛有名」,又云「如理尊重名宝,法性可贵名金」,那得特违现文,曲指妄念?
观心本研妄识,而云已谈真性,不用观心;
当体专显果源,却云直指妄念。
斯由全迷,佛法在果,心法在因,教为解真,观本除妄,致兹谬破谬立,害己害他。
今既得知,无劳固执。
彼又难:此问答中,钝人以譬拟法,利人即法作譬。
既云当体不从譬立,何得却云即法作譬者?
释曰:章初立当体理云:「俗本无名,随真立名」。
又云:「圣人仰则真法,俯立俗号」。
故知世闻「金」,若名若义,本从法性金建立,反用世金比况法性
钝人只能以世金比拟真法,故云以譬拟法。
利人悬解,乃知能譬之世金随于真法建立,故云即法作譬。
何尝当体再立于譬?
已上释奉先清师难毕,次解灵光敏师难者。
然此二师同禀一见,难意无殊,而前难犹略,此文稍广。
其间文义大同及无大损者,不复徵之。
今就文义有异及伤观道者,略举而释之。
彼难曰:初释名章开为五番,应各有约观一释。
今何独就第三譬释中明观心义?
何故文势不连,越过附文、当体二番者。
释曰:譬喻、附文、当体三释,皆用「金光明」三字。
虽从譬从法不同,而所显法性不别。
于三释中,譬释法相最广。
今欲于一念中遍观诸法,故约所譬十种三法修观。
此十义若显,则一一皆符佛唱金光明,皆即当体金光明也,何须一一明观心?
况前通别、翻译二科,亦是定其三字之义。
若各立观心,有何不可?
今从义便,故依所譬十义观之。
其例亦多,如此经疑念序出疑人有四科,而只立一重观心,亦跨越文相。
故不可将此义定其真伪也。
彼又难:三道观中云,「观身假名既如此,观色受想行识亦如是」。
前已捡破实法,今何复云五阴?
何繁重乎者。
释曰:凡夫所计,假名之人,皆依总相身起,故约头等六分,横竖遍推,令性相皆寂。
此乃正破假人,未推实法。
岂可见言六分,便是实法观耶?
《空品》云「是身虚伪」,大师指此为生空境。
故《文句》云:「揽阴成身,计有我人众生寿命,故约身假为生空境」。
故此文结云:「观身假名既如此,复须推破五阴实法,毕竟皆空」。
故复例云:「观色受想行识亦如是」。
此乃正合今经观法,何所怪焉。
彼又难云:凡作空观,皆先破实法,次破假名。
何独此文先破假名,后例实法耶?
释曰:亦如《文句》解《空品》,乃先推生空,次观法空,不顺本经,更依何法?
又《观音别行玄义》云:「始觉人空,终觉法空」。
何得言凡作空观,皆先实次假耶?
况今此文,正是托于粗显色心,修空破障,助成内观。
众生我见尤重,故先观也。
彼又难:三佛性观中云:「观五阴称五阴实相,观假名称假名实相」。
观心数实相,岂五阴外别有心数耶?
约何道理对三佛性等者。
释曰:其实五阴已摄诸数,今以假实用对三因,故于无记阴外,别出善恶之数也。
如云「五阴之舍,心王居之」,荆溪亦指善恶王居无记舍。
若匪记文释出,彼文几亦成谬。
约此对三佛性者,无记阴既非善恶,即正因种诸数,有资成之功。
是缘因种假名能生十六知见,即了因种,圆理具德,即德为障,即障显德,复三一体融。
故于报障具显三性,皆称实相者,即实相般若经意。
彼经假实诸法,皆即实相般若波罗蜜也。
初于一念,具示三性,今重释中,复以假实兼善恶数,共示三因,各有所以也。
又文中以帝等三字摄《地持》等诸论,彼乃难云:且经王之名,是佛自唱,人师解释,盖释出佛意。
岂佛世便有此等诸论耶?
释曰:今明摄教者,乃以所诠摄能诠也。
盖经论所诠,不出十种三法,而隐显、旁正少别。
今从显□正,故以三解脱摄《净名》,乃至三识摄《地持》、《摄论》等也。
问:若然者,但摄法门,自摄诸教,何乃别论摄教耶?
答:若唯摄法门,恐不了者,谓此诸法门或一经一论所说,谓诸经诸论别有所诠,故今总示诸教,更无别法,故论摄教也。
若云经王是佛自唱,只应释出佛意,又云佛世未有诸论,不可云摄者,今问诸论还合佛意否?
经王外别有论所诠耶?
况诸论皆宗大乘经造,今解大乘经还摄诸论,有何失耶?
彼又难:观心明位中云「心但有名,为名字即是」,何言与者。
释曰:心虽具足一切功德,初心行人未见心体,未得心用,何闻心名?
故云「心但有名,为名字即」也
深有其致,何遽非之?
彼又难云:收得旧本,元无观心等文,验现行本是后人妄加者。
释曰:广本略本,孰伪孰真?
广本既疑妄添,略本亦应谬削。
难将文定,须以义求。
且夫此教兴来,年月寖远,中间传者,见解浅深,或昧观行功能,或迷法相融妙,既多壅塞,遂辄删除,致有略文存于一处。
必在究其深致,无得守其旧文。
大师说授随机,有广有略。
门人记录不定,或缺或圆。
今之讲人,获广本者未可忽其略文,守略文者岂得非其广本?
噫!
去彼取此,知道者孰不云非;
担麻弃金,执迷者自犹论是。
傥袪情著,吾何言哉!
知礼稽首恭白同宗传教诸硕德,仰惟以光阐佛日为心,扶树教宗为志,特回视听,同决是非。
傥小道之可观,觊大巫之作證。
知礼近以同门学友激而勉之,俾定观心等义,巽让之词,见诸前序。
辄以管见,旁附本宗教文,敷析厥旨,写录如前。
无非用佛法评论,讵敢以人情穿凿。
若也可裨妙观,则愿垂诸后昆;
若也稍损大纲,则愿置诸煨烬。
幸甚幸甚!
沙门知礼谨白。
按:日本续藏经第一编第九十五套第四册。
对阐义钞辨三用一十九问(并序 天禧元年十月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八、《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二
孤山法师,吾宗之先觉者也,著《阐义钞》解《请观音疏》,于中发明消伏三用义亦详矣。
而于一家教观大旨,尚复差忒。
予切陋之,于是设问一十九章,徵问是否,俾诸学者于兹法义不为异端所惑云。
天禧纪元十月一日四明知礼叙。
一问:约事、约行二种毒害,为理性本具,随缘发现耶?
为理本无,因迷始有耶?
因迷始有,非今圆义。
本具随缘,能随之体非性恶耶?
二问:据何显文,约何了义,理性毒害非性恶耶?
三问:理性毒害是无明耶?
非无明耶?
若谓是者,则与约行全同;
若谓非者,又非性恶。
五住之外,别有体耶?
四问:行毒、理毒,若无别相,何故疏家特分三用耶?
五问:《钞》云:「修一心三观,破五住惑,即约行消伏毒害」。
至释理毒,何故复云「今观诸法唯心,染体悉净,即神咒治理性之毒」?
此之二解,能治、所治,约行、约理,在修、在性,异相如何?
六问:《钞》释无碍无染云:「法性之与无明遍造诸法,名之为
故即有事中之毒及约行之毒也」。
作此解者,无染全属事行毒害明矣。
那释理性毒害,复指此耶?
理若不具毒害,性恶法门,至果永断耶?
三毒化事,作意方有耶?
七问:《钞》中特陈理毒非性恶者,为显思议耶?
为显不思议耶?
若谓思议,非今所论。
若不思议,一体三用,那忽永殊,毒害之义,唯属事行,理性本无耶?
八问:《钞》释理毒,何以都不陈理之相,便云「今观诸法唯心,染体悉净,即神咒治理毒也」?
此语为释理性所消伏耶?
为解理性能消伏耶?
若解所消理毒,为指染体耶,为指染用耶?
指染用,必是五住自属约行矣。
指染体,又非性恶。
一家所谈性恶法门,拟指何物耶?
九问:《钞》曰:「或谓性恶是理毒者,毒义虽成,消义全阙。
若无消义,安称用耶」?
诘曰:一家圆谈,若许理毒即性恶义,那得复云「消义全阙」?
若尔,荆溪何故云,忽都未闻性恶之名,安能信有性德之行耶?
然不知理毒即性恶者,何异都不闻耶?
纵许理毒为性恶,已那又责云「消义全阙」?
此乃虽闻而不解矣。
荆溪之意,唯恐不闻性恶则无性德之行,今何返此耶?
如斯述作,莫成坏己宗途否?
莫成翳人眼目否?
若谓不然,恭请三复斯文,探赜大旨,细为答释。
十问:《钞》指约行,是约智断。
智即能断,断即所断。
五住断处,名消行毒,谓异理毒者。
诘曰:智即能断,断即所断,更无别体,即指五住,对能断智,名行消耶?
断若无体,此即灭无之断,为此所断,自有常体。
指修即性为所断惑,名行消耶?
断若无体,此即灭无之断,与小何殊?
断若有体,行毒消处还具理性之毒否?
若非理毒,指何为体而论圆断耶?
应指别清净真如耶?
众生因心但有修恶无性恶耶?
十一问:理性若无消伏义者,约教行理,别释此题,教行名经。
有消伏义,约理名经,必可全废耶?
若可废者,何名别释题中理经耶?
若不可废,那忽简云「毒虽成,消全阙」耶?
十二问:理性消伏,为约修明?
为约性辨?
若约修者,不出约行消伏。
若约理性,理自消伏。
那云「今观诸法,唯心染体」等耶?
今观之言,修耶?
性耶?
十三问:理消伏义,《钞》自简云:「是则惑性相待,非关智断」。
今诘曰:理消伏义既云非关约行智断,为指理境非关智断耶?
为约迷事非关智断耶?
为据性德之行非关智断耶?
为并约四义非关智断耶?
十四:理性若无消伏义者,约行消伏都非性起耶?
若然,大师那云:「今原性德种子,若悲心智慧庄严,显出真身,皆了因为种子。
若慈心福德庄严,显出应身,皆缘因为种子」。
今文约行消非悲智庄严耶?
约行伏义非慈福庄严耶?
若无本性种子,如何显示约行圆修耶?
十五问:《钞》云「惑性相待,非关智断,名消理毒」者,为约本净不染五住名理消耶?
为用观智照理忘惑名理消耶?
若云本净不染,都未涉修者,那云「今观诸法唯心,染体悉,名治理毒」耶?
若云惑性相待,推惑即性,名消理毒者,此即约行推捡入空,显是修成,何谓约理?
荆溪那云理则性德缘了?
那云本自二空即性德义耶?
十六问:若云毒虽成,消全阙者,今家应不合云,原乎因果根本,即是性德缘了。
此之性德,本自有之,非适今也。
性德了因非理消耶?
性德缘因非伏义耶?
十七问:若云惑性相待,非关智断,行消者,此则修性理殊,智断体别,大师那云:「始则起自了因,终则菩提大智。
始则起自缘因,终则涅槃断德」。
如何特陈惑性相待,名理消毒,非关约行智断耶?
性德了因非智体耶?
性德缘因非断体耶?
十八问:《钞》云「惑性相待,名消理毒」者,此对惑之性为修德境耶?
性德境耶?
若云修境,则约所起对理自具,而为研覈成消伏义,亦但属修约行明矣。
若云性境,法性自尔,非作所成。
此性对惑,名消理毒者,能对性既云消全阙,应取但中之理为能对性耶?
应取清净真如为能对性耶?
十九问:《钞》云:「或谓性恶是理毒者,毒虽成,消全阙。
若有,应破性恶者」。
诘曰:若尔,《辅行》那云:「又此理具,变为修具,二修具,无非理具」。
令识修具,全是理具。
乃达理具,即空即中。
此之理具,既即空中,亦莫破性恶法门耶?
大师云「修德相貌,在性德中」,此亦断性恶耶?
理具空中举修德相貌,岂非今约理消伏义乎?
予谓若凭《钞》语,一家所宣性德法门,都成无用,圆修智行,俱成有作。
何哉?
以谓理具诸行应破性恶法门,故若言性恶理毒消全阙,则显同缘了始有,奈何修德非圆融耶?
夫如是,则修性之说倾矣,圆顿之道废矣。
述作裨赞宗乘,那忽特违大义也?
别理随缘二十问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八
有当宗学者问余曰:「仁于《指要钞》中立别教真如有随缘义耶」?
余曰:「然」。
客曰:「且如法藏师著疏释《起信论》,专立真如具不变随缘二义,乃云不变即随缘,随缘即不变。
仍于彼五教中,属乎终教,亦兼顿教。
而对破唯识宗谈真如之理,唯论不变,不说随缘。
审究唯识,正是今家别教。
彼终、顿二教所明不变随缘,乃是今家圆教之理。
仁那云别理随缘耶」?
余语曰:「藏师约何义,判唯识所谈真如不随缘耶」?
客曰:「《起信疏》云,唯识宗只以业相为诸法生起之本,彼之真如,无觉无知,凝然不变,不许随缘,但说八识生灭。
纵转成四智,亦唯是有为,不得即理。
故诠法分齐,唯齐业识」。
余曰:「灼然。
云真如性有觉知,则可熏变,乃说随缘。
既唯顽騃,乃不受熏。
既不受熏,安能随缘,变造诸法」?
因诘之曰:「别教真如,无觉知耶?
若无觉知,何故得名佛性
故《辅行》云,今家教门所明中道唯有二义,一离断常,属前二教;
二者佛性,属后二教。
别教中道既名佛性,佛非觉义耶?
若中理顽騃,本无觉知,焉是大觉果人之性?
况性以不改为义,若因无觉义,至果方有,此则改转,那名性耶?
又《妙》云,凡别教中立佛果者,有其三意,一者以理性为佛界,二者以果头为佛界,三者以初地去分名佛界。
别教既立佛界,岂有顽騃之佛耶?
《疏》既约如无觉知,故凝然;
凝然,故不随缘。
别理既有觉知,验非凝然;
既非凝然,那不随缘耶」?
客遭此诘,兀然失措。
余乃语曰:「子既不知所以,安得妄有破立」?
余既悯其无知,乃立数十问,徵其谬破立者,令少知别理有随缘义。
客曰:「愿闻」。
一问:《疏》既云,唯识宗齐于业相,以为诸法生起之本,故彼真如不说随缘。
荆溪既立别教如在迷能生九界,则以真如为生法本,乃永异业相为生法本,安云别理不随缘耶?
二问:《疏》又云,唯识宗未明业相等与如同以一心为源,故说如无觉知,凝然不变,不许随缘。
荆溪既释别教根尘一念为迷解本,云理性如来为善恶本,岂非业相等与如同以一心为生法之源耶?
既尔,安云别理不随缘耶?
三问:《疏》既云,唯识宗但说八识生灭,纵转成四智,亦唯是有为,不得即理。
荆溪既立别理名为佛性,岂是转八识成四智耶?
别理既是佛性,即随净缘,成于果佛,那云不随缘耶?
四问:《疏》五教既皆不立理具三千,但就不变随缘,立终、顿、圆三教,请子委陈三教之理,随缘之相。
若无异相,安立三教?
若有异相,便请细说。
五问:《疏》圆教既未谈理性本具诸法,与今家圆教得泯齐否?
彼圆望今圆,尚自天殊,安将终教之理与今圆等?
六问:《疏》不谈理具诸法,为知而不谈?
为不知耶?
若知而不谈者,则有隐覆深义之过。
若元不知者,则不善谈圆,安得与今圆同?
彼圆尚不同今圆,况终教耶?
七问:《疏》既未谈理具诸法,是则一理随缘变作诸法,则非无作。
若不成无作,何得同今圆耶?
八问:《疏》圆教谈事事无碍,主伴重重,似今色香中道、诸法趣色等义。
与而论之,似今圆教。
彼终教不变随缘,得作此说否?
若说事事无碍,乃是彼圆,非终教也。
若未得然者,尚望彼圆不及,安齐今圆耶?
九问:彼终教不变随缘,与《金錍》所明不变随缘,同耶,知耶?
若无,则非今圆。
若同,《金錍》明真如是万法,由随缘故,万法是真如,由不变故。
约此二义,立无情有佛性也。
终教虽立随缘不变,而云在有情得名佛性,在无情但名法性,不名佛性
既分二派,徒云不变,正是变也。
既违《金錍》,那名圆理?
须知权教有名无义,以有佛性之言约解、约理说故。
约解、约理尚未云遍,非权是何?
十问:《金錍》云:「客曰:『何故权教不说缘了二因遍耶』?
余曰:『众生无始计我我所,从所计示,未应说遍。
《涅槃经》中带权说实,故得以空譬正,未譬缘了。
若教一向权,则三因俱局,如别初心,闻正亦局。
藏性、理性,一切俱然。
所以博地闻无情无,依迷示迷。
云能造是,附权立性。
云所造非(』」。(上皆《金錍》,不移一字))
二因不遍,尚云带权,正局有情,的属别终教。
既尔,那执是圆?
十一问:藏《疏》明判赖耶为生法之本,故名分教,则显真如为生法本,乃名终教。
子今既信别理无住能造诸法,若不随缘,安能造法耶?
十二问:他宗皆不云无住,子今曲解所依法性可覆为无住。
纵子作此曲解,只如终教真随妄转,造立诸法,是可覆义否?
若不可覆,所造诸法得云一多相入,事事无碍否?
若尔,何异彼圆;
若不尔者,非覆是何?
岂真如理性不自在耶?
当知终教但理以无住,故不可守佛界之性,为妄扼缚,压作九界,正当可覆义。
禀此教者,虽信真如变造诸法,未知事事当处圆融,以此教未诠理性顿具诸法故。
若禀今圆者,既知性德本具诸法,虽随无明变造,乃作而无作。
以本具故,事既即理故,法法圆常,遍收诸法,无非法界。
终教所诠,既其不尔,那得齐今圆教耶?
十三问:终教说真如是本觉,别教说真如是佛性
性非本耶?
佛非觉耶?
名义既齐,安得不同?
十四问:唯识宗说真如无觉知,故不能迷。
终教谈真如有觉知,故能迷。
能迷故能悟,故立随缘。
别理既有觉知,那不能尔耶?
若能者,那不随缘?
十五问:子云「别理无住,能造诸法」,只是理能造事,乃偏一之义者,岂非但有随缘义,无不变义?
子元不知不变则终教、分教同诠,随缘则独在终教,故明不变未必随缘。
若说随缘,必有不变。
以是真如性随缘故,若随缘时改变,则不名性也
十六问:子云「别教云不即,终教说即,为不同」者,盖子迷名,全不究理。
以彼不谈性具九界,乃是但理随缘作九,若断无明,九界须坏。
若九界即是真如理者(大意与《止观》皆以是义释即,如云「初心是后心是」等。),何须除九?
岂非九界定能障理耶?
若谓不然,终教还说九界皆是法界,一一遍收否?
若说,与彼圆何别?
若不说者,安称即耶?
况彼圆既未谈性具三千,虽说一一遍收,尚未有遍收所以。
若比今圆,不成即义,况终教耶。
十七问:子云「性具九界,不得云差别」者,盖未知理中自有立一切法义也。
故妙理则性德缘了等。
又若谓性具诸法不名差别者,何故《妙经疏》云「若知地具桃李,即识实中有权,解无差别即是差别;
若知桃李竖相,即识权中有实,解差别即无差别」?
既以地具桃李为权,此权名为差别,岂非性具九界,得称差别耶?
十八问:《止观》别教一念心为迷解本,引楞伽理性,如来藏为善不善因。
子意谓此句若證终教,则是随缘义;
若證别教,则非随缘义者。
且今引文略。
彼经具云:七识不流转,不作苦乐因(无明体空。)
如来藏为善不善因,若生若灭,受苦乐,与因俱(真如成事。)
既能为因,又即生灭,此文如何作不随缘解耶?
若谓不引生灭等文,则非随缘者,且唯识宗中,可云真如为善恶因否?
又次文以《大论》池水喻,此如何通?
故云:「如大池水,象入则浊,珠入则清。
当知池水为清浊本,珠、象以无清浊之缘」。
今问,池水还随此二缘为清浊否?
若随者,如何作不随缘解耶?
十九问:《辅行》释别教发心云,烦恼之中,有如来藏。
凡夫生盲,常与藏俱,而不知见。
故流转生死,却为藏害。
且别教菩萨既见众生如是,故发心,岂可云真如不随缘耶?
二十问:子云,《指要》为破安国师立问,故特立别理随缘者,盖子不解安国问意,致兹谬说。
如彼问云,别教真如不随缘,《起信》真如能随缘。
未审起信为别?
为圆?
若别,文且相违;
若圆,乖彼藏《疏》。
且初云随缘不随缘者,盖为泛学者妄谓别教不谈随缘,《起信》乃说随缘,故顺常情而为问端。
既共知《起信》谈于真如随缘,故定之曰,未审此随缘义是别是圆,盖泛学之者不知真如随缘通于两教,故兹双定。
后《正难》云,若谓《起信》是别,且违论文。
以论文一心摄世出世法及相大,明具无量性功德,是本具千如故。
又十住八相是圆教分,任运垂应是圆位故。
若定判属别,则违论此文也;
若定判属圆,则乖藏《疏》。
以《疏》不约心具百界为摄世出世法,及无量性功德不约性善性恶释之,又十住八相不说分而辨,乃云是伏见思住愿力神通而作,故若判属圆,则违《疏》中此等文。
故子今若执安国定判终教是今圆者,何故《正难》云「若圆,乖彼藏《疏》」?
藏《疏》正用终教释乎《起信》。
若终教是圆者,作圆说之,恰顺藏《疏》,那云若圆,乖彼藏《疏》耶(《四明尊者行录》卷三。)
据原校,下「二」字衍。
卷首目录作「二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