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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仁皇后乞还政奏元祐七年五月 北宋 · 梁焘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八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三、《国朝诸臣奏议》卷二六、《皇朝文鉴》卷六○、《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九、《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三、《历代名臣奏议》卷四一
臣以孤直,上拔擢,两在言路,遍历台谏,前后论列,多蒙听纳。
昨自外郡,再蒙收召,使得待罪翰苑,论思献纳,预闻大政,不独以文字为职也。
眷遇之厚,群臣莫比,如臣之愚,何以报称!
誓当竭尽死节,知无不为,终期少补聪明,庶不辜负恩遇。
臣恭以皇帝陛下富于春秋,早有天下,仁圣孝爱之实蔼闻于外,性资成定,盛德日新。
太皇太后陛下拥护圣躬,夙夜不倦,保佑之功,永福宗社。
臣民欢欣,四海仰戴。
今来选正中宫,已得贤淑,冬至大礼,自当郊见天地,天意人事,上下协应。
惟是政机之烦,久劳同听,归权人主,不可过时,此陛下今日甚盛之举也。
退托深宫,颐神内典,远光前人,垂法万世,岂不美欤!
愿早赐处分,以彰全德。
如以臣言为然,伏望明出手诏,付大臣施行,天下幸甚。
臣不胜惓惓,竭忠尽直,以干斧钺之诛,惟幸裁赦。
〔贴黄〕此事在陛下必久已思虑,固不在臣下之有言。
臣辄控至诚,上干宸听,以广聪明之益,以决左右之惑。
唯愿早出睿旨,直以还政为指挥,不须更问故事。
如臣下别有献议,伏望断然勿听。
如有合用手诏文字,望降密旨,遣使到院谕臣,即当进入。
宣仁皇后乞还政第二状元祐七年七月 北宋 · 梁焘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八九、《国朝诸臣奏议》卷二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八、《历代名臣奏议》卷四一
臣昨在翰苑日,尝密具劄子,披露肝胆,冒闻圣听。
陛下圣明洞察,不赐疏斥,嘉其忠荩,用之辅政。
臣仰体眷遇,益坚臣节。
重以身蒙宠荣而未行其言,是以夙夜不遑宁处,期必补报,不敢少怀不尽之意,致陛下有后时之悔。
陛下每有宣谕,必以不喜管事为言,常欲安静,此圣意之本也。
臣未尝一日不思,窃惟渊宸远虑深识,用臣前言,适其时矣。
伏望检会前奏,早赐诏音,归断人主,以全大功。
臣不胜激切尽言之至。
范忠宣公遗表 北宋 · 李之仪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九、《姑溪居士文集》卷一三、《皇朝文鉴》卷七一、《挥麈后录》卷六、道山清话、《古文渊鉴》卷五六、《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一五五、《四六法海》卷四、《宋四六选》卷一○
生也有涯,难逃定数;
死之将至,愿毕馀忠。
辄留垂尽之期,仰渎盖高之听中谢。)
伏念臣赋性拙直,禀生艰危。
忠孝虽得之家传,利害率同于人欲。
未始苟作以干誉,不敢患失以营私。
盖尝先天下之忧,期不负圣人之学。
此先臣所以教子,而微臣资以事君。
粤自治平,擢为御史
继逢神考,进列谏垣
荏苒五十二年,首尾四十六任。
分符拥节,持橐守边。
晚叨宥密之求,再席钧衡之任。
遇事辄发,曾不顾身;
因时有为,止欲及物。
固知盈满之当戒,弗思祸衅之阴乘。
万里风涛,仅脱江鱼之腹;
三山瘴疠,几从山鬼之游。
忽逢睿圣之临朝,首及纤芥之旧物。
复官易地,遣使宣恩。
而臣目已不明,无复仰瞻于舜日;
身犹可免,或能亲奉于尧年。
岂事理之能谐,果神明之见啬。
未获九重之入觐,卒然四体之不随。
空惭田亩之还,上负乾坤之造。
犹且强亲药石,贪恋岁时。
傥粗释于沉迷,或稍舒于报效。
今则膏肓已逼,气息仅存。
泉路非遥,圣时永隔。
恐叩阍之靡及,虽结草以何为!
是以假漏偷生,刳心沥恳。
庶皇慈之俯鉴,亮愚意之无他。
臣若不言,死有馀恨。
伏望皇帝陛下清心寡欲,约己便民。
达孝道于精微,扩仁心于广远。
深绝朋党之论,详察邪正之归。
搜抉幽隐,以尽人材;
屏斥奇巧,以厚风俗。
爱惜生灵,而无轻议边事;
包容狂直,而无易逐言官。
宣仁之诬谤未明,致保佑之忧勤不显。
本权臣务快其私忿,非泰陵实谓之当然。
以至未宽流人之往愆,悉以赦恩而特叙。
尚使存没,犹污瑕疵。
又复未解疆埸之严,遂空帑藏之积。
有城必守,得地难耕。
凡此数端,愿留圣念。
无令后患,常轸渊衷。
臣所惜者,陛下上圣之资;
臣所爱者,宗社无疆之业。
苟斯言之可采,则虽死而犹生。
泪尽辞穷,形留神往。
颍滨遗老传下1106年9月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九、《栾城后集》卷一二、《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一一、《永乐大典》卷二三九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许昌市
还朝,为御史中丞
命由中出,宰相以下多不悦。
所荐御史率以近格不用。
元祐初革新庶政,至是五年矣,一时人心已定。
惟元丰旧党分布中外,多起邪说,以摇撼在位。
吕微仲中书侍郎刘莘老二人尤畏之,皆持两端为自全计。
遂建言欲引用其党,以平旧怨,谓之调亭。
宣仁后疑不决。
于延和面论其非,退复再以劄子论之,其一曰:「臣近面论君子小人不可并处朝廷,窃观圣意,似不以臣言为非者。
然天威咫尺,言词迫遽,有所不尽。
退伏思念,若使邪正并进,皆得预闻国事,此治乱之几,而朝廷所以安危者也。
臣误蒙圣恩,典司邦宪,臣而不言,谁当救其失者?
谨复稽之古今,考之圣贤之格言,莫不谓亲近君子、斥远小人,则人主尊荣,国家安乐。
疏外君子、进任小人,则人主忧辱,国家危殆。
此理之必然,非一人之私言也。
其于《周易》,所论尤详。
皆以君子在内、小人在外为天地之常理,小人在内、君子在外为阴阳之逆节。
故一阳在下,其卦为《复》。
二阳在下,其卦为《临》。
阳虽未盛,而居中得地,圣人知其有可进之道。
一阴在下,其卦为《姤》。
二阴在下,其卦为《复》。
阴虽未壮,而圣人知其有可畏之渐。
若夫居天地之正,得阴阳之和者,惟《泰》而已。
《泰》之为象,三阳在内,三阴在外。
君子既得其位,可以有为,小人奠居于外,安而无怨。
故圣人名之曰《泰》。
泰之言安也,言惟此可以久安也。
方泰之时,若君子能保其位,外安小人,使无失其所,则天之安未有艾也。
惟恐君子得位,因势陵暴小人,使之在外而不安,则势将必至于反覆。
故《泰》之九三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
窃惟圣人之戒深切详尽,所以诲人者至矣。
独未闻以小人在外,忧其不悦而引之于内,以自遗患者也。
故臣前所上劄子,亦以谓小人虽决不可任以腹心,至于牧守四方,奔走庶务,各随所长,无所偏废。
宠禄恩赐,彼此如一,无一可指,如此而已。
若遂引而寘之于内,是犹畏盗贼之欲得财而导之于寝室,知虎豹之欲食肉而开之以坰牧,天下无此理也。
且君子小人,势同冰炭,同处必争。
一争之后,小人必胜,君子必败。
何者?
小人贪利忍耻,击之难去;
君子洁身重义,知道之不行,必先引退。
故古语曰:『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
盖谓此矣。
先帝以聪明圣智之资,疾颓靡之俗,将以纲纪四方,追迹三代。
今观其设意,本非汉、唐之君所能髣髴也,而一时臣佐不能将顺圣德,造作诸法,率皆民所不悦。
及二圣临御,因民所愿,取而更之,上下忻慰
当此之际,先朝用事之臣皆布列于朝,自知上逆天意,下失民心,徬徨踧踖,若无所措。
朝廷虽不加斥逐,其势亦自不能复留矣。
尚赖二圣慈仁,不加谴责,而宥之于外,盖已厚矣。
今者政令已孚,事势大定,而议者惑于浮说,乃欲招而纳之,与之共事,欲以此调停其党。
臣谓此人若返,岂肯徒然而已哉?
必将戕害正人,渐复旧事,以快私忿。
人臣被祸盖不足言,臣所惜者,祖宗朝廷也。
盖自熙宁以来,小人执柄二十年矣。
建立党与,布满中外,一旦失势,晞觊者多。
是以创造语言,动摇贵近,胁之以祸,诱之以利,何所不至?
臣虽未闻其言,而概可料矣。
闻者若又不加审察,遽以为然,岂不过甚矣哉?
臣闻管仲治齐,夺伯氏骈邑三百,饭蔬食,没齿无怨言。
诸葛亮治蜀,废廖立李严为民,徙之边远,久而不召。
死,二人皆垂泣思亮。
夫骈、立、三人者,皆齐、蜀之贵臣也,之所以能戮其贵臣,而使之无怨者,非有他也,赏罚必公,举措必当。
国人皆知所与之非私而所夺之非怨,故虽仇雠,莫不归心耳。
今臣窃观朝廷用舍施设之间,其不合人心者尚不为少,彼既中怀不悦,则其不服固宜。
今乃直欲招而纳之,以其隙,臣未见其可也。
《诗》曰:『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
陛下诚以异同反覆为忧,惟当久任才性忠良、识虑明审之士,但得四五人常在要地,虽未及皋陶伊尹,而不仁之人知自远矣。
惟陛下断自圣心,不为流言所惑,毋使小人一进,后有噬脐之悔,则天下幸甚。
臣既待罪执法,若见用人之失,理无不言,言之不从,理不徒止。
如此,则异同之迹益复著明,不若陛下早发英断,使彼此泯然无迹可见之为善也」。
奏入,宣仁后宰执于帘前读之,仍谕之曰:「苏辙疑吾君臣遂兼用邪正,其言极中理」。
诸公相从和之。
自此,参用邪正之说衰矣。
复奏曰:「圣人之德,莫如至诚。
诚之功,存于不息。
有能推至诚之心,而加之以不息之久,则天地可动,金石可移。
况于斯人,谁则不服?
臣伏见太皇太后陛下、皇帝陛下随时弛张,改革弊事,因民所恶,屏去小人。
天下本无异心,群党自作浮议。
近者德音一发,众心涣然。
正直有依,人知所向。
惟二圣不移此意,则天下谁敢不然?
卫多君子而乱不生,汉用汲黯而叛者寝。
茍存至诚不息之意,自是太平可久之功。
此实社稷之福,天下之幸也。
然臣以谓昔所柄任,其徒实繁,布列中外,岂免窥伺?
若朝廷施设必当,则此辈觊望自消。
田鼢为相,所为贪鄙,则窦婴灌夫睥睨宫禁;
诸葛亮治蜀,行法廉平,则廖立李严虽流徙边郡,终身无怨。
此则保国宁人之要术,自古圣贤之所共由者也。
臣窃见方今天下虽未大治,而祖宗纲纪具在,州郡民物粗安。
若大臣正己平心,无生事要功之意,因弊修法,为安民靖国之术,则人心自定。
虽有异党,谁不归心?
向者异同反覆之心,盖亦不足虑矣,但患朝廷举事类不审详。
曩者黄河北流,正得水性,而水官穿凿,欲导之使东。
移下就高,汩五行之理。
及陛下遣官按视,知不可为,犹或固执不从。
经今累岁,回河虽罢,减水尚存,遂使河朔生灵财力俱困。
今者西夏、青唐,外皆臣顺,朝廷招来之厚,惟恐失之。
熙河将吏创筑二堡,以侵其膏腴;
议纳醇忠,以夺其节钺
功未可觊,争已先形。
朝廷虽知其非,终不明白处置。
若遂养成边衅,关陕岂复安居?
如此二事,则臣所谓宜正己平心、无生事要功之意者也。
昔嘉祐以前,乡差衙前,民间常有破产之患。
熙宁以后,出卖坊场,以雇衙前,民间不复知有衙前之苦。
元祐之初,务于复旧,一例复差,官收坊场之钱,民出衙前之费。
四方惊顾,众议沸腾。
寻知不可,旋又复雇。
雇法有所未尽,但当随事修完,而去年之秋,复行差法。
虽存雇法,先许得差。
州县官吏利在起动人户,以差为便。
差法一行,即时差足,雇法虽在,谁复肯行?
臣顷奉使契丹河北官吏皆为臣言:「岂朝廷欲将卖坊场钱别作支费耶?
不然何故惜此钱而不用,竭民力以供官」?
此声四驰,为损非细。
又,熙宁雇役之法,三等人户并出役钱。
上户以家产高强,出钱无艺;
下户昔不充役,亦遣出钱。
故此二等人户不免恣怨。
至于中等,昔既已自差役,今又出钱不多,雇法之行,最为其便。
及元祐罢行雇法,上下二等忻跃可知,唯是中等,则反为害。
臣请且借畿内为比,则其馀可知矣。
畿县中等之家,例出役钱三贯,若经十年,为钱三十贯而已。
今差法既行,诸县手力,最为轻役;
农民在官,日使百钱,最为轻费。
然一岁之用,已为三十六贯。
二年役满,为费七十馀贯
罢役而归,宽乡得闲三年,狭乡不及一岁。
以此较之,则差役五年之费,倍于雇役十年。
赋役所出,多在中等。
如此,安得民间不以今法为害,而熙宁为利乎?
然朝廷之法,官户等六色役钱,只得支雇役人,不及三年,处州役而不及县役,宽剩役钱只得通融邻路邻州,而不及邻县。
人户愿出钱雇人充役者,只得自雇,而官不为雇。
如此之类,条目不便者非一。
故天下皆思雇役而厌差役,今五年矣。
如此二事,则臣所谓宜因弊修法,为安民靖国之术者也。
臣以闻见浅狭,不能尽知当今得失。
然四事不去,如臣等辈犹知其非,而况于心怀异同、志在反覆、幸国之失有以藉口者乎?
臣恐如此四事,彼已默识于心,多造谤议,待时而发,以摇撼众听矣。
伏乞宣谕宰执,事有失当,改之勿疑;
法或未完,修之无倦。
茍民心既得,则异议自消。
陛下端拱以享承平,大臣逡巡以安富贵。
内蒙福,上下所同,岂不休哉」?
然大臣怙权耻过,终莫肯改。
执政,三省又奏除李清臣吏部尚书
给事中范祖禹封还诏书,进呈不允,祖禹执奏如初。
左正言姚勔亦言不当。
三省复除蒲宗孟兵部尚书谓诸公:「且候邦直命下,然后议此,如何」?
皆不应。
及帘前,微仲奏:「诸部久阙尚书,见在人皆资浅,未可用。
又不可阙官,须至用前执政」。
上有黾俛从之之意。
奏:「前日除李清臣,给谏纷然,争之未定。
今又用宗孟,恐不便」。
宣仁后曰:「奈阙官何」?
曰:「尚书阙官已数年,何尝阙事?
今日用此二人,正与去年邓温伯无异。
此三人者,非有大恶。
但昔与王圭蔡确辈并进,意思与今日圣政不合。
见今尚书共阙四人,若并用似此四人,使互进党类,气势一合,非独臣等耐何不得,亦恐朝廷难耐何矣!
且朝廷只贵安静,如此用人,台谏安得不言?
臣恐自此闹矣」!
宣仁后曰:「信然,不如且静」。
诸公遂卷除目持下。
又奏:「臣去年初作中丞,首论此事,圣意似以臣言为然。
今未及一年,备位于此,若遂不言,实恐陛下怪臣前后异同」。
上曰:「然」。
乃退。
六年,诏除尚书右丞
上言:「臣幼与兄轼同受业先臣。
薄祐早孤,凡臣之宦学皆兄所成就。
今臣蒙恩与闻国政,而兄适亦召还,本除吏部尚书,复以臣故,改翰林承旨之私意尤不遑安。
况兄轼文学政事皆出臣上,臣不敢远慕古人举不避亲,只乞寝臣新命,得与兄同备从官,竭力图报,亦未必无补也」。
不听。
踰年,迁门下侍郎
吕微仲刘莘老左右相
微仲直而闇,莘老曲意事之。
大事皆决于微仲,惟进退士大夫莘老阴窃其柄,微仲不悟也。
居其间,迹危甚。
莘老昔为中司,台中旧僚多为之用,前后非意见攻,宣仁后觉之
莘老既以罪去,微仲无他,有相安之意。
然其为人则如故,天下事卒不能大有所正,至今愧之。
盖是时所争议,大者有二:其一西边事,其二黄河事。
初,夏人来贺登极,相继求和,且议地界。
朝廷许之。
本约地界已定,然后付以岁赐。
久之,议不决。
明年,人多保忠以兵袭泾原,杀掠弓箭手数千人而去。
朝廷隐忍不问,即遣使往赐策命。
夏人受礼倨慢,以地界为词,不复入谢,且再犯泾原
四年,乃复来贺坤成,且议地界。
朝廷急于招纳,疆议未定,先以岁赐予之。
寻觉不便,乃于疆事多方侵求,不守定约。
熙河将佐范育种谊等又背约侵筑质孤、胜如二堡。
夏人随即平荡。
等又欲以兵纳赵醇忠,又擅招蕃部千馀人,朝廷却而不受,西边骚然。
力言其非,乞罢,更择老将以守熙河
宣仁后深以为是,而大臣主之。
面奏:「此辈皆大臣亲旧,不忍坏其资任,虽其同列,亦不敢异议。
陛下独不见黄河事乎?
当时德音宣谕,至深至切,然非大臣意,至今不了。
人君与人臣事体不同,人臣虽明见是非,而力所不加,须至且止。
人主于事不知则已,知而不得行,则事权去矣。
臣今言此,盖欲陛下收揽威柄,以正君臣之分而已。
若专听其所为,不以渐制之,及其太甚,必加之罪,只如韩维专恣太甚,范纯仁阿私太甚,皆不免逐去。
事至如此,岂朝廷美事?
故臣之意,盖欲保全大臣,非欲害之也」。
宣仁后极以为然,而不能用。
六年六月熙河奏夏人十万骑压通远军境上,挑掘所争崖巉,杀人,三日而退。
乞因其退军,未能复出,急移近里堡寨于界上修筑,乘利而往,不须复守诚信。
诸公会议都堂微仲:「今欲议此事,当先定议:欲用兵耶,不用兵耶」?
微仲曰:「如合用兵,亦不得不用」。
曰:「凡欲用兵,先论理之曲直。
我若不直,则兵决不当用。
朝廷顷与夏人商量地界,欲用庆历旧例,以汉蕃见今住坐处当中为界,此理最为简直。
夏人不从,朝廷遂不固执。
盖朝廷临事常患先易后难,此所谓先易者也。
既而许于所赐城寨依绥州例以二十里为界,十里为堡铺,十里为草地(非所赐城寨,指谓延州、塞门、义合石州吴堡兰州诸城寨,通远军定西城。)
要约才定,朝廷又要于两寨界首相望,侵系蕃地,一抹取直。
夏人黾俛见从。
要约未定,朝廷又要蕃界更留草地十里,通前三十里。
夏人亦又见许。
凡此所谓后难者也。
今者又欲于定西城与陇诺堡相望,一抹取直,所侵藩地,凡百数十里。
陇诺,祖宗旧疆,岂所谓非所赐城寨耶?
此则不直,致寇之大者也。
今须欲不顾曲直,一面用兵,不知二圣谓何」?
莘老曰:「持不用兵之说虽美,然事有须用兵者,亦不可固执」。
曰:「相公必欲用兵,须道理十全,敌人横来相加,势不得已,然后可耳。
今吾不直如此,兵起之后,兵连祸结,三五年不得休,将奈何」?
诸公乃许,不从熙河之计。
明日,面奏之。
曰:「夏人引兵十万,直压熙河境上,不于他处作过,专于所争处杀人掘崖巉,此意可见此非西人之罪,皆朝廷不直之故」。
微仲曰:「朝廷指挥亦不至大段不直」。
曰:「熙河帅臣辄敢生事奏乞,不守诚信,乘夏人抽兵之际移筑堡寨。
臣以为方今堡寨虽或可筑,至秋深马肥,夏人能复引大兵来争此否」?
诸人皆言:「今已不许之矣」。
曰:「臣欲诘责帅臣耳,若不加诘责,或再有陈乞」。
诸人皆曰:「俟其再乞,诘责未晚」。
宣仁后曰:「边防忌生事,早与约束」。
诸人乃听。
已而兰州又以远探为名,深入西界,杀十馀人。
曰:「边臣贪功生事,不足以示威,徒足以败坏疆议,理须戒敕」。
不听。
既又以防护打草为名,杀六七人,生擒九人。
微仲知不便,欲送还生口,因奏其事。
曰:「边臣贪冒小胜,不顾大计,极害事。
今送还九人甚善,可遂戒敕边臣」。
微仲不欲,曰:「近日延安将副李仪等深入陷没,已责降一行人,足以为戒」。
曰:「李仪深入以败事,被责。
兰州深入得功,若不戒敕,将谓朝廷责其败事而喜其得功也」。
宣仁后曰:「然」。
乃加戒敕
然七年夏人竟大入河东
朝廷乃议绝岁赐,禁和市,使沿边诸路为浅攻计,命熙河进筑定远城
夏人不能争。
未几,复大入环庆
复议使熙河进筑汝遮。
中书侍郎范子功独不可。
度其意:昔延安帅臣赵卨,范氏姻家也。
方议地界,以绥州二十里为例,议出于
熙河斥其不可,议久不决,而死,故子功持之。
谓之曰:「绥州旧例,施于延安可耳。
熙河远者或至七八十里,其不从宜矣。
方论国事,亲旧得失不宜置胸中也」。
众皆称善,而子功倖然不服。
会西人乞和,议遂不成。
未几,右相苏子容以事去位,子功以同省待罪。
因遂其请,实以汝遮故也。
自为谏官,论黄河东流之害,及为执法,最后论三事:其一存东岸清丰口,其二存西岸披滩水口,其三除去西岸激水锯牙。
朝廷以付河北监司,惟以锯牙为不可去。
于殿庐中与微仲论之,微仲曰:「无锯牙则水不东,水不东则北流,必有患」。
曰:「然北京百万生灵,岁有决溺之忧,何以救之?
分水东入故道,见今淤合者多矣,分水之利亦自不复能久。
若俟涨水已过,尽力修完北流堤防,使足胜涨水之暴,然后彻去锯牙,免北京危急,此实利也」。
莘老曰:「河北监司不如此言,奈何」?
曰:「公岂不知外官多所观望耶」?
微仲曰:「河事至大,难以臆断」。
曰:「彼此皆非目见,当以公议参之耳」。
及至上前,二相皆以分水为便。
具奏前语,且曰:「必欲重慎,候涨水过,故道增淤,即并力修完北堤,然后彻去锯牙,庶几可也」。
近至都堂,二相遽批圣语曰:「依都水监所定」。
堂吏:「适所奏不然」。
莘老失措,微仲知不可,乃曰:「明日别议」。
卒改批「不得添展」乃已。
八年正月都水吴安持乞于北流作软堰,定河流,以免淤填。
微仲在告,奏曰:「先帝因河决大吴,导之北流,已得水性。
惟堤防未完,每岁不免决溢,此本黄河常事耳。
是时北京之南,黄河西岸有阚村、樊村等三斗门,遇河水泛溢,即开此三门,分水北行于无人之地,至北京北,合入大河,故北京生聚无大危急。
自数年来,大臣创议回河。
水官王孝先吴安持等即塞此三门,贴筑西堤,又作锯牙马头,约水向东,直过北京之上,故北京连年告急。
然约水既久,东流遂多于往岁。
盖分流有利有害,秋水泛涨,分入两流,暂时且免决溢,此分水之利也。
河水重浊,缓则生淤,既分为二,不得不缓,故今日北流淤塞,此分水之害也。
然将来涨水之后,河流东、北,盖未可知。
臣等昨于都堂吴安持安持亦言:『去年河水自东,今年安知河水不自北』?
宣仁后笑曰:『水官尚作此言,况他人乎』」?
又奏曰:「臣今但欲徐观夏秋河势所向,水若东流,则北流不塞,自当淤断;
水若北流,则北河如旧,自可容纳。
似此处置,安多危少,行之无疑。
若行崄徼倖万一成功,如水官之意,臣不敢从也。
乞令安持等结罪保明河流所向,及软堰既成有无填塞河道致将来之患,然后遣使按行,具可否利害」。
后复笑曰:「若令结罪,必谓执政胁持之。
水官犹不保河东、北,况使者暂往乎?
姑别议之可也」。
二月微仲乃朝,具以前语谕之。
微仲口虽不伏,而意甚屈,曰:「软堰且令具功料申上,朝廷更行相度」。
曰:「如此终非究竟,必欲且尔,亦可」。
八日方在式假,三省得旨,批曰:「依水监所奏。
下手日,具功料取旨」。
以非商量本意,以劄子论之。
微仲即日在告。
十二日入对奏曰:「自去年十一月后来,至今百日间耳,水官凡四次妄造事端,摇撼朝廷。
第一次安持十一月出行河,先乞一面措置河事。
旧法:马头不得增损。
臣知安持意在添进马头。
指挥除两河门外,许一面措置。
安持奸意既露。
第二次乞于东流北添进五七埽緷。
臣知安持意欲因此多进埽緷约令北流入东,即令转运司监视,不得过所乞緷数。
安持奸意复露。
第三次即乞留河门百五十步。
臣知安持意在回河,改进马头之名为留河门,即不许。
安持计穷。
第四次即乞作软堰。
安持四次擘画,皆回河意耳。
臣昨已令中书工房问水监两事:其一,勘会北流元祐二年河门原阔几里?
逐年开排,直至去年,只阔三百二十步,有何缘故?
其二,勘会东流河门见阔几步?
每年涨水东出,水面南北阔几里?
南面有无堤岸?
北京顺水堤不没者几尺?
将来北流若果淤断,涨水东行,系合并北流多少分数?
有无包畜不定?
今两问犹未答,便即施行,实太草草」。
后嗟叹久之,深以所言为然。
二十四日,与微仲同进呈,微仲曰:「苏辙所议河事,今软堰已不可作,无可施行」。
曰:「软堰本自不可作。
然臣本论吴安持百日之间四次妄造事端,动摇朝听。
若令依旧供职,病根不去,河朔被害无已」。
微仲曰:「水官弄泥弄水,别用好人不得,所以且用安持」。
曰:「水官职事不轻,奈何以小人主之?
《易》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未闻小人有可用之地也」。
此后是非终不能决。
宣仁晏驾。
九年正月安持奏乞塞梁村口,缕张包口,开清丰口以东鸡爪河。
八日以祈谷宿斋三省,即令安持北京留守司相度施行。
微仲山陵使,行有日矣。
见之待漏,语及河事。
微仲直视曰:「此大事,不可不慎」。
曰:「诚然,公亦宜慎之」。
范尧夫右相,旧不直东流。
告之曰:「当与微仲议定,乃令西去」。
尧夫曰:「命已下,奈何」?
曰:「事有理,谁敢不从」?
议于皇门外,再降指挥:使都水与本路安抚提转同议,可即施行,有异议亟以闻。
尧夫自外来,始意微仲比,及此,大相信服。
既而安抚许冲元乞候过涨水,因河所向,闭所不行口。
尧夫奏乞令许将吴安持同议,一面施行。
曰:「河势难定,恐须令诸司共议,乃得其实」。
上以为然。
既行,上特宣喻曰:「河事不小,可遣两制以上二人,按行相度」。
尧夫曰:「河役已起,方议遣官,恐稽留役事」。
上曰:「但使议论得实,虽迟一年何损」?
乃遣中书舍人吕希纯殿中侍御史井亮采往视之。
二人归,极以北流为便。
方施行,枢密签书刘仲冯援旧例,乞与河议。
仲冯文潞公吴冲卿门下士也,其言纷然。
吕、井之议遂格,而亦以罪见逐。
于是河流遂东,凡七年,而后北流复通。
微仲之在陵下也,尧夫奏乞除执政,上即用李邦直中书侍郎邓圣求尚书右丞
三人久在外,不得志,遂以元丰事激怒上意,邦直尤力。
旧法:母后之家,十年一奏门客。
皇太妃之兄朱伯材以门客奏徐州富人窦氏,尧夫无以裁之。
一日日中,请都堂邦直议之。
曰:「上始亲政,皇太妃閤中事,当遍议之。
车服仪制已付礼部矣。
皇太后月费,尚书省已奏乞依太皇太后矣。
皇太妃宜付户部议定。
至于奏荐,亦当议。
有所予,付吏部可也。
凡事付有司,必以法裁处,朝廷又酌其可否而后行,于体为便」。
明日,奏之。
上曰:「月费俟内中批出。
奏荐,皇太后家减二年,皇太妃十年」。
议已定,邦直独曰:「此可为后法,今姑予之可也」。
上从之。
邦直之附会类如此。
会廷策进士邦直撰策题,即为邪说以扇惑群听。
论之曰:「伏见御试策题历诋近岁行事,有欲复熙宁元丰故事之意,臣备位执政,不敢不言。
然臣窃料陛下本无此心,其必有人妄意陛下牵于父子之恩,不复深究是非,远虑安危,故劝陛下复行此事。
此所谓小人之爱君,取快于一时,非忠臣之爱君,以安社稷为悦者也。
臣窃观神宗皇帝以天纵之才,行大有为之志,其所施设,度越前古,盖有百世而不可改者也。
臣请为陛下指陈其略。
先帝在位近二十年,而终身不受尊号。
裁损宗室,恩止袒免,减朝廷无穷之费。
出卖坊场,雇募衙前,免民间破家之患。
罢黜诸科诵数之学,训练诸将慵堕之兵。
置寄禄之官,复六曹之旧,重禄之法,禁交谒之私。
行浅攻之策,以制西戎
收六色之钱,以宽杂役
凡如此类,皆先帝之睿算,有利无害,而元祐以来,上下奉行,未尝失坠者也。
至于其他,事有失当,何世无之?
父作之于前,子救之于后,前后相济,此则圣人之孝也。
汉武帝外事四夷,内兴宫室,财用匮竭,于是修盐铁、榷酤、均输之政。
民不堪命,几至大乱。
昭帝委任霍光,罢去烦苛,汉室乃定。
光武显宗,以察为明,以谶决事,天下恐惧,人怀不安。
章帝即位,深鉴其失,代之以宽。
恺弟之政,后世称焉。
及我本朝真宗皇帝右文偃革,号称太平,群臣因其极盛为天书之说。
章献明肃太后临御,览大臣之议,藏书梓宫,以泯其迹。
仁宗听政,亦绝口不言,天下至今韪之。
英宗皇帝自藩邸入继,大臣过计,创濮庙之议,朝廷为之汹汹者数年。
及先帝嗣位,或请复举其事,寝而不答,遂以安静。
以汉昭、章之贤,与吾仁宗神宗之圣,岂其薄于孝敬而轻事变易也哉?
盖有不可不以庙社为重故也。
是以子孙既获孝敬之实,而父祖不失圣明之称。
此真明君之所务,不可与流俗议也。
臣不胜区区,愿陛下反覆臣言,慎勿轻事改易。
若轻变九年已行之事,擢任累岁不用之人,人怀私忿,而以先帝为词,则大事去矣」。
奏入不报,再以劄子面论之,上不悦。
李、邓从而媒檗之,乃以本官出知汝州
居数月,元丰诸人皆会于朝,再谪知袁州
未至,降授朝议大夫分司南京筠州居住。
居三年,责授化州别驾雷州安置。
未期年,或言方南行,兄弟相遇中涂;
至雷,赁富民屋以居,复移循州
今上即位,大臣犹不悦,徙居永州
皇子生后徙岳州,已乃复旧官,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
有田在颍川,乃即居焉。
居二年,朝廷易相,复降授朝请大夫,罢祠宫。
凡居筠、雷、循七年,居许六年。
杜门复理旧学,于是《诗》、《春秋传》、《老子解》、《古史》四书皆成。
尝抚卷而叹,自谓得圣贤之遗意,缮书而藏之。
顾谓诸子:「今世已矣,后有达者,必有取焉耳」。
家本眉山,贫不能归,遂筑室于许。
先君之葬在眉山之东,昔尝约祔于其廋,虽远不忍负也,以是累诸子矣。
予居颍川六年,岁在丙戌秋九月,阅箧中旧书,得平生所为,惜其久而忘之也,乃作《颍滨遗老传》,凡万馀言。
已而自笑曰:「此世间得失耳,何足以语达人哉」!
昔予年四十有二,始居高安,有一二衲僧游,听其言,知万法皆空,惟有此心不生不灭。
以此居富贵,处贫贱,二十馀年而心未尝动,然犹未睹实相也。
及读《楞》以六求一,以一除六,至于一六兼忘,虽践诸相,皆无所碍。
乃油然而笑曰:「此岂实相也哉?
一犹可忘,而况《遗老传》乎?
虽取而焚之,可也」。
宣仁皇后乞蚤择后而素教之奏元祐四年五月 北宋 · 彭汝砺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九八、《国朝诸臣奏议》卷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七五
臣窃以古者能治其国,非独修诸己者备也,内亦有助焉。
后妃夫人,能辅佐君子,非独天性然也,教亦有素焉。
后妃,人君之配也,天下国家安危治乱、宗庙社稷之祸福、子孙之贤不肖是系,岂特其身哉!
此可谓甚重。
以天下之责,以圣人之事,望于一未笄之女子,此可谓甚难。
然则择之可不谨乎?
择之必知所以教之。
自寒而暑,非一日之积也,则教之所以成物,亦必有渐矣。
《礼》:「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
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紃,学女事,以供衣服。
观于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
《诗序》曰:「后妃在父母家,则志在于女功之事。
恭俭节用,服浣濯之衣,尊敬师傅,则可以归安父母,化天下以妇道也」。
古之人其教之也素,故其成也至。
《诗》曰:「谁其尸之,有齐季女」。
祭祀妇事,齐钦母道,自其幼时,妇事母道,非其教之素,曷能与于此?
周南》之治盛,其志为《卷耳》,其效为《桃夭》,其化为《兔罝》,其德为《汉广》。
观原反本,固有所在。
臣以谓皇帝陛下春秋富盛,宜蚤择淑德之女,以定后妃之位,以明天下之教,以正天下之本,以对天之丕显休命,立师傅保姆,严宫室、车服、制度、环佩之节,陈图史之戒。
非正之声音颜色,使不得乱其视听;
非正之玩好,使不得至其前。
及其归也,凡所欲皆其所尝闻之者也,凡所享皆其所尝安之者也,凡所恶皆其所戒焉者也,此可谓善矣。
以陛下之神明博大,得贤妃之助其治天下国家何有?
《诗》曰:「天监在下,有命既集。
文王初载,天作之合。
文王嘉止,大邦有子。
天立厥配,受命既固」。
周既受命,至配立而后言固,则人主所以待内助如此,然则择之岂可不谨,教之岂可不早?
夫教之非豫也,使得其人,幸而已矣。
幸非可以为法也,茍非其人,祸莫甚焉。
凡臣之言,称其辞则小,稽其事则缓,察其微则甚,切惟太皇太后陛下留意毋忽。
《易》曰「正家而天下定」,此之谓也。
宣仁皇后乞皇帝同御前殿以发听断奏元祐七年十一月 北宋 · 彭汝砺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九九、《国朝诸臣奏议》卷二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八、《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三
臣闻不能知危,则不能有天下之安;
不能知忧,则不能有天下之乐。
臣伏观历代之君,其祖宗以劳苦得天下,至嗣子若孙,生于深宫之中,体安文绣,口甘滋味,耳习声音,目便技巧,一日出房闼而有天下,偃然自以为吾固当有之,甘于乐而不知忧,处于安而不知危,内为侈靡,外习茍简,谗谀之说用,药石之言弃。
纲纪日坏,祸乱并作,而犹不悟,虽有圣知,亦不能善其后矣。
臣恭惟皇帝陛下以盛德履帝位,今八年矣,内无过举,明哲方发,如日之升,渊默不言,与天同德,非太皇太后所以扶持拥护,何以至此!
谦虚退托,隐而未发,于言也有所闻而无所问,于事也有所知而无所命。
臣闻《诗》曰:「弗躬弗亲,庶民弗信。
弗问弗仕,勿罔君子」。
此言人君擅阖辟予夺之权,以制万物之命,无有远近幽深,悉知其事物如此,而后能治其国家。
今有行则弗躬也,其事则弗亲也,虽有至德,民有所不信矣。
弗能问以尽其事,弗能察以尽其物,于是小人得以勿罔君子矣。
庶民不信则不能安民矣,勿罔君子则不能知人矣。
夫人君之失,不独暴作威虐、驰骋田猎而后谓之忧,不能知人、不能安民,其忧莫大焉。
臣恭惟太皇太后陛下以至德受天明命,清明博大,齐庄中正
自周以来,母后之德,未有如斯之盛者也。
今人人皆曰,太皇太后陛下无意于任天下,今且将还政。
臣以谓太皇太后陛下三世为天下母,其崇高富贵,上无伦敌,其于称制也宜矣,故其还政甚非难,既还政而俾皇帝陛下能不失其圣为难。
其道无他,在教之安民知人而已。
欲乞皇帝陛下同御前殿,稍令近臣及知州职司入对,俾稍见人才,察其邪正贤不肖之实,遂闻知天下之事,令三省进呈公事以发听断,俾日见之行事,益选道德忠信之士置之左右前后,使告其所已治而规其所未至,损其有馀而补其所不足。
使一日专政则利害不能惑,君子小人不能蔽,以事天地而享,以治万物而安,以承宗而固。
太皇太后所以拥护之者,可谓全矣。
乞降诏惩戒薄俗奏绍圣元年四月 北宋 · 张商英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二八、《九朝编年备要》卷二四、《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九、《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三
神考发明道德之意,以作成人才,同一风俗。
大志未集,神灵在天。
宣仁太后保佑陛下,托心腹于辅弼,寓视听于台谏。
而势利之下,是非蜂起,阿谀附会,一旦乌合,上叛君亲之恩,下背师友之训。
或以小合传缄,白昼告急;
或以手扇障面,夜半造门;
或苞苴结子弟之欢,或伏地修门下之敬。
于是浮言竞作,鄙谤交兴。
川、洛异党,泰、汶分明
拨而后动,谓之天平子
大而无见,谓之盲大虫
交通相纽,谓之八关;
阴私搆架,谓之五鬼。
谁何门户,谓之约闹;
抱持其足,谓之小鬼。
舍所亲而去,谓之过房;
失所合而还,谓之归宗。
伺候报探,谓之灭门瞪、走马𩍐;
势尽相图,谓之徒中反告。
呜呼!
学士大夫平日不素讲闻,师儒先生之高谊不自慎重,身被讥议,亦有足悲者。
若滋长不已,则憎爱恩怨,未易改也。
臣愿陛下以臣此章,降手诏戒励,仍揭朝堂
次韵高寿朋殿直喜雪 其二 北宋 · 释道潜
七言绝句 押麻韵
挟风穿箔打窗纱,窗里人看窗外花。
喷玉流珠君岂羡,从来自是五侯家(自注:寿朋宣仁曾孙。)
宣仁皇后论察贤佞之说元丰八年九月 北宋 · 王岩叟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八、《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六、《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七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三七
臣闻治天下者不患乎无贤,而患乎有而不能用,用而不能尽,而使小人间之,以乱其治尔。
盖小人之杰者皆有材可称,有能可喜。
修威仪,正颜色,饰辞令,与贤并进于前,谁非贤哉?
此人主所宜察之而勿误也。
臣以谓旁求素履而深考之,博采公议而审观之,则贤佞可得而分矣。
臣请详道所以察贤佞之说,陛下垂聪明以听焉,幸甚。
贤人之所为,其进也难,其退也易。
利之所在不竞也,势之所居不趋也。
言行则惴惴以留而色不骄,言不行则迟迟以去而色不怨。
以百姓之安为乐,而不以己之安为乐;
以国家之危为忧,而不以身之危为忧。
矫世厉俗,有所不为,以触忌也而不变;
犯颜逆鳞,无所不尽,以婴祸也而不悔。
不蔽天下之善,不隐天下之恶,专以不欺事其君;
执德秉义,终始如一,不观当时之所好恶而顺之。
此所谓贤者也。
陛下试持此以取之,而天下之贤有不为陛下所得者,臣不信也。
佞人之所为无定志也,无定言也,上所欲为则为之,不惜其君之过举也,不恤其民之后害也。
进人不以为国家而以为己,谋事不以先社稷而以先身,天下有疾苦而不以告也,天下有善良而不以闻也。
怀禄耽宠,人情之所共厌,而不自知也;
前日以为是,后日以为非,而不愧也。
然而自古中材之主未尝不为所惑者,其巧言可听,其令色可悦,仁人君子之朴讷非所敌尔。
此所谓佞人也。
陛下试持此以照之,天下之佞人有不为陛下所见者,臣不信也。
孔子曰:「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
伏惟太皇太后陛下知足以知之,仁足以守之,勇足以行之,惟知之益深,守之益固,行之益笃,以终之而已。
延登忠贤,以辅成主上之圣德;
放远佞柔,使不为清明之瑕,天下幸甚,社稷幸甚!
皇太后手书付三省元符三年二月七日 北宋 · 向皇后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五二、《宋大诏令集》卷一四、《宋会要辑稿》后妃一之一八(第一册第二二九页)
吾德薄,不敢上同明肃、宣仁,而远戒前代称制终身之失。
自同听断,夙夜靡遑,本欲候先帝殿殡礼毕,遂即退处。
皇帝圣孝,坚请再三,仍以山陵事重为言,故兹黾勉,有愧于心。
止俟将来神主祔庙,便遵此制。
吾意已决,可令中外闻知。
再言修建景灵西宫劄子 北宋 · 任伯雨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四三、《宋代蜀文辑存》卷二九
臣昨具劄子,言修建景灵西宫有可议者五;
续具奏状,言祖宗神御与圣祖天兴殿皆列于天庙之次,不当迁徙;
续又具劄子,言真祖用道家之制,而参取阴阳之说,神考依《礼经》之旨,而不易左右之位,今一举而两失之,愿诏三省枢密院侍从台谏官重行审议。
未蒙施行。
臣窃惟宗庙之祠,不可轻易;
祖宗之绪,不宜苟改。
而朝廷固执初议,臣不敢以为然也。
《周礼义》曰:位宗庙于人道之所向者,不死其亲之意也。
不死其亲,虽《公羊》之旧说,而三经妙义,乃神考之所以训天下者也。
庙社之说,安可破乎?
今欲弃先儒之是说,违神考之圣训,专用私意,率改成绪,臣是以知其不然也。
或者以谓若东展旧基,则高头街之地必见侵掘。
国之左臂,不可侵也。
夫天庙之说,出于阴阳家,真宗用之,今尚不取,何独左臂之说为可据乎?
况旧基之北有榷货务,移一务则不动民居而得殿基矣。
不欲侵掘,则因地形之高下,何为不可?
择此可因之绪,而坚持难就之计,臣是以知其不然也。
又或谓以祖宗神御昔者或东或西,或南或北,随寺观之所在,即置殿宇,岂有左右之拘乎。
臣谓随处奉安,斯无定位;
会而为一,必辨东西。
昔者散处之时,后或在南,帝或在北,今既会而为一,岂可以不分南北,而皆以因旧为说乎?
臣是以知其不然也。
夫此三不然者,皆不足以固守,然陛下所以不敢轻改前议者,谓神考素有修建西宫之意,蔡京亲闻先训,而《实录》备载其语,故不可以不恭依也。
陛下用史官亲闻之语,遵神考素定之意,以奉先之孝,述宗庙之事,臣下之所宜将顺,其有大于此乎。
然而以臣观之,此乃蔡京矫诬神考之训,无足信者。
臣请以一事验之。
元丰中神考英宗治隆殿后留一殿之基,宣仁诏曰:「此以待未亡人也」。
因逊此基为神考宫之地。
宣仁之意,不欲多迁民居耳。
而绍圣大臣因谓宣仁轻蔑神考,裁损庙制,于是重卜奉安之地,以极崇报之礼,今显承殿是也。
方建修显承殿之时,蔡京正在朝廷,若神考之言审如《实录》所载,于此时何不具以先训闻于哲宗?
况当哲宗之时最用事,凡可以毁宣仁者,无遗力矣。
岂有宗庙重事,亲闻先训,可以證元祐之非,无大于此,而乃隐忍不言,复何待乎?
臣是以验其为矫诬也。
绍圣之初哲宗圣意本无适莫,章惇虽挟功自恣,然其初犹有兼取元祐之意。
成都而来,与其弟卞共毁宣仁,共欺哲宗之得售其说,自役法始。
从大改役法以后,事事无不大改,兄弟同朝,埙篪相和,无有一事不如其意。
当此之时,不以所闻神考圣训告于哲宗,至于今日,然后引所自书《实录》以为證验,唱为不经之论,而欲迁神考于西宫,其为矫诬,可谓明矣。
以矫诬之笔,妄增《实录》之事;
以矫诬之舌,伪造神考之训。
朝廷用矫诬之言,而轻改宗庙;
信矫诬之说,而力沮言者。
臣恐自此以后,矫诬之人无复忌惮,矫诬之政不可复救,奸雄生心,四夷相贺,必始于此矣。
伏望圣慈出自睿断,正矫诬之罪,明示贬窜。
然后三省、枢密院侍从台谏官如臣所请,重行审议。
按: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
乞正蔡京之罪奏 北宋 · 任伯雨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四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宋代蜀文辑存》卷二九
臣孤远不肖,误蒙拔擢,窃谓陛下既开言路以防壅蔽,臣职在献替,义当如何,乃不能慎默,辄贡不根之言。
陛下原其用心,止为忧国,虽行贬黜,寻复改命。
臣蝼蚁之身,将何以上报圣主涵容之私乎!
臣昨者自闻隔对已后,曾将上殿劄子具状缴进,为言绍圣中亲写奏劄,乞诛灭刘挚等家族,赖哲宗仁圣,不行其请。
自谓有究治平反之功,欲归过于哲宗。
又言自谓当元丰末命,带开封府刽子携剑入内,欲斩王圭,以沮宣仁怀异之谋。
自言己有社稷之功,而使宣仁大谤,终未辨明。
又言因不得为执政,与章惇睽绝。
今乃欺陛下与睽绝者为国事也。
又言为弟卞执政无状,自来不相往来,以欺陛下。
又言欲独擅史局,妄有奏请,以致《哲宗实录》不差正官修撰,轻一朝大典,违祖宗故事。
又言所荐引,得美官、在要路者不下数百千人,其间多有才智艺能之士。
在朝廷,则此数百千人者皆指为蔡氏之党;
去朝廷,则此数百千人者皆为朝廷之用;
然则广收人才,消合朋党,唯在去而已。
又言关通交结,其势益牢,广布腹心,羽翼成就,愚弄朝廷,有同儿戏,陛下若不早悟,渐成孤立,后虽悔之,亦无及矣。
臣上件劄子所言,在既责扬州粮料院以后,陛下若以臣言为是,则当如臣所请,按之罪,明正典刑,然后改差遣以示听纳。
若以臣言为非,则是臣事发更为,其罪益大,重加贬窜,乃得允当。
桀骜自肆,无所畏惮,而臣章屡上,未蒙降出,则是陛下不以臣言为信矣。
不信其言而轻于改命,传之天下,人必骇惑。
其为初政之累,莫大于此。
久在朝廷,专以轻君罔上为能,以植党任奸为术,挟继述之说,为自便之计,稍违其意,则以不孝不忠之名,胁持上下,决欲取胜而后已。
主威不行,士论忧恐。
不出,必为心腹之患,宗社安危,未可知也。
臣一身迁贬危辱,何足道哉!
又论蔡卞 北宋 · 任伯雨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四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宋代蜀文辑存》卷二九
臣近具劄子,言尚书左丞蔡卞持不合之意,处宜去之时,迟徊顾位,复何所待,愿以臣章示,使自为去就,未蒙施行。
续具奏状,言先帝嗣位之初,事有更改,大臣之预议论者,皆笑其阿随,疾其奸罔。
至于太学之士,尝习诗赋者,皆薄之,目为元祐进士,为其徇时而改所习也。
今陛下继志述事,光续前烈,好平恶偏,弃彼取此,凡之所谓是者,浸已更改,亦幡然而从,不复固执,此与元祐阿随之臣,殆无以异。
躬不自厚,用违其言,动静失时,因累国体,臣之所论,安可已乎!
乞并臣前章皆以示,未蒙施行。
续又具劄子,言安石自任,俯视侪辈,朝廷诛赏,系其爱憎,人材废兴,唯所取舍。
矜其执守,坚若金石,时异事变,则随而不执,默据高位,恬不知动。
伏望圣慈特降睿旨,检会前件劄子、奏状,允臣所请,皆以付,使自为去就,未蒙施行。
续又具奏状,言臣恭惟哲宗皇帝神考有为之艰,惩元祐纷更之速,笃于继述,一于委任,七年之间,专用一相,虚心注意,可谓至矣,误朝迷国,罪在臣下。
而议论之人,推考往事,不知先帝圣意所起,詾詾之言,或干陵庙,爱君之士,追痛不已,愤疾章惇,欲正其罪。
臣谓宰相,既专且久,怨怒所丛,咎责固大,此天下之所共喻也。
然而迹易明,心难见。
用《春秋》责意之法,则难见之罪安所逃乎。
盖自绍圣以来,以经术自任,以安石自比,托继述于诏令,寓好恶于刑赏。
痛斥流俗,则至于诛绝言路;
深嫉元祐,则至于雠毁宣仁
体之大者,唯此二事;
末流之祸,不可胜言。
凡惇之所行,其谋皆发于,立为成说,胁持上下,自谓出于安石,孰敢不信,名曰国是,孰敢不从。
虽强梁,在其术内,奉行其说,唯恐不及,见卖而不知,受绐而不悔,势穷力极而尚未改也。
昔者王安石尝谓神考曰:「流俗权重,则天下之人归流俗;
陛下权重,则天下之人归陛下」。
神考用其说者,所以收天下之权也。
熙宁之末安石去位,神考操驭臣之柄,不间彼此,用人惟己,立贤无方,熙宁流俗,稍复收召。
当此之时,四海之士皆洗心而自新,愿受知于君父。
是以天下之权常在神考
然则流俗之所以为流俗者,神考既赦其往愆,而不复罪矣。
亦何心,追咎不已,违神考日新之绪,胶熙宁趣变之迹。
守此意者,谓之守正;
立此说者,谓之特立;
非其类者,指为邦朋;
议其失者,指为邦诬。
于是用其所谓守正特立之士,去其所谓邦朋邦诬之人,合乎此者我所谓是,不合乎此者我所谓非。
总其所谓是,名之曰国是;
总其所谓非,名之曰流俗。
是以天下之士以流俗见恶者十有六七。
既恶其人,因废其言,持平者谓之两可,献忠者谓之诽谤,遂使天下之士钳口结舌,朝廷之所见闻者不过三数人耳。
人人畏祸,谁复敢语。
自去年邹浩既贬,御史所劾,巧于诏旨之外,文致深罪,近自侍臣,远及寒士,流离窜斥,朝野震伤。
以言为讳,至于如是。
安惇之罪,人所切齿,然而见微之士,寻考根源,则痛斥流俗本出于,及其末流,势自如此。
然则邹浩之贬,有自来矣。
故《春秋》责意之法,不可以不明也。
宣仁圣烈皇后有大功德于天下,哲宗皇帝尝语近臣曰:「宣仁,妇人之也」。
崇报之心,岂有极乎。
然以失职之臣,不加将顺,恨奸党之得用,愤流俗之见与,章疏密补之言,请降于外,理诉自私之语,深摘其过。
设负冤抑,亦不得伸;
意或忠嘉,亦坐重谴。
凡元祐之所行,必扫荡而后已,如刈草而去其根焉。
宣仁所厚如瑶华者,安得而不废乎。
奉行其事,虽在等,然而见微之士,寻考根源,则深嫉元祐,本出于,及其末流,势自如此。
然则瑶华之废,有自来矣。
故《春秋》责意之法,不可以不明也。
以经术自任,以安石自比,而误朝迷国,乃至如此,祸根罪首,实出其心,公议沸腾,罪不可掩。
陛下以天地之度,无所不容,优假大臣,务在体貌。
于进退,礼当如何?
而乃用违其言,恬不知动。
是以臣之前章姑请示,欲以观其去就,屡渎天听,未赐允从。
圣德宽大,非臣浅陋所能窥测,然臣之职事,义不可已,乞以臣章降付三省,未蒙施行。
臣窃惟痛斥流俗,而至于诛绝言路,深嫉元祐,而至于雠毁宣仁唱此说,立为国是,胁持上下,逆天违人,致使海内有詾詾之言,我家有难处之事。
若谓所行皆当,亦宜固守不移。
今复安位,随而不执,大臣如此,尚可与之谋国事乎!
臣职在谏省,忝司耳目,凡今日之所极论,皆曩时之所亲见,为国寒心,非一日也。
虽圣德宽大,容贷如天,而渠魁胁从,亦当区辨,岂可并恕而俱释乎?
伏望圣慈采恤公议,速示威断,以警列位。
又论章惇 北宋 · 任伯雨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四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文章辨体汇选》卷一六七、《右编》卷一七、《宋代蜀文辑存》卷三○
臣闻人臣之功罪,不论则不明;
朝廷之威罚,不断则不行。
陛下临御以来,于群臣之功罪论之明矣,然于有罪之人,未行诛罚者,所以顺太母之慈,而成坤德之静也。
今躬揽之初,当示威断;
雷霆之击,宜自近始。
臣伏见左仆射章惇罪恶显著,久稽天讨。
方哲宗大渐之时,太母定策之际,宰相,首发异议,一语乖倒,寻合诛殛。
陛下以天地之量,置其言于度外,勉加优礼,如待功臣,容德之大,古无有也。
独宰政柄,首尾七年,随其喜怒,恣作威福。
助尊私史,则至于薄神考
矜伐己功,则至于累宣仁
乐于用兵,大开边隙,陕西之民愁矣,而进筑不已;
内府之财竭矣,而辇运不休。
忘祖宗积累之艰,轻朝廷根本之地。
谓人之怨怒为当尔,谓天之谴戒为偶然。
斥公论为流俗,以献忠为诽谤。
杀张天悦之徒,以钳众口;
广邹浩之狱,以绝言路。
天下震骇,人多自危。
赖宗庙之灵,不廷不虞之变,幸未发耳。
宗一于委任,何负于负哲宗,乃至于此!
虽阴谋密计发于蔡卞,而力行果断,惇实主之。
用《春秋》诛意之法,则罪可也;
任扶危持颠之责,则非而谁。
然则为谋主,乃罪魁,歼厥渠魁,理不可赦。
仰恃容贷,谋脱身祸,自谓前日之事皆禀命于哲宗,职当奉行,非罪也。
呜呼,罪不在,其在谁乎?
忍为此言,重可伤叹。
孔子曰:「善则称君,过则称己,则民作忠」。
前日之事,献可替否,假有不售,忠臣之义,犹当归过于己;
又况哲宗本意,不为已甚,故惇之所谋,多不见从。
臣请以二事验之,可以考其馀矣。
乃者宣训之说,究治之事,喧播中外,上干宣仁,高氏一门,几不获免。
主张保全,力沮其说者,以哲宗本意不为已甚故也。
元祐大臣初议诛灭,及其流窜,尚欲剿除,然而臣下之意竟不得行,梅岭以南犹有全活而北归者,以哲宗本意不为已甚故也。
今事出哲宗者,则托于密赞,而掠为己功;
己之所行,则托于禀命,而归之先烈。
所可痛心,孰大于是!
汉之匡衡成帝,为丞相石显用事,不能正救,乃于成帝既没之后,论不忠之罪,扬著成帝之失。
王尊劾,以为卑君尊臣,非所宜言。
天下后世,以尊为是。
哀帝之初,臣下谤议多及成帝,独议郎耿育以谓事不当时固争,防祸于未然,各随指阿从,以求容媚,晏驾之后,尊号已定,万事已讫,乃追采不及之事,讦扬幽昧之过,此臣所深痛也。
于往事,每有匡衡归过之心,而献言之人,未闻耿育深痛之议,其何以称陛下钦承继述之意乎?
臣每因奏事,屡奉德音,陛下语及哲宗,则圣颜惨动,感戚之意,形于挽章,笃于天伦,实出圣性。
厚天下之俗,正赖乎此。
然而犹充位,威断未行,故靡薄之风尚未消沮,而仁厚之化所以未孚于天下也。
宗庙之轻重,主威之强弱,皆系陛下所以处者如何而已,安危之机,不可不虑。
且陛下初去蔡卞,为其薄神考也;
次责邢恕,为其累宣仁也。
负哲宗,其恶尤大。
今若正此之罪,则君道永正,母道永尊,而继述之义永无愆矣。
伏望陛下躬揽之初,先正罪,虽用祖宗之意,不杀大臣,而流窜之刑,亦有近例。
惟速示威断,以协公议,天下幸甚!
又劾章惇 北宋 · 任伯雨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四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右编》卷一七、《宋代蜀文辑存》卷三○
臣闻国体无安,不宜轻动;
公论可畏,在所当恤。
章惇求去而陛下不许,岂非以先帝山陵未毕,先朝宰相不可遽罢,所以恤公议而戒轻动耶?
圣虑如此,真得之用心矣。
然而自求去,非我先动,考之公论,必无间言。
若徇区区之小嫌,而玩机不密,臣恐执中无权而后必悔也。
王圭孙既许叙复,则元丰定策之事,邢恕凿空之言,所干连者岂特一人而已哉?
且前年彗星之变,过九月三日而后没者,天之垂象,岂无意乎?
宣仁功德甚大,自三代以后,无有伦比。
而用事之臣雠毁侵陵,无所不至,乃以优赠厚赏,追报遵裕。
彼遵裕小言,何益于国?
念小忘大,理实乖倒。
宣仁之功德未明,则人心不顺,天怒不息。
王圭一门之冤,何足道哉,臣恐凿空矜诞之徒隐心日虑,用奇救过,为国生事。
方且忧之,又闻何大正被赏,而外议詾詾,皆有瑶华复位之言。
臣实过虑,方寝方食,未尝顷刻而忘此也。
夫下之从上,不从其令而从其风旨。
是以宣帝先求故剑,而人知许后之得立;
高祖先封雍齿,而能使仇怨皆喜。
古之明君,凡作一事,先示一意,意行而天下安之,然后出令。
若命令未出,而所示之意先使人疑,臣以为过矣。
《易》曰:「无咎者,善补过也」。
臣谓今日补过之术,莫若早去蔡卞而速遂章惇之请,无使玩机而起悔,养奸而生事也。
且二人虽留,陛下既已疑而外之矣。
岂有疑外大臣而可以为朝廷之体乎?
唐德宗时陆贽、赵璟皆为宰相德宗使人谓陆贽曰:「重要之事,勿对赵璟陈论,当密封手疏以闻」。
陆贽不以为然,上疏谏曰:「是于心膂之内而有形迹之拘,职同事殊,鲜克以济。
恐爽无私之德,且伤不吝之明」。
之治,左右大臣都俞吁咈,无不佥同。
祖宗任人,以此为法,疑则不用,用则不疑。
是以上意不偏,下不为党。
太宗之议灵州也,张洎请别为一疏陈利害,而吕端执奏以为不可。
德宗之所以语陆贽者,有形迹之拘,而吕端之所以告太宗者,则佥同之义也。
盖谋及腹心,则贵于当密;
而股肱之运,则不可偏举。
今陛下改用大臣,而使与等共评国事,一信一疑,能无彼此厚薄之间乎?
是则去邪不果,反累国体,所全者小,所伤者大。
宁若可去者使之速去,革其乖争之风;
可用者信而后用,乃有佥同之望矣。
如此则事无两可,下必同心。
又陛下即政之初,人有向背,圣意之所欲行,大臣莫肯丕应,不免从中批出,庶可不敢异同。
此足以济一时之权,未可为永久之法。
臣愿陛下速示睿断,早去,然后慎择可信之人,共讲日新之政,勿求近效,示乃远猷,不过数年,天下治矣。
伏望上禀慈闱,议其当否。
臣愚妄论事几,惟陛下裁赦,幸甚!
乞慎密几事劄子 北宋 · 任伯雨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四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九六、《宋代蜀文辑存》卷三○
臣闻《书》曰:「一日二日万几」。
《易》曰:「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
古之圣人所以济天下之务者,知此而已矣。
陛下即位之初,泣请慈闱,共护神器。
皇太后以宗庙社稷为心,察圣嗣见微之意,权宜之请,不忍不从,可谓见几而作,不俟终日。
吉之先见,孰大于此。
至于预定还政之期,形于手书,事光前人,道越千古。
此乃上天眷佑,开诱圣衷,而四海生灵无穷之福也。
然而母道以至慈为本,而圣孝以报德为大。
事有先后,政有缓急,治乱安危之几,皆系于此。
思而行之,不可以失其叙也。
今者二三大臣负诬神考,轻欺先帝,雠毁宣仁,摧压母道,陛下若置而不问,则无以慰天人之心;
遽有施行,则无以顺太母之慈。
然则祔庙以前,且当明辨邪正;
躬揽以后,乃可大明黜陟。
宜先者不可后,宜缓者不当急也。
惇等未去朝廷,而遽令王圭子孙叙复,如此之类,先后缓急失其叙矣。
臣愿陛下居安思危,详考古事,顺德慈闱,禀训而行,慎之重之,以密几事,天下幸甚!
章惇蔡卞 北宋 · 任伯雨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四六、《皇朝文鉴》卷六一、《宋史》卷四七二《蔡卞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右编》卷一七、《宋代蜀文辑存》卷三○
臣先累有奏状,言章惇蔡卞迷国罔上,胁持哲宗以不孝之名,迫惧哲宗以不利之实,激哲宗使怒,惑哲宗使疑,谤毁宣仁圣烈保佑之功,傅致元祐皇后疑似之罪,引功自处,归过哲宗,挟天子贼害忠良,肆谗说几危神器,自古奸臣为害,无甚于此。
去年上封事数千,人人乞斩,天下公议,只此可见。
谋之,行之,蔡卞之恶,有过章惇
臣前来奏状已言之,今更详具大事六件如后:一、元祐六年哲宗皇帝始纳元祐皇后
前此未纳后时,禁中尝求乳婢,谏官刘安世等连上章论列,皇帝既未纳后,不知宫中求乳婢何用。
宣仁圣烈两府宣谕,是外家高氏所觅,安世乃止。
绍圣初蔡卞还朝,论及此事,以为宣仁有废立之意,乞追废为庶人。
一、自绍圣已来窜逐臣僚,应哲宗皇帝批出行遣者,并是蔡卞诬罔,先于哲宗前密启进入劄子,哲宗依劄子上语言批出,至今劄子见在。
一、绍圣三年,宫中厌胜事作,哲宗方疑,未知所处。
章惇欲召礼官法官共议,蔡卞云:「既是犯法,何用礼官」?
乃建议乞掖庭置狱,只差内臣推治,更不差有司同勘。
若非蔡卞建议,哲宗必未废元祐皇后
一、编排元祐中臣寮章疏,乃蔡卞建议,蹇序辰自编排,不曾与及。
具姓名,乞行遣,即奉行。
一、邹浩以言事忤旨,蔡卞即首先奏云:「吕公著曾荐以此诋讥」。
哲宗愈怒,遂编管
又执奏,乞治亲故送别之罪,哲宗不从,三次坚请,乃许置狱。
一、蹇序辰死党,首建看详理诉之议,安惇助之。
章惇迟疑未许,即以相公二心之言迫之,以此即日差官置局。
凡此皆蔡卞谋之,章惇行之也。
阴狡险贼,恶机滔天,虽凶很,每为制伏。
执政七年,门生故吏遍满天下。
今虽薄责,如在朝,人人惴恐,不敢回心向善,朝廷邪正是非不得分别。
驯致不已,奸人复进,天下安危,殆未可保。
只如去年臣僚上言蔡卞之恶过于章惇,乃自太平州池州,顺流三程,一日可到,愚弄朝廷,仅同儿戏。
盖人人畏附,至今未已,故宁负陛下,不负
大奸元恶,未正典刑,人情愤叹,天象示戒。
故自今年正月至今两月阴雨,盖蒙气之證,于此可见。
昔周饥,克商而年丰;
卫旱,伐邢而得雨。
自以异议,当受大戮,所有恶,伏乞陛下早赐宸断,明正典刑,以答上天蒙气之證。
候正典刑之日,乞陛下差人于朝堂道路间采听,若人人不相庆,臣甘伏罔上之罪。
章惇蔡卞 北宋 · 任伯雨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四六、《宰辅编年录》卷一一
窃以奸凶,前古未有,公然诬罔,欲追废宣仁圣烈皇后
又因哲宗之疑,使非辜废元祐皇后
夫以太皇太后皇后可废,则何所不至!
犯上不道,死有馀责。
又更诬告元祐大臣,并编排看详理诉,涂炭衣冠,毒流天下。
死党五人,共成其事,迷误哲宗,枉受恶名。
今若不正等罪名,无以明哲宗之心,雪哲宗之谤。
谋之,行之,蔡卞之恶,有过章惇
至绍圣初蔡卞还朝,以为宣仁有废立之意,乞追废为庶人。
哲宗亲政六年,未尝有他过失,独此数事,结怨天下,皆为之。
今若不正典刑,使哲宗有欲黜太后之谤,废皇后之恶,杀直言之耻,编管谏官之失,投殛忠良之讥,皆谋之,行之。
丞相仪国韩公行状 北宋 · 毕仲游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二
元符三年十月,诏以通议大夫、守门下侍郎南阳开国韩公右正议大夫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
公,故侍中魏国忠献公子也。
忠献之子六人,而公居长。
为人外和内刚,美须髯,姿貌辞气大抵类忠献,而仁厚平恕,无所矫饰。
自忠献在时,已有人望,识与不识曰:「是魏公之子而如魏公,宜其复为相也」。
及为相制下,都城传布除目,行道之间鼓舞相告。
先是,仁宗皇帝朝,尝以太常少卿充大辽正旦国信使,燕于辽帐。
辽主问左右:「孰尝使南朝,识所谓韩侍中否?
言国信少卿貌类其父,果类否」?
对者曰:「实类」。
遂使工人图之。
至神宗皇帝时复以给事中使辽,持礼详重,姿貌益奇伟。
凡在北廷之人,皆拭目观之。
及公为相后,辽人贺正使萧喜、张从约来,语行人李某曰:「比持礼回,北主问韩忠彦今安在?
从约对曰:『在大名』。
北主曰:『何为未相而在大名耶』?
居两月,闻为相制下,北主大喜,不觉大声起曰:『此真宰相矣』」!
然则忠献魏公事仁宗英宗神宗宰相九年,定册安宗,隐然为时宗臣。
而公亦历事四朝,出入内外,所至可纪,卒亦至宰相,公之行可得而言矣。
公讳忠彦字师朴
魏公而上七世家于安阳,故公为安阳人
以魏公任子恩守将作监主簿,力学为文章,登进士第,改郊社局令勾当府司检校库
丁母魏国夫人崔氏忧,服除,改秘书省著作郎
神宗皇帝即位,迁秘书丞
魏公辞位去国,以故事召试,除秘阁校理同知太常礼院
宗室秦楚王后无嫡子嫡孙,同母弟又无庶子,传至庶孙,疑所袭,议者欲舍庶孙而使曾孙袭封,公奏言:「甲令所载以古礼,嫡长孙之外皆为庶孙。
既在庶孙之列,则虽非见袭之子,期服兄弟亦皆庶孙矣。
今庶孙在也而舍之,使曾孙袭封,若有大功庶孙而无曾孙,则将谁使袭乎?
抑遂除其国乎?
今秦楚之后无嫡子嫡孙,同母弟又无庶子,则凡在庶孙之列而长者,当袭之人也」。
诏用公议。
会召故荆公介甫翰林学士,与学士吕公著侍讲迩英,二人奏言:「故事,讲者坐而侍者立。
乾兴以来,讲者立而侍者坐。
请复故事」。
礼官,公议以谓「故事,侍臣与讲者皆坐,或侍者坐而讲者立,或讲与进读者立而侍臣皆坐。
此人主之恩出一时者也,顾皆无所轻重。
即人主不命而自请之,则非礼。
孔子之时,人臣或拜君于上,孔子曰:『拜下,礼也。
虽违众,吾下』。
今侍臣讲于上前而立五十年矣,以孔子拜下之义观之,姑用乾兴以来故事可也,何必改」?
诏是公议。
除兼本寺丞事,迁太常博士,判吏部南曹权开封府推官,迁判官,以太常少卿为大辽正旦国信使
还,丁秦国太夫人忧,解所居官。
终制,除三司盐铁判官
三司火,出通判永宁军事。
召还,为三司户部判官
丁魏公忧,服除,贴直龙图阁知审官西院三司户部副使,改盐铁副使
超授右正言宝文阁待制高阳关路安抚使马步都总管、兼知瀛州
是岁,元丰四年也。
朝廷以夏人囚杀其长秉常,用兵四万,下米脂数十城。
夏人阴使辽求救,辽人为移书至阙下。
朝廷报以兵端,而虏书复来,词意悖慢。
会永乐用兵不利,而当遣人使辽贺生辰,上难其人。
二府安焘为对,上不可。
又以李承之李定为对,上又不可。
上曰:「韩忠彦尝使辽,辽信爱之,而知其父琦有勋劳德望,加重其子。
今日使辽,忠彦其人也」。
乃以给事中召公北朝贺生辰国信使
至上前,辞曰:「臣尝使辽,而今复往,无乃使辽人妄意中国为乏人也」?
上曰:「卿无言,行矣。
西事未定,无以易卿者」。
公遂行。
辽人使赵资睦迓公境上,行且问西事,一切以閒暇对之,且曰:「西事,小小役尔,何足问」?
及至其庭中,纵观者如堵,皆咨嗟叹息。
乃使其国参知政事王言敷燕公,问:「夏国何大罪,而中国用兵不解也」?
曰:「夏人之罪,中国尝移文矣。
观所移之文,则罪可知也」。
言敷曰:「闻已还兵塞上,信乎?
如此而南北大国之好可保也」。
曰:「问罪西夏乃细故尔,南北大国之好,岂相奸乎」?
言敷更有他语,公连以言挫之。
及还,资睦诎服,返曰:「先正侍中之制西事有攻策,今取城若砦数十,使先正侍中而至今,快可知也」。
公归,神宗皇帝劳之曰:「使乎!
使乎」!
大辽使至,上复使公馆客,西北之衅遂解。
官制之行也,章惇门下侍郎,而给事中为之属,乃奏言:「给事中东省之属。
凡所封驳,宜先禀而后上」。
诏从之。
曰:「嘻,是执政之意也,给事中失其职矣」。
乃复奏言:「今月丁亥诏门下封驳视中书舍人封还之制
庚寅复奉诏,门下封驳执政官议,议不同乃上之。
窃以给事中中书舍人任遇均也,一则不禀议而听封还,一则听封驳而先禀议。
且所驳正之事,执政所行也。
事当封驳,则与执政固已异矣。
异而取决于上,乃其职尔。
而更执政禀议,是为失职。
愿从丁亥诏为正」。
之。
左仆射王圭为南郊大礼使,事之当下者皆画旨直下,类不由中书
公以官制劾之曰:「南郊大礼,所下之书不从中书,画旨出一时,又不从中书奏审,皆非官制也。
官制之行,将为万世不易之典。
今行未期月,而南郊大礼所行已不用官制,后将若之何」?
神宗皇帝诏如官制,于是中外之事必由三省而下。
法官郝京为大理司直,有比例而无法,吏部患之,乃禀于都省而具钞,曰:「官制有令必用法也,今援比例而废法,是无官制也」。
驳之。
神宗皇帝嘉公之守,于是自吏部侍郎郎官都司官吏皆差次受罚,而丞相与同列谢于殿。
上乃以公为礼部尚书,俄迁枢密直学士定州路安抚使、知定州
州贡文绫、文絁有常数,诏增贡文绫百疋,绫百疋,公上言:「唐李德裕为浙西观察使,诏贡缭绫千疋,德裕奏言:『若将匪颁臣下,则千匹岂足于用?
若止上躬自服,何至多用千疋』?
奏至,遂停之。
臣幸遇圣朝,则德裕前日之言亦臣今日所当言者,惟陛下察许」。
,罢之,凡江东西、二浙属郡增贡之数亦罢。
遂召还为户部尚书
而《元祐会计录》成,其大较一岁所入不足以供天下一岁之用,公深忧之,因上言:「今天下乃祖宗之天下也,祖宗之时,岁入之数多于所出,故国计有馀。
祖宗之天下乃今之天下也,今岁出之数多于所入,故国计不足。
臣窃计之,凡文武百官宗室之费加倍于皇祐,而四倍于景德,三班常选胥吏之数则又过之。
而天下二税、榷酤、征商、山泽之利,较之皇祐景德之前无以大相过也,则国计盈绌正今日所当议者」。
上遂诏议裁省中外冗费,置局于户部
复上言:「上自宗室贵近,下至官曹胥吏,旁及宫室器械,皆可得而议。
惟宫掖之费有司不得而见,虽见,不可尽也。
按:宝元中尝诏入内内侍省裁节禁中之费报详定所,庆历中又诏入内内侍省章圣时簿帐较近年禁省之费以闻。
愿陛下上法宝元庆历祖宗已试之效,亦诏入内内侍省忖裁禁省之费报于有司,使天下晓然知陛下节用裕民自宫禁始,天下幸甚」。
当时所裁,虽不尽如公意,而岁省县官之费已数十万计。
上倚公以为执政者久矣,会尚书左丞某甫去位,即以公为中大夫尚书左丞
赵瞻薨,复以公为同知枢密院事,进拜太中大夫知枢密院
是时夏人已得所赐地,方事分画,丞相吕大防关右人也,喜用兵,故西师尚未解严。
而公意在偃兵息民,以安边境,尝曰:「兵在平日犹为危事,今主上富于春秋,太皇太后垂帘共政,是岂用兵时也」?
故讫公在西府七年,非甚不得已,兵未尝窥于境外。
宣仁圣烈皇后崩,哲宗亲政,更用大臣数人。
其下观望,争取垂帘时事为言。
公见上奏言:「古者君薨三年,听于冢宰,不言。
古今异宜,故有母后垂帘之制。
乃遭会时变,补天之隙,权宜之大者,岂得已哉!
仁宗皇帝初年庄献明肃太后垂帘共政。
仁宗亲揽政事,言者亦争取垂帘时事言之。
仁宗曰:『是持情近薄,不可听也』。
乃下诏戒饬中外,不得言垂帘时事」。
遂出仁宗之诏为上读之,哲宗皇帝嘉纳久之,谓公曰:「知人实难,然自先正侍中以来,阅人必多矣。
侍从之间率自引去,谁可以为侍从者」?
公荐彭汝砺曾肇井亮采张舜民韩宗师范纯礼韩宗道七人,且曰:「汝砺有词学而以名节自许,亮采端亮不倚,舜民质且有文。
宗师安恬久次,临事不苟。
纯礼宗道立朝守正,无所阿循。
皆今日尚书侍郎给舍之选也」。
哲宗皇帝亦嘉纳用之。
然公自章申公为相,即求去位。
至绍圣三年正月,始以观文殿学士真定府,改定州路安抚使、知定州
章申公幸公去,且惮公复来,乃使言者言公在西府时尝弃湟、鄯之地,降资政殿学士、知成都府
不行,复知定州,改知大名府北京留守司事、大名府路安抚使
先是,魏公尝以武康节帅镇及定武熙宁中又以侍中大名府,有德于赵、魏之邦,故定武大名皆为庙以祀公。
而公相去三十年,亦为镇定帅而知大名,仍有惠政见称于二邦,故定人、魏人亦为像于魏公之庙而祀之。
章申公慊公未已,又使言者言公尝同尚书左丞王存联奏请刊除谢景初过名非是,降中大夫
哲宗皇帝晏驾,群臣朝晡临,道路相传曰:「召公矣」。
又曰:「公今来矣」。
及上即位,以吏部尚书召公都下相告语,欣欣然,如召其父兄。
至则除门下侍郎进封南阳郡开国公,见上陈四事以裨新政,一曰广仁恩,二曰开言路,三曰去疑似,四曰息用兵。
广仁恩之说曰:「孟子曰:『汤、武之所以得天下者,得其民也。
得其民者,得其心也』。
唐封德彝太宗用刑罚以治天下,太宗曰:『是欲我失人心也』。
本朝自祖宗以来,推广仁恩德泽以固结人心,故方内大宁,如泰山之安。
近年执政大臣骛于功利,而以苛察相高,政太急,刑太峻,其失人心多矣,社稷之忧也。
愿陛下远鉴汤、武、太宗之治,近摹列圣之用心,罪疑惟轻,宽以御众,益推广仁恩德泽以固结天下之人,则人心安。
人心安,天下不足治也」。
其辟言路之说曰:「窃以中丞史谏省之官,自昔以为人主之耳目。
耳目之官,人主岂可不自择哉?
近年执政大臣虑台谏之为己蠹也,乃布腹心于言路,外虽不事请谒,而中实相通,以蔽欺人主耳目,人主何利焉?
其间有论及时事与执政意少忤,众人曰:『其必以罪去』。
而果以罪去矣。
愿陛下旁采忠直重厚之士,亲加识擢,布在言路。
如其敢言有补,惟陛下容纳主张,特加旌劝,行其言而用其人,则言路辟。
言路辟,则天下之事始可议矣」。
其去疑似之说曰:「法无旧新,便民则为利;
人无彼此,当材则可用。
自绍圣以来六七臣者,凡曰元祐之事,不问其所从来,一皆以为非是而不行。
凡元祐除用之人,大则投窜,小则退斥,枉损人材,无补于事。
且元祐者,先帝在位,宣仁权同听断之年也,何负于天下而逆施如此?
愿陛下用人之际,无分熙、丰、元祐,惟是之,惟材之用,则万务毕举,天下安宁,自无事矣」。
其慎用兵之说曰:「臣自先朝蒙恩守土于外,闻朝廷熙、秦、延、庆、泾原河东六路进筑,五七年间建置城若砦垒数十,得地虽广而不可耕,皆由永兴等路州军转饷以馈之,欲实外而外终不可实。
自陕以西,民力大困。
斩获之数则增一为百,失亡之数则减千为一。
愿陛下试令有司考其用兵以来之费出于府库及将吏官军散亡之实几千万数,而所建置城垒、可耕之地收入以为用者其数几何,而边城父子肝脑涂地与官军逃散疮痍物故者其数又几何,则进筑利害较然可见矣。
今日边事惟亟罢进筑之兵,以休息中外,惠养万民,则天下幸甚」。
上皆嘉纳之。
公自召还为吏部尚书,未拜而为门下侍郎,自门下侍郎踰月遂为相。
命既下,公上免表,其词曰:「今蠹萌未消,国是难一。
事无可否,必分年号而后行;
臣无忠邪,槩指朋党而皆废。
西方师老而财匮,斗米至于千钱;
北道河溃而民流,十室几于九去。
大霈更新,而犹多禁锢;
宿逋虽减,而尚困追偿。
方当大有为之时,宜得不世出之主」。
识者见而喜曰:「上医医国
医者识病,则病可治也。
公既识今日之病,天下其有瘳乎」?
上既听用公,遂数下赦令,蠲天下逋责,尽还岭外流人,甄叙士大夫之迁谪者,而内外之臣可任使及尝为御史谏官,忠直可言与天下知名士,率见收用。
公尝与上从容论天下事,上问:「政令之行,犹有当先急者乎」?
公因建言:「哲宗皇帝即位,尝诏天下实封言事,由此能言之士献言于朝者千万数,今中书所编类章疏是也。
章惇为政以来,与上书言事者为雠敌,乃置局编类,摘取语言近似者以为谤讪,故上书者率皆得罪,大伤求言之体。
今臣闻编类之馀,犹有五百馀疏继编类。
近日陛下又诏中外,许直言朝政阙失。
然编类之令未除,则能言之士必怀疑惧。
疑者疑求言之意非诚,惧者惧如前日之获罪,则今日求言之诏,岂不妨哉?
臣愿陛下亟诏有司,尽将已类未类之章与省中所行编类前后文书纳之禁中,罢其所置局,则中外之士无所疑惧,而所求忠直之言始可来也」。
上即诏罢编类局事,章疏文书尽纳之禁中,仍诏曰:「已焚之矣」。
当是时,中外欣欣然,以为嘉祐治平之事可复见乎今日也。
是岁郊天,为南郊大礼使,进右光禄大夫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仪国公
曾布子宣右相子宣数至上前留身,务破坏公所为,以中伤公所引重者。
或劝公亦留身上前,与之辨,曰:「宰相自有体,如是,又一曾子宣也,其相去几何?
之不行,我知之矣」。
乃上章乞罢相补外。
上封还所上章,使中贵人趣公至都堂视事,而谏臣吴材王能甫数奏疏,言公以向子宣意所便。
公闻之,复上章请外,章凡三上,乃以公为观文殿大学士、知大名府
能甫言不已,乃罢大学士,犹知大名
初,钦圣皇太后垂帘共政,而故相章申公惇犹未去位,公与申公帘对,皇太后曰:「登极之恩博矣,无所不被。
废后孟氏可复也」。
公退谓申公曰:「有故事乎?
事体之间无所伤乎」?
曰:「无伤」。
及以事对,上曰:「复孟氏则可,而皇太后欲复孟氏而废刘氏,奈何?
复一废一,则上累永泰,岂小哉?
公等执政也,其执之」。
曰:「陛下之言乃谟训也,其敢不执」?
退见皇太后皇太后盛以废复为言,不可易。
公援引古今,具道其所以然,以死争之,皇太后之议遂格。
故复后之诏曰:「元符之号矣」。
永泰上宾无并后之嫌者,公之意也。
而言者不知,又曰:「是尝动摇中宫」。
乃降右正议大夫提举西京崇福宫
公自罢相守大名,凡三黜,怡然无所辨。
及言者诬公以中宫事,曰:「是不可不辨也」。
乃具言其始末上之,而言者抵公尤力,遂降太中大夫提举崇福宫,居于怀。
言者未厌,乃曰:「在位尝弃湟州,非是」。
遂复谪崇信军节度副使,居于济。
及复湟、鄯,又谪磁州团练副使
是岁崇宁三年十一月也。
明年九鼎成,大赦,公得归相。
又一年,复太中大夫提举西京崇福宫如故,俄复通议大夫
请老,遂还公故官,以宣奉大夫致仕。
踰年薨于安阳之里第,实大观三年八月二十日也,享年七十二。
惟公系出博陆,自高祖而上载于《顾命之碑》与龙图阁直学士颍川陈荐所撰次魏公之志,不备言也。
曾祖讳某,太子中允,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燕国公。
祖讳国华,谏议大夫,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魏国公
及公在位,申赠燕、魏二祖皆太师开府仪同三司
而忠献魏公以故韩王赵普故事,赠不加。
娶两夫人,皆故太尉惠穆吕公公弼之女,嫡曰韩国夫人,继室曰冀国夫人
四女,五子,十一孙,三曾孙。
子治中奉大夫
澡,朝散郎
浩,奉议郎
澄,宣德郎
女嫁蔡承冯询王傅约、王朋约,有既嫁而卒者。
孙曰肖胄、肯胄、肤胄、完胄、宏胄、安胄、宝胄、应胄、昌胄、庄胄、昭胄。
曾孙曰和、协、彬。
或问公之所行孰为大,曰:「公有大焉,而人未之思也」。
「为其父为宰相,而身又为相乎」?
曰:「汉、唐、本朝父子为宰相者,可问亦可记也。
美则美矣,奚其大」?
曰:「为其逮事五朝,出将入相,兄弟联荣,子孙众多,门下之士诵美无穷乎」?
曰:「显则显矣,奚其大」?
「然则公之所以为大者,何也」?
曰:「公质刚气和,居家不妄语笑,内无机心,外不事矫饰,天下之士不待被公之恩,承公之力,皆咏公贤而期公贵,非天爵之高,不至于此。
此则似大矣,然犹未也。
盖尝闻士处穷困,甘藜藿,褐衣蓬户,出入为常。
及其遭时遇合,都廊庙,卿相,得志之事日日在前,而能不忘宿昔穷困未遇之心者,以为贤矣。
一旦失倚离权,身折势夺,宜其追惟夙昔穷困未遇而等之,有以自处。
然犹憔悴枯槁,或愠怼而自失,故屈平怀石,亚父疽殒,贾谊忌鵩,张昭塞户,汉唐以来,公卿大臣以废放不用而颠沛若无以乐其者,比比是。
而公于魏公之世,长于宰相之家,少有闻望,食饮、服用、居处行乎富贵者四五十年,卒亦自为宰相,岂尝知閒放之事,穷居之乐哉?
崇宁大观之间,遭吴材王能甫之毁,身被五黜,仅夷庶士。
去都邑庙堂之重,而寓异乡下里之居;
辞公卿寮采之奉,而接野夫乡老之陋;
谢旌麾徒御之众,而甘舆台僮使之约。
富贵之事,物物不同,而公中怀漠然,不异平昔。
门下之士间得请谒于前者,辞气颜色了不见其欣戚,惟以上恩保全,先众人还乡里叙感而已,则良为大也。
盖能用而不能舍,能显而不能晦,能处安乐而不能处患难,皆非成德也。
能用能舍,能显能晦,能处安乐且能处患难,然后为成德
成德始可言大矣。
故曰公有大焉者,此也」。
公所著文章集为三十卷,奏议二十卷,《魏公行事》一卷,《家传》十卷,藏于家未出。
谨状(《西台集》卷一五。又见《名臣碑传琬琰集》中集卷五○,《宋元学案补遗》卷三。)
未:原无,据右引补。
宣仁皇后文德殿受册奏元祐二年二月 北宋 · 曾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七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闻已降敕命,将来太皇太后受册,依章献明肃皇后故事。
臣伏考故事,皇帝于大安殿发册(今大庆殿,)皇太后文德殿受册。
今来诏旨,遵用旧典,臣子之谊,复何所言。
然臣伏见太皇太后自听政以来,止于延和殿垂帘视事。
契丹使人朝见,亦止御崇政殿,未尝出践外朝。
岂非以听决万机,出于权宜,垂帘视事,盖非得已,而外朝者,天子之正宁,太皇太后崇执谦德,不欲临御,以为天下后世法耶?
推此言之,受册外朝,殆非太皇太后之意,特以故事当然尔。
切详故事,天圣二年两制皇太后受册于崇政殿仁宗出自圣意,特诏有司,改文德殿
此盖人主一时之制,非臣下之所得议也。
今皇帝述仁宗故事,以极崇奉之礼,孝敬之诚,可谓至矣。
臣切谓,太皇太后倘于此时特下明诏,发扬皇帝孝敬之诚,而固执谦德,屈从天圣二年两制之议,止于崇政殿受册,则皇帝之孝愈显,太皇太后之德愈尊,天地神灵,孰不欢喜?
华夏蛮貊,孰不推仰?
两谊俱得,顾不显欤!
伏惟太皇太后聪明睿圣,慈仁恭俭,功德之被天下,不能远过,非独秦汉以来,母后之所不及,则虽日御外朝,未足为过。
而臣乃于一受册之际,犹以为言者,诚见太皇太后执心谦冲,至公至正,动容周旋,必务中礼,非如汉唐母后私于其身,必不以受册外朝为己之欲。
臣愚故愿因此增广盛德,使天下晓然知圣心所在,垂之万世,以为典则。
而后之言礼者必曰:母后不践外朝,自太皇太后始,岂非希世之高行哉!
臣伏见昨者,太皇太后志在爱人,毅然独断,令即英宗神御殿后建神宗神御殿
诏旨深切,闻者感动,至于垂涕。
此自古明智之君,未必能为,而太皇太后行之无毫发吝。
则知今日退就便殿受册,必非所难,此臣所以敢言而不疑也。
夫一日出践外朝,事至微也,然臣独有私忧而过计者,不得不极言之。
章献太后非独受册文德殿
至于元日,御会庆殿受朝贺;
及南郊礼成,御会庆殿受贺;
其生辰,御会庆殿,百官上寿,其后又入太庙行恭谢。
此皆天圣明道故事。
切恐有司以次行之,不足以仰称太皇太后为宗庙社稷权宜听政之心,克己复礼、谦恭抑损之盛德。
臣之私忧过计,实在于此。
太皇太后博览古今,诗书以来母后得失,盖无不知,则于此举,必能自择,岂待臣言而后思?
然臣待罪侍从,以论思为职,苟有所见,不敢默然。
重念臣至孤至愚,昨蒙圣恩,擢自疏远之中,言者攻排,无所不至,而陛下断然不疑,保全庇护,恩德深厚,非臣杀身所能报称。
使犯颜逆耳,犹当言之。
况圣度包荒,乐于从谏,臣而不言,负国多矣。
伏望圣慈试加省察,傥蒙采录,非臣之幸,实天下万世之幸。
如以臣为狂妄,干犯忌讳,重加诛戮,亦所甘心。
轻冒天威,死有馀责(《曲阜集》卷一。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五,《国朝诸臣奏议》卷二六,《宋史》卷一一○《礼志》一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二○,《右编》卷一○。)
「重念」至「馀责」一段原无,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