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安恤赈贷泾原路弓箭手诏治平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会要辑稿》兵四之四(第七册第六八二二页)
泾原路经略安抚使司常切安恤赈贷本路弓箭手,所有见逃人数多方招唤,依旧住坐。
州县狱罪人死具为令诏治平四年十二月丙寅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大诏令集》卷二○二、《宋会要辑稿》刑法六之五六(第七册第六七二一页)、《宋史》卷二○一《刑法志》三
狱者民命之所系也,比闻有司岁考天下之奏,而瘐死者多。
深惟狱吏与犯法者旁缘为奸,检视不明,使吾元元横罹其害。
《书》不云乎:「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其具为令,应诸州军府军巡司理院所禁罪人,一岁在狱病死及二人者,推司狱子杖六十,每增一人加一等,罪止杖一百。
如五县已上州,岁死三人,开封府司军巡岁死七人,如死二人法,加等亦如之。
典狱之官,如推狱,经两犯即坐,而仍从违制。
大县一二万户已上,依五县已上州法。
提刑岁终会死者数以闻,中书检察,或死者过多,官吏虽已行罚,当更黜责。
日食百司守职诏治平四年十二月丁卯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大诏令集》卷一五三
古者日有食之,百司守职,盖所以祗天诫而备非常。
今独阙焉,甚非王者小心寅畏之道。
来年正旦,可令中书议举行之。
补广南忠敢澄海额诏治平四年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史》卷一九六《兵志》一○
自今一营及二百五十人已上,置校十人,阙三人即补。
二百五十人已下,置校七人,阙二人即补。
京师非转员并诸道就粮并准此令。
定补将校额诏治平四年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史》卷一九六《兵志》一○
二百五十人以上,补指挥使十人,以下七人,阙二人者以次补。
十将者,马军四十人,步军如马军之数而加其一焉。
百五十人以上者三十人,阙五人者以次补。
不及百五十人者,如旧格补单将二十人。
邵亢手诏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五、《东都事略》卷八一《邵亢传》
比览来奏,允符朕意。
盖中国民力乃是大事,兵兴之后,不无科率,人心一摇,安危所系。
朕以渺微,承五圣大器,日惧不克。
永惟受任寄之重,故前者咨询公,欲求良画。
且以大国制临四夷,蕃戎负恩,皆为常事。
今则自我轻动,先违信义,引兵深入,夺其城邑
若为契丹计者,则曰夏国未失藩臣之礼,而南朝遽收复其地,则我燕幽之境,孰谓大朝无意取之哉?
以此言之,二虏之心不期自合也,又朕所系忧者也。
熙宁元年治平五年正月一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会要辑稿》礼五四之一○(第二册第一五七七页)、《宋大诏令集》卷二
朕膺凭几之遗音,遵委裘之定业,动则铭于周席,处则见于尧墙。
深虞朽驭之难持,大惧菑田之弗获,恭思至道,勉继先猷。
采获善谋,不敢忽负薪之谏;
敷求吉人,庶几成构厦之功。
白云未远于遗弓,驹景俄惊于过隙。
属穷阴之毕岁,肇苍德以建正。
茂惟春秋五始之文,载考人君逾年之制。
不求其端,则不足以承天命;
不正其元,则不足以法诸侯。
表嘉靖之休辰,揭熙宁之美号,欲跻黎庶,永底时雍。
王统于此遂尊,法象繇之乃出。
混齐六合,敢期尽入于甄陶;
鼓舞万民,将以一新其耳目。
宜自正月一日治平五年熙宁元年
日食后群臣请御正殿复常膳第一表不允批答熙宁元年正月乙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大诏令集》卷一五三、《宋会要辑稿》瑞异二之二(第三册第二○八二页)
朕德不明,上累三光之变,乃以正月之朔,太阳薄食,考之古义,咎莫大焉。
故朕避朝彻膳,思有以恐惧修省,谢上天之谴告,而二三辅臣暨百辟庶尹,方宜同心协德,以辅不逮。
若夫进御虎门之朝,退加牢鼎之膳,请虽诚至,岂朕所望哉!
冬旱减降德音熙宁元年正月四日丁丑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大诏令集》卷一五三
门下:上能恭于事则雨若,泽不施于利则旱灾,君德因以失中,天沴缘而荐至,奄若圭璋之合契,速于桴鼓之传声。
顾朕不明,闇于为政,动伤茂气,咎应常旸。
绵跨大冬之穷,凌涉元春之首,讫无雨雪,沾被农畴。
诉上帝以载祈,走百神而并祷。
虽精衷之内罄,期美政而蔑闻。
中夜以兴,寸心是悼!
省兹大变,实在眇躬,民也无知,横罹祸役。
尚虑方区之广,居多禁网之苛,宜锡庞恩,率从宽降。
西京道州府(云云。)于戏!
洛阳之狱,庶将甘泽之来符;
东海之冤,或觊丰年之可召。
咨尔臣庶,当体朕怀。
埋瘗无主收认骸骨诏熙宁元年正月九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
诸州军每年春首,令诸县告示村耆,遍行检视应有暴露骸骨无主收认者,并赐官钱埋瘗,仍给酒馔酹祭。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九之一(第六册第五八三九页)。又见同书食货六八之一一二(第七册第六三○九页)。
宰臣等极言阙失诏熙宁元年正月十四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会要辑稿》瑞异二之二一(第三册第二○九二页)
经冬无雪,令各述朕躬过失,时政未符天意者。
曾公亮手诏熙宁元年正月十七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会要辑稿》瑞异二之二一(第三册第二○九二页)
亢沴踰时,物蒙其害,此上帝之警予,奚烦辅臣累牍请避?
书经百上,朕亦不听也。
行望祭山川之礼诏熙宁元年正月二十一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会要辑稿》礼一八之一一(第一册第七三八页)
古者有望祭山川之礼,今独阙此,宜令礼官讲求故事,以时举行。
令在京差官分祷,宜各就本司先致斋三日,然后行事。
诸路择端诚修洁之士,分祷东海、四镇、五岳、四渎、名山大川。
至祠所洁斋行事,毋得出谒宴饮贾贩,及诸烦扰,仰监司察访闻奏。
诸路神祠灵迹寺观虽不系祀典,祈求有应者,并委州县差官洁斋致祷。
人入界河打鱼事谕沿边安抚司熙宁元年二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会要辑稿》兵二八之三(第八册第七二七一页)
如人入界河打鱼,仰巡检、使臣等谕与条约,婉顺约回。
若纵鹿暴,即量势拦截逼逐,不得入北界河港及上岸追捕。
务在执理道,不得自起事端。
仍自今后常切觉察止绝。
沿边诸色人不得兴贩博买违禁物色与北界打鱼人等,如获,具案以闻。
仍许诸色人陈告,得实,优与酬赏。
应条贯体例诸司不得别差辟官抄录诏熙宁元年二月六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会要辑稿》刑法一之六(第七册第六四六四页)
近年诸司奏辟官员就本司编录条例簿书文字,颇为烦冗。
今后应系条贯体例,仰本司官依编敕分门逐时抄录入册,不得积留,别差辟官。
如续降宣敕岁久数多,合行删修,即依祖宗朝故事奏朝廷差官修定。
见今诸司有官编录处,如替移,更不差填。
令诸路即时奏上所降雨雪尺寸诏熙宁元年二月八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
近来诸州府军监逐时降雨雪,多以为常事,不即上闻,虽有先降指挥,官吏上下以其年岁深远,便生怠慢。
其令诸路检会旧条,今后并即时具的实尺寸闻奏,仍令转运司逐季举行。
按:《宋会要辑稿》瑞异二之一六(第三册第二○八九页)。又见同书职官二之四六(第三册第二三九四页)。
群牧司官诏熙宁元年二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三之八(第三册第二八八六页)、《职官分纪》卷一九
今后群牧使副各置一员,都监两员,并专管勾本司,更不兼釐他务,仍并久任。
减罢编修官熙宁元年三月十六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九、《宋会要辑稿》刑法一之七(第七册第六四六五页)
中书枢密院诸司编修条例诸般文字未毕者,令本处官编纂,见编修官并减罢,与合入差遣
开封府诸县积年倚阁蚕盐钱等展限送纳诏熙宁元年三月十六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九、《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之九(第七册第六三七五页)
开封府诸县见催积年倚阁蚕盐钱,及种贷粮残零数目,今春贫民无力送纳,候麦收,或令随夏税送纳。
授外任臣僚引对诏熙宁元年三月二十三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九、《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之四(第四册第三七三四页)
今后臣僚授外任差遣者,如转对资次未到,许令先引对,对讫朝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