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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禁止遏籴状1181年12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四九、《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经济文衡》续集卷一四、《群书考索》别集卷二○、《朱子奏议》卷一二、《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九○ 创作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契勘绍兴府婺、衢州诸县皆有灾伤,见行赈济,合用米斛,已承降圣旨指挥,给降到本钱三十万贯,接续济粜。
缘本路两年荐遭水旱,无处收籴,熹今体访得浙西州军极有丰稔去处,与本路水路相通,最为近便。
已行差官雇船前去收籴,及印榜遣人散于浙西、福建广东沿海去处,招邀客贩。
窃虑逐州县不体邻路饥荒之急,故行遏籴,及客人应募般贩亦恐逐州县税务循习邀阻,妄作名色,辄收杂税力胜买醋钱之类,使本路饥民日就狼狈,虚被圣主拨赐赈恤之恩,事属不便。
今检准淳熙令,诸谷遇灾伤,官司不得禁止般贩。
今年八月三日圣旨,勘会淳熙七年九月二十四日敕,两浙、江东、湖北旱伤,全藉邻路丰熟去处通放客米。
访闻得熟州郡辄将客贩米斛邀阻禁遏,奉圣旨劄付诸路帅漕,各检坐指挥条法,遍下州军,不得遏籴。
如敢违戾,仰逐司觉察按劾。
今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本路获降指挥,本路州县税场邀阻,妄收税钱力胜之类,将官吏并于见行条法各加一等坐罪。
至来年六月,却依旧法。
欲望朝廷特赐敷奏,早降指挥,将见行遏籴条法劄下两浙转运司,令行下浙西得熟州县约束。
其沿路税务邀阻收钱,亦乞依本路已获降前件指挥,加等坐罪施行,庶几公私般运免致艰阻,一路饥民得沾实惠。
乞赈粜赈济合行五事状1181年12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四九、《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二之三一(第四册第三七九八页)、《朱子奏议》卷一二、《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九○ 创作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照对自到任以来,奉行赈粜赈济,有合行五事,已具申朝廷,未蒙回降,开具下项:
一、件熹体访得浙西州军极有丰稔去处,与本路水路相通,最为近便,已差官雇船前去收籴,及印榜招邀客贩。
窃虑逐州县故行遏籴,亦恐州县税务邀阻,妄作名色,辄收杂税力胜买醋钱之类,乞敷奏,将见行遏籴条法劄下两浙转运司,行下浙西得熟州县约束。
其沿路税务邀阻,亦乞依本路已获降指挥,加等坐罪施行。
一、件熹照得本路今岁灾伤,唯绍兴府最甚,虽蒙朝廷给降钱米济粜,犹恐不能周给,其劝谕上户献助,至今未有劝到数目。
臣僚奏请,特依淳熙元年耿延年获降指挥,减半推赏。
熹询访得绍兴府田土瘠薄,连年灾伤,上户纵有储蓄,所出之米及格者必少。
乞敷奏,如诸路州县人户愿出米谷,自行般运前来绍兴府赈粜赈济,亦乞与依上项指挥,减半米数推赏。
一、件熹契勘人户身丁每年合纳本色折帛丁盐绢绵丁钱等,系随夏料送纳,依准省限,合至五月十五日方行起催。
熹访闻绍兴府诸县日前年分多是正月初间便行催督,已是违法,况今旱荒,人民饥饿,不容官吏更有侵扰。
熹除已行下绍兴府及属县照应条法,不得促限追扰外,乞指挥更赐劄下绍兴府,钤束诸县遵守条法,不得前期追扰施行。
一、件熹照对本司去年劝谕到上户陈之奇等出助米谷赈济赈粜,合行该赏。
本司先已保明,具申尚书省,未蒙朝廷推恩,以致人户无以激劝。
已具录奏闻及申尚书省,乞速赐推恩施行。
一、件照对昨准省劄,熹所奏检放不实之弊,奉圣旨令熹询访不实最多处,按劾施行。
及续准省劄,绍兴府山阴、会稽等县人户余宗荣等状诉检放秋苗不尽不实,劄下检实。
熹询访见得本府诸县检放委有不实去处,但今田土多是已种二麦,及为饥民采取凫茈,锄掘殆遍,无复禾稻根查可见荒熟分数。
乞且将下户等第住催,上户宽限劝谕。
新林一带,亦许熹差官检定潮泥不堪耕种之处,等第蠲阁租税。
衢、婺州及本路应有诉旱去处,亦乞依此委官约度分数,住催官物。
乞敷奏,特降指挥施行。
右,窃缘绍兴府今年饥荒极重,官司虽已不住措置粜济,窃缘钱米不多,终是不能均济。
惟有蠲除税租,禁止苛扰,激劝上户,最为急务。
譬如救焚拯溺,不可迟缓。
淳熙八年十二月十七日申尚书省,乞照前状,速赐指挥施行。
其检计户口,分拨钱米,见已一面施行,候见欠阙定数,别具供申,听候指挥
申审住催官物指挥淳熙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朱子奏议》卷一二、《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九○ 创作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近准尚书省劄子,勘会已降指挥,行下江浙、两淮旱伤州县,将第四、第五等户今年以前应干残欠苗税丁钱并特住催,及将官私债负权免理还。
其流移人拖欠官物,亦与除豁,不得令保正长代纳。
并支拨米斛,通行赈济。
十二月四日,三省同奉圣旨,令江浙、两淮帅漕提举司各行下所部州县,将流移到人户遵依已降指挥多方存恤,毋致失所。
来春如愿归业,趁时耕种,即量支钱米,给据津遣,与免夏料催科。
仍仰所在州军出榜晓谕。
劄付本司,已即时恭禀,遍行下诸县施行。
今据绍兴府新昌县申,照对「今年以前」,未委是淳熙七年官物,或是淳熙八年二税?
若是淳熙七年二税,并无合催之数;
淳熙八年夏税丁钱,今年八月二十二日,已承本府帖行下备降指挥住催讫。
所有今年秋苗,人户为见前项指挥,旱伤州县将第四、第五等下户今年应干残欠苗税丁钱并特住催,因此不肯送纳。
有此疑惑,申乞行下。
右,所据前项申述,本司照对所降指挥,所谓「今年以前应干残欠苗税丁钱并特住催」,即未审「今年以前」是淳熙七年终,唯复淳熙八年见催之数?
申尚书省户部,伏乞明降指挥行下,以凭遵守施行。
乞将衢州义仓米粜济状1182年3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朱子奏议》卷一二、《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九○、康熙《衢州府志》卷二七、嘉庆《西安县志》卷一八 创作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照对衢州管下属县去岁旱伤,细民阙食,本州申朝廷,乞从条于有管常平义仓米取拨五万石出粜。
去年十二月十六日劄下本司,照条施行。
今据本州申,淳熙七年旱伤,检放苗米四千馀石,遂取拨义仓米及劝谕上户出助,并措置和籴,计五十馀万石赈济赈粜,幸无流徙。
后为去年秋旱,放苗米九千馀石,比之七年一倍以上。
兼以邻郡严、婺、徽、饶类皆旱歉,本州地居其中,大略相似,以此愈见艰得米谷,细民阙食。
虽已劝谕及申尚书省,乞先拨义仓米五万石,仍一面开场,每升量减作二十文足赈粜去后,但缘连遭荒旱,民情嗷嗷,艰得钱物,深山穷谷僻远小民委是无钱籴米,乞行下,于所申取拨义仓米五万石内,支拨二万石应副赈济,免有流移饿殍之患。
熹寻躬亲巡历到衢州点检,见得本州逐县委是灾伤,多有饥民饿损,羸困阙食,合行救助赈济。
及检准条令,义仓米专充赈给,不得它用,自合拨充赈济。
熹除已逐急一面下本州,于申请取拨出粜常平义仓米五万石数内取拨一万石,委官措置,收拾赈济,其馀四万石仍旧出粜外,欲望朝廷特赐劄下衢州施行。
已具申尚书省,乞指挥施行。
救荒事宜画一状1182年3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朱子奏议》卷一二、《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九○ 创作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今有职事,已具状奏闻外,再申尚书省
如熹所奏得蒙降出,欲乞敷奏,早赐施行。
一、为绍兴府救荒之备不尽三月,窃恐麦熟之前、尽之后尚须接济,欲乞尽推去年赏典,痛减度牒米数,再拨官会三十万贯,庶几赈给之馀,更可作将来储备。
又乞照应见行移用条法,支拨诸州常平义仓米斛,应副绍兴府前急阙。
一、为伏睹近降指挥,将临安馀杭两县四等、五等人户淳熙八年秋苗夏税依徽、饶州例并与住催。
欲乞出自圣意,特降指挥,将绍兴府山阴、会稽、嵊县诸暨萧山五县四等、五等户夏税秋苗丁钱并与住催。
其馀诸州县,逐都检放旱伤及五分以上者,五等户亦与住催,七分以上者,并四等户并与住催,候秋成日并行带纳。
论督责税赋状(九年三月三日1182年3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经济文衡》续集卷一三、《朱子奏议》卷一二、《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九○、一四○ 创作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尚书省劄子,勘会江浙、两淮州郡去岁委实旱伤去处,其合纳苗税,已降指挥检放倚阁。
近来州郡以宽恤为名,将不系检放倚阁之数故作稽滞,不行起发,劄下本司,将管下州郡年额合起纲运除检放倚阁数外,严行督责,须管日下起发。
如仍前违慢,仰开具守倅令佐及当职官职位姓名申尚书省
所准前项省劄,熹恭惟国家张官置吏,本以为民,所以平时但闻朝廷戒敕州郡奉行宽恤,惟恐有所不至。
至于「督责」二字,考之前史,则韩非李斯惨刻无恩,诖误人主之术,仁人之所忍言也。
今来旱伤,检放倚阁,民间固已蒙被宽恩,然其不系放阁之数,亦止合且令劝谕,宽限拘催,难以严行督责。
所有前项朝旨,若便推行,窃虑有伤治体。
熹虽愚陋,委实不敢奉行。
论臧否所部守臣三月三日1182年3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朱子奏议》卷一二、《古今图书集成》铨衡典卷八九 创作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尚书省劄子,勘会已降指挥,令诸路帅臣监司岁终各具所部守臣臧否闻奏。
所有淳熙八年分,未见奏到。
正月十三日,三省同奉圣旨,令遵依已降指挥,日下闻奏,劄付本司。
所准省劄,令本司具淳熙八年分所部守臣臧否奏闻事。
照对熹去年十二月六日到任,即不见得本路诸州守臣去岁臧否。
兼近因按劾衢州守臣李峄,不蒙朝廷施行,熹委是材轻德薄,不足取信,岂复更敢臧否人物?
伏乞照会,免行考察。
乞给借稻种状五月五日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
本司准淳熙九年正月二十日尚书省劄子,勘会春耕是时,深虑江浙、两淮州县去岁旱伤之后,贫民下户并流移归业之人艰得稻种,却致妨废农务,理宜措置。
正月十九日,三省同奉圣旨,令逐路转运提举司疾速行下去岁旱伤州县,多方措置稻种,斟量给借,及时布种。
候丰熟,却行拘还。
具已借支数目闻奏,仍多出文榜晓谕。
本司照对绍兴府去岁旱伤为甚,衢、婺州为次,遂那拨钱,发下绍兴府,及下衢、婺两州诸县,恭禀圣旨指挥,措置给借,并镂版晓谕人户通知。
先据婺州申,本州乡俗体例,并是田主之家给借。
今措置欲依乡俗体例,各请田主每一石地借与租户种谷三升,应副及时布种,候收成日带还,不得因而收息。
如有少欠,官司专与催理,不同寻常债负。
已下诸县从此施行。
绍兴府申,支拨官钱,委官同与县官措置给借,五县共给借过第五等下户并流移归业人五万七千八百户,计钱一万七十四贯五十四文省。
衢州申,管下属县那借官钱五百贯文,及劝谕上户将收到稻种共二万一千六百二十二石四斗二升二合,斟量分借乡民布种去讫。
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又见《朱子奏议》卷一二,康熙衢州府志》卷二七,《古今图书集成》草木典卷二八、食货典卷九○。
发蝗虫赴尚书省七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朱子奏议》卷一二
本司近访闻得绍兴府累有飞蝗入境,即于今月初五日差人前去探问。
据兵士孙胜报,今到会稽县白塔寺相对东山下,有蝗虫数多,收拾得大者一篮,小者一袋,其地头村人皆称蝗虫遇夜食
熹即今前去看视,一面监督官吏打扑焚瘗,寻别具奏闻次,须至申闻者。
右,其蝗虫大小两色,各用紫袋盛贮,随状见到。
谨具申尚书省,伏乞敷奏施行。
乞支降钱物状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朱子奏议》卷一二
今起发前去诸州,便要钱物分俵逐州守臣,责令运籴,以备粜济。
所有前状所乞钱物,欲乞钧慈早赐敷奏,尽数支降,庶所到,便得揭榜晓谕,宣布德意,安慰饥民,宽其流离饿殍之忧,息其无聊妄作之念,实系利害。
如是将来见得会计实数,所乞钱少,更当别具申奏,亦望庙堂力赐主张,疾速应副,千万幸甚!
乞许令佐自陈岳1182年7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朱子奏议》卷一二、《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九○ 创作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契勘今来诸州连岁灾伤,将来艰食,又非去年之比,全藉知县佐官协力措置,以救民命。
窃虑其间或有老病庸懦、不能任事之人,欲加按劾,则无显过;
欲置不问,则为民害。
欲望朝廷敷奏,特降指挥,如有似此之人,许令自陈岳差遣一次。
仍严责已差下人,除程半月,疾速赴上,不得少有违滞。
其未到间,即乞不以县之大小,委自本司差人权摄,许于得替待阙、不应差出人内选差,俟荒政结局,即行住罢,庶几数月之间逐县得人,不至误事。
须至供申者。
右,谨具申尚书省,伏候指挥
申知江山县王执中不职状1182年7月16日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
今月初七日进奏官传到报状云云,浙东久阙雨泽,近自衢州江山来者,本县被旱最甚,苗已就槁,民尤乏食。
邻邑有米可籴,禁遏不令出境,江山之民为饥所迫,已有夺粮之意。
似闻衢、信间更有如此等处。
若不预行措置,窃恐小民无知,易致生事。
乞令有司检举闭籴指挥,申严行下。
已奉圣旨依。
熹照对昨巡历至江山县,见得知县宣教郎王执中庸谬山野,不堪治剧。
及据士民词诉称,其多将不应禁人非法收禁,人数极多,尽是公吏画策,务要科罚钱物。
后来疫气大作,入者辄病,反以此势吓胁平民,科罚取钱等事。
熹以所论不系本司职事,兼本官只是庸谬,别无显然赃私罪犯,遂只行下本县禁约。
去外,熹近又闻衢州诸县新谷未登,街市全无客贩,及上户闭籴,绝少米斛出粜。
数内江山一县尤甚,遂即行下本县,将去年已拨下官米及上户未粜米斛接续出粜。
如有贫病无钱收籴之人,即行赈济及煮粥存养。
知县王执中一向坐视,并无一字报应,却据衢州缴到诸县所申,米价每升皆四十文上下,其江山县状内独称大禾米每省升止粜一十八文,小禾米一十七文足,比之诸县米价大段辽远,与所访闻事体不同。
方于六月二十九日行下,追本州县人吏赴司根究。
今者伏睹前件臣僚所奏本县饥民夺粮事理,上勤圣虑,特降指挥,而熹备使一路,曾不闻知,其本州县全无申报,在熹无所逃罪,其知县王执中委是弛慢不职之甚,难以容令在任。
除已行下衢州,先将本官对移闲慢职事外,须至供申。
右,谨具申尚书省,伏乞敷奏,将王执中特赐罢黜。
所有本司失察之罪,亦乞并赐责罚施行。
并牒衢州,请详此,先将本官对移闲慢职事,听候朝廷指挥(《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又见《朱子奏议》卷一二,康熙衢州府志》卷二七,《古今图书集成》铨衡典卷九四、食货典卷九○。)
此句疑有脱误。
申再有措置灾伤事件状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朱子奏议》卷一二
今再有措置本路灾伤事件,已具奏闻,乞赐施行外,欲望朝廷速赐行下,庶几一路饥民早被圣恩,不致狼狈。
须至供申,今开具下项:
一、奏乞特降睿旨,支拨一百七十万贯,凑前所给,通作二百万贯,令及早分给诸州,广行运籴。
俟见粜给户口实数,却行计度支用不尽之数,先次拘收回纳。
仍乞于内纽计米数,量给空名告身五七十道,并度牒官会,凑成二百万贯,付收掌
如有献助及格之人,令安抚使书填给付。
一、奏乞特降睿旨,于今来所降减半指挥内,删去「将来检踏,见得灾伤最重处,方得保明取旨」之文,只依乾道七年耿延年所请已得指挥施行。
一、奏乞特降睿旨,将本路灾伤县分人户夏税权行住催,却俟检放米分数定日,却将夏税亦依分数蠲减,一并住催。
一、奏乞特降睿旨,许熹前项所请百七十万贯,而令于内量拨什三,候诸州通判申到合兴修水利去处,即与审实应副。
其合粜给人有应募者,即令缴纳粜给由历,就雇入役,俟毕工日,粜给如旧。
一、奏乞特降睿旨,许令被灾州县人户苗米五斗以下,不候检踏,先次蠲放,令转运司疾速施行。
一、奏乞特降睿旨,申严旧请,仍诏有司,诸被灾伤州县人户,欲兴贩物货往外州府收籴米谷,就阙米处出粜者,各经所在或县或州或监司自陈所带货物,判执前去。
其粜米讫,所买回货,亦各经所在自陈,判执回归。
往回所过,并不得辄收分文税钱。
违者并依税米谷法,必行无赦。
径下转运司,约束施行。
右,谨具申尚书省,伏候指挥
论差役利害状1182年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经济文衡》续集卷一五、《朱子奏议》卷一二、《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一四○ 创作地点:浙江省丽水市
窃见差役一事,利害非轻。
本司日逐受理词讼,多是人户陈诉上项事理,虽不敢不为究心理断,然其间尚有于法有碍,难以施行者。
若不申明,乞赐指挥,必是久困良民,难革旧弊。
今辄开具下项,须至申闻者:
一、旧制,都副保正、大小保长皆选有心力材勇之人,所以联比居民,出长入治,实古者党正族师闾胥比长之任,亦不轻矣。
至于管干乡村盗贼斗殴、烟火桥道公事,则耆长主之;
催纳税租,则户长主之,皆是募人充应,各有雇钱。
而保正有愿兼代耆长者,大保长有愿兼户长者,则听之。
其不愿者,不得辄差。
此皆祖宗成法,至今为不刊之典。
然而州县奉行往往违戾,至如江浙等处,则遂直以保正承引,保长催税,于是承引者有雇募奔走之劳,催税者有比讯陪备之苦,破家荡产,几不聊生。
朝廷盖亦深知其弊,故所以为之关防措置,无所不备。
然而不得其本,民亦终不被其泽。
熹尝原其所以,盖缘朝廷曾有指挥,罢支耆户长雇钱,以充经总制窠名起发,遂致州县无钱可雇耆长户长,而此等重役遂一切归于保正保长无禄之人。
至其犹存二长旧额去处,又皆无赖游手之徒,既无雇钱,不复可绳以法度,遂致乞觅搔扰,反为民害。
熹窃以为莫若将罢支耆户长雇钱一项并免起发,拨还州县,依旧募税户充耆长户长(罢支耆户长钱,绍兴府共管若干贯,以此计之,诸路所入钱数不多,不足顾惜。),则凡此众弊,不革自去,所以关防措置之术,皆不必讲,而户无大小、家无贫富,咸得以安居乐业,为太平之民。
伏乞朝廷详酌施行。
一、上项复雇耆户长,最为良法。
若以吝惜小费,未能遽行,而欲少宽中下等户充大保长催科陪备之苦,则亦有一说焉。
盖论物力之等第,则通选二十五家内物力高者一人为大保长,一年一替;
通选二百五十家内物力最高者二人为都副保正,二年一替。
此见行法也。
论力役之轻重,则为保正者既皆上户,而承受引判、追呼公事,陪费实轻。
大保长既是中下之户,而一年之内轮当催税者四人,比讯陪备,其费不赀,充应之家无不破产。
其都内上户,是年之内偶不当充保长者,固皆拱手端坐,以视此曹之狼狈,而当此役者,其间狡猾奸巧百端,避先趋后,舍重取轻,颠倒错乱,神出鬼没,所以重为贫民之害者,不可胜究。
州县间有知其弊者,则遂阴破此法,以便其民,或以物力最高、合充保正之户通入保长役脚,或不专取见役十大保长轮差催税,而别通差上中之户为催头。
此皆足以粗救一时一方之急,而顽民得以援引条法,把持论诉,监司难以移文行下,冲改成法,大率归于豪猾得志,贫弱受弊而已。
今若朝廷不惜小费,将罢支耆户长钱拨还州县,依旧雇人,则更不待措置关防,而此数十年深锢牢结之弊,一旦豁然冰销冻释。
如其不然,则莫若将大保长于物力最高人内通差,而删去大保长愿兼户长一条(今人户畏避催税,如畏陷阱,岂有愿兼户长之理?人户既不愿兼,而官司又不可无人催税,则只是抑勒辄差,虽有徒二年断罪之法,何尝施用?),只令十大保长各催本保人户官物,则充役者物力既高,而所催官物又少,自然易得足办。
其狭都十大保长内,有物力低小之家,即令诸县每年夏税起催前一月,逐都一并轮差物力最高人户四名充户长。
内尤高者催夏料,次高者催秋料,即不问已未见充都副保正、大保长及歇役久近,亦不理为保正保长役次,则庶几诸弊稍息,而中下之户得以少安矣。
伏乞朝廷详酌施行。
一、伏睹淳熙七年六月十七日圣旨指挥,臣僚劄子奏:「夫差役以都而不以乡,此前人成法也。
何法行既久,人伪滋起,于是有徙都之弊?
谓如一乡有三都,其第一、第二都富者多而贫者少,则所之役常及富者,而贫者得以安业
若第三都贫者多,富者少,则富者虑役及己,巧生计较,预图迁徙于邻都以避,谓富者颇多,迭相循环,而充役之时少也。
是以富少贫多之都,每遇点差,殊乏其人,才及数千之产,亦使之充役。
逮夫著役之后,力薄费重,非唯生计荡尽,至于鬻妻卖子,殊可怜悯。
乞将差役之法不限以都,举一乡而通之,庶几役常在上户而不及于贫民」。
劄本司从长相度,具本处可行利便申。
熹窃详通乡募,则乡分阔处私雇家丁,隔都应役,亦于富民有所不便。
今欲适中裁处,莫若立法,诸物力产钱合充保正保长之户,无故不得移居出都保界。
其有须至出界者,经官自陈户役并于元处收排,方听迁徙。
违者杖八十,勒还本都居住。
若自富乡役次疏处移入狭乡役次密处者,即听,并移户役入所居都分。
如此则亦足以稍均力役,少革奸弊。
其或都狭民贫,役次频数,选差不行者,即许相度,或全都附入邻都,或将一都分作数分,附入邻都。
其及五大保者,依法别置都保正一人,通于都内选差,则穷乡细民亦可粗免差役频并之苦。
伏乞朝廷详酌施行。
右,谨具申尚书省,伏乞钧慈特赐详览,或与立限,委官看详。
如有可采,即乞敷奏,脩立逐项条贯,颁降遵守施行。
经界申诸司1190年6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一、乾隆《福建通志》卷六九、光绪《漳州府志》卷四二 创作地点:福建省漳州市
具位:伏睹本州准转运衙及准提刑提举衙牒,备准省劄,臣僚劄子奏:「闻经界之政公私俱利,闽、广接壤,广中已行经界,而闽中未行。
顷者,朝廷俾闽路漕臣措置汀州经界,续恐有扰而权行住罢。
夫经界虽难遽行,然因其乡俗而行之以渐,则无劳扰之患。
盖闽郡多山田,素无亩角可计,乡例率计种子,或斗或升,每一斗种大率系产钱十馀文。
若使民户自以本户产钱均配其田,自为二簿,一输之官,一为户簿,如江、浙之例,每段画图而旁写四至,配以产钱若干,其簿之首总计本户产钱,以合官簿之数。
其隐瞒不载者,甘没于官,许人告首请佃。
间有郡例元产一钱约抵它郡数文者,使每一钱以十分为率而折之,则山田小段并可均配。
行之二三年,亩产渐实,然后使保正长自画图,为『甲』『乙』『壬』『癸』等字号而总计之,则民心自安,不差官吏、不置司局而民亦无扰矣」。
二月十九日,三省同奉圣旨,令福建路监司相度,条具闻奏,牒请契勘本州曾未举行经界,如或已行,即未委先来系作如何施行,目今见行遵守,有无所行未尽。
若未行经界,亦合作何措置,逐一条具经久利便因依状申者。
本州除已一面询访到龙溪知县翁承议条具事状,备录供申外,熹窃自念久处田间,尝试县吏,其于此事,尤所习知。
正以本州向来不曾推行经界,田税不均,贫弱受弊,方欲少俟数月之间,条上五事,首以为请。
今睹上项指挥,适与鄙意所欲言者不约而合,以此更加询访,见得经界行否之利害一,经界详略之利害一,又得其所必可行之术三,又得其将不得行之虑一,不敢隐默,谨具如后:
一、版籍不正,田税不均,虽若小事,然其实最为公私莫大之害。
盖贫者无业而有税,则私家有输纳欠负、追呼监系之苦;
富者有而无税,则公家有隐瞒失陷、岁计不足之患。
及其久也,诉理纷纭,追对留滞,官吏困于稽考,人户疲于应对,而奸欺百出,率不可均,则公私贫富俱受其弊。
岁引月长,有增无减。
且以熹身之所历者言之。
绍兴二十三四年间,备员泉州同安主簿,是时已见本州不曾经界,县道催理税物不登,乡司例以逃绝为词,官司便谓不可推究。
徐考其实,则人户虽已逃亡,而其田土只在本处,但或为富家巨室先已并吞,或为邻至宗亲后来占据,阴结乡吏,隐而不言耳。
固尝画策以请于县,一时均割,虽亦颇多,然本原未正,弊随日生,终不能有以为久远之利。
况自彼时至今,又已三四十年。
兹者南来,每见县道官员谙晓民事者,无不以此为病。
至于田里之民,则其苦此而欲得经界,又不待言而可见。
此经界行否之利害然也。
然则今日议臣之请,亦可谓深知所以救时弊之急矣。
但其所言闽、广之事,或非亲见,容有未实。
绍兴年中,福建一路实但泉、漳、汀州不曾经界,然亦非全然不行也。
是其打量攒造,盖已什八九成,而提刑孙汝翼以为山贼未平,民散田荒,虑有不实,亟奏罢之,本非此三州者偏有不可经界之势也。
且其至今,岁月益久,流亡复业,田土开垦,又已非复昔时矣。
使昔时真不可行,岂至今日终不可行而遂已乎?
伏乞台察
一、经界利害如前所陈,则其不可不行审矣。
然行之详略,又有利害者。
盖版籍之所以不正,田税之所以不均,政缘教化未明,风俗薄恶,人怀私意,不能自克,是以因循积弊,以至于此。
虽有教化,亦未可以卒然变也,况今吏治,何暇及此?
而遽欲版图之正、田税之均,是岂不差官、不置局、不打量步亩、不攒造图帐之所能办乎?
所以绍兴年中虽以秦太师之权力,李侍郎之心计,然犹不惮甚劳大费,以至淹历岁时之久,而后能有成也。
若如议者之言,即是熙宁手实之法,其初虽若简易,其终必将大起告讦之风,徒伤淳厚之俗,而卒不足以得人户田产有无多寡之实,又反不如偷安度日,都不作为之为愈也。
绍兴经界立法甚严,人所创见,莫不震悚,然而奸猾之民犹有故犯之者。
况于今日,以此苟简之法施之玩习之民,而欲妄意簿正而税平,岂可得哉!
此经界详略之利害者然也。
伏乞台察
一、经界之行否详略,其利害已悉具于前矣。
今欲行之,则绍兴已行之法诚不可易,但当时所行亦有一二未尽善者。
如不择诸道监司以委之,而至于专遣使命;
不择州县官吏,而泛委令佐;
至其中半,又差官覆实以纷更之,此则今日之所不可不革者也。
盖当是时,秦氏用事,诸路监司皆其亲党,固未尝择。
于州县官吏,又以逐州逐县无不奉行,用人至多而不暇择,所以其势不得不至于此。
今幸朝廷清明,而本路诸司皆一时之选,欲行经界之地,又不过三州十有七县,其用官吏,一县两人,则亦不过三十四人而已。
若蒙朝廷先令监司一员专主其事,使之择三郡守,汰其昏谬疲软、力不任事如熹等者,而于一路之中求此三四十人,应亦不至绝不可得。
盖县不能则择于其佐,佐又不能则择于它官,一州不足则取于一路,见任不足则取于得替待阙之中,皆委守臣踏逐,申差权领县事,要以得其人而后已。
既得其人,则使之审思熟虑于其始,而委任责成于其终,事毕之后,量加旌赏,以报其勤。
其权领者,则又稍优其赏而归之故官,则大事克济,而于其不能者亦无大害。
此则差官置局必可行之说也。
至于打量一事,则其势不得不少劳民力。
但一县之地,大者分为数百千保,小者分为数十百保,使之分头散出,各自打量,则亦不至多费时月。
绍兴遗法,亦必有能识之者,此打量步亩必可行之说也。
至于图帐之法,始于一保,大则山川道路,小则人户田宅,必要东西相连,南北相照,以至顷亩之阔狭,水土之高低,亦须当众共定,各得其实。
其十保合为一都,则其图帐但取山水之连接与逐保之大界总数而已,不必更开人户田宅之阔狭高下也。
其诸都合为一县,则其图帐亦如保之于都而已,不必更为诸保之别也。
如此则其图帐之费亦当少减。
然犹窃虑今日民力困弊,又非绍兴年中之比,此费虽微,亦恐难以陪备。
若蒙朝廷矜怜三郡之民,不忍使之更有烦费,则莫若令役户只作草图草帐,而官为买纸雇工,以造正图正帐,专委守倅及所差官会计买纸雇工之费,实用若干钱物,具申漕宪两司,许就本州所管两司上供钱内截拨应副,如此则大利可成而民亦不至于甚病。
此则攒造图帐必可行之说也。
抑此皆其法也,若夫法外之意,又在官吏用心如何。
熹顷在同安,尝见惠安县郑昭叔自言知仙游县日,适值朝廷推行经界,初得户部行下事目,读之茫然不晓所谓。
而寮佐吏史亟请施行,因窃自念己犹未晓,何以使人?
乃闭閤谢事,覃思旬日,然后通晓,心口反复,更相诘难,胸中洞然,无复疑滞,然后集诸同官而告语之,使其有疑即以相问,如是数日,而同官亦无不晓者。
同官既晓,然后定差保正保长,阖县通差,不以烟爨远近为拘,不以歇役新旧为限,但取从上丁产高人,分为二等,大者以备都副保正,小者以备大保长,各以纸签书其姓名,分置两贴。
又于二贴各分四类,或物力高彊,或人丁众盛,或才智足任谋画,或筋力可备奔走,各以其类,置于一贴。
凡选一都一保,则必兼取此四色人,使之同事,令其各出所长,以相协济,于是人皆悦从,相率就事。
差役既定,然后以户部事目印本给之,又为说其大意,使之退而讲究,期以一日,悉集县廷,凡有所疑,恣其请问,悉以己意详为解说,力疲气乏,则请同官更番应之。
如是五六日,凡为保正长者,亦无不悉晓其法,然后散遣打量,不过两月,它邑差役未定,而仙游打量见次第矣。
熹尝窃记其言,以为若使被差之官人人如郑君之用心,则虽岁岁方田,年年经界,亦无害于民者。
今者幸遇朝廷复有推行此法之意,敢录其说,并以陈献。
如蒙采择,上之朝省,下之属部,不独使被差官吏有所取法,亦庶几郑君之心因以暴白于后世。
郑福州宁德人,其后致仕家居,老寿康宁,九十六岁而终,亦其心爱民之报也。
并乞台察
一、经界行否详略之利害与其必可行之术,熹之言亦详矣。
而复有所谓不得行之虑者,何也?
盖此法之行,贫民下户虽所深喜,而豪民猾吏皆所不乐。
喜之者多单弱困苦无能之人,故虽有诚恳而不能以言自达;
不乐者皆财力辨智有馀之人,故其所怀虽实私意,而善为说词以惑群听。
甚者至以盗贼为词,恐胁上下,务以必济其私。
而贤士大夫之喜安静、厌纷扰者,又或不能深察其情而望风沮怯,例为不可行之说以助其势。
殊不知泉、漳之民本自良善,不能为寇,唯汀州及漳之龙岩素号多盗。
然前后数起,如沈师、姜大老官、黄三之徒,皆非为经界而起也。
乃以不曾经界,有税无业之民狼狈失所者众而轻于从乱耳。
若其富家巨室,多税少之人,则虽有不乐受产之心,而岂肯以此之故,弃其子孙久远之,以为族灭无馀之计也哉?
其不足虑亦明矣。
但此等事情曲折微细,亦须身履目见,乃有以信其必然。
今朝廷之尊、台府之重,其去田里有税无业之民,盖已远矣。
而又有此浮伪奸险之说以荡摇乎其间,则亦何由信此利害之实而必行之哉?
此熹所以虽独知之,而不能不以或不得行为虑也。
伏乞台察
右谨件如前。
熹之愚意又窃以谓此事今在诸司详为开陈,朝廷力赐主张,首以定计为先,次以择人为急,然后博采众论,取其所长,则虽事之至难者,亦将无所不济。
如其不然,而使复为怀奸挟诈、因循苟简之论所胜,则是使三州之民日就穷困,永无苏息之望矣,可不痛哉!
熹衰朽之馀,误叨郡寄,不胜喜惧交战之极。
谨具状申安抚、转运、提刑提举常平使司,伏候台旨。
〔小贴子〕此状所陈,乃熹平日所闻不经界之通患。
今到任稍久,续行体访,又见本州税籍不正,田亩荒芜,官司失陷正税数目浩瀚,无以供解岁计,遂至巧作名色,科敷责罚,以救目前。
官既不法,吏又为奸,是以贫弱之民受害愈甚。
州郡非不深知其弊,然势之所驱,有不容已,虽有贤者,不过包羞忍耻,拱手窃叹而已。
若不推行经界,决是无由革去此病之根。
此于通行利害之中,又是一郡要切利害,并乞台照。
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又见《经济文衡》续集卷一六,《朱子奏议》卷一二,《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一一○六、食货典卷六○。
申诸司1190年7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一、《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经济文衡》续集卷一六、《朱子奏议》卷一二、《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六○ 创作地点:福建省漳州市
具位:伏见本州逐日承准使牒,备坐省劄内圣旨指挥,询究经界利害。
契勘熹到官之初,即被上件指挥,已具己见画一供申。
本州又已取到知龙溪翁朝奉等官议状,备申去讫。
近准泉州关报,亦已条具申闻。
窃意事之利病虽未易以一言尽,然其可否之决,当亦可见于此矣。
而至今累月,未有定论。
使司排日移文,尚且更令询究,此虽高明谦逊,博尽下情,谨之重之,不为轻举,然此一事自初降旨,今几半岁,若欲决意举行,则须及此七八月间画降指挥,检照绍兴年间户部所行事目,雕印行下,令逐州县前期讲究,随宜损益,举辟官吏,取拨钱物,差下保正副长,要使秋成之后即便打量,东作之前次第了毕,庶几乘此农隙,可以集事。
今来已是夏末秋初,而都未见有此消息,文字往来,泛然而已。
正使幸而不至寝罢,亦须明年秋冬方得下手。
是则不惟虚费时月,使三州疲悴之民更受一年之苦,而上下官吏必将妄疑诸司无意主张,不肯著力询究。
兼是事未施行,利害曲折亦非常情所能预料,虽欲询究,其道无由,徒尔纷纭,不惟无益,而适所以漏泄几事,动摇众心,使营私避事之人得以阴笑窃议于其后,非计之得也。
且以绍兴之役观之,当时举东南数百州之地,同日施行,只是李侍郎一人建白于下,秦太师一人主张于上,断然行之,未尝如此迟疑顾虑。
而中外响应,无有一夫以为厉己而敢萌叛乱之意。
及其讫事,则版图稍正,税役稍均,民到于今赖之,不可诬也。
故熹窃谓此事虽或不免劳人动众,然其势不得不行,而其理亦决然可行。
其为利害,不在乎它,但在断与不断、行与不行之间尔。
若蒙诸司力为申明朝廷,早赐行下,使官吏晓然知是断然必行之令,己终不得不任其责,则其利病之曲折,自当有能次第推寻,接续申请者。
今皆不必预以为忧,使谋空多而事不集,以失三州穷民之望也。
又况本州今年早稻稍熟,民力稍宽,可为之时,似不可失。
须至申闻者。
右,谨具再申安抚、转运、提刑提举常平使衙,伏乞台旨施行。
申转运司乞候冬季打量状1191年1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一、《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经济文衡》续集卷一六、《朱子奏议》卷一二、《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六○ 创作地点:福建省漳州市
具位:本州今月初九日转运衙牒,录白到尚书省十二月二日劄子,福建转运、提刑提举司奏,相度到漳、泉、汀州经界,十一月二十六日指挥,令福建转运司照相度到事理,先将漳州措置施行。
仍每县各于所部内选差有材力、能干官一员,同知县公共措置,务要尽得其实,毋致引惹词诉。
及委陈某专一提督,候打量开具已行事件及打量图本申尚书省,先具知禀状申。
须至申闻者。
右,准指挥,熹照对本州自去年二月使司牒,条具经界利便,于六月恭奉圣旨,令熹相度闻奏,当已节次具状申奏去讫。
仍累行下属县,晓谕士民,各据陈述利便,纽算方法。
仍会到福州兴化军诸县绍兴十八年举行经界案祖,逐项斟酌,取其简便易行、将来不至烦扰者,分明晓谕,并将田形算法镂版行下四县,先令人吏习学,指教民户,务要人人通晓。
其它节目,亦皆稍有伦绪。
只是差保正副长分画都界、置立土封之类,以未得旨,不敢预先行下。
今来伏准使牒,备坐省劄,恭奉圣旨指挥,先将本州措置施行。
熹闻命惊喜,即欲奉行,既而思之,方量之役,全在田野,其所使令保正副长、唤集照应书押人户,又是产税耕农之家,所以绍兴十八年间举行此法,必在十月以后,正以不欲夺其农时,务欲公私两便。
而熹自去年累次申请,亦欲秋成之后即便打量,东作之前次第了毕。
其后又因具奏待罪,明言年岁向晚,播谷有期,若便施行,亦恐不免有缓不及事之责。
盖区区之愚虑,亦未尝不在于此也。
目今虽然方是正月中旬,然闽南地煖,管下田土才及冬春之交,民间已是耕犁,若于此时施行,不惟有妨农务,而春月雨水常多,原野泥泞,恐亦难得应期了毕。
旷日持久,劳费倍多,将使无知之民不见朝廷之良法美意,而反以为厉己;
豪家大姓隐瞒租税之人本所不悦,又得以此藉口,肆为扇惑动摇之计。
凡此曲折,实有未便,以是反有迟疑,未敢遽然下手。
然又窃惟念此事之行虽非熹所建白,然而节次条陈利害,则熹实任其可行,致蒙诸司特赐保明,朝廷俯从所请。
至于异议纷纭,久而不决,又蒙圣明果断,特许行之一州。
德意所加,至深至厚,岂可不亟奉行,更有前却?
则又且欲及此农务尚宽之际,先次差下保正副长,便令打量城市山坂,至春深而权罢,俟秋晚而复
既又深念如此施行,不惟未有深益,且是既行复止,中间半岁,机缄泄露,人情玩习,其弊且将无所不有。
是以不敢复顾避事之嫌,而极论其未可遽行之说如此。
欲望使司详酌其宜,特赐敷奏,略仿绍兴十八年事体,许俟七月一日方行差役,十月一日然后打量。
其它分画都界、置立土封之类,即容本州日下一面措置。
以至秋成之后,打量之时,规画当益详尽,吏民当益谙熟,既免妨农之实害,又销不逞之浮言。
盖虽迟之数月,而累岁依违不决之议,一方因袭难革之弊,百年久远一定之规,可以优游而责成,不至趣迫而害事,岂胜幸甚!
谨具申转运使衙,伏乞台旨,备奏施行。
乞拨飞虎军隶湖南安抚司劄子1194年5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一、《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朱子奏议》卷一二、《古今图书集成》戎政典卷六一 创作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熹窃见荆湖南路安抚司飞虎军元系帅臣辛弃疾创置,所费财力以钜万计,选募既精,器械亦备,经营葺理,用力至多。
数年以来,盗贼不起,蛮猺帖息,一路赖之以安。
而自弃疾去镇之后,便有指挥拨隶步军司,既而又有指挥拨隶荆鄂副都统
自此之后,只许缓急听本司节制,而升差事权并在襄阳
窃详当日创置此军,本为弹压湖南盗贼,专隶本路帅司,本路别无头段军马,唯赖此军以壮声势。
而以帅司制御此军,近在目前,行移快疾,察探精审,事权专一,种种利便。
今乃遥隶襄阳襄阳乃为控制北边大敌,自有大军万数,何藉此军为重?
而又相去一千二百馀里,其将吏之勤惰,士卒之勇怯,纪律之疏密,器械之利钝,岂能尽知?
而使制其升黜之柄,徒使湖南失此事权,不过礼数羁縻,略相宾服而已。
于其军政,平日无由觉察,及有调发,然后从而节制之,彼此不相谙委,有误事必矣。
欲望朝廷考究元来创置此军一宗本末,照辛弃疾当时所请,特赐敷奏,别降指挥,仍旧以湖南飞虎军为额。
其升差节制一切事务,并委帅臣专制,只令荆鄂副都统司每岁十月关湖广总领所,同共差官,按拍事艺,觉察有无阙额虚券杂役之类,庶几互相防检,缓急可恃。
祧庙申省状1194年闰10月10日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一、《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朱子奏议》卷一二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右,熹初十日蒙恩宣引,面奏祧庙事状,蒙圣慈宣谕若曰:「僖祖自不当祧,高宗即位时不曾祧,寿皇即位时亦不曾祧,太上即位时又不曾祧,今日岂可容易」?
窃见圣明已有定议。
今已多日,未委因何不蒙朝廷审奏,取旨施行。
谨具状申尚书省,乞赐检会将上,早降指挥
伏候钧旨。
再申省状1194年闰10月10日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一、《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朱子奏议》卷一二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右,熹昨具状申尚书省,议不当祧迁僖祖室,及具劄子奏闻,乞行详议。
面奉圣训,僖祖自不合祧,高宗时未尝祧,寿皇时未尝祧,太上时亦未尝祧,今岂可祧?
续蒙降出所奏劄子,今来日久,未见施行。
熹不胜惶恐,所有妄议宗庙之罪,欲望朝廷付之理官,依法施行。
谨具状申尚书省,伏候钧旨。
〔小贴子〕熹所请依法坐罪,或恐朝廷未欲如此施行,即乞钧旨,请与议众官同赴都堂,并给笔札,与熹廷辩。
如熹委是妄言,甘伏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