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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祖昭武睿圣皇帝加谥册文天禧元年正月九日 北宋 · 王旦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五、《宋会要辑稿》礼五八之二一(第二册第一六二二页)、《太常因革礼》卷九○、《宋大诏令集》卷一四○
臣闻天序丕承,运膺于缵服;
祖功锡羡,礼重于归尊。
纯嘏铺昭,灵期以之协应;
徽名升荐,庆典以之宣明。
伏惟宣祖昭武皇帝醇粹在躬,几神周物,总戎昭以致用,殖德基而冯厚。
勤王懋绩,右武由威。
道济于三才,庆垂于千亿。
赤符启祚,黄图宅中。
万宇来同,二圣继善
赓咏绵瓞,增茂于本枝;
浚发深源,诞流于重润。
肆臣凉薄,获绍宗祏,边鄙不耸,神人以和。
勤崇仙阁,奉祗汾曲。
旷绝交举,声文寖盛。
伟兆彰戒,飞軿降臻。
悟开圣系,翕受禔福。
景命怀属,率由燕翼之谋;
荣号讲求,丕昭积累之业。
惟睿通乎奥赜,齐圣兼乎哲明。
懿铄诞敷,休烈惟大。
谨奉玉册玉宝,加上尊谥曰宣祖昭武睿圣皇帝。
冀纡冲鉴,膺受丕称,謦欬如闻,敷佑无极。
某以端居多暇怀洛成诗伏蒙运使兵部俯垂属和拙诗伸谢(吴审丰)1074年 北宋 · 文彦博
五言律诗 押侵韵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倦翼念归林,幽怀动越吟。
更回溪叟信,深契野云心。
巴里传高唱,英韶继善音。
便须传洛社,纸价重千金
内中侍御已下贺太皇太后年节词语 北宋 · 苏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五六、《苏魏公文集》卷二八
伏以献岁发春,肇三阳之交泰;
履端于始,为万物之权舆。
恭惟太皇太后陛下继善体仁,正心率下。
布德行惠,顺时令而罔愆;
知人安民,固邦基于不拔。
肇履惟新之序,更增有永之年。
妾等祗事宸闱,幸逢圣治。
趋玉阶而致祷,祈宝历之无疆。
正蒙二 其二 诚明篇第六 北宋 · 张载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一、《张子全书》卷二、《张子抄释》卷一、《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九
诚明所知,乃天德良知,非闻见小知而已。
天人异用,不足以言诚;
天人异知,不足以尽明。
所谓诚明者,性与天道不见乎小大别也。
义命合一存乎理,仁智合一存乎圣,动静合一存乎神,阴阳合一存乎道,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
天所以长久不已之道,乃所谓诚。
仁人孝子所以事天诚身,不过不已于仁孝而已。
故君子诚之为贵。
诚有是物,则有终有始;
伪实不有,何终始之有!
故曰「不诚无物」。
「自明诚」,由穷理而尽性也;
「自诚明」,由尽性而穷理也。
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
惟大人为能尽其道,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兼爱,成不独成。
彼自蔽塞而不知顺吾理者,则亦末如之何矣。
天能为性,人谋为能。
大人尽性,不以天能为能而以人谋为能,故曰「天地设位,圣人成能」。
尽性然后知生无所得则死无所丧。
未尝无之谓体,体之谓性。
天所性者通极于道,气之昏明不足以蔽之;
天所命者通极于性,遇之吉凶不足以戕之;
不免乎蔽之戕之者,未之学也。
性通乎气之外,命行乎气之内,气无内外,假有形而言尔。
故思知人不可不知天,尽其性然后能至于命。
知性知天,则阴阳、鬼神皆吾分内尔。
天性在人,正犹水性之在冰,凝释虽异,为物一也;
受光有小大,昏明,其照纳不二也。
天良能本吾良能,顾为有我所丧尔。
上达反天理,下达徇人欲者与!
性其总,合两也;
命其受,有则也;
不极总之要,则不至受之分。
尽性穷理而不可变,乃吾则也。
天所自不能已者谓命,物所不能无感者谓性。
虽然,圣人犹不以所可忧而同其无忧者,有相之道存乎我也。
湛一,气之本;
攻取,气之欲。
口腹于饮食,鼻舌于臭味,皆攻取之性也。
知德者属厌而已,不以嗜欲累其心,不以小害大,末丧本焉尔。
心能尽性,「人能弘道」也;
性不知检其心,「非道弘人」也。
尽其性能尽人物之性,至于命者亦能至人物之命,莫不性诸道,命诸天。
我体物未尝遗,物体我知其不遗也。
至于命,然后能成己成物,不失其道。
以生为性,既不通昼夜之道,且人与物等,故告子之妄不可不诋。
性于人无不善,系其善反不善反而已,过天地之化,不善反者也;
命于人无不正,系其顺与不顺而已,行险以侥倖,不顺命者也。
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
故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
人之刚柔、缓急、有才与不才,气之偏也。
天本参和不偏,养其气,反之本而不偏,则尽性而天矣。
性未成则善恶混,故亹亹而继善者,斯为善矣。
恶尽去则善因以亡,故舍曰善而曰「成之者性」。
德不胜气,性命于气;
德胜其气,性命于德。
穷理尽性,则性天德,命天理,气之不可变者,独死生修夭而已。
故论死生则曰「有命」,以言其气也;
语富贵则曰「在天」,以言其理也。
此大德所以必受命,易简理得而成位乎天地之中也。
所谓天理也者,能悦诸心,能通天下之志之理也。
能使天下悦且通,则天下必归焉;
不归焉者,所乘所遇之不同,如仲尼与继世之君也。
「舜禹有天下而不与焉」者,正谓天理驯致,非气禀当然,非志意所与也;
必曰「舜禹」云者,馀非乘势则求焉者也。
利者为神,滞者为物。
是故风雷有象,不速于心,心禦见闻,不弘于性。
上智下愚,习与性相远既甚而不可变者也。
纤恶必除,善斯成性矣;
察恶未尽,虽善必粗矣。
「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有思虑知识,则丧其天矣。
君子所性,与天地同流异行而已焉。
「在帝左右」,察天理而左右也,天理者时义而已。
君子教人,举天理以示之而已;
其行己也,述天理而时措之也。
和乐,道之端乎!
和则可大,乐则可久,天地之性,久大而已矣。
莫非天也,阳明胜则德性用,阴浊胜则物欲行。
领恶而全好者,其必由学乎!
不诚不庄,可谓之尽性穷理乎?
性之德也未尝伪且慢,故知不免乎伪慢者,未尝知其性也。
勉而后诚庄,非性也;
不勉而诚庄,所谓「不言而信,不怒而威」者与!
生直理顺,则吉凶莫非正也;
不直其生者,非幸福于回,则免难于茍也。
「屈信相感而利生」,感以诚也;
「情伪相感而利害生」,杂以伪也。
至诚则顺理而利,伪则不循理而害。
顺性命之理,则所谓吉凶,莫非正也;
逆理则凶为自取,吉其险幸也。
「莫非命也,顺受其正」,顺性命之理,则得性命之正,灭理穷欲,人为之招也。
增上哲宗皇帝徽号册文崇宁三年十一月1104年11月 北宋 · 蔡京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五八、《宋会要辑稿》礼五八之六四(第二册第一六四三页)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孝弟嗣皇帝臣佶谨稽首再拜言:臣闻昔者明王崇德广业,举而措之天下,日见之行。
于用则藏,于仁则显。
其称名或小,其取类则大。
故令闻广誉,克有辞于永世,无得而加焉。
乃若德有馀于业,名不称其实,未足以丕扬显烈,以端命于上帝,则在我后之人。
恭惟哲宗钦文睿武昭孝皇帝,仁覆四海,十有六年。
肆其即位,越在冲幼,沉潜刚克,以蒙养正,动静有度,不大声色。
左右仆御侍从之臣,亦罔能知,盖不言者九年。
爰及亲政,率时昭考,永言孝思,追悼先烈,弗克钦若,溃于厥成。
放逐奸宄,是正诋诬,遵制扬功,仪刑典则。
登用善良,协于克一,四方风动,如日之中。
至于清静而寡欲,体仁而继善
先后天时,遇灾而惧。
遵者贵德,靡所不钦。
南面而听,尊严若神。
瘅恶虽弗容贷,而好善常若不及。
故小大祗若,无侮无拂。
市无剖斗折衡之争,朝无错立族谈之犯。
慈故能勇,外攘夷狄,开辟境土,克继前人,卒其武功。
皇天眷佑,诸福毕至,地不爱宝,神玺自出。
英声茂实,莫可殚穷。
末予冲人,祗奉顾托,付以大业,夙夜祗慄,惧弗能胜。
乃者奸臣乘隙,覆出为恶,公肆抵戏。
用正典刑,无有佚罚,显谟丕烈,既晦而明。
然其垂之将来,昭示无极,其敢不虔。
爰卜日至,禋于圜丘
褒对明神,增备徽典。
稽诸故实,协于师言。
自天申锡,万邦作孚。
谨遣金紫光禄大夫知枢密院事上柱国南阳郡开国公食邑三千三百户、食实封八百户蔡卞,奉玉册玉宝,上徽号曰哲宗宪元继道显德定功钦文睿武齐圣昭孝皇帝
恭惟在天之灵,降鉴于下,来燕来宁,膺受兹礼。
于昭于天,俾缉熙于纯嘏。
谨言。
笙竹书院元丰八年 宋 · 王定民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六二、嘉庆《湖南通志》卷四九
古者诸侯得兴学以劝士,泮水之制异辟雍,所以明尊卑之序,化民而成俗也,盖治天下之术莫先焉。
有舍以处之,有师以专之,有业以精之,有训以行之。
天子诸侯并举斯道以加诸民,作于上而顺于下,教化行,习俗美善。
夫董生之言,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始以仁义礼乐,至于刑罚轻而禁不犯,其本可知矣。
县令,诸侯之任,奉承天子休命,成就夫人之材而不敢违,令有不行者不为也。
以郑人论执政于乡校,子产欲行其善,攻其恶,虽有告毁者而勿听,况其政易行,责之未至,谓迂阔无益而不为哉!
我宋太平百馀年,明主绍隆,四方郡县郁郁文雅,宗公名卿不绝于世。
汉唐之际,未可媲其盛。
湘阴湖南巨邑,士人为多。
定民承乏于兹,咸喜余之来,造庭持牍以请曰:「桑梓邻通城,公有最绩,闻以教育讲校为先。
今濒江青竹之馆,里人邓氏家延学徒,久遂旷废,欲迁于邑舜祠之前。
非公孰主厥事」?
余亦嘉其来请,许之。
顾基亩褊甚,适黄陵已新大二妃之祠,余谓二妃生嫔于虞,不宜死有异处,乃徙舜像合于黄陵,以表其祭,于是易舜祠孔子,而塑绘之
堂庑斋室,创作有次,士之升降进退裕然。
又后其庙立学,于以育士其中焉。
昔七十子自远诲于洙泗,从厄陈蔡,迨其殁,无异父丧,独子贡伤其并去,又三年居,然后归。
以有若几肖,而子游之徒日事以孔子旧礼,门人之不忘如是其深乎!
孔子于当时,与事于后世,其义均,不忘其道,亦不忍忘其貌。
觌貌既尊,传道愈严,匪惟见士之志,亦有以见士之追古继善而致其钦。
是以学者趋于中,无异端之论,耳不闻奇语,目不见怪行,然后各得其性之所近。
传至于再三,或有背正而入于他。
子夏之后有田子方子方之后流为庄周,皆出于孔子,流于远而乖其习,而所背至此矣。
孔子之门而语仁智,已义同而理殊。
仁之为爱也,智之为知也。
使人爱己知己,由也;
爱人知人,商也;
自爱自知,回也。
其义则一,其所见则殊。
学也者所以修性而养心也,性修则纯,心养则明,纯则不杂,明则不惑。
黉舍修而教业充,力积久而道德实,将有日矣。
故谨书以志之。
按:光绪《湘阴县图志》卷三○,光绪六年刻本。
善继善述奏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
臣闻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天子之孝也,武王是矣。
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者,卿大夫之孝也,孟庄子是矣。
神考之初,当百年宜改之运,改英祖者多矣,乃所以为善继善述也。
《书》曰:「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神考之大孝也。
徽宗乞损益政事以继述前圣奏元符三年十一月 宋 · 王觌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五、《历代名臣奏议》卷六九、《宋史纪事本末》卷四八
、禹相授一道,尧不去四凶而舜去之,尧不举元、凯而舜举之,事未必尽同。
王作邑于丰,而武王治镐;
文王关市不征,泽梁无禁,周公征而禁之,不害其为善继善述。
神宗作法于前,子孙当守于后,至于时异事殊,须损益者损益之,于理固未为有失也。
王继先奸恶十事疏绍兴三十一年八月 南宋 · 杜莘老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二六、《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三○、《宋代蜀文辑存》卷五○
臣闻自古方伎之臣虽不可废,而小人罪恶之极则不可容。
今有微贱小人,粗明诊视,凭恩恃宠,肆其奸恶,在王法不可容恕,臣焉得不论乎!
谨按昭庆承宣使致仕王继先,初系贱工,负担喝药,因奴事秦桧,入拜其妻,叙为兄弟,夤缘荐引,遂得以薄术供奉陛下及显仁皇后,间饵其药,特赐宠遇。
继先恃恩宠二十馀年,恣为奸恶,臣愚上体圣意,未敢论列。
今者伏遇陛下威断赫然,埽除蠹弊,在臣岂容缄默,使之漏网!
请为陛下陈之。
继先于都城广造第宅,多侵官司地分,如陶家巷寨屋、丰乐桥官地,皆被强占,起盖房廊,收取赁直。
又蒲桥之傍,有古运河继先因广宅基,遂填塞其上,其宅周回侵占民居数百家及官街二条,见今屋宇台榭,皆高广宏丽,都人谓之快乐仙宫,可谓僭侈矣。
又占临安府从官宅二所,一所与其弟继善,一所作解库。
其罪不容诛,一也。
有军人李彦者最为桀黠,继先用为提辖,专探下户妇女有姿色者,百端作计,必强取之以为侍妾,虽有婚姻,一切不顾。
李彦犯罪,临安府断罪入吏。
魏某及董安中、刘永清等为干办,强买益多,如宋念一之女荣娘,万八娘之女胜奴、兴奴之类,方其初买也,不支与钱,及其年满也,又不放出。
至如镇江府姓张、姓李二家女童,妙于歌舞,又诈作御前索进,至今尚在,诸女之父母怨恨入骨,无所告诉。
其罪不容诛,二也。
继先又于宅傍创一别馆,专以收蓄俳人,继先则蓄临安府名妓刘荣奴,其子悦道则蓄金盻盻,父子聚麀,伤风败教。
又令所买妓女时作歌乐。
及闻渊圣皇帝升遐,举家仍复燕饮,乃令妓女舞而不歌,举手顿足为戏,名为哑乐。
其罪不容诛,三也。
继先又于湖州地名旧馆别创大第,工毕之日,自都下载见钱二十万贯前往排垛,谓之镇宅钱。
五月间虏使之来,继先闻其狂言,遂以修坟为名,往视旧馆,创造舟船,又买舫子二十只般移财物,扇动居民,又于太湖洞庭山创屋,为避寇之地。
预占山寺,以盛顿御前药材为名,差人守把,寺僧无以存活。
其罪不容诛,四也。
继先居辇毂之下,乃阴养无赖恶少共五百人,每日支与钱粮,又私置桃花甲、苦竹枪、牌棒及刀剑等,日夕教练。
自闻边报不常,又置教头两名,每日于后园阅习。
其子守道与孙镕及亲戚辈日夕亦擐甲射弓,不知谋为何事。
其罪不容诛,五也。
继先因其子悦道累为浙西运司主管,遂笼公私之利,凡客人有重货则强买之,官物可以射利则中卖之,税物浩瀚则令监官放免之,收钱入己,遂至官课亏损。
凡有两浙路户绝田产,继先则为诡名扑买。
又常勒临安府楼店务吏人,令供城内户绝舍宅,贱价买为房廊。
又因其子安道及亲戚郭思仁、张球等为兵官,广借厢禁军凡数百人,在家役使。
又招致待阙孤寒小官等充其家防护祗应,不欲以私钱给之,却结诸总管临安府请供给钱。
内夹带王承宣一名,每月冒请供给三百五十贯,临安府畏其凶焰,莫敢谁何。
其罪不容诛,六也。
湖州有金鼎者,财雄东南,以赀得官,迁至正使
继先贪其赂遗,与之交结。
鼎常破万馀缗造一海船,船中百物皆备,献于继先,托求阁职,继先受而许之,果未几除阁门宣赞舍人,以物议不容,为后省缴駮。
又有珠子行人姓徐者,犯罪不轻,继先受其珍珠货赂,遂与其求嘱大理寺官,因得释放。
凡州县治大奸、兴大狱,有力之人厚授金帛以赂继先继先受之,关节所至,随即解免。
其罪不容诛,七也。
继先于本府及他处寺院,多令立生祠,妄自尊大。
又却保庇寺僧,与嘱托州县蠲免科役。
凡天下名山大刹、庄田优厚去处,继先少受其赂,则使之住持,凡常住所有,大半入继先之门。
近日擅毁南山敕赐法华院殿基,起盖亭台,又于北山招贤寺因山作园,新旧坟冢尽令发掘,移于他处。
其罪不容诛,八也。
珠子行人姓任者,往年不幸,继先遂使人收其珠铺,珠子约共万馀缗。
其姊累次恳请,继先不还,其姊诅之。
继先忿怒,后执捉其家使下吴一送官勘断,诬作与伊姊私通,致令其姊编管处州
继先又拘收其田产,略无顾忌。
其罪不容诛,九也。
继先之术本自庸谬,偶有天幸,遂夤缘妄作。
常恐人之轧己,稍有拔出其上者,类皆巧为沮抑,使不得进,间有微见其所长,即多方挤陷。
天下名医皆畏避退缩,不获自进,故凡中禁外庭,一时贵近或有疾病,继先用药谬误,以致危困,亦无可指其非者。
其罪不容诛,十也。
继先过恶,臣特举其尤者,馀虽擢发亦未可数。
今市井之人则怨其强夺妇女,商贩之民则怨其侵渔财利,乡村之人则怨其吞并田产,至于士大夫则怨其挟持权势,请托无厌。
合是数者之怨,皆恨不得食其肉而寝处其皮,其罪恶贯盈,王法实不容恕。
臣愚伏望陛下特赐睿断,将王继先编管岭外,将本身及其子孙冒受官爵尽行褫夺。
其第宅财物田产皆民之脂膏及赃污货赂所积,乞委临安府及诸州所属尽行检括,籍没入官,以赡军将
其强买奴婢,尽放还被苦之家。
行下诸处寺院,将所立生祠亭台即日毁拆。
以去国家之蠹,以除斯民之害,以快天下之公议,幸甚!
五美堂记1194年10月 南宋 · 杨万里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五三、《诚斋集》卷七五 创作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
安城欧阳巨卿无它嗜好,顾独以为善最乐,择地而趋,择仁而里,见一善思与之齐,闻一善喜而不寐。
有二子,长曰成务,次曰成文,皆幼而警敏,长而俊茂。
旁招儒先,授以经学,励以文行。
深念父子责善则不可,不迪以善又不可,一日扫溉其所居之堂之前,家人子莫测其何为,则手种双桂于其地。
二子相顾唶曰:「昔晋人自喻以桂林一枝,今家君两之,其指不欲才我伯霜仲雪,与晋人争长而竞秀耶」?
艮斋先生谢公闻而嘉之,为记其事,且举似王氏种槐之意,以摛张其说,以假欧阳氏光,以策砺二子考德进业,以显扬乃父巨卿焘后诒址之远谋。
予得艮斋之文读之,因署其纸尾曰:「王之,欧之巨卿之积善,二子之继善艮斋之乐善,一记而具五美」。
成务兄弟欣然相贺曰:「右偏一堂未名,今扁以五美其可」。
则复介予门人刘俨来请曰:「成务与弟成文蒙被先人彝训,夙夜繄遗堕是惧,先生不以兄弟为不可教,教以五美,先人不尚有知也,不宁惟兄弟受其福,先人实并受焉。
愿更乞言以终其惠」。
予答之曰:「五美之说,昔者尝闻之子产,复闻之仲尼
子产之五美,诸侯会盟事也,非学者事也。
学者之事可不尊仲尼之五美乎?
能尊仲尼之五美,斯兼予之五美矣」。
俨曰:「先生之惠欧阳氏不既大矣乎?
问一五闻三五,闻三五得一五」。
成务字几先,成文字昭先
几先尝以文字与计偕,昭先郡尝举堪应童子科,其学皆进而未止者也。
绍熙五年十月日,诚斋野客杨万里记。
会庆节启建道场疏 宋 · 林外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一八、《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卷七五
天佑民而作之君,庆诞弥于良月
臣归美以报其上,继善颂以封人
敢伸一介之诚,愿祝椿之寿。
恭惟皇帝陛下道参羲昊,德配乾坤,执虞舜之两端,躬武王之达孝。
坐抚中熙之运,肇开长发之祥。
臣等谨叩高真,仰祈遐算。
伏愿后世难老,永符万岁之呼;
如日之升,长对千秋之节。
冯作肃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一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一、《考亭渊源录》卷一六、《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四七、一○一
敬义之说甚善,然居敬、穷理二者不可偏废,有所偏废则德孤而无所利矣。
「动静仁智之体」,对下文「乐寿为仁智之效」而言,犹言其体段如此耳,非体用之谓也。
学者求为仁智之事,亦只如上章居敬穷理之说,便是用力处。
若欲动中求静,静中求动,却太支离,然亦无可求之理也。
伊尹天民,盖以其事言之。
如耕莘应聘之事,即分明见得有此踪迹也。
治亦进,乱亦进,是指五就汤、五就桀而言,乃是就汤之后,以汤之心为心,非不待可行而遽行之谓也。
傅说是大贤,比伊尹须少贬,其见可而后行虽同,但所以行者或不及耳。
又高,直是正己而物正之事,「可行而行」,亦有所不足道矣。
《二南》乃天子诸侯燕乐,用之乡人,用之邦国,所以风天下也。
然随事自有正乐者,则兼及之(如燕礼自有《鹿鸣》等诗。),无正乐者,则专用之(如乡饮酒别无诗也。)
恐是如此,然亦未及考也。
可欲之善与继善之善同,有诸己之信与成之者性理虽一,而所施则异,当更深察之。
性情等说有已见叔京书者,但所与嵩卿论者,今议其得失于此。
嵩卿云:「理即性也,不可言本」。
此言得之程子亦云性即理也,今见《遗书》二十二上。)
但其下分别感有内外,则有病。
作肃非之,是也。
作肃又云:「性者自然,理则必然而不可悖乱者」,此意亦近之(语亦有病。)
但下云「理不待性而后有,必因性而后著」,此则有大病。
盖如此则以性与理为二也。
下云「性者理之会」却好,「理者性之通」则又未然。
盖理便是性之所有之理,性便是理之所会之地,而嵩卿失之于太无分别,作肃又失之于太分别,所以各人只说得一边也。
作肃云:「情本于性,故与性为对。
心则于斯二者有所知觉而能为之统御者也。
未动而无以统之,则空寂而已;
已动而无以统之,则放肆而已」。
此数句却好,但必以不动为心,则又非矣。
若心本不动,则孟子又何必四十而后不动心乎?
须知未动为性,已动为情,心则贯乎动静而无不在焉,则知三者之说矣。
《知言》曰:「性立天下之有,情效天下之动,心妙性情之德」,此言甚精密,与其他说话不同。
试玩味之,则知所言之失矣。
严时亨世文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一、《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一三○
五行之生,各一其性。
气质是阴阳五行所为,性即太极之全体。
但论气质之性,则此全体堕在气质之中耳,非别有一性也。
明道言「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
「人生而静」是未发时,「以上」即是人物未生之时,不可谓性,才谓之性,便是人生以后,此理堕在形气之中,不全是性之本体矣。
然其本体又未尝外此,要人即此而见得其不杂于此者耳。
《易》《大传》言继善,是指未生之前,孟子性善,是指已生之后。
虽曰已生,然其本体初不相杂也。
程子以忠为天道,恕为人道,莫是谓忠者圣人之在己,与天同运,而恕者所以待人之道否?
圣人处己待人亦无二理,天人之别,但以体用之殊耳。
「放于利而行多怨」,南轩独以为己之怨人。
南轩说固有此理,只是此章语意只合如古注及程子说,不容一语可兼二意。
虚心平气,静以察之,当自见得。
不可以其近里,而迁圣人之本意以就之也。
礼无大小,未尝不重于食色,不可谓食色有时而重于礼。
食色重处是亦礼之重。
此章无它可疑,熟读本文,自可见矣。
「发己自尽谓忠,循物无违谓信」,所谓发己,莫是奋发自扬之意否?
循物无违,未晓其义如何。
发己自尽,但谓凡出于己者必自竭尽,而不使其有苟简不尽之意耳,非奋发之谓也。
循物无违,谓言语之发循其物之真实而无所背戾,如大则言大,小则言小,言循于物而无所违耳。
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儒。
杨墨皆是邪说,无大轻重。
但墨氏之说尤出于矫伪,不近人情而难行,故孟子之言如此,非以杨氏为可取也。
并称,乃退之之缪,然亦未见得其与《原道》之作孰先孰后也。
简易/(引吕东莱解《禹贡》一段。)此说大概得之
然亦不必言先为其难,大抵只是许多道理须要理会得分明后,方无窒碍,不费力而自简易耳。
如治乱绳,若不解放得开,岂能自成条理而不纷纠耶?
三重当从伊川之说。
伯者之事不得为善,此章正与上章相发明,乃是相承为文,非隔章取义也。
六言六蔽说。
此亦但疑其文有不同耳。
先立题目,又令复坐而后言之,亦似太郑重也。
严时亨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一
问目各已批出,请更详之。
礼书方略成纲目,但疏义杂书中功夫尚多,不知馀年能了此事否。
当时若得时亨诸友在近相助,当亦汗青有期也。
浙中朋友数人亦知首尾,亦苦不得相聚,未有见日。
千万自爱,更于义理切身处著实进得一步,则所以守此身者不待勉而固矣。
某昨来请问「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传云:「五行之生,随其气质而所禀不同,所谓各一其性也。
各一其性,则浑然太极之全体无不各具于一物之中,而性之无不在又可见矣」。
各一其性,周子之意固是指五行之气质,然水之润下,火之炎上,木之曲直,金之从革,土之稼穑,此但可以见其气质之性所禀不同,却如何便见得太极之全体无不各具于一物之中,而(此「性」字是指其义理之性。)无不在也?
莫是如上一节所谓五行异质而不能外乎阴阳,阴阳异位而皆不能离乎太极,即此可见得否?
觉得此处传文似犹欠一二转语,每读至此,未能释然。
先生答云:「气质是阴阳五行所为,性即太极之全体。
但论气质之性,则此全体堕在气质之中耳,别有一性也」。
某反复思之,诚别有一性,然观圣贤说性,有是指义理而言者,有是指气禀而言者,却不容无分别。
敬读诲语,谓气质是阴阳五行所为,性即太极之全体,始悟周子所谓各一其性专是主理而言。
盖五行之气质不同,人所共知也,而太极之理无乎不具,人所未必知也。
周子吃紧示人处。
今所在板行传文皆云「五行之生,随其气质而所禀不同,所谓各一其性也(详此文义,这个「性」字当指气而言。)
各一其性,则浑然太极之全体无不各具于一物之中,而性之无不在又可见矣(详此文义,这个「性」字当是指理而言。)」,一段之间,上下文义颇相合,恐读者莫知所适从。
若但云「五行之生,虽其气质所禀不同,而浑然太极之全体无不各具于一物之中,所谓各一其性」,如此则辞约而义明,正是回教所谓全体堕在气质之中底意思。
伏乞指教。
阴阳五行之为性,各是一气所禀,而性则一也。
故自阴阳五行而言之,则不能无偏,而人禀其全,所以得其秀而最灵也。
某昨来请问明道先生云「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也。
凡人说性,只是说继之者善也,孟子性善是也」。
夫人生而静,是喜怒哀乐未发之前,此已上诚有不容说者。
然自孟子以来至于周程诸先生,皆善言性者,其大要指人物所得以生之理而言,亲切著明。
今谓其所说皆不是性,可乎?
性理之说本自精微,今谓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无乃使人致思于杳冥不可致诘之境乎?
明道此段文意首尾大要是推明人生气禀理有善恶,窃详《易》《系》言继之者善,谓大化流行,赋与万物,无有不善。
孟子性善,止是言义理之性,人所均禀,初无不善,皆是极本穷源之论。
引此以明人生气禀理有善恶,似不相侔,不知明道所见是如何。
先生答曰:「人生而静是未发时,已上即是人物未生之时,不可谓性。
才谓之性,便是人生以后,此理堕在形气之中,不全是性之本体矣。
然其本体又亦未尝外此,要人即此而见得其不杂于此者耳。
《易》《大传》言继善,即是指未生之前;
孟子性善,是指已生之后。
虽曰已生,然其本体初不相杂也」。
以上是人物未生之时,是某思虑所未到。
伏读批诲,指示亲切,却觉得先生之说甚明,而明道之说益有可疑。
何者?
人物未生时,乃是一阴一阳之谓道,而天命之流行,所谓继之者善,便是以上事,何故言以上不容说?
方其人物未生,固不可谓性,及人物既生,须著谓之性。
虽则人生已后,此理堕在形气中,不全是性之本体,然气禀不能无善恶者,性之流也;
义理之有善无恶者,性之本体也。
然皆不可不谓之性,要在学者随所读书自去体认取。
今谓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深恐启人致思于杳冥不可致诘之境。
而《大传》言继善,是指未生之前,则命之道也,未可谓之性。
孟子言性,是指已生之后,乃《易》《大传》所谓成之者性,而非所谓继之者善也。
明道却云「凡人说性只是说得继之者善也,孟子性善是也」,此尤不可晓。
《近思录》一书,皆是删取诸先生精要之语,以示后学入德之门户,而首卷又是示人以道体所在,编入此段,必不是闲慢处。
既有所疑,未容放下,再此扣请,乞恕再三之渎。
此一段已详于希逊卷中矣。
明道先生如此处多,若以本文论之,则皆不可晓矣。
要当忘言会意,别作一格看可也。
子路曾晰、冉有、公西华侍坐」一章,夫子既语之以居,则曰:「不吾知也。
如或知尔,则何以哉」?
正是使之尽言,一旦进用,何以自见。
及三子自述其才之所能堪,志之所欲为,夫子皆不许之,而独与曾点
看来三子所言皆是实事,曾点虽答言志之问,实未尝言其志之所欲为,有似逍遥物外,不屑当世之务者。
而圣人与此而不与彼,何也?
《集注》以为「味曾点之言,则见其日用之间无非天理流行之妙,而用舍行藏了无与于我。
是虽之事业盖所优为,其视三子规规于事为之末,不可同年而语矣。
某尝因是而思之,为学与为治,本来只是一统事,它日之所用,不外乎今日所存,三子却分作两截看了。
如治军旅、治财赋、治礼乐,与凡天下之事,皆是学者所当理会,无一件是少得底。
然须先理会要教自家身心自得无欲,常常神清气定,涵养直到清明在躬,志气如神,则天下无不可为之事。
程子所谓不得以天下挠己,己立后,自能了当得天下事物者是矣。
夫子尝因孟武伯之问而言「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
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
赤也,束带立于朝,可使与宾客言」。
圣人固已深知其才所能办,而独不许其仁。
夫仁者,体无不具,用无不该,岂但止于一才一艺而已?
使三子不自安于其所已能,孜孜于求仁之是务而好之乐之,则何暇规规于事为之末?
缘它有这个能解横在肚皮里,常恐无以自见,故必欲得国而治之。
一旦夫子之问有以触其机,即各述所能。
子路至于率尔而对,更无推逊;
求、赤但见子路为夫子所哂,故其辞谦退,必竟是急于见其所长。
圣门平日所与讲切自身受用处,全然掉在一偪,不知今日所存便是后日所用,见得它不容将为学为治分作两截看了,所以气象不宏,事业不能造到至极。
曾点浴沂风雩,自得其乐,却与夫子饭蔬食饮水乐在其中,颜子箪瓢陋巷不改其乐襟怀相似。
程子谓夫子非乐蔬食饮水也,虽蔬食饮水,不能改其乐也。
颜子乐箪瓢陋巷也,不以贫窭累其心而改其所乐也。
要知浴沂风雩人人可为,而未必能得其乐者,正以穷达利害得以累其心而不知其趣味耳。
夫举体遗用,洁身乱伦,圣门无如此事,全不可以此议曾点
盖士之未用,须知举天下之物不足以易吾天理自然之安,方是本分学者。
曾点言志,乃是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无入而不自得者,故程子以为乐而得其所也。
譬如今时士子,或有不知天分初无不足游泳乎天理之中,大小大快活,反以穷居隐处为未足以自乐,切切然要做官,建立事功,方是得志,岂可谓之乐而得其所也?
孟子谓「广土众民,君子欲之,所乐不存焉。
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君子乐之,所性不存焉。
君子所性,虽大行不加焉,虽穷居不损焉,分定故也」。
孟子所谓君子所性,即孔子、颜子、曾点之所乐如此。
如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物各付物,与天地同量,惟颜子所乐如此。
故夫子以四代礼乐许之。
浴沂风雩,识者所以知事业曾点固优为之也。
然知与不知在人,用与不用在时。
圣贤于此乘流则行,遇坎则止,但未用时,只知率性循理之为乐,正以此自是一统底事故也。
龟山所以为万世法,亦只是率性而已。
外边用计用较,假饶立功业,只是人欲之私,与圣贤作处天地悬隔。
子路蒯聩之难,知食焉不避其难,而不知卫辄之食不可食;
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歛而附益之,后来所成就止于如此,正为它不知平日率性循理便是建功立事之,未到无入不自得处。
夫子之不与,其有以知之矣。
所见如此,不背驰否?
乞与订正。
此一段说得极有本末,学者立志要当如此。
然其用力却有次第,已为希逊言之矣。
李继善孝述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八、《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三
前此虽未识面,然辱惠书,知托事契。
而来书所喻辞气激昂,意象恳确,三复竦然,窃喜公家后来之秀世不乏人也。
所喻数条,已得用力之端。
此事无它巧,但就已用力处更著功夫,反复纯熟,自当别有见处,无假它求也。
李继善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八、《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三、《考亭渊源录》卷一六
所示疑义,各以所见附于左方矣。
来喻甚精到,但思之过苦,恐心劳而生疾;
析之太繁,恐气薄而少味,皆有害乎涵养践行之功耳。
其馀曲折,敬子元思必能言。
今日疾作,执笔甚艰,不容尽布。
李继善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八、《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三、《考亭渊源录》卷一六
中间期惨,谅不易堪。
所示条目,已悉奉报矣,幸更参考之。
敬子每称贤者志业之美,甚恨无由相见。
然天所赋予,不外此心,而圣贤遗训具在方册。
苟能厉志而悉力以从事焉,亦不异乎合堂同席而居矣。
千万勉旃!
李继善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八、《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三、《古今图书集成》礼仪典卷九二
嫡子已娶,无子而没,或者以为母在宜用尊厌之例,不须备礼。
宗子成人而无子,当为之立后,尊厌之说非是。
嫡子死而无后,当谁主其丧?
若已立后,则无此疑矣。
昨者遭丧之初,服制只从俗,苟简不经,深切病之。
今欲依古礼而改为之,如何?
服已成而中改,似亦未安,不若且仍旧。
政和仪》六品以下至庶人无朔奠,九品以下至庶人无志石,而温公《书仪》皆有之,今当以何者为据?
既有朝奠,则朔奠且遵当代之制,不设亦无害。
但志石或欲以为久远之验,则略其文而浅瘗之,亦未遽有僭偪之嫌也。
尝见前辈说,大凡志石须在圹上二三尺许,即它日或为畚锸误及,犹可及止。
若在圹中,则已暴露矣。
虽或见之,无及于事也。
此说有理。
檀弓》云:「殷练而祔,周卒哭而祔,孔子善殷」。
程、张二先生以为须三年而祔,若卒哭而祔,则三年却都无事。
《礼》卒哭犹存朝夕哭,若无主在寝,哭于何处?
若如《左传》杜氏注、《士虞礼》郑氏注所说,于经又未有所见,不知如何?
《周礼》卒哭而祔,其说甚详。
殷礼只有一句,馀不可考。
孔子之时犹必有證验,故善殷。
今则难遽复矣。
况祔与迁自是两事,谓既祔则无主在寝者,似考之未详。
若谓只是注文,于经无见,即亦未见注疏之所以不可从者,不当直以注为不足信也。
檀弓》既祔之后,唯朝夕哭拜朔奠,而张先生以为三年之中不彻几筵,故有日祭。
温公亦谓朝夕当馈食,则是朝夕之馈当终丧行之不变,与《礼经》不合。
不知如何?
此等处今世见行之不害其为厚,而又无嫌于僭,且当从之。
纳主之仪,《礼经》未见。
《书仪》但言迁祠版于影堂,别无祭告之礼。
周舜㢸以为昧然归匣,恐未为得。
先生前书又云诸侯三年丧毕皆有祭,但其礼亡,而大夫以下又不可考,然则今当何所据耶?
横渠说三年后祫祭于太庙,因其祭毕还主之时,遂奉祧主归于夹室,迁主、新主皆归于其庙,此似为得礼。
郑氏《周礼注》大宗伯享先王处,似亦有此意。
舜弼所疑,与熹所谓三年丧毕有祭者,似亦暗与之合。
但既祥而撤几筵,其主且当祔于祖父之庙,俟祫毕然后迁耳。
比已与敬子伯量详言之,更细考之可见。
郭子从叔云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九
复,男子称名。
然诸侯薨复曰「皋某甫复」,恐「某甫」字为可疑。
又周人命字,二十弱冠皆以「甫」字之,五十以后,乃以伯、仲、叔、季为别。
今以诸侯之薨复云「甫」者,乃生时少者之美称,而非所宜也。
此等所记异词,不可深考。
或是诸侯尊,故称字,大夫以下皆称名也。
但五十乃加伯仲,是孔颖达说。
据《仪礼》贾公彦疏,乃是少时便称伯某甫,至五十乃去某甫而专称伯仲,此说为是。
如今人于尊者不敢字之,而曰几丈之类。
铭旌。
古者旌既有等,故铭亦有等。
今既无旌,则如温公之制,亦适时宜,不必以为疑也。
重。
《三礼图》有画象可考,然且如温公之说,亦自合时之宜,不必过泥古礼也。
古者男子殊衣裳,妇人不殊裳。
今以古人连属之衰加于妇人,殊裳之制加于男子,则世俗未之尝见,皆以为迂且怪,而不以为礼也。
若考得古制分明,改之固善。
若以为难,即且从俗,亦无甚害。
大带申束衣,革带以佩玉佩及事佩之等。
丧服无所佩,既有要绖,而绞带复何用焉?
绞带正象革带,但无佩耳,不必疑于用也(革带是正带以束衣者,不专为佩而设。大带乃申束之耳。申重也,故谓之绅。)
主式祠版。
伊川主式虽云杀诸侯之制,然今亦未见诸侯之制本是如何。
若以为疑,则只用牌子可也。
安昌公荀氏,是晋荀勖,非孙氏也。
但诸书所载厚薄之度有误字耳。
士大夫家而云几郎几公,或是上世无官者也。
江都礼》晋安昌公荀氏祠制云,祭版皆正侧长一尺二分,博四寸五分,厚五分,八分大书云云。
今按它所引或作厚五寸八分,《通典》、《开元礼》皆然。
详此「八分」字连下「大书」为文,故徐润云「又按,不必八分,楷书亦可」。
必是荀氏全书本有此文。
其作五寸者,明是后人误故也(若博四寸五分而厚五寸八分,则侧面阔于正面矣,决无此理,当以《集礼》为正。)
孤哀子。
温公所称,盖因今俗以别父母,不欲混并之也。
且从之亦无害。
并有父母之丧葬,先轻而后重。
其奠也,先重而后轻;
其虞也,先重而后轻。
同葬同奠,亦何害焉?
其所先后者,其意为如何也?
此虽未详其义,然其法具在,不可以己意辄增损也。
周制有大宗之礼,乃有立适之义,立适以为后,故父为长子权其重者若然。
今大宗之礼废,无立适之法,而子各得以为后,则长子少子当为不异。
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者,不必然也。
父为长子三年者,亦不可以适庶论也。
宗子虽未能立,然服制自当从古,是亦爱礼存羊之意,不可妄有改易也。
汉时宗子法已废,然其诏令犹云赐民当为父后者爵一级,是此礼意犹在也。
岂可谓宗法废而诸子皆得为父后乎?
曾子问亲迎女在涂,而婿之父母死如之何,孔子曰女改服,布深衣、缟总以趋丧,恐亦有碍。
《开元礼》除丧之后,束带相见,不行初昏之礼,趋丧后事皆不言之,何也?
趋丧之后,男居外次,女居内次,自不相见。
除丧而后,束带相见,于是而始入御。
开元之制,必有所据矣。
曾子问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婿齐衰而吊,既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
服用斩衰,恐今亦难行也。
未见难行处,但人自不肯行耳。
谅闇以他经考之,皆以谅闇为信默,惟郑氏独以为凶庐。
天子居凶庐,岂合礼制?
所引剪屏柱楣是两事,「柱」音知主反,似是从手不从木也。
盖始者户北向,用草为屏,不剪其馀。
至是改而西向,乃剪其馀草。
始者无柱与楣,檐著于地,至是乃施短柱及楣以柱其楣,架起其檐,令稍高,而下可作户也。
来喻乃于柱楣之下便云既虞乃剪而除之,似谓剪其屏而并及柱楣,则误矣。
谅阴梁闇,未详古制定如何,不敢辄为之说。
但假使不如郑氏说,亦未见天子不可居庐之法。
来喻所云,不知何据,恐欠子细也滕文公五月居庐,是诸侯居庐之验,恐天子亦须如此)
既除服,而父之主永迁于影堂耶?
将与母之主同在寝耶?
迁主无文,以理推之,自当先迁也。
《仪礼》父在为母。
卢履冰仪是,但今条制如此,不敢违耳。
《内则》云,女子十有五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
言二十三年而嫁,不止一丧而已。
故郑并云父母丧也。
若前遭父服未阕,那得为母三年?
则是有故二十四而嫁,不止二十三也。
《内则》之说亦大概言之耳,少迟不过一年,二十四而嫁,亦未为晚也。
离之谓以一物隔二棺之间于椁中也。
鲁则合并两棺置椁中,无别物隔之。
鲁卫之祔,皆是二棺共为一椁,特离合之有异。
二棺共椁,盖古者之椁乃合众材为之,故大小随人所为。
今用全木,则无许大木可以为椁,故合葬者只同穴而各用椁也。
明器。
《礼》既有之,自不可去。
然亦更在斟酌,今人亦或全不用也。
招魂葬。
招魂葬非礼,先儒已论之矣。
伊川《葬说》,其穴之次设如尊穴南向北首,陪葬前为两列,亦须北首,故葬图穴一在子,穴二在丑,穴三在亥,自四至七皆随其东西而北首。
丙、午、丁独空焉,是则伊川之所谓北首者,乃南向也。
又云昭者当南向,则穆者又不可得而然也。
此两节不晓所问之意,恐是错看了。
请更详之。
昭南向,穆北向,是庙中祫祭之位,于此论之尤不相关。
实葬。
圹中实筑甚善。
伊川先生葬法有谓其穴安夫妇之位,坐堂上则男东而女西,卧于室中则男外而女内,在穴则北方而北首,有左右之分而无内外之别。
按《昏礼》良席在东,北止,此是卧席之位,无内外之别也。
其祖已葬,系南首,其后将族葬,则不可得而北首,则祖墓不可复迁而昭穆易位。
未见后葬不可北首之意,昭穆之说亦不可晓。
祔。
当如郑说伊川恐考之未详也。
但三年之后迁主于庙,须更有礼,顷尝论之,今并录去。
李继善问:「纳主之仪,《礼经》未见,《书仪》但言迁祠版于影堂,别无祭告之礼。
周舜㢸以为昧然归匣,恐未为得。
先生前书有云:『诸侯三年丧毕皆有祭,但其礼亡,而大夫以下又不可考』。
然则今当何所据耶」?
答云:「横渠三年后祫祭于太庙,因其祭毕还主之时,遂奉祧主归于夹室,迁主新主皆归于其庙,此似为得礼。
郑氏《周礼注》大宗伯享先王处,似亦有此意,而舜㢸所疑与熹所谓三年丧毕有祭者似亦暗与之合。
但既祥而撤几筵,其主且当祔于祖父之庙,俟祫毕然后迁耳。
比已与敬子伯量详言之,更细考之可见」。
又答王晋辅云:「示喻卒哭之礼,近世以百日为期,盖自开元失之。
今从周制,葬后三虞而后卒哭,得之矣。
若祔,则孔子虽有善殷之语,然《论语》《中庸》皆有从周,则无其位而不敢作礼乐,计亦未敢遽然舍周而从殷也。
况祔于祖父,方是告祖父以将迁它庙,告新死者以将入此庙之意,已祭则主复于寝,非有二主之嫌也(主复于寝,见《仪礼》郑氏注。)
至三年之丧毕,则有祫祭而迁祖父之主以入它庙,奉新死者之主以入祖庙(此见《周礼》郑注及横渠先生。),则祔与迁自是两事,亦不必如殷之练而祔矣。
法重事,不容草草,卒哭而祔,不若且从温公之,庶几寡过耳」。
卒哭。
以百日为卒哭,是《开元礼》之权制,非正礼也。
孟献子禫县而不乐,比御而不入,孔子以献子加于人一等矣。
今之居丧者当以献子为法,不可定以二十七月为拘。
献子之哀未忘,故过于礼,而孔子善之。
所论恐未然也。
影堂序位。
古者一世自为一庙,有门,有堂,有寝,凡屋三重,而墙四周焉。
自后汉以来,乃为同堂异室之庙,一世一室,而以西为上。
如韩文中家庙碑有「祭初室」、「祭东室」之语。
今国家亦只用此制,故士大夫家亦无一世一庙之法,而一世一室之制亦不能备。
故温公诸家祭礼皆用以右为尊之说。
文潞公尝立家庙,今温公集中有碑,载其制度颇详,亦是一世一室而以右为上,自可检看。
伊川之说亦误,昭穆之说则又甚长。
《中庸或问》中已详言之,更当细考。
大抵今士大夫家只当且以温公之法为定也。
庶人吉凶皆得以同行士礼,以礼穷,则同之可也,故不别制礼焉。
不审若然否?
恐当如此。
今有人焉,其父尊信浮屠,若子若孙皆不忍改,将何时而已?
恐人子之遭此,勿用浮屠可也。
至于家舍所敬形像,必须三年而后改,不知如何?
如此亦善(《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三。又见《古今图书集成》礼仪典卷九二。)
分:《正讹》改作「寸」。
李继善孝述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四、《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卷七
熹顿首:便中辱书,为慰。
信后初寒,侍奉佳庆。
所示疑义,各以所见附于左方矣。
来喻甚精到,但思之过苦,恐心劳而生疾,折之太繁,恐气薄而少味,皆有害乎涵养践行之功耳。
其馀曲折,敬子元思必能言。
今日疾作,执笔甚难,不容尽布,惟冀以时自重。
不宣。
熹再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