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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太皇太后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一、《文山全集》卷四
岁正孟陬,一元改纪;
朝临长乐,万国颁正。
春朔会同,神人和洽中谢。)
恭惟寿和圣福太皇太后陛下怡愉万岁,拥佑一人。
肖德而有神孙,光膺昌历;
受福而于王母,丕辑蕃禧。
载颁协律之书,式重垂帘之政。
臣钦承凤纪,诞布侯藩。
听嶰竹之吹,诞敷和气;
蟠桃之颂,益赞寿眉。
谢皇太后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一、《文山全集》卷四
凤历颁春,东朝介福;
虎城告朔,北面承休
岁定四时,天佑一德中谢。)
恭惟皇太后陛下《思齐》肃穆,少广怡愉。
训示涂山,历开禹子;
教行渭涘,纪协周王
春朔攸同,乾坤交泰。
承流下障,奉令孟陬
协和万邦,第赞定时之绩;
向用五福,益陈日寿之休。
宣州劝农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一、《文山全集》卷一二
太守到郡踰月,被命造朝,辞允不免,且旦夕去矣。
犹以职事得出郊,与尔农父老告语一次。
因记李参政庄简公名光曾守此土,后有一帖云:「仆顷守宣州,今已二十八年。
东望双溪叠嶂之胜,感叹而已。
因见诸父老,为祝率励子弟,为士为农,仰事俯育,为忠为孝,戮力以事田畴,先时而毕租税,立身扬名,以显父母,是所望也」。
李参政去郡已久,尚拳拳于宣人如此。
太守与尔父老方此相处,遽然去之,其拳拳又可知。
因取李参政之意,衍为劝农五诗,又别为五诗以寓戒,酌酒与尔父老诵之。
尔父老其以转语乡曲子弟,能从吾戒而不为恶,即能从吾劝而为善矣。
他日太守在他所,遇宣人来,必问曰尔父老安否,尔农曾从吾劝戒否?
尔等尚勉旃,以副太守去后之思。
第一劝尔勤耕作,布种及时休落魄。
惟有锄头不误人,饱食暖衣良快乐。
第二劝尔行孝弟,敬重爷娘比天地。
前人做样后人看,滴滴相承檐溜水。
第三劝尔勤教子,有子读书家道起。
若还饱暖不知书,十万庄田不禁使。
第四劝尔常修善,粜米救荒极方便。
但从心上做阴功,管取儿孙多贵显。
第五劝尔了王租,莫教人唤作顽都。
年年早纳早收钞,那有公人来叫呼。
第一戒尔莫妄状,须知官府难欺诳。
从来反坐有专条,重者徒流轻者杖。
第二戒尔莫避役,既有田园那避得。
今朝经漕明朝仓,到底费钱又何益。
第三戒尔莫拒追,担刀使捧欲何为。
有事到官犹可说,杀人偿命悔时迟。
第四戒尔莫尤赖,故杀子孙罪名大。
纵逃人祸有天刑,害人不得番自害。
第五戒尔莫夺路,做贼不休终败露。
斩斫徒配此中来,能得几钱受此苦。
湖南宪司咸淳九年隆冬疏决批牌判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一、《文山全集》卷一二
本司照朝省指挥,见以隆冬,委官诸州县疏决。
凡情轻当于释者,从所委官逐名点对,取判施行。
其有情理重恶,累经疏决,及恩赦不原,而手足未经槌折,膂力正自精强者,与其幽囚于牢栅之中,骎寻而死,不若驱于极边被坚执锐,庶几死中求生。
此一种人,请所委官令项分剔,作一状指实申来,以凭唤上赴司审视,发往荆、蜀、淮、海
古之强兵猛将,得之于盗贼髡囚者,正自不少。
此亦推明国家忠厚之一事也。
取各官遵禀申。
断配典吏侯必隆判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一、《文山全集》卷一二
近世以来,天下以吏奸为病。
士大夫临事,惴惴然惟恐吏之欺己,驭之以束缚,事无大小,一切以法绳之。
当职以为不必立的,无罪不必寻,有罪不必恕,为得之矣。
本司诸吏颇似谨畏,从前固有违慢者,当职谅其不及,每每止于薄惩。
尔辈非但不敢欺,直不忍欺可也。
侯必隆何为者,辄敢于呈押之时脱套花字,于行移之后揍掇公文,显然面谩,行其胸臆,此非先有无忌惮之心而后动于恶乎?
送之有司,自称为无他情弊,殊不思情莫恶于脱套,弊莫大于揍掇,岂必计嘱取受,而后谓之情弊哉?
看来此吏于诸吏中颇机警,而胆最大。
以小人之小有才,不施之于奉公,而施之于罔上,若以姑息行之,留此人在案中,将来必为司存无穷之蠹。
矧所犯关系台纲,虽欲恕之,不可得也。
侯必隆决脊杖十五,刺配千里州军。
本当更搥碎右指,以为钳纸尾作弊者之戒,姑以赃状未明,特免断讫。
长枷台前,五日押发。
仍榜。
委佥幕审问杨小三死事批牌判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一、《文山全集》卷一二
使职一日断一辟事。
今日看杨小三身死一款,看颇不入,不能无疑。
一则当来无大紧要,骤有谋杀,似不近人情。
二则杀人无證,只据三人自说取,安知不是捏合
三则捉发之初,乃因杨小三揣摩而诉三名。
何为三名,恰皆是凶身,似不入官信。
今文字已圆,只争一行字,则死者配者,一成而不可变矣。
今仰佥厅一看此款,尽夜入狱,唤三名一问。
若问得果无翻异,明日便断。
如囚口有不然,只得又就此上平反。
文字是密封来,忽然而往,人所不觉,则囚口得矣。
平反杨小三死事判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一、《文山全集》卷一二
律:诸谋杀人,已杀者斩,从而加功者绞。
又律:故杀人者斩。
又律:诸同谋共殴伤人者,各以下手重者为重罪,元谋减一等,从者又减一等,至死者随所因为重罪。
今杨小三之死也,施念一捽其胸,塞其口,颜小三斧其胁,罗小六击其吭,其惨甚矣。
再三差官审究,则三人者于杨小三元无深忿,特其积怨之深,欲伺其间而共捶打之。
则谓之同谋共殴至死,宜不在谋杀之例。
颜小三者施斧于胁肋之间,为致命,是下手重者也;
然其不用斧之锋,而止以斧脑行打,是殆非甚有杀心者。
罗小六虽不加之以缢,杨小三亦必以肋断致死。
然始也谋殴之,终也遂缢之,是其心处以必死,非独下手重而已。
是故以下手论之,颜小三之先伤要害,当得重罪;
以诛心论之,罗小六独坐故杀,不止加功,准法皆当处死。
以该咸淳八年明禋霈恩,特引贷命。
颜小三、罗小六各决脊杖二十,刺配广南远恶州军。
施念一于同谋为元谋,于下手为从,合减一等,决脊杖七十,刺配千里州军。
牒州照断讫申。
门示茶陵周上舍为诉刘权县事判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一、《文山全集》卷一二
孟子曰:「有人于此,其待我以横逆,则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无礼也,此物奚宜至哉」?
此君子处己法度也。
子曰:「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
子贡曰:「礼,居是邦,不非其大夫」。
此君子居乡法度也。
茶陵刘权县申,周监税父子为豪强把持,且谓不法不可枚举,必非无故而为之辞者。
使周监税父子果善人也,则曰我无是事,何恤人言,闭门远嫌,人谁得以瞷我。
如此则处己居乡,皆得之矣。
今因权县所申,周上舍不胜其忿,讦其短以相攻击,一则曰刘某,二则曰刘某
自反之君子,肯然乎?
不非其大夫,当如是乎?
抑《大学》曰:「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
并备词帖刘权县,果如所诉,则宜尽与改更,布过失于境内,洗手以勤公,砥行以为。
如此而盗贼不畏威,豪强不屏迹,吾不信也。
仍门示周上舍,宜知自爱。
辞免新除秘书省正字1261年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二、《文山全集》卷四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具位文天祥照会:十月二十六日伏准省劄:十月三日三省同奉圣旨,文天祥秘书省正字者。
某猥以疏贱,叨被圣恩,望阙瞻天,莫知所措。
伏念某自叨亲擢,未历外庸。
以读书学从政之方,以奉祠为书考之日。
方窃山林之暇,敢图台省之登?
负乘非宜,循墙无任!
伏望公朝特赐敷奏,令某满足宫观两考日,祗被新命。
其于出处得宜,庶几无负圣明拔擢之意。
所有省劄,未敢祗受,除寄本州军资库外,须至申闻者。
再状1262年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二、《文山全集》卷四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具位文某照会:于去年十月二十六日伏准省劄:十月二日三省同奉圣旨,文某秘书省正字者。
伏念一介庸贱,叨窃非宜;
加以从仕以来,未有庸历。
辄具状申控,乞候宫观两考满日,祗被新命。
十二月二十九日伏准省劄:十二月九日三省同奉圣旨不允。
除已望阙谢恩,择日前来供职外,须至申闻者。
辞免知宁国府1269年4月17日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二、《文山全集》卷四 创作地点:江西省吉安市
具位文某照会:伏准尚书省劄子:四月十七日三省同奉圣旨,文某差知宁国府,替朱应元缺者。
起家超躐,望阙徘徊。
伏念实无他肠,粗有远志。
昔年忧国,冒当事任之难;
数岁杜门,宁悔身谋之拙。
属明良之胥庆,念牧之畴庸。
曾谓栖迟,遽叨选用。
惟是省愆已至,贬秩犹新。
虽公论至久而愈明,而丹书未谓之无过。
傥不量于出处,是自速于颠隮。
欲望公朝特赐敷奏,收回成命,改畀丛祠,使得以读书养亲,安身寡过。
他有驱驰之日,无非报效之年。
所有省劄,已寄留吉州军资库,未敢祗受,须至申闻者。
湖南大帅江丞相论秦寇事宜劄子1273年10月22日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二、《文山全集》卷一二、雍正《广西通志》卷一一二 创作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某干犯师严,辄有申请。
秦寇之在广西,扰动二十五郡,为梗累年。
去年破贺之富川,官民荼毒不细,经司不问。
今破我永明,杀死知县,杀伤县尉主学,捲去县印,屠居民,掳妇女,掠去财物。
继而又破永明之下泽,又寇我江华,移其所以毒广西者施之湖南
此而不讨,失刑莫大。
广西以前独力不能捕灭,今何幸湖南肯与会合,宿兵以待师期。
朝廷之主张方新,言路之指陈甚力,此扫清巢穴之一机,为两路官民舒泄冤愤,不可失之时也。
经帅不足望,满望新经帅之来,不料意见参差,施行矛盾。
兹得经司牒报,捕贼以官,授贼以职,犒贼以酒,赏贼以钱,凡怀忠愤,无不弹指。
自昔化贼为民,固有称为盛德事者,盖贼有出于田里之饥荒,激于官吏之贪黩,弄兵之情,出不获已。
故仁人处之,念其为赤子,姑惟安之,勿庸胜之。
今秦寇招募无徒,建置将校,横行两路,啸聚千群,戕天子之命吏,劫公府之铸印,杀人盈野,罪如丘山。
既非胁从,又非乌合,渠魁纵有求降之说,官司亦在不受之科。
而况初无出首之真情,仅取改过之文状,谩曰回乡而安业,何曾束身以归官。
得之广人所云,一面受招,一面劫杀。
刑政无章,宜其至此。
天下之大势相维,所仗者义而已。
若名义不著,大之不可以立国,小之不可以立家。
今观广西,成何宇宙。
先生不忍斯人之涂炭,一再调兵,必欲罪人斯得然后已,此真扶持人极,纲维世变,盛心之所推也。
但今来广西既作此可笑举措,未必不以龚遂渤海之事自诡,上惑圣听。
本路冒然进兵,非惟蹊径不熟,乏隅总乡导之助,有悔吝之虑;
亦恐邻阃反以本路为张皇,坏其儿戏之前功,或者阴设陷阱。
今直须申审朝省,看指挥如何。
朝旨主招谕,本路只得撤兵,后有冲突,广西当任其咎。
朝旨如以招谕为不然,自是督两路会合。
至时湖南不求广西,而广西自当约湖南共事,此利害自是坦然。
谨具公申,欲望备申朝省,仍乞钧翰与当揆商订,必须计一例断行下,曰招则招,曰捕则捕,使人无中立之疑,则亦无事后之悔。
所有永明县见驻劄,有使阃之兵,有本州之兵,有谢隅官之义丁,约近千人,日费舂陵供亿。
比来徐守已费支吾,郡力凋薄,亦为可念。
今高节所部兵若到山前,不过又是坐食。
愚意谓不若候朝旨行下,确许讨捕,然后调往。
今乞且唤回高节一行军兵归营,听候朝命。
某非敢违使阃约束,本司去山前颇近,的见利害如此。
恃师门相与之真,故敢倾臆以请。
拱听处分,以凭遵守。
提刑制司安抚司平寇循环历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二
某猥以迂疏,承乏湘臬,适值寇发,昭、贺两路弗宁。
兹承大使丞相广西经略都承选将调兵,各以重僚为之督,是行贼不足平矣。
某偶以职事获忝与闻,奉令承教于两阃间,自是无虚日。
公移失几密,私椟近文貌,求其脉络贯穿,报应迅速,莫若循环历为便。
司存以紫袋,从邮置往来,去潭日有半,去可三日。
从其中而禀命焉,庶几昔人道二国之言,无私之义云耳。
某谨书于历首为序。
提刑制司安抚司平寇循环历 其一 十月十三日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二
某荐准牒报,大阃调兵一千人,以宇文帅参、王环卫任其事,甚盛举也。
自秦寇之作,广西前此调兵,不过五百人以下。
去年吕帅方调一千人,而皆委之小小将校,气势单泊,不能为功。
今南窗调三千人,以唐贰军督之,以赵总制统之,而使阃与之掎角,大作规模,贼授首行有日矣。
关西户,国家之所嘉赖,岂直两路之所蒙福而已。
然闻之,兵家利钝,不能逆睹,蜂虿有毒,困兽犹斗。
《语》曰:「临事而惧,好谋而成」。
某数月以来,职思其忧,亦颇采取众议,薄有管见。
及今山前之所当行者,因悉数之于前,乞赐钧照。
一、秦孟四者,累据山前探报,其狡兔之窟,称在贺州管下地名下界,然实无一定可攻之巢穴,亦无一定可击之队伍。
前此经司非不起兵临之,然兵来则贼散,兵去则贼聚,见吾强则避之,知吾弱则乘之。
方官军之始至也,整龊精明,部分齐一,问寇则失之矣,无可踪迹者。
而秦之党或为平民买卖于军市之间,甚者秦孟四亦在焉。
及淹旬越月之后,我军气竭意衰,阑珊零落,寇则忽以百十辈突出草舍,以掩我军。
从前往往偾军蹶将,大率坐此。
今两阃会兵,鼓行而前,寇出故智,必且散去,及其久也,则有乘虚袭我之忧。
此一不可不知也。
一、秦孟四所出没巢穴处,其山重冈复峤,连跨数州,林翳深密,荟蔚延袤,山猺木客,聚族其间。
将四面而裹之,则山脚绵亘,无合围之理;
赭山而蹙之,则林木疏旷,无延燎之势。
我军望之遥遥,空驻山下,而彼之轶出他境,猖獗自如。
且如近年尝遣二将,曰吴曰孙,屯驻屏山者年馀,仅能免静江境内之扰,而不能禁昭、贺诸州之剽掠是也。
我军若入其巢,搜原剔薮,岂不甚快。
然彼又窜入大山,愈去愈远,迄不可谁何。
如近年萧路分日张者,提兵径捣其巢,而不获一人是也。
今两阃兵力甚重,非前此千百人单弱之比。
虽山势连延,不可合围,只是一步趱一步,可直造其所谓下界者。
然吾极其辛苦,得至其间,彼则又已遁散。
且兵在山前,又无救于彼之横出。
此二不可不知也。
一、所在平寇,专藉土人,惟今广西则不然。
方秦寇之起也,某村被害,诉于阃,阃为之调兵。
已而贼不可追,撤军而去。
未几则寇已复至,寻雠于所诉之家曰:「汝敢诉我」!
从而尽杀灭之。
官不能为之主,而适重其荼毒。
自此应有被劫者,皆不复告官。
此一类是主人畏贼,而不敢与为敌者也。
又秦寇所至,攫剽财物之外,出其馀以散之贫者。
善良被害,恶小蒙利,是以乡井间略无被发缨冠之义,常有幸灾乐祸之心。
此一类是土人喜贼,而不复与为雠者也。
今两阃会兵而前,若无土人向导,是犹盲者索途,何往而可。
然由前言之,则或平民畏寇后祸,而不欲为我军之用,或恶少以寇为恩,而不乐为我军之役。
纵强而驱之,未必不首鼠二三,阳顺官而阴附贼,此处最是误事。
此三不可不知也。
一、今日之事,全在两路督捕,察前三者之弊,各作一策处之,必使有以避三者之病,然后一举而得志。
不然,必堕贼计中。
南方用兵,如今日大举者自有数。
此行必须如狄武襄之于侬蛮,了事而后可已。
君子作事谋始,则筹之也可不熟,而讲之也可不精乎?
一、闻有张虎者,石壁尝遣之将兵,几擒秦孟四,常有「张大虫来我便怕」之语。
若取贼之所怕者表而用之,亦破贼胆之一也。
张虎者近为郭察所劾,押下邕筦效用。
今以钧阃求之,以属王环卫,使之以功补过。
其人勇悍有馀,必能自效,此上计也。
一、今自湖南入昭、贺有两涂,一曰全州灌阳
灌阳入昭、贺,皆经县镇,即近日被掳去处,而去秦孟四下界巢颇远。
一曰道州永明
永明昭州界曰平源,便是贼巢。
自平源至下界,贼寨连珠相望,其去秦孟四巢甚近。
今两督捕先合商量打并,附和诸贼此却宜以告谕为先,告谕之说,以为两路之所诛者惟秦孟四,汝曹胁从,在不杀之科,若得一寨下,我军直是不杀。
则所谓连珠贼寨,必从风而靡,非惟可以离贼之党,因而用之,则擒秦孟四或在此徒,未可知也。
但一贼寨来降,其中有老幼,有财物,军人不免杀戮攫挐。
此须督捕总统先明秋毫无犯、不杀一人之令,使降者以我为信则可。
此收捕之第一机也。
一、昨来使阃所调,不过戍寨一百人,又令本司择将。
当时头势稍轻,所以且差文政总统
虽淮将,体统不为严重,故钤束倍觉费力。
向尝以紊钧听,乞赐改差,未蒙垂许。
今幸王环卫此来,即当抽回文政,尽以其兵付王环卫
伏乞钧照。
一、高节二百人,今在全州灌阳驻劄,合系王环卫总统
伏乞钧照。
一、闻诸军取十六日戒严以行,二十后可到衡阳
平寇之说,笔舌所不尽者,候宇文帅参、王环卫相会,又得对面较量。
伏乞钧照。
其二 十月二十二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二
一、二十一日,字文帅参、王环卫至衡。
是日,留议军事,至三鼓而别。
二十二日早,军已行。
一、前此奉大阃之命,调戍寨兵四项,共二百人,令本司择将。
本司遂差杜通判督捕,桂路分总统,此一时也。
今则大阃调兵千人,辍元僚贵将以行,与广兵大为掎角,此又一时也。
以事体论之,所合抽回路分,尽以其兵属王环卫
又须令杜通判解督捕职事,尽以军务属之宇文帅参。
庶几事权尽属大阃,司存不过奉行旨挥,每事无所专辄,此则尊大阃之体也。
而宇文丈之来,传谕钧意,与其所以自处,一切欲使某与闻。
某以职事而言,则盗贼正属司存,固自无以诿其责,但当如广西章宪之所以自处者。
章宪但为其宪司之所能为,若军事皆是经阃任之,章不与知也。
今某自有章宪样子,岂敢事事干与,犯僭越之诛?
而宇文丈坚谓长沙去山前迢递,报应不免迟缓,恐误事机,必欲凡事从本司予决行,又谓钧意所望正如此。
某旧出门墙,先生待某如子弟,某事先生如父师。
今不自意以一节趋走阃部之内,适门户间有酬应,以子弟自命,则所当为父师代劳,岂所敢辞者。
然事固有轻重大小,难于槩言。
今已与宇文丈断,应山前文字申到本司,在某可以予决不犯专辄者,某径自区处报山前,却申大阃照会;
其有非司存所得擅处者,则取钧笔旨挥。
如此不失门墙奔走之谊,又不失大阃崇重之体。
所有面与宇文丈讲论数项,今一一乞钧旨速作施行。
一、桂路分已牒报从王环卫调用,乞作批牌钧判,更劄付桂路分照应,庶一切出于阃命,而后事体归一。
文政只是衡州路分,名位尚小,钧判中或加一权摄名色,在路分向上者以宠之。
盖既减其实,姑华其名,鼓舞之术也。
一、宇文丈自谓以客军深入,实不知地分贼情,苦不容本司解杜通判督捕职事,以为杜文任事数月,讲切谙熟,今日正要资其用,欲以同督捕处之。
道州钱粮,倍费支吾,山前若有不继,立见利害,须得一人通融于其间,则杜通判其人也。
此说亦甚有理,欲乞径作批牌钧判,令杜通判充同督捕职事、兼督发钱粮官。
却望钧笔褒拂数句,庶其乐于趋事赴功,此一大节奏也。
一、近日道州只供亿戍寨二百人钱粮,已自断续可忧。
今骤添千馀人券食支遣,小郡气力何以堪之?
若不念其痛痒,先与区处,将来必坐困乏,关系不细。
昨得仓漕书,亦闵然及此。
不知还可申明朝廷,于苗籴内作一道理否?
先生写与都堂,必无不从,乞钧照。
一、山前事体重大,临机喝犒,为费不赀。
恨司存寡薄,不能出气力。
问之宇文丈,所携似少。
宇文丈子细,应非妄费者。
望更那融,发下若干,就山前准备。
若无所于用,仍是库中之物。
宇文丈于此,甚以为忧,而不敢请。
军无财,士不来,军无赏,士不往,胜负之微权所系,某不敢不备言之。
取钧旨。
一、应山前事宜,凡可以助临事好谋之槩,悉从大帅参、环卫亹亹道之,不必以渎钧听者,皆不布于此。
乞钧照。
其三 十一月初五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二
一、当来广西止有秦孟四一火贼,只因稽于剿捕,致上下相挺,于是遍昭、贺境皆寇。
今据山前连日所申,则秦孟四已遁,杳不知其踪迹。
如近日广西所报禽毛丫头,唐督捕所约夹攻倪崇七,桂路分所申打扶灵源寨,皆枝叶去处,而渠魁则失之矣。
某前尝画禀,以此寇必祖故智逃散,今乃果然。
重兵为钱粮所牵,无持久之理。
班师则祸本仍存,顿兵则吾力不继。
此事大欠结束。
今宇文帅参、王环卫兵,此时方至山前,且看申来如何。
一、秦寇实未易驱除,若下得细密工夫,千百人亦可取。
若只持堂堂之阵,则高飞远举,无如之何。
广西既失了秦贼,看来诸军逢一贼村便打,遇一贼寨便攻。
此等相挺胁从,却使得招谕
前日之所谓招谕,乃是姑息之政,若兵临其境,告以祸福使降,宜有必下之理。
此时若愤招安之非策,只一槩杀去,却又欠斟酌。
主其事在广西,本路又不得而专,大阃以为如何?
一、本路所仇者,秦寇耳。
今兵入广之后,秦不可踪迹,于是亦不免到一处攻一处,恐坏生灵过多,而失吾寻仇于秦贼之意。
草间狐兔,无尽灭之理,大要只当去其渠。
既失其渠所在,而专泛及于其他,心甚念之。
大阃何以处此?
一、广西备白劄子所陈,牒报本路全州有盐田峒秦小九窟穴在其中。
此事诚有之。
陈巡检者与贼通,此则未必可信。
访闻此峒形如葫芦,前尖后阔,所以秦小九入而据之,盖以其地形险巧,故寄迹于其间,而前后则不扰全州之境。
贼不欲召兵,意将以自存也。
今亦安知秦孟四不窜其间?
但其地既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前之势,未容轻于进攻,须以术而后可破之。
前日见王环卫申,将来乘破竹之势,一扫空之,词气若容易。
然凡言语轻率,便有取败之道。
当一面报山前,子细调用,仍与全州土人密议措置。
若不甚烦兵力,尤为上上策也。
伏乞钧照。
其四 十一月十八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二
一、秦寇竟无踪迹分晓,公文中或曰在大明村、小明村,或曰在大花山,或曰在螺溪源南上坪,或曰在南团平山白石山脚,其说不一,已难信凭。
今得王总统报,直谓二十馀日,秦孟四全无风路。
则两路用兵以来,此贼之出没可谓神矣。
大槩平贼,全要地脚土兵之谓也。
今本路以客军望望而前,固已失之。
广西为地主,而全无地人问探,虽东兵甚多,要亦徒孟浪耳。
某前尝采之南士,皆谓秦贼狡猾诡秘之甚,见吾强则避之,知吾弱则乘之,固尝画一,尘彻钧听矣。
今果出避他所,则日下工夫,止当探实秦孟四所在,然后可言进讨。
不然,泛泛而往,果何所为?
广西牒报,谓湖南兵不当越界深入,止宜在两界上伺候会合,殆有所激而云。
今已报山前,且回兵驻泊湖南界上,一面遣人关会唐督捕,探问秦孟四所闪着实。
若秦贼有的所,唐倅有密约,方可鼓行而前。
兵在昭、贺境内,则粮运在路,亦不无忧虞。
偶或为贼所梗,立见狼狈。
是以回师界上,乃十分持重之举。
亦已语之佥舍,载之公文,当必先彻钧览,不免专辄,仰乞钧察。
一、广西昨报,本路义丁生事可畏,遇人则杀,遇屋则烧,遇财则抢。
此辈素不知纪律,所至残贼可恶。
已行下杜督捕、路分,严与禁戢。
今续得广牒,以义丁越界深入,肆行劫杀,大不可令众庶见,只得抽回。
缘昨来桂路分初遣之时,止有二百兵,故须义丁为助。
今使阃调兵既多,则亦不须此辈,吾运掉自有馀,故抽回义丁者,所以随时取中也。
伏乞钧照。
一、扶灵源打寨之举,顿觉泛泛。
当来本路止于问罪秦贼,朝廷旨挥所讨亦秦贼耳。
诸军在扶灵源,枉费辛苦一番,可谓失本旨。
是役也,王总统申来是一说,桂路分申来是一说。
见之宇文帅参点对,二将觉已微不和。
又义丁乃桂路分所弹压,而广西累有云云。
今既抽回义丁,则桂路分亦不当更任事。
已别作禀议名色,唤桂路分赴司,而其本兵则令戍将高成统之。
一则二将若果不和,末流必费处置,不若解于其微;
一则以其不能钤辖义丁,即夺其职,亦御诸将之微权也。
伏乞钧照。
一、道州供亿,委有可忧。
缘自七月以来,郡中已极其刬刷。
至近日,觉运干之术渐穷,虽曰于有管钱米内通融支遣,然苗籴亦自无多,此岂可动?
不得已尽指准为券米,亦无可继之策。
若券钱一项,一日须三百千,则十日三千缗,其何所措画而可?
徐守不幸末路当自重担,秋冬间无日不病,此月十二日忽至大故。
虽有数行焉,而其困于忧劳,亦云至矣,甚可痛念。
今幸而王守已来,数数过从,欲脱而去之。
前日得其肯往,约二十四日可交事。
忽得徐守讣,山前生券间断。
中间新守未到已前,有数日无官主张。
于是亟差教授护印,而以十日军券责都副吏以私财应副,违从军制。
此从权,甚不得已之行移也。
今既抽回义丁约千人,既可为道州解小半支吾。
然尚有千四五百兵留竟上,军券不可谓少,顷刻不容稽违,方来者亦不知所措。
使阃虽申朝廷,从运司应办,然旨挥迟速未可必。
今合有救急之策,不全仰于道州
若因循处之,则道州必有一日乏绝误事。
此时噬脐,何济于难。
此最关系,幸先生深入思虑,亟谋所以救此。
某不胜拳拳。
一、全州盐田峒为秦小九所据,其峒地形险绝,未易以兵力取。
王总统申来,云俟回军扫清,言之甚易,某殊未以为然。
今得宇文帅参公文,果亦讶其轻发。
山前得宇文丈以审重持之,亦大济事。
此峒中百姓,皆耕他人之田,田主皆在峒外。
秦小九不过寄巢其间,峒民元不随从之为寇,尽可从土人上作工夫。
某近已得一全州土豪,与之计事,已画为三说,或诱或逐或擒,于中忽济焉,则祸本拔矣。
柯倅赴全州,迂道来访,已悉计授之。
若不动声色而集事,又罗飞之于晏九五也。
伏乞钧照。
其五 十一月二十六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二、《文山全集》卷一二、雍正《广西通志》卷一一二
一、数日前诸处报来事体襞积,一则道州粮道为苦,山前谓昭、贺路梗,宜寄粮于扶灵源口,殊觉未便。
一则我军连日或打扶灵源,或打申家峒。
于秦贼不相干,而阵亡伤损者多。
恐攻击不已,或落贼奸,非细故也。
一则义丁不依纪律,人众难于加刑。
广西报得既可畏,而宇文督军中来亦云然,恐末流猖獗难制。
一则道州以供亿为病,觉已窘束不可当。
如人数可减,亦是为道州略省人数之一端。
一则王总统与路分所申扶灵源事,言语参差,见之宇文丈点对,觉已有衅。
昨与帅参议高成易之,宜及此时举行。
元说所以本司一番区处事宜,欲诸军驻界上,欲义丁且抽回,欲桂路分来禀议,此一时也。
累日不见山前报来,继得历中钧批,则未以所行为照。
某退伏自念,殊坐专辄,方议所以禀承钧命,今得宇文帅参申到,则已提兵越昭、贺,入静江之南团,与督捕声迹相闻矣。
据备述陈忠所报,云南团十八村村老陈状乞免洗荡,自认捉出秦孟四。
则是秦孟四已见端的所在,村老既认捉出,此即钧谕所谓地脚者,却有可望捕获之期。
自今我军如唐督捕之说,与广军同在南团,四路匝住,不容透漏,以待村老捉其渠魁。
是机锋相凑渐有着落,此又一时也。
即已飞报山前,既是唐督捕有明报,秦贼有实迹,一面乘机进取矣。
一、义丁昨者抽回,为在昭、贺境生事,且前无秦贼可攻,故随时施宜如此。
今既同大军深入静江,见匝住南团贼路,则此时亦无缘可以抽回矣。
已飞报山前,尽从便宜调用。
如仍前生事作过,则照元行放散。
仍十分丁宁头目,极意钤束,以自赎矣。
一、昨以秦贼无踪迹,檄桂路分赴司禀议,面授方略
高成暂总本军,不曾明其有过。
今觉钧意,亦不欲抽回。
亦已报路分,既是山前已见秦贼踪迹,不妨乘机集事。
如未离军,不须禀议复往。
一、以前言之,秦孟四杳无风路,我军深入,真有未便。
以今日言之,村老既认捉出秦孟四,我军又已得广回报,向前会合,获贼有期,班师有渐。
累月为此忧窘,今才得伸眉耳。
一、杜通判闻徐守之讣,笃同官之谊,归理其后事。
申来云,一见新太守,即复往山前。
此时想已离舂陵矣。
一、准牒报,已借道州二万芝楮二千石米。
中流一壶,为济不小。
昨见道州申来,谓山前一日支钱二百贯,米百石。
以此数准之,使阃所借之钱可支七八日,所借之米可支二十日
今觉岁前,此事须可结束。
姑以岁前约之,尚有三十馀日。
道州尽有米,特钱未有从出。
使阃所申朝廷,从运司应办,若早晚便得回降,道州尚庶几焉。
一、盐田峒之事,昨已面与柯权郡议,以土豪诱之,或诱或逐或擒,只消得如此措置。
却未见柯权郡申来,容更密叩之。
一、伏准使阃行下,议置寨留屯。
此乃是湖南防制广寇之第一策。
闻全、道州边广去处,无岁不避寇。
大抵兵来则去,兵去则来,极以为苦。
若建寨更戍,有数百人常在界上,则广寇无敢复犯湖南,此一劳永定之规模,非但禦今日秦寇而已。
是议也,王判官尧当与董仓漕言之。
仓漕已见报,会王判官到司,已与面议,见归道州,与王守条画申来。
今不待道州有请,而使阃计虑已及之。
此事甚计紧切,不论秦寇已获未获,此一举乃是为湖南永久保障之计。
公文申析甚详,更在钧意裁处。
乞将所部义兵赴阙申状德祐元年正月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二、《文山先生全集》卷一七《纪年录》注引、《续宋宰辅编年录》卷二三
准省劄,令江西副使黄万石星驰入卫,文天祥将所部勤王义兵留隆兴府事。
天祥以身许国,义不辞难,上下东西,惟命奔走。
伏念天祥猥起书生,岂谙兵事?
昨者恭承太皇太后诏书,召天下勤王,天祥待罪一州,忠愤激发,不能坐视,移檄诸路,冀有盟主,愿率兵以从。
人心未易作兴,世事率多沮挠,北兵日迫,血泪横流。
伏蒙公朝除天祥右文殿修撰枢密都承旨江西安抚使,续准除江西提刑
天祥极知该恩过当,所当辞免,痛心时危,无暇为平时揖逊,亟凭使名,召号所部。
惟是帅司无兵无将,无官无吏,无钱无米,徒手自奋,立为司存。
今已结约赣州诸豪,凡溪峒剽悍轻生之徒,悉已纠集。
四月初一日提兵下吉州,会合诸郡民丁,结为大屯,来赴阙下。
忽得留屯隆兴指挥,观听之间,便生疑惑。
天祥所统,纯是百姓,率之勤王,正以忠义感激使行,又有官资在前,为之劝励。
此曹锐气方新,战斗可望胜捷,若闭之城郭,责以守禦,日月淹久,乌合之众,不堪安坐,必至溃逃。
此勤王与留屯,较然利害之不同也。
谨沥忠忱告钧慈,特与收回留屯隆兴之命,容天祥照累降指挥,将所部义兵来赴阙下。
胡佥判请交割书(除宁海军节度判官厅公事日)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三、《文山全集》卷五
某仰德襟期,比布之竿牍,颛饬谢言,兹不赘吐。
首祈崇烱,某幸甚。
区区此来,得忝交代,意者天将开攀拊之缘,使之拉凑,一至于此。
惟是天赋偏于愚戆,亲见圣主恳焉求言,意应诏者必有中今日之故。
侧听逾久,无能为国家陈大计者。
私念上悔悟勇决如此,而某蒙恩至厚,他人既不言,则虽疏远,岂容避其责,是以积忱累日,冒死投匦,以冀一感悟天听。
出关席藁以来,首领且不自保,况苟官职乎!
高谊不薄,犹以同寀为情,连屈轩车,复畀翰墨,一吏至,又持公文以来。
周旋曲折,无非眷爱,某感激不自胜。
惟如前之义,则有不可孤长者之意,不敏谓何?
某尚留此待旨,若数日后威命不下,则是上怜其愚而宽宥之,某当归且念咎矣,而非所敢望也。
所有添差佥判厅公用,某一切不曾祗受。
或郡府不以某为不肖,他有情文,则恐吏辈为欺而亦某所不与知也。
本须具状申府,惟身为罪人,不敢自拟于属吏之列。
得于画诺之次,叙其衷情,则某之受赐甚厚也。
临风拳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