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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难扶宗记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七
《金光明玄义》,早岁闻浙阳慈光恩师专守略本,非观心等义,谓后人擅添。
受其旨者,则有奉先清、灵光敏,皆广搆难词,形乎篇卷,谓观心等文文理乖舛,私欲废之。
胥山学友善信上人传二师之义,复致长笺,请余详广、略之真伪,定存废之损益,俾后人无犹豫于两楹之间也。
余报之曰:「夫评是议非,则近于诤竞,非我志也。
矧以二师学解有闻,盖吾宗之先达,焉可率尔而拒之哉」?
信复报曰:「且闻弘赞理教,宜令允惬。
法鼓竞鸣,何先何后!
夫当仁不让于师,岂况与人乎」?
坚让不免,遂抽毫释二师之难词,救一家之正义。
知我者无以贬量得失之为诮。
清师总立略本无观心,所以云:若如《净名》、《法华》等《玄》,文义该综,法相浩博,事释弥广,理解稍疏,故文文之下,须用观心以释今文,不须观心者,则有其致。
良由大师顺经文法性之圆谈,乃明十种三法,始自性德三道,终至果人三德。
一一三法,无非妙性;
一一妙性,尽是真源。
若法若心,即《金光明》不思议法性,岂有如此纯谈法性之外别更观心者?
释曰:夫观心者,正论观法,的示行门,乃立一念识心为境,以三观观之,使性德开发,惑灭果成,岂可便不论修观?
《法华玄》纵文义浩博,而纯谈法性
所明法相,一一皆至无作及不思议,复以二妙判后开之,岂非法性之圆谈,何故更立观心?
况了《法华》妙旨,须修止观成之。
十种三法之后,安得不立观心?
应知前文虽示三道本来即理,诸法当体圆融,其如三惑浩然,二死重积,若不研心作观,何由亲證如上诸法?
若刚废此文,则绝众生入理之门,趣果之路,深不可也。
据彼总立之意,全迷一家解行大旨。
以验后诸难词,不足可议。
不能默已,更复言之。
文云:心有四阴,何以弃三观一答天下等(读者应对本文,方彰其义,下去皆尔。)
彼难曰:既自难云「何以弃三观一」,及乎作观,何得展转具观?
又何以将依正二法对「光明」二字,而弃「金」字?
「责故观之为金」,斯言何在?
况本为观心,何以反观依正等者?
释曰:此之问答,乃总示观心显理之要,未论修观之相。
初问弃三观一者,欲令答出一念识心是所观境,故即符《止观》「去尺就寸」之文也。
答中二意,初文唯示识心,是显金光明之境,故云「贵故观之为金,发智照理名光,充益色等四阴为明」。
此指能充为明,非指所充,故结云「心即明也」。
据此三义,唯从心显,不关诸阴,则深允其问。
「二从知心」已下,是预论观成理显,遍融诸法之相,以释伏疑。
何者?
恐人疑云,若唯观识阴,显金光明,于一切法,安能融净?
是故释云「又知心无心为光,知想行无想行为明」等,意云若观识阴,金光明显,则一切诸法皆金、皆光、皆明。
故以王数、心色、实假、正依等诸法,从狭至广,迭显光明之德也,非初作观,便观依正等法。
此如止观阴入境,初则唯观识阴,后亦遍历一切阴入国土等,皆明三谛之相,何乖「去尺就寸」之义?
又《义例》云:「修观次第,必先内心。
内心若净,以此净心遍历诸法,任运吻合」。
而此文唯示光明,不言金者,斯由三法修性离合,隐显相映,其意难明,致使此文,人或谓谬。
此中初文,约心显金光明三法。
所显既三,验能显必三,即修性各三之义。
此文历法,唯论光明。
能知二修既是光明,验所知一性是金,岂非修二性一之义?
大乘观行知法无法之处,岂类小教但空而已。
故《十不二门》云:「色心体绝,唯一实性」。
既结云「即观心金光明」,则知修性相对,三法已足,不须致惑。
又观三道,用王数为境,似非弃三观一者,原其观心之文,具观十种三法,后之九科,皆从所显之德,其体本融。
故约一念识心为境,而修三观,显其三法。
唯此三道,是所破之障,迷惑之事,体本不融。
若只约一念识中而示三境,境既叵分,观难得就,故特兼通数为三道境也。
问:若欲分明示三道境者,何不遍取五阴为苦,三毒为烦恼,七支为业,何故但以心王慧数并诸数对三道耶?
答:今只于阴境示三道相,以此王数常现前故,惑业本故,易显理故。
而不兼色者,恐心外向故也。
问:烦恼不独慧数,业自属思,何以作此对耶?
答:慧别顺违,方生爱恚,故慧是烦恼之根。
诸数运为,乃成善恶,故诸数是业之本也。
然观心之法,但托一处成观,则诸法皆净,不专对当名相。
问:此文对三道显金光明,其义已成,何故又约头等六分及身因举足等为三道观耶?
答:凡夫三障厚重,三法难明,虽约王数观之,尚恐执情未遣。
故更托身之假实,三毒重惑,身仪动作,粗显之境,一一横竖,约性约相,而遍推之,皆令寂灭,而显金光明妙理也。
彼又难云:若对三观,空不成,假不是,中又非等者。
释曰:文初问答,乃示识心是显金光明之境;
若观心、无心等文,是遍历诸法,彰观心之用,以释伏疑,俱未论其造修三观之相。
至正修十法观中引《净名》、三文,再观三道,乃是约身假实,粗显惑业推之,助成内观。
故且明空,良由此观能治行者见爱重障故也。
问:观既在空,何得具以金光明三义结之?
答:圆人用空破障,障破之处,妙理现前。
故即以境智冥合,诸数寂灭,而示金光明三法也。
约王数为三道,显金光明,乃至三识已下诸文,皆是一心三观。
文义显然,何得云三观不成耶?
观心文初结前生后文云:「如上所说,专是圣人圣宝,非己智分。
如鹦鹉学语,似客作数钱,不能开发自身宝藏。
今欲论道前凡夫地之珍宝,即闻而修,故明观心也」。
彼难此文,其词稍繁。
意云上已约六即,明十种三法,其理通凡,不专是圣法也。
又已明三德道前本有,岂可至此方论凡地珍宝?
释曰:上明十种三法,横周竖亘,乃顺经文法性无量甚深之义。
而经文自云「如来所游过,诸菩萨所行清净」,岂是凡夫境界?
只可云此理本遍该于道前,故明性中三德。
又寄六即位,论其法性甚深,实非行者修观之位。
故知此理虽遍,若论亲證,须是大圣。
故云专是圣人圣宝,非凡夫己之智分。
今明观心,乃的示无量甚深之理,在凡夫一念之中。
即用观慧观察,克取相应。
故云「今欲论道前凡夫地之珍宝,即闻而修」。
彼乃固隐「即闻而修」之语,但举「道前凡夫」之言,用成难势,深不可也。
又凡结前生后之文,皆是言其正意。
如《止观》正修文初云:『前六种依修多罗,以开妙解,今依妙解,以立妙行』。
须知五略五章,虽谈于行,意令开解;
十境十乘,纵含其解,意在成行。
何不徵彼前文谈行之说,难生起不当,令《止观》正修,亦成于谬?
彼又纵难曰:若言前观行,即但是略示观心之要,犹未委历法相而观,恐人不解,所以至此广约十法而观者,斯亦不然。
原夫闻略解广者,智人也者。
释曰:观心本是妙行趣果之门,而云闻略解广者,何关于观行乎?
虽知金藏,而不耘除草秽,何益贫穷者哉!
若云闻略解广,而不用研心作观者,则《止观》六章之后,不假十境十乘修證也。
又前谈果證,法性甚深,贯于六即,尚不标观行之字,将何示观心之要?
盖全不知心法、佛法之用差,又未了约教、约观之门别。
既昧此大体,何以评文相有无,何以定观道存废?
以此而验,都是谬谈矣。
彼又引例云:只如《止观》二十五方便,约观心诃五欲中,但广约三观四教诃色已,皆云诃色既尔,馀四亦然。
此中观心,若盈十纸之馀,彼一部《止观》之文,观心为用几十纸耶?
释曰:睹兹一难,即知皆是谬言,以全不识观心文义故也。
何者?
《止观》一部,正是《法华》三昧,约行观心。
但道场诸仪,及方便近行既多在事,恐起滞心,故此等文更立托事之观,导其情著。
若正修已下,都是行门,于境用观。
若知此意,终不辄云「一部《止观》,为用几纸观心」也。
岂非意谓十章十乘,合例诃色,各立观门,而今无者,但是文略?
彼文既略,乃破此文,不合十种三法,皆立观心,立难若斯,定文可悉矣。
彼又难云:又于帝王之间,妄加「慧」字。
今经首题,是佛自唱,诸师翻译,并无「慧」字。
若约义权加,用对三法为便者,解《净名》题,或二或三四字,亦应加字。
释曰:此文云「今明帝王应具三义」,何曾加字?
是知经题虽标二字,实含三义。
帝王者,合具神谋圣策,故依三义重诠法性
无文有义,智人用之,斯之谓矣。
若《净名经》三师译题,初师五字太繁,今家不用;
次师二字又略,大师但对二身而已。
既自有后师三义中当,故依之广释,何须加添?
以彼类此,殊不相当。
彼见帝王慧义,对十种三法,乃难云:非唯唐梵无据,而又能所不分。
意以「金光明」三字为所诠法性,「帝王经」三字为能诠教,不合将帝王等重对十种三法,则令诠旨不分也者。
释曰:立此难者,盖见诸家凡解题,即将「」字为能诠教,馀字为所诠义。
今「帝王」字既连「」字,便乃割截三字,别属能诠。
若将帝等重对三法,即是后人谬撰。
而不知诸家作此分释,未为通见。
岂「」字全非所诠,馀字全非能诠?
故当宗凡解题目,以「」字为通题,以馀字为别题,乃约教行理,俱论通别。
明「经」字则教通、行通、理通,明馀字乃教别、行别、理别。
若教通别,俱是能诠,行理通别,俱是所诠也。
得此意后,或时一往分字,对教行理三,有何不可?
但不得定执几字为能诠,见对所诠,便谓乖失。
定执所诠亦尔。
故《文句》以三种中道为经,《玄义》以诸经之王叙体,岂非以所诠为经
又云「唯王为教,即以能诠为经」。
若能如此通方而解,岂睹帝等三义重对十种三法,便谓后人谬添耶?
况载以帝等三义,对上诸法,深有其由。
何者?
上以金光明诠乎所游法性,已彰十种三一圆融,体用相即之义。
今欲示此三一圆融十种之法,一一有贵极雄略统摄之能,故乃重用帝等三义对之也。
是则能所相应,通别互显,安得诠旨胡越,上下参商耶?
彼又难曰:将帝惠王以摄经论,则反同真谛彼彼之义也者。
释曰:真谛分割三德,以一德对一经,又摄机偏局,故被今破。
今乃圆将三法,共摄一经,故以三解脱摄《净名》,乃至三德摄《涅槃》。
盖今家所明一一三法,皆非纵非横,而高而广,摄无不遍,名义俱融。
但举一种三法,则摄一切三法尽也。
对摄诸,复有何失?
如《净名》以解脱为目,《大品》用般若立称,皆义至于三,则摄法罄尽,故以为名。
若如彼所解,应皆题为《十种三法》也。
况前文以有此例,真谛分其三德,别对道前等三位,大师委破之。
后至自立法性甚深之义,复开十种三法,竖对本有等三位。
岂本有位唯具三道三识,而不具诸三法耶?
盖三法圆融,各各具摄诸法,得作是对。
请去情而思之,无执见而局之。
彼又难云:初不开章,以验后人擅添者。
释曰:开章多且随便,不必尽备,斯例亦多。
如《法华》境妙,只标六境,至生起解释开合,而足无谛成七。
若将不标科,验是后人擅添者,既能添数纸之文,岂不能添三二句科文?
故不可将此为准。
又当体章中一重问答文云:「问:旧人从喻,云何矫异而依于文?
答:非今就文而害于譬。
若茍执譬,复害于文。
义有二途,应须两存」。
等。
彼难云:此文文义相反,亦谓后人妄添,而斥二失:一不晓当体章意,二不晓附文章意。
皆云因前譬喻,故有两章,何得却云旧人从喻立名,云何矫异而依于文,反令今师不从譬喻以释者。
今详此问答,本不相违。
且问意者,盖责何不依古,单用譬喻释题,何得更加附文等释,乃成矫异。
答意者,非今就文而害于譬,则显今家依文依譬,两义俱全也。
若茍执譬,复害于文,则却责古人单用于譬,显义不全也。
乃结云「义有二途,应须两存」。
循环如此,复何相反?
问:既约附文设问,何故安于当体章末?
又本问附文,答中何故多论当体?
答:附文兼事用,当体唯法性,虽有此别,而皆依经。
故问附文即含两意。
既是自设,遂乃知微,故使答中先以附文对喻论,次以当体对喻说。
问答既兼二意,须居二章之后也。
彼又立当体章意云:因前譬喻,故今直示一念妄心即理性。
金光明非从譬喻,故云当体者。
评曰:如来自唱此部题名,诠显所游深广法性,但为古师不知此性本具众德,故无诸名。
世俗之法既彰事用,故有其名。
遂计真谛无名,俗谛有名。
故释「金光明」三字,唯是世间物象名义,只可以此名义比拟法性
是故古师但用譬喻释题,更无附文、当体义也。
若天台大师,以三昧力探量如来所游法性万德天然,究竟成就一切名义。
世俗之法既皆虚妄,本无实义,故乏其名。
今有名者,乃是圣人智證真法,则真名俗。
是故大师特立俗谛无名、真谛有名。
真既本有众名,故「金光明」非依世宝立称,乃当真法之体立此名也。
若今譬释,盖见诸师用譬限局,故且立之,而能广譬十种三法及一切法门,此犹顺古也。
据今正意,唯在附文、当体耳。
以知如来所游无量甚深法性,体既尊贵,故究竟名「金」;
体既常照,故究竟名「光」;
体既应物,故究竟名「明」。
是则譬喻、当体,皆显如来所證法性
此法究竟离染清净,过诸菩萨分證清净,何故却云当体直示一念妄心耶?
《玄》文自云「真谛有名」,又云「如理尊重名宝,法性可贵名金」,那得特违现文,曲指妄念?
观心本研妄识,而云已谈真性,不用观心;
当体专显果源,却云直指妄念。
斯由全迷,佛法在果,心法在因,教为解真,观本除妄,致兹谬破谬立,害己害他。
今既得知,无劳固执。
彼又难:此问答中,钝人以譬拟法,利人即法作譬。
既云当体不从譬立,何得却云即法作譬者?
释曰:章初立当体理云:「俗本无名,随真立名」。
又云:「圣人仰则真法,俯立俗号」。
故知世闻「金」,若名若义,本从法性金建立,反用世金比况法性
钝人只能以世金比拟真法,故云以譬拟法。
利人悬解,乃知能譬之世金随于真法建立,故云即法作譬。
何尝当体再立于譬?
已上释奉先清师难毕,次解灵光敏师难者。
然此二师同禀一见,难意无殊,而前难犹略,此文稍广。
其间文义大同及无大损者,不复徵之。
今就文义有异及伤观道者,略举而释之。
彼难曰:初释名章开为五番,应各有约观一释。
今何独就第三譬释中明观心义?
何故文势不连,越过附文、当体二番者。
释曰:譬喻、附文、当体三释,皆用「金光明」三字。
虽从譬从法不同,而所显法性不别。
于三释中,譬释法相最广。
今欲于一念中遍观诸法,故约所譬十种三法修观。
此十义若显,则一一皆符佛唱金光明,皆即当体金光明也,何须一一明观心?
况前通别、翻译二科,亦是定其三字之义。
若各立观心,有何不可?
今从义便,故依所譬十义观之。
其例亦多,如此经疑念序出疑人有四科,而只立一重观心,亦跨越文相。
故不可将此义定其真伪也。
彼又难:三道观中云,「观身假名既如此,观色受想行识亦如是」。
前已捡破实法,今何复云五阴?
何繁重乎者。
释曰:凡夫所计,假名之人,皆依总相身起,故约头等六分,横竖遍推,令性相皆寂。
此乃正破假人,未推实法。
岂可见言六分,便是实法观耶?
《空品》云「是身虚伪」,大师指此为生空境。
故《文句》云:「揽阴成身,计有我人众生寿命,故约身假为生空境」。
故此文结云:「观身假名既如此,复须推破五阴实法,毕竟皆空」。
故复例云:「观色受想行识亦如是」。
此乃正合今经观法,何所怪焉。
彼又难云:凡作空观,皆先破实法,次破假名。
何独此文先破假名,后例实法耶?
释曰:亦如《文句》解《空品》,乃先推生空,次观法空,不顺本经,更依何法?
又《观音别行玄义》云:「始觉人空,终觉法空」。
何得言凡作空观,皆先实次假耶?
况今此文,正是托于粗显色心,修空破障,助成内观。
众生我见尤重,故先观也。
彼又难:三佛性观中云:「观五阴称五阴实相,观假名称假名实相」。
观心数实相,岂五阴外别有心数耶?
约何道理对三佛性等者。
释曰:其实五阴已摄诸数,今以假实用对三因,故于无记阴外,别出善恶之数也。
如云「五阴之舍,心王居之」,荆溪亦指善恶王居无记舍。
若匪记文释出,彼文几亦成谬。
约此对三佛性者,无记阴既非善恶,即正因种诸数,有资成之功。
是缘因种假名能生十六知见,即了因种,圆理具德,即德为障,即障显德,复三一体融。
故于报障具显三性,皆称实相者,即实相般若经意。
彼经假实诸法,皆即实相般若波罗蜜也。
初于一念,具示三性,今重释中,复以假实兼善恶数,共示三因,各有所以也。
又文中以帝等三字摄《地持》等诸论,彼乃难云:且经王之名,是佛自唱,人师解释,盖释出佛意。
岂佛世便有此等诸论耶?
释曰:今明摄教者,乃以所诠摄能诠也。
盖经论所诠,不出十种三法,而隐显、旁正少别。
今从显□正,故以三解脱摄《净名》,乃至三识摄《地持》、《摄论》等也。
问:若然者,但摄法门,自摄诸教,何乃别论摄教耶?
答:若唯摄法门,恐不了者,谓此诸法门或一经一论所说,谓诸经诸论别有所诠,故今总示诸教,更无别法,故论摄教也。
若云经王是佛自唱,只应释出佛意,又云佛世未有诸论,不可云摄者,今问诸论还合佛意否?
经王外别有论所诠耶?
况诸论皆宗大乘经造,今解大乘经还摄诸论,有何失耶?
彼又难:观心明位中云「心但有名,为名字即是」,何言与者。
释曰:心虽具足一切功德,初心行人未见心体,未得心用,何闻心名?
故云「心但有名,为名字即」也
深有其致,何遽非之?
彼又难云:收得旧本,元无观心等文,验现行本是后人妄加者。
释曰:广本略本,孰伪孰真?
广本既疑妄添,略本亦应谬削。
难将文定,须以义求。
且夫此教兴来,年月寖远,中间传者,见解浅深,或昧观行功能,或迷法相融妙,既多壅塞,遂辄删除,致有略文存于一处。
必在究其深致,无得守其旧文。
大师说授随机,有广有略。
门人记录不定,或缺或圆。
今之讲人,获广本者未可忽其略文,守略文者岂得非其广本?
噫!
去彼取此,知道者孰不云非;
担麻弃金,执迷者自犹论是。
傥袪情著,吾何言哉!
知礼稽首恭白同宗传教诸硕德,仰惟以光阐佛日为心,扶树教宗为志,特回视听,同决是非。
傥小道之可观,觊大巫之作證。
知礼近以同门学友激而勉之,俾定观心等义,巽让之词,见诸前序。
辄以管见,旁附本宗教文,敷析厥旨,写录如前。
无非用佛法评论,讵敢以人情穿凿。
若也可裨妙观,则愿垂诸后昆;
若也稍损大纲,则愿置诸煨烬。
幸甚幸甚!
沙门知礼谨白。
按:日本续藏经第一编第九十五套第四册。
天台教与起信论融会章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八、《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二
有客忽问余曰:「《起信论》于天台四教摄属何耶」?
余偶对曰:「《起信论》是唐朝藏法师制疏申通,天台不见文句解释。
此乃各是一家制作,难可和会」。
客乃动容问曰:「闻天台一宗最能融会,如云以五时八教判释东流一代时教,罄无不尽。
此语何为」?
余乃立理对曰:「只恐不许天台融会。
若信天台摄属,容有其理,则《起信》摄属何难,亦乃自见诸家妍丑。
今试为先将教摄论,次为以教会疏。
且夫此论宗《百洛叉经》,而首题大乘,则理合通于衍门三教。
天台《净名玄义》云,《佛性》、《唯识》等论通申大乘三教。
《唯识》尚具三教,《起信》何不具三,况与《佛性》大同小异。
今且于论初后,撮略教文以对三教。
论以一心为宗,乃云总摄世出世法。
此则正在圆门,亦兼馀二。
真如门有离言、依言、空、不空义,则三教之理明焉。
生灭门明初发心住,能少分见于法身。
八相成道(《涅槃》云,十住能少分见法身,见不了了,天台判为圆位。《妙乐》云,唯《华严》、《起信》明初住八相,最为显著。),岂非圆位耶?
次第翻九相,岂非别位耶?
八地得无功用道,岂非通教被接之位耶?
略引此文,诸可悉例」。
客曰:「藏师制疏分齐如何」?
对曰:「贤首立义望于天台,乃是别教一途之说,未是通方别教。
何者?
别有教道證道,彼则唯论教道。
别有四门被机,彼乃只论双。
亦别有自他横竖,彼乃独论自行竖入。
别有多义,彼所不云。
未是别教通方,盖是一途之说」。
客乃难曰:「彼疏随缘不变为宗,天台亦以随缘不变證于三因体遍,乃是圆意,何言别耶」?
余曰:「藏师虽用圆名,而成别义。
何者?
彼云,真如随缘作一切法。
而真如体性常不变,却谬引《释论》云,无情唯有法性而无佛性
此则名虽在圆,而义成别」。
客曰:「别明凝然为理,今以随缘真如而为别理,此据何文」?
余返曰:「别理随缘,其文稍显,凝然为理,出自何文」?
客曰:「此宗讲者皆有此言,而未见文疏所出」。
余曰:「盛将随缘以凝然二理,简于性相二宗,此乃出自贤首,天台未见此文。
据理,随缘未为圆极,彼宗尚自判终教,未及于圆。
天台之圆同彼之终?
须知,若凝然,若随缘,但据带方便义边,皆属别教」。
客曰:「天台立别理随缘,文据如何」?
对曰:「《止观》立别教发心境云,只观根尘一念为迷解本,记别如来藏为善不善因。
《妙》云,别教从无住本立一切法。
乃云,无明覆理,能覆所覆,俱名无住
又云,真如在迷生一切法。
又云,无明为因,能生九界,必须法性为缘。
文證若此,足可依凭」。
客曰:「疏义在别,此则已明;
论具三教,更冀剖析」。
余曰:「傥有微碍,尽望陈述」。
客曰:「真如门属理,具三教可。
然生灭门论于地住修證,须依一辙,别则始终俱别,圆则初后俱圆。
如何三教位次并陈」?
对曰:「此论宗经,既多明理,是故非一理。
既不一,依位修證,如何一途?
如《华严经》,明圆初住,乃云,初发心时便成正觉等。
后明地位,却云,八地得无功用道。
又《仁王》一偈颂中,三贤十圣住果报在圆,十四般若为别,五忍属通。
此一两经明位尚尔,况此论宗《百洛叉经》,岂可止有一翻地位?
文中缺于三藏位者,既以大乘标题,只可唯明衍教」。
客曰:「且如贤首,学通性相,位继四依,因何释义全下天台」?
余曰:「菩萨弘教,各逗机宜。
盖是一类之机,宜闻一途之说。
所以作此申通,未必四依有不了也」。
客曰:「既各擅一美,各逗机宜,何须彼此摄属」?
对曰:「既知二宗各逗机宜,何须致问?
既令摄属,如上所陈。
若论被机,不须和会」。
客乃唯唯而退。
对阐义钞辨三用一十九问(并序 天禧元年十月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八、《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二
孤山法师,吾宗之先觉者也,著《阐义钞》解《请观音疏》,于中发明消伏三用义亦详矣。
而于一家教观大旨,尚复差忒。
予切陋之,于是设问一十九章,徵问是否,俾诸学者于兹法义不为异端所惑云。
天禧纪元十月一日四明知礼叙。
一问:约事、约行二种毒害,为理性本具,随缘发现耶?
为理本无,因迷始有耶?
因迷始有,非今圆义。
本具随缘,能随之体非性恶耶?
二问:据何显文,约何了义,理性毒害非性恶耶?
三问:理性毒害是无明耶?
非无明耶?
若谓是者,则与约行全同;
若谓非者,又非性恶。
五住之外,别有体耶?
四问:行毒、理毒,若无别相,何故疏家特分三用耶?
五问:《钞》云:「修一心三观,破五住惑,即约行消伏毒害」。
至释理毒,何故复云「今观诸法唯心,染体悉净,即神咒治理性之毒」?
此之二解,能治、所治,约行、约理,在修、在性,异相如何?
六问:《钞》释无碍无染云:「法性之与无明遍造诸法,名之为
故即有事中之毒及约行之毒也」。
作此解者,无染全属事行毒害明矣。
那释理性毒害,复指此耶?
理若不具毒害,性恶法门,至果永断耶?
三毒化事,作意方有耶?
七问:《钞》中特陈理毒非性恶者,为显思议耶?
为显不思议耶?
若谓思议,非今所论。
若不思议,一体三用,那忽永殊,毒害之义,唯属事行,理性本无耶?
八问:《钞》释理毒,何以都不陈理之相,便云「今观诸法唯心,染体悉净,即神咒治理毒也」?
此语为释理性所消伏耶?
为解理性能消伏耶?
若解所消理毒,为指染体耶,为指染用耶?
指染用,必是五住自属约行矣。
指染体,又非性恶。
一家所谈性恶法门,拟指何物耶?
九问:《钞》曰:「或谓性恶是理毒者,毒义虽成,消义全阙。
若无消义,安称用耶」?
诘曰:一家圆谈,若许理毒即性恶义,那得复云「消义全阙」?
若尔,荆溪何故云,忽都未闻性恶之名,安能信有性德之行耶?
然不知理毒即性恶者,何异都不闻耶?
纵许理毒为性恶,已那又责云「消义全阙」?
此乃虽闻而不解矣。
荆溪之意,唯恐不闻性恶则无性德之行,今何返此耶?
如斯述作,莫成坏己宗途否?
莫成翳人眼目否?
若谓不然,恭请三复斯文,探赜大旨,细为答释。
十问:《钞》指约行,是约智断。
智即能断,断即所断。
五住断处,名消行毒,谓异理毒者。
诘曰:智即能断,断即所断,更无别体,即指五住,对能断智,名行消耶?
断若无体,此即灭无之断,为此所断,自有常体。
指修即性为所断惑,名行消耶?
断若无体,此即灭无之断,与小何殊?
断若有体,行毒消处还具理性之毒否?
若非理毒,指何为体而论圆断耶?
应指别清净真如耶?
众生因心但有修恶无性恶耶?
十一问:理性若无消伏义者,约教行理,别释此题,教行名经。
有消伏义,约理名经,必可全废耶?
若可废者,何名别释题中理经耶?
若不可废,那忽简云「毒虽成,消全阙」耶?
十二问:理性消伏,为约修明?
为约性辨?
若约修者,不出约行消伏。
若约理性,理自消伏。
那云「今观诸法,唯心染体」等耶?
今观之言,修耶?
性耶?
十三问:理消伏义,《钞》自简云:「是则惑性相待,非关智断」。
今诘曰:理消伏义既云非关约行智断,为指理境非关智断耶?
为约迷事非关智断耶?
为据性德之行非关智断耶?
为并约四义非关智断耶?
十四:理性若无消伏义者,约行消伏都非性起耶?
若然,大师那云:「今原性德种子,若悲心智慧庄严,显出真身,皆了因为种子。
若慈心福德庄严,显出应身,皆缘因为种子」。
今文约行消非悲智庄严耶?
约行伏义非慈福庄严耶?
若无本性种子,如何显示约行圆修耶?
十五问:《钞》云「惑性相待,非关智断,名消理毒」者,为约本净不染五住名理消耶?
为用观智照理忘惑名理消耶?
若云本净不染,都未涉修者,那云「今观诸法唯心,染体悉,名治理毒」耶?
若云惑性相待,推惑即性,名消理毒者,此即约行推捡入空,显是修成,何谓约理?
荆溪那云理则性德缘了?
那云本自二空即性德义耶?
十六问:若云毒虽成,消全阙者,今家应不合云,原乎因果根本,即是性德缘了。
此之性德,本自有之,非适今也。
性德了因非理消耶?
性德缘因非伏义耶?
十七问:若云惑性相待,非关智断,行消者,此则修性理殊,智断体别,大师那云:「始则起自了因,终则菩提大智。
始则起自缘因,终则涅槃断德」。
如何特陈惑性相待,名理消毒,非关约行智断耶?
性德了因非智体耶?
性德缘因非断体耶?
十八问:《钞》云「惑性相待,名消理毒」者,此对惑之性为修德境耶?
性德境耶?
若云修境,则约所起对理自具,而为研覈成消伏义,亦但属修约行明矣。
若云性境,法性自尔,非作所成。
此性对惑,名消理毒者,能对性既云消全阙,应取但中之理为能对性耶?
应取清净真如为能对性耶?
十九问:《钞》云:「或谓性恶是理毒者,毒虽成,消全阙。
若有,应破性恶者」。
诘曰:若尔,《辅行》那云:「又此理具,变为修具,二修具,无非理具」。
令识修具,全是理具。
乃达理具,即空即中。
此之理具,既即空中,亦莫破性恶法门耶?
大师云「修德相貌,在性德中」,此亦断性恶耶?
理具空中举修德相貌,岂非今约理消伏义乎?
予谓若凭《钞》语,一家所宣性德法门,都成无用,圆修智行,俱成有作。
何哉?
以谓理具诸行应破性恶法门,故若言性恶理毒消全阙,则显同缘了始有,奈何修德非圆融耶?
夫如是,则修性之说倾矣,圆顿之道废矣。
述作裨赞宗乘,那忽特违大义也?
别理随缘二十问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八
有当宗学者问余曰:「仁于《指要钞》中立别教真如有随缘义耶」?
余曰:「然」。
客曰:「且如法藏师著疏释《起信论》,专立真如具不变随缘二义,乃云不变即随缘,随缘即不变。
仍于彼五教中,属乎终教,亦兼顿教。
而对破唯识宗谈真如之理,唯论不变,不说随缘。
审究唯识,正是今家别教。
彼终、顿二教所明不变随缘,乃是今家圆教之理。
仁那云别理随缘耶」?
余语曰:「藏师约何义,判唯识所谈真如不随缘耶」?
客曰:「《起信疏》云,唯识宗只以业相为诸法生起之本,彼之真如,无觉无知,凝然不变,不许随缘,但说八识生灭。
纵转成四智,亦唯是有为,不得即理。
故诠法分齐,唯齐业识」。
余曰:「灼然。
云真如性有觉知,则可熏变,乃说随缘。
既唯顽騃,乃不受熏。
既不受熏,安能随缘,变造诸法」?
因诘之曰:「别教真如,无觉知耶?
若无觉知,何故得名佛性
故《辅行》云,今家教门所明中道唯有二义,一离断常,属前二教;
二者佛性,属后二教。
别教中道既名佛性,佛非觉义耶?
若中理顽騃,本无觉知,焉是大觉果人之性?
况性以不改为义,若因无觉义,至果方有,此则改转,那名性耶?
又《妙》云,凡别教中立佛果者,有其三意,一者以理性为佛界,二者以果头为佛界,三者以初地去分名佛界。
别教既立佛界,岂有顽騃之佛耶?
《疏》既约如无觉知,故凝然;
凝然,故不随缘。
别理既有觉知,验非凝然;
既非凝然,那不随缘耶」?
客遭此诘,兀然失措。
余乃语曰:「子既不知所以,安得妄有破立」?
余既悯其无知,乃立数十问,徵其谬破立者,令少知别理有随缘义。
客曰:「愿闻」。
一问:《疏》既云,唯识宗齐于业相,以为诸法生起之本,故彼真如不说随缘。
荆溪既立别教如在迷能生九界,则以真如为生法本,乃永异业相为生法本,安云别理不随缘耶?
二问:《疏》又云,唯识宗未明业相等与如同以一心为源,故说如无觉知,凝然不变,不许随缘。
荆溪既释别教根尘一念为迷解本,云理性如来为善恶本,岂非业相等与如同以一心为生法之源耶?
既尔,安云别理不随缘耶?
三问:《疏》既云,唯识宗但说八识生灭,纵转成四智,亦唯是有为,不得即理。
荆溪既立别理名为佛性,岂是转八识成四智耶?
别理既是佛性,即随净缘,成于果佛,那云不随缘耶?
四问:《疏》五教既皆不立理具三千,但就不变随缘,立终、顿、圆三教,请子委陈三教之理,随缘之相。
若无异相,安立三教?
若有异相,便请细说。
五问:《疏》圆教既未谈理性本具诸法,与今家圆教得泯齐否?
彼圆望今圆,尚自天殊,安将终教之理与今圆等?
六问:《疏》不谈理具诸法,为知而不谈?
为不知耶?
若知而不谈者,则有隐覆深义之过。
若元不知者,则不善谈圆,安得与今圆同?
彼圆尚不同今圆,况终教耶?
七问:《疏》既未谈理具诸法,是则一理随缘变作诸法,则非无作。
若不成无作,何得同今圆耶?
八问:《疏》圆教谈事事无碍,主伴重重,似今色香中道、诸法趣色等义。
与而论之,似今圆教。
彼终教不变随缘,得作此说否?
若说事事无碍,乃是彼圆,非终教也。
若未得然者,尚望彼圆不及,安齐今圆耶?
九问:彼终教不变随缘,与《金錍》所明不变随缘,同耶,知耶?
若无,则非今圆。
若同,《金錍》明真如是万法,由随缘故,万法是真如,由不变故。
约此二义,立无情有佛性也。
终教虽立随缘不变,而云在有情得名佛性,在无情但名法性,不名佛性
既分二派,徒云不变,正是变也。
既违《金錍》,那名圆理?
须知权教有名无义,以有佛性之言约解、约理说故。
约解、约理尚未云遍,非权是何?
十问:《金錍》云:「客曰:『何故权教不说缘了二因遍耶』?
余曰:『众生无始计我我所,从所计示,未应说遍。
《涅槃经》中带权说实,故得以空譬正,未譬缘了。
若教一向权,则三因俱局,如别初心,闻正亦局。
藏性、理性,一切俱然。
所以博地闻无情无,依迷示迷。
云能造是,附权立性。
云所造非(』」。(上皆《金錍》,不移一字))
二因不遍,尚云带权,正局有情,的属别终教。
既尔,那执是圆?
十一问:藏《疏》明判赖耶为生法之本,故名分教,则显真如为生法本,乃名终教。
子今既信别理无住能造诸法,若不随缘,安能造法耶?
十二问:他宗皆不云无住,子今曲解所依法性可覆为无住。
纵子作此曲解,只如终教真随妄转,造立诸法,是可覆义否?
若不可覆,所造诸法得云一多相入,事事无碍否?
若尔,何异彼圆;
若不尔者,非覆是何?
岂真如理性不自在耶?
当知终教但理以无住,故不可守佛界之性,为妄扼缚,压作九界,正当可覆义。
禀此教者,虽信真如变造诸法,未知事事当处圆融,以此教未诠理性顿具诸法故。
若禀今圆者,既知性德本具诸法,虽随无明变造,乃作而无作。
以本具故,事既即理故,法法圆常,遍收诸法,无非法界。
终教所诠,既其不尔,那得齐今圆教耶?
十三问:终教说真如是本觉,别教说真如是佛性
性非本耶?
佛非觉耶?
名义既齐,安得不同?
十四问:唯识宗说真如无觉知,故不能迷。
终教谈真如有觉知,故能迷。
能迷故能悟,故立随缘。
别理既有觉知,那不能尔耶?
若能者,那不随缘?
十五问:子云「别理无住,能造诸法」,只是理能造事,乃偏一之义者,岂非但有随缘义,无不变义?
子元不知不变则终教、分教同诠,随缘则独在终教,故明不变未必随缘。
若说随缘,必有不变。
以是真如性随缘故,若随缘时改变,则不名性也
十六问:子云「别教云不即,终教说即,为不同」者,盖子迷名,全不究理。
以彼不谈性具九界,乃是但理随缘作九,若断无明,九界须坏。
若九界即是真如理者(大意与《止观》皆以是义释即,如云「初心是后心是」等。),何须除九?
岂非九界定能障理耶?
若谓不然,终教还说九界皆是法界,一一遍收否?
若说,与彼圆何别?
若不说者,安称即耶?
况彼圆既未谈性具三千,虽说一一遍收,尚未有遍收所以。
若比今圆,不成即义,况终教耶。
十七问:子云「性具九界,不得云差别」者,盖未知理中自有立一切法义也。
故妙理则性德缘了等。
又若谓性具诸法不名差别者,何故《妙经疏》云「若知地具桃李,即识实中有权,解无差别即是差别;
若知桃李竖相,即识权中有实,解差别即无差别」?
既以地具桃李为权,此权名为差别,岂非性具九界,得称差别耶?
十八问:《止观》别教一念心为迷解本,引楞伽理性,如来藏为善不善因。
子意谓此句若證终教,则是随缘义;
若證别教,则非随缘义者。
且今引文略。
彼经具云:七识不流转,不作苦乐因(无明体空。)
如来藏为善不善因,若生若灭,受苦乐,与因俱(真如成事。)
既能为因,又即生灭,此文如何作不随缘解耶?
若谓不引生灭等文,则非随缘者,且唯识宗中,可云真如为善恶因否?
又次文以《大论》池水喻,此如何通?
故云:「如大池水,象入则浊,珠入则清。
当知池水为清浊本,珠、象以无清浊之缘」。
今问,池水还随此二缘为清浊否?
若随者,如何作不随缘解耶?
十九问:《辅行》释别教发心云,烦恼之中,有如来藏。
凡夫生盲,常与藏俱,而不知见。
故流转生死,却为藏害。
且别教菩萨既见众生如是,故发心,岂可云真如不随缘耶?
二十问:子云,《指要》为破安国师立问,故特立别理随缘者,盖子不解安国问意,致兹谬说。
如彼问云,别教真如不随缘,《起信》真如能随缘。
未审起信为别?
为圆?
若别,文且相违;
若圆,乖彼藏《疏》。
且初云随缘不随缘者,盖为泛学者妄谓别教不谈随缘,《起信》乃说随缘,故顺常情而为问端。
既共知《起信》谈于真如随缘,故定之曰,未审此随缘义是别是圆,盖泛学之者不知真如随缘通于两教,故兹双定。
后《正难》云,若谓《起信》是别,且违论文。
以论文一心摄世出世法及相大,明具无量性功德,是本具千如故。
又十住八相是圆教分,任运垂应是圆位故。
若定判属别,则违论此文也;
若定判属圆,则乖藏《疏》。
以《疏》不约心具百界为摄世出世法,及无量性功德不约性善性恶释之,又十住八相不说分而辨,乃云是伏见思住愿力神通而作,故若判属圆,则违《疏》中此等文。
故子今若执安国定判终教是今圆者,何故《正难》云「若圆,乖彼藏《疏》」?
藏《疏》正用终教释乎《起信》。
若终教是圆者,作圆说之,恰顺藏《疏》,那云若圆,乖彼藏《疏》耶(《四明尊者行录》卷三。)
据原校,下「二」字衍。
卷首目录作「二十问」。
开帏试问四十二章(并序 天圣二年五月1017年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八、《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三 创作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诸子勤勤习学,而于一家教观津要,若何领会?
由是敬率诸部文义四十二条,开帏试问。
幸徵文说义,一一答上,庶几开发后昆也。
天圣甲子岁五月既望延庆座主云。
一问:待粗明妙,独褒《法华》,合对四时三教,皆名为粗。
文中何故同于诸经,先待鹿苑而为粗耶?
二问:绝待释妙,绝粗开粗,亡能亡所。
究论此意,是何法门,方能绝待?
三问:金刚藏说,佛甚微智,辞异意同,空有不二,不异不尽,意明三谛皆是经体。
荆溪何故特云「空假即中,方为经体」?
四问:因果宗成,方能取体。
合先明宗,方辨于体。
约何义故前体后宗?
五问:断权疑近疑,生实信远信,为妙经用者。
且断疑生信,自是行者智能,那云是经力用耶?
六问:名等四章,重重已约。
四教五时,判后论开。
何故第五更明教相?
七问:生灭四谛,既皆属事,若唯谛事,何能入真?
八问:无生因缘十二法皆不生灭,即一一常住。
那云此教初不知常?
九问:别教四谛,依何义故得名无量?
十问:苦集灭道是迷悟因果,正是修得之法。
圆教何故名为无作?
十一问:三藏教说,实有为俗。
析灭归真,如何析之,令实有灭?
请陈行相。
十二问:界内两教,俱有三乘。
藏教何故三因大异?
通教何故三因大同?
十三问:三藏教中,自有小乘、中乘、大乘。
《法华》何故都以三藏为小乘学者?
十四问:《金錍》引大经一十,复次遮邪计空非佛性喻。
离一十空外,为指何空是佛性喻耶?
十五问:《义例》点不思议境,凡有四意,首于无情境立佛乘义。
此为是色具耶?
心具耶?
若云色具,《止观》正云「介尔有心,三千具足」。
若是心具者,何谓无情立佛乘耶?
十六问:智者自于普贤道场,见宿世事,證《法华》三昧。
何故却云南岳天台圆顿之理?
十七问:观于缘生,缘生即空。
空假不二,名为三观。
荆溪云「作此说者,尚未成通」。
离此观外,通教三观,其相如何?
十八问:圆理所具惑业之法,与性恶同耶,异耶?
若同,性中惑染体相如何?
若异,果理究显有修恶耶?
十九问:为令众生开佛知见,约心辨相,归趣如何?
二十问:《妙玄》以五重玄义,别对四悉,有何深致?
二十一问:百界千如,百如千界,互辨名数,妙旨如何?
二十二问:圆教二谛,约教行證明随情智,其相如何?
二十三问:《四念处》云,一念心中,具十界苦惑,名无作苦集。
佛界辨相修性如何?
二十四问:三教我闻并约耳根,圆教教即是闻,辨相和会,旨趣如何?
二十五问:大经八教具八别耶?
若具,何谓知常?
不具,如何论别?
二十六问:大经四教知常,故得相即。
既异《方等》,必同《法华》。
若同,《法华》开废等耶?
若异,四教云何相即?
二十七问:化仪化法,两种四教,判释佛法,罄无不尽。
云何妙乐谓之《法华》超八教外?
二十八问:昔经、今经谈圆不别,荆溪何故却云始自《华严》,终至《般若》,但次第三谛摄?
二十九问:依《法华》约修、约證明三慧,分齐如何?
三十问:学佛乘者,广寻教观,进修己行,毕竟的指何文开发信解?
请陈相状。
三十一问:《法华》本门授记数倍众经,云何但于事成远报,證入如何?
三十二问:大乘真伊喻不思议,如何却云一点在上?
三十三问:大经五事对五佛性,据文伸义,深旨如何?
三十四问:智者《心要》唯有一偈云「实心系实境」等,与《止观》同耶,异耶?
若同,非别有《心要》。
若同,名坏驴车。
三十五问:若遇他求,安心要道,指何法门?
示令易解。
三十六问:如学妙乘者,初修闻慧,要行如何?
三十七问:生佛皆具三千,同异如何?
宜究其旨。
三十八问:《金錍》云:「木石无心之语出自小宗,随缘不变之言生乎大教」。
此约何义分大小耶?
若云半满者,通无随缘不变之言,别有木石无心之称。
云真中者,别妨同前。
若云偏圆者,通、别定非小宗,其妨弥甚。
三十九问:名诠三法,教判四章。
何故《妙宗》云「五重玄义,本是经中所诠观法」?
四十问:寂光既具金宝泥沙之异,那得经云「唯佛一人居净土」耶?
四十一问:圆人初心顿以果地三德而为观体,所以如何?
四十二问:《止观》云:「以观观昏,即昏而朗。
以止止散,即散而寂」。
荆溪对释此二句云:「照此昏体,一观而三名,即昏而朗。
寂此散体,三止而一名,即散而寂」。
且一观昏耶?
三止散耶?
三观朗耶?
一止寂耶?
不然,何以对释云「即昏而朗,即散且寂」耶?
日本国师二十七问(并序 咸平六年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九、《四明尊者教行录》卷四
宋咸平六年癸卯岁日本国僧寂照等赍到彼国天台山信禅师天台教门致相违问目二十七条。
四明传教沙门知礼凭教略答,随问书之。
诸方匠硕或一披览,无吝斤削云。
天台宗疑问二十七条,恭投函丈,伏冀垂慈,一一伸释,不胜至幸。
日本国天台山楞严院法桥上士内供奉大禅师源信上。
一问:《法华》三周授记作佛云云。
近代疑者云,为是初住佛?
为是妙觉佛?
若是妙觉者,大师常云「初住八相佛」也。
若是初住者,圆顿速疾,经一二生尚可究竟,况经无数劫耶?
答:三周所授,乃八相应身记也。
此之八相,始从初住分显法身,终至妙觉究竟法身,皆能现此益物之相。
三周得入者,不局初住。
如疏云「身子既是上根,利智必是超入」。
多云初住者,盖指其首耳。
又皆云经无数劫者,与物结缘,作净佛国土囚也。
若无众多受化之机,如何现身说法耶?
若论法身之本,乃即座而得,岂待经无数劫乎?
二问:《譬喻品》记云「身子于十住中第六心退」,恐是尔前见思俱断,至六心时,见犹未尽,六心尚退。
近代疑者云,别教初住界内,见惑皆已断尽,岂第六住见犹未尽,退作凡夫逆罪人耶?
答:若常程别教皆云初住断见,更不起诸重过也。
况见惑名数虽多,乃一位顿断,思惑乃经诸位方尽,此常所谈别教分齐也。
今记主见云「身子六住尚退,复起重罪」,遂以义求,恐有教门见思俱断,至六心时,思犹未尽,见亦馀残,所以能牵恶道也。
此是记主约义斟酌之词,不可将现行别教难也。
若据《起信》,唯云不退,乃克就圆人辨之。
若论示迹,亦须示其阶位,约惑分齐,方有退义。
三问:《化城喻品疏》云:「问:如上尘数,多许时节,今始得罗汉。
当知无生法忍何易可阶?
答:一云大圣善巧依四悉檀,作如是说。
对治厌道长者说短,于道生轻易想者说长。
当知言如许劫方今得罗汉者,此是如来权行四悉檀,引诸实行,令入道耳」。
近代疑者云,泛尔说佛道长短,或可是善巧四悉。
大通尘数劫犹是指实事。
若不尔者,则何劳展转摩重重土,莫不徒费言词耶?
是事若非实,诸所言说权实难辨。
加之疏第一许久远为种,过去为熟,近世为脱者,记判之为本眷属也,此何言始得罗汉者是权行四悉檀耶?
答:诚如所问,然有其由。
何者?
若远讨父子之因,深穷种熟之际,诸经未谈其始,此品亦未及说,须依《寿量品》文,方尽神通之力。
但为若推远种,定指长时,则众生不起壮心,不强自力。
故今疏记且作悉檀解之,欲使立行加功,乃弘经之要也。
故虽一生十地,三世六根,若无宿种冥熏,岂有利根自发。
又若此品唯论权示远寿,亦是虚谈。
将何永异诸经?
将何以明本妙?
虽曰初心凭教,还须以义自裁。
加复疏标一云「知非定判,记斥端拱,信是策词」。
若据斯文,全非违教也。
四问:《宝塔品》依多宝本愿分身咸集。
疑者云,《大论》明释迦分身土云,白银世界,纯有支佛;
黄金世界,纯有罗汉。
彼土诸佛皆悉来否?
若来者,佛光所照分身国土,皆以玻瓈为地,不云白银、黄金。
又分身土有诸菩萨,分身来时,各将一大菩萨,而彼二世界不云有菩萨也。
若言不来者,即违尽还集一处之愿,又违悉已来集之文。
有遮难者云,约多分云尽集悉来,或云玻瓈为地,有诸菩萨,如置绿豆、乌豆聚中,以少从多,名乌豆聚。
重难云,若约多分,还招巨妨。
彼十方佛土,唯有一乘之文,声闻菩萨,皆成佛道之言,亦应从多。
若尔,即同五性宗意耶?
答:经论相违,其例不少,不须和会也。
今若强会者,此经虽则云皆以玻瓈为地,何妨树木宫殿,或纯黄金、白银,亦得云黄金、白银世界也。
又本居之土虽无菩萨,欲来集时,为同诸佛,故将化菩萨来为侍者,应无大妨。
又诸土唯云菩萨充满者,盖约今经开显而说,但化菩萨,不为二乘。
乃直以二乘而为菩萨,有何不可?
五问:《提婆品》记释龙女所从来处有三义,其第二义云「海众纵移,而龙宫不动。
龙谓不动,而所居已变,从变而不变处来,有何不可」云云。
疑者云,此中指何处名为所居?
龙宫者,上云不动,下那忽云已变?
若大海者,上云龙宫不动,不云大海不动,今那忽约大海,云龙谓不动耶?
又变而不变者,其意云何?
近日学者各执不同,试垂一决。
答:经云「移诸天人」,记云「海众纵移」。
经云「娑婆世界即变琉璃为地」,至无大海江河。
验是移于有情,变于无情也。
于有情中,娑竭龙众,以有缘故,独不被移。
龙既不移,所居宫殿岂可依于宝地,即须在大海也。
故知此会之众以佛神力变故,皆见宝刹,龙众自见海中宫殿。
今文殊随彼类见,故经家云「从于大海婆竭罗龙王宫自然涌出」也。
变而不变,思之可知。
六问:《寿量品》疏云:「《华严》寂灭道场,《大经》超前九劫,皆成方便」。
疑者云,《大经》唯有雪山童子超十二劫,此中何云超九劫耶?
答:或录者笔误,或后人写讹,况无大害,何足苦疑。
七问:《分别功德品》疏云:「或可一人有八番增。
或可一世,或八世,或无量世;
或一念,或八念,或无量念」云云。
疑者云,疏第四云,「三周声闻未断无明,有三根利钝。
若真修体显,则无差降,初住已上,更起缘修,无复胜负。
真修体融,宁得有异耶」云云。
今何有一念、八念乃至无量世差降耶?
若尔,云何论父母所生身證妙觉耶?
若许證者,经以龙女为速疾證,而大师判为初住八相。
既有速疾證理,何故龙女不是證妙觉耶?
况复《起信》和会诸经长短两说,唯以三祇为證理,天台不可违马鸣也。
若不许者,既有一念八番增损,何不许一生四十二番耶?
圆顿速疾之道,岂必经尔许劫耶?
答:第四疏云「三根入初住,犹有利钝不」。
记云「即此三根入住已后,犹名三不」。
今据记主出问意者,入住之后,身子等为上根,饮光满慈等仍是中下耶?
疏答云「真修体显,则无差降」。
此答意者,三根證理之后,纵起缘修,终不准前,上根仍上,中根还中等也。
故知为被根性求定,故云真修无差。
若自判法身增道损生,宁无迟速耶?
故有一念、八念、三世、八世等异也。
又问一生妙觉者,疏既有一念八番,《金光明》中复有生身十地,以此验,即身證妙觉,非一向无。
但为《华严经》中「初发心时便成正觉」之文正是初住八相,世人多谓妙觉法身,则全失四十一位修證。
是故今家凡判八相,多在无生位中。
且龙女修證之文,及以南方成佛之相,难可的判高下,盖发心毕竟二不别也。
馀处所明,初登地住,三因开发,既得无生,则任运證于后位。
且龙女畜生之报便證此位,即能八相益物,足显速疾證也。
若据《起信》,既是通伸衍门三教,定说劫数之文,恐是别教教道之义。
若云马鸣天台不可相违者,如天台判本门记别则一向不用天亲本论。
本论尚自去取,况通伸论耶?
八问:《随喜品》第五:「十人展转闻《法华经》,一念随喜,所得功德无量无边」。
疏判为初随喜品,合有五十功德。
又《劝发品》云「成就四法,能得是经」,疏云「旧说能行四法,手得是经。
今谓不尔」。
上文谓「诸法实相义已为汝等说」,又云「为令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
盖《法华》之正体,能行四法,必得此解。
疑者云,《大般若经》说「善根未熟,薄福德故,尚不闻名字,况得手执?
若手得者,速坐菩提座」。
又云「一经其耳,善根力故,定得无上菩提」。
即知虽不具五十功德,不解实相,但闻名字,手执经卷者,皆是功德无量,诚不可偏取于此也。
答:释经浅深,各有其致。
今经随喜具有二种,谓内解、外事。
外事容可浅释,内解须作深明。
若《劝发品》,既是普贤远来重请说经,如来因兹略演四法,若非开示悟入总括一经,何能酬其所请?
能请之位既高,所得之经岂浅?
故不可但作手得经卷解也。
彼《般若经》手得耳闻既成菩提之种,岂无善根者有斯遭遇耶?
若成不坏之种,即有出离之期,故有速坐定得之谓也。
况彼手执耳闻宁可一向作浅事解之。
且夫弘经,本为生善,若不以理行策之,其可得乎?
九问:法师《功德品》疏云:「梵王报得天眼,在己界遍见大千。
大千外有风轮,与眼作障,不能见外。
若在他界,则不遍见大千,非所统故。
大罗汉见大千,辟支佛见百佛世界,不以风轮为碍,亦无己他界隔」。
疑者云,《大论》第五云:「大罗汉少用心见二千界,大用心见大千界。
辟支佛亦尔」。
又论一十四云:「声闻人极多傍见小千,上下亦遍见。
问:大梵王亦能见千世界,有何等异?
答:大梵自于千世界中立则遍见,若在边立则不见馀处。
声闻不尔,在所住处常见千世界,辟支佛见百千世界」。
据论意云,依任运用心,大小等别,二乘所见各有不同也。
然梵王所见千世界应是一小千,支佛所见百千世界应是百小千。
又《十住毗婆沙》云「二乘神通不过大千」,今何云梵王见大千,辟支佛见百佛世界耶(百佛世界,论文意当百千世界,故《四念处》、《四教义》并云,支佛发天眼,乃过三千,见他方界。)
如是等事相不同,要须有定论也。
答:总持菩萨之言,必称法相,盖曾躬讲《智论》,应不徒然,乃是妙解论文,得其远意。
何者?
如论伸两教之义,文中凡举二乘,即兼藏通,只如所引,岂是一途?
初云大用心者见大千,次云极多者见小千,声闻既有多种,支佛不可一准。
既习气分侵,合所见更广。
文中既云见百千世界,岂可定为小千耶?
只为小辟支与声闻不别,故云支佛亦尔。
梵王诸教功用亦多,但为让彼二乘,故令劣于一等。
然是大千之主,宁见己界不周?
愿将法义定文,无使专文失义也。
十问:《不轻品》说「因行不轻行,疾得成佛」云云。
疑者云,此不轻事望久远实成,为前?
为后?
若前,即违《寿量疏》云「常不轻更近」之言;
若后,谁信由不轻行成佛速疾耶?
答:若在前者,即是实因;
若在后者,即为净佛国土之因也。
故知依此经意,偏示正因,行不轻行,即速疾取土,而得成佛。
故云受持此经,为人说,故疾得佛道是也。
十一问:《嘱累品》疏云:「佛以一权智善巧之手,摩三千三百那由他国土,测塞虚空诸菩萨实智之顶」。
疑者云,指何等国土,名三千三百那由他耶?
有云指三变净土,八方各更变二百万亿那由他国。
若依此义,可云三千三百。
此说是不?
答:据理,须指三变净土也。
此中应非大千为一国土,恐指一四天下为一国矣。
娑婆既是大千之名,则可足成三千三百。
然则大千亦似未及一百万亿那由他四天下,恐约大数,增至大千。
何者?
小数则十十成百,百百为千,千千为万等故。
十二问:《嘱累品》记出正《法华》误云,「宝掌菩萨离开为二,更加宝印首。
已是手,复加头首,离为二人」。
疑者云,彼经有宝掌菩萨、印首菩萨,无宝印首菩萨。
今云更加宝印首,意复云何?
况馀经中亦有此三菩萨,何苦破之耶?
答:盖传写多误,存没难见。
记主当时所览之本,必有三菩萨名,终非妄斥。
馀经虽有此三圣号,既无重译之文,即非此例为难也。
十三问:《普门品》疏云,「自有多苦苦一人,多人受一苦,一人受多苦,一人受少苦」。
疑者云,第三句可云「多人受多苦」。
若不尔者,自与第一句同,何句法空设也?
答:据其句法,推其义意,第三句当如所改也。
兹乃往时写者见第四句「一人受少苦」,欲对此句,乃妄改第三句为之「一人多受苦」,而不思与上第一句义相同也。
十四问:《劝发品》记云,「十地但断十二品尽,非断伏极,知非普贤义」。
疑者云,十地但断十品,何云十二耶?
若断十二品,还过普贤,何云非断伏极也?
亦不可言是别教意,由来普贤但约圆位故。
答:彼国记文写讹也。
据宋地本云:「十地但断四十品尽,非断伏极」。
十五问:《妙记》第一决释最初无教佛云「终有一佛,在初无教」云云。
疑者云,义犹未了。
若许无教有佛,堕无因过。
若言禀教,堕无穷过。
愿闻一揆矣。
答:最初一佛,虽无禀教之因,而有内熏自悟之因。
记中示之甚明,何言堕无因耶?
十六问:南岳《法华忏法》云,「过去二万亿日月灯明佛,未来具足千万光相庄严佛」。
疑者云,经中无「亿」字,无「庄严」字。
南岳何辄加之耶?
答:经中虽无,而南岳是相似位人,以三达五眼照之,合有三字,故加之。
后世难辄削去也。
十七问:《妙玄》第六示国土苦乐有二释:一云由众生,非佛所为;
一云由佛,不关众生云云。
疑者云,释尊本愿云:「我未来出秽恶国土,利益十方净土,摈出恶业众生」。
故知所有苦事但是众生恶业所感,何言「由佛,不关众生」?
若佛所为者,莫也众生恶业,空无果报耶?
岂如来背于大悲方便,令诸众生受三涂苦耶?
然则不轻所行之行,文殊所化之众,皆是巧施方便,易长令短,转轻,固非设苦恼因缘也。
答:若论作善恶因招苦乐报,乃由众生,非关于佛。
若约用苦乐事折摄众生,乃由佛现,不关众生。
良由宜用苦治,方受化者,诸佛即为作之。
如先王制刑,岂欲以苦加于百姓?
盖至仁也。
诸佛亦尔,为折摄故,而强现之。
又苦乐之国,众生虽居,不得自在。
诸佛于兹而能转变,故云由佛。
又佛是生家之佛,生是佛家之生。
故云众生心中,诸佛念念證真;
诸佛心内,众生新新作业。
故知论生则一时属生,举佛则一时属佛。
以是义故,故经云「今此三界,皆是我有,其中众生,悉是吾子」也。
十八问:《妙玄》第九解本门得益云:「令法身菩萨得大利益,抹十万那由他土为尘数,增道菩萨不能令尽」。
近代疑者云,《分别功德品》但举大千界、中千界、四天下等尘数,尚不及百千,何言十万那由他耶?
答:于诸方面各那由他诸小国土方名大千。
经云「大千等微尘数」,岂不该于十万?
如一微尘,尚有十方分,况大千耶?
若言尽十方界皆抹为尘,则方与经文相违也。
十九问:《释签》第五解不动三昧云:「果报及三惑成三不动者,动则兼业,谛但有三,业及见思同入俗谛所破故也」。
近代疑者云,馀三昧及以诸处皆以见思为真谛所破,此中何为俗谛所破耶?
答:此中乃以业及见思同入生死俗谛,正为真谛所破,成于真谛三昧矣。
馀文以业同尘沙,破则成俗谛三昧者,各有所以。
何者?
如前无垢等诸文中,乃以散善破于恶业,散善则成假观也。
此中以定善破于散善,则成空观也。
故云「背舍伏见思」等。
记主穷幽,故有斯对。
二十问:《止观》第一说三藏教佛神通云:「一心作一,不得众多」。
《弘决》云:「化主语时,化事即语。
化主默时,化事即默。
语默既尔,馀义亦然,故非任运真化也」。
近代疑者云,按《俱舍》二十七云,「声闻神通,一心但作一。
如来神通,一心作无量」。
如彼颂曰:「一化主语时,诸所化皆语。
一化主若默,诸所化亦然。
化身与化主,语必俱非佛」。
今《止观》何违彼文耶?
又《大论》第九明毗昙佛义,与今记文亦相违,不能繁引耳。
答:假令化主、化事一时现,而其语默不俱,乃一心作一语,一心作默故,故云一心作也。
岂比夫安禅合掌,以千万偈赞诸法王,不动而应化,化无方者也。
馀者相违,可以意会,必无巨妨。
二十一问:《止观》第三说别接通人云:「初修空假二观,破真俗上惑尽,方闻中道。
仍须修观,破无明,能八相作佛」。
意云即身登十地耳。
近代疑者云,且别教人尚无肉身登十地者,云何从劣教来便能超登耶?
答:据其二观功成,二谛惑尽,仍修中观,深伏无明,必合经生历于多劫,未知何处定云即身应现。
闻中之言可云即世,修观之语不必一生。
况闻中之后不局今證,须归后教也。
二十二问:《止观》第六云:「若超断至第五品名家家」。
近代疑者云,《弘举》谓大师所用并准旧《婆沙》,若欲知者,更检彼文。
今检《婆沙》,断三四品、三二生者名为家家,无超次,别亦无断五品名家家者。
何云超断五品名家家耶?
虽《弘举》解释,犹不出此义。
《止观》又云:「次断六品尽名斯陀含果,超断至六品尽名一往来」。
且斯陀含翻一往来,何以一名分超分次不同耶?
《止观》又云:「次断七品至八品名阿那含向,超断第八品名一种子」。
此亦依彼论说断。
凡此中超义,并未知所从。
答:《婆沙》新旧未暇检。
二十三问:《止观》等意云:「无始藏心具十界十如是法,乃至佛果亦复如是」。
《弘决》云:「阐提修善尽,但有性善在;
如来断修恶尽,但有性恶在」。
近代疑者云,《起信论》对治邪执门云:「闻修多罗说一切世间生死染法,皆依如来藏而有,一切诸法,不离真如。
以不解故,谓如来藏自体具有一切世间生死等法,云何对治(问也。)」?
「以如来藏从本已来,唯有过于恒河等诸净功德,不离不断,不异真如义故。
以过恒沙等烦恼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无,从无始世来,未曾与如来藏相应。
故若来藏体有妄法,而使證会永息妄者,则无是处(答也。)」。
《论》谓「性自本无」,何与天台所谈性具顿相违耶?
答:百界千如,性善性恶,皆是体具微妙法门。
清净功德,即《起信》中过恒沙等诸净功德,不离不断,皆真如故。
若一切世间生死烦恼妄染之法,皆是修恶,虽全性起,而违于性,故须永灭。
若称理而修,万行功德,皆是修善,亦全性起,而顺于性,即同常住。
故云象实故称理本有,虚空故迷转成性。
遂使證会之时,修恶虽尽,性恶常存也。
诸家所明感应之义,为不知性恶法门故,其果后垂恶趣之身,皆须以神通力变现。
所以今家斥同外道神变也。
故云證本真源,还任众生,转识现起。
若不谈体具十界,亦是别教之义。
若得此意,一家教旨如观掌中,与诸经论更无少异也。
二十四问:《四教义》第一解有顿渐等教异云,「鹿野鹤林之文,七处八会之教,岂非无顿渐之异,不定秘密之殊」。
疑者云,此中应言「岂非有」,何言「无」字耶?
答:若据此地本,而云「非顿渐之异」。
今以义求之,知二处本皆讹。
于彼本「非」字下须除「无」字,此地本须于「非」字上加一「岂」字,则彼此文义成也。
二十五问:《四教义》第三云:「三藏菩萨行菩萨道,二阿僧祇劫是煖法位,第三僧祇是顶法位」云云。
近代疑者云,《婆沙》论后身菩萨坐道树下,始修四善根,一座成正觉
三藏教义多依《婆沙》,斯文相违,何耶?
答:三藏菩萨、二三僧祇虽用煖、顶观法,正为伏惑,行诸事行。
若到树下,行为真,故复用四法为断惑加行也。
如三祇久伏三界思惑,而于树下仍用三十四心,以此验之,知非硕异。
二十六问:一家圆宗教部所引经论,并旧师所著章疏,多与本文相违,未知何也?
答:山家凡所立义,徵引诸文,多取其义,不专写文。
乍似相违,实不相违,当以意会之则可也。
二十七问:《五百问论》题下云「妙乐大师造」,疑者云,此论似多讹谬。
且举一二:如言阿难罗云,论中不举供养佛数;
及破他师所释种性等七地义,似欢喜等十地。
若是大师所制,不可不通。
答:此论宋地阙本,兹不得而评论矣。
再答日本国十问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明尊者教行录》卷四
一问:定性声闻成佛不成佛疑。
《解深密经》云:「成就第一趣声闻,一切诸佛尽力教化,不能令其坐道场,得无上菩提。
我说名为寂灭声闻」。
《唯识论》云:「定性声闻入无馀涅槃者,身智俱灭,犹如虚空。
非众生数,更不发心」。
且经论若尔,而天台宗若何解释《深密》、《唯识》之文,显定性声闻成佛之道理耶?
答:《深密》、《唯识》经论是显露施权之教,声闻趣寂,唯尚偏真,依理发心,但成灰断。
未知实理,究竟真常,欲趣菩提,终不可得。
及至鹫峰法华会上,开权显实,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三周授记,声闻作佛。
不可更执昔日经论,声闻不得作佛也。
二问:阐提成佛不成佛疑。
《善戒经》云:「若无菩萨性者,虽复发心,勤修精进,终不能得阿耨菩提」。
《瑜伽论》云:「无种性诵持《瑜伽》,以无种性故,虽则发心及修加行,不堪圆满无上提菩」。
如是,经论足显阐提无成佛义。
今天台宗于彼经论,若何融会?
答:所引《善戒》、《瑜伽》发心修證,称阐提无性者,此是藏教。
发心同前二乘,未明中实真常之性,非是阐提人也。
阐提者信心未具,未能发心,谓无缘、了二因,所以不云成佛。
故《涅槃》云,或有佛性阐提人有,善根人无(谓阐提有恶境界性。)
或有佛性,善根人有,阐提人无(谓善根人有善因缘性故。)
或有佛性,二人俱无(谓俱无缘了二性故。)
以上无缘了二性,故说阐提佛性义。
又经云,或有佛性,二人俱有(谓有正因佛性也。)
约此正因,阐提极恶有成佛义。
是以《涅槃》终极显性谈常,不简阐提极恶,咸同正性,俱得成佛,况二乘耶。
三问:非情草木成佛不成佛疑。
《涅槃经》云:「若拘陀树有心,我当授与阿耨菩提记。
以其无心,故不与授记」。
《法相论》云「真如能为一切诸法所依,无心草木虽无所变,但有理性,无行性,不可成佛」云云。
今天台宗如何解释经论,建立非情草木成佛耶?
答:《涅槃经》、《法相论》「草木无心,但有理性、无行性」者,此是权教,故简无情。
为起真修,乃须进行,方得成佛。
缘修乃是无常,即是本无今有义也。
欲显真修,须依理性。
理非今古,不简色心,一成一切成,故说无情成佛也。
又依缘修说,无情成佛者,相尽情忘,则无情悉成佛矣。
四问:《法华·嘱累品》安前安后疑。
罗什译于《神力品》后次置《嘱累》,而法相宗立十不可、八相违,须移经末。
若尔,如何通彼一十八难?
当依罗什所安耶?
答:《嘱累》一品,慈恩、安国并令移于《劝发品》后。
若在于前,有八相违、十不可。
天台之意,须依罗什次《神力品》。
荆溪总别破之,亦八不可、十相违。
且出塔已后,凡述多宝,皆云塔中,不云见佛。
若移在后,无出塔处,一不可也。
分身散后,凡有所述,唯论佛塔,不涉分身。
若移在后,佛无散处,二不可也。
《嘱累》文中,佛散土秽已下经文言不涉净,若移在后,无复秽处,三不可也。
会本居地,因塔升空,佛散出塔,后文在地。
若移在后,无还地处,四不可也。
《嘱累品》后经既未尽,但述众喜,不云而去。
若移在后,须加而去,五不可也。
《劝发品》后无复馀文,经既已终,则云而去。
若移在后,须除而去,六不可也。
本迹事毕,须有所付,是有嘱累。
若移在后,法无所归,七不可也。
《嘱累》已后,明乘乘人,事须嘱累。
若移在后,师弟参杂,八不可也。
其十相违一一叙破,具载妙乐《记》中。
五问:今昔一乘同异疑。
《法华》曰:「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
盖昔日为三为二,今经开之唯一耳。
若然,何如《胜鬘经》云:「声闻缘觉皆入大乘。
大乘者,即是佛乘,是故三乘即是一乘」。
此言一乘,与今《法华》一乘同耶?
异耶?
同则有妨一代化意,异则异相云何?
答:经论同异固多,要须以义定之则可。
且《胜鬘》一经部居第三方等时教,二乘在座,正当弹呵转小入大之时。
台教有曰,若到《方等》,必到《法华》者,盖受弹之后,次第證入也。
而彼经谓二乘入一乘者,一者此经《方等》部中,预叙《法华》当来所證耳。
故彼经上文云「必当得阿耨菩提」。
何以故?
声闻缘觉皆入大乘,请观当得之言,自见指归矣。
二则若就《方等》自论,则二乘受呵,转藏成通。
通是摩诃衍门,亦得谓之二乘皆入大乘也。
二释之中,初义为正。
六问:文殊无去有来疑。
且此经序分文殊为列众之首,复为弥勒引古决答。
至下三周之中,并无文殊入海之文。
如何《达多品》忽于大海娑竭罗龙王宫涌出耶?
答:文殊无入海之文者,准佛成道后四十二年,便居灵鹫说《法华经》。
首尾八载,时既长远,或有入海之文。
经文传译,此土从略,是故不云也。
此犹约事,解释如此。
若约理智伸之,此经如来常在海中宣扬,文殊实智周遍,岂隔鹫峰听受。
理既无在,宁局方隅?
感应而处处释迦,随缘而身身妙德也。
七问:龙女成佛权实疑。
经云「八岁龙女于刹那顷发菩提心」,乃至云「即往南方无垢世界,坐宝莲华,成等正觉」。
且三论法相宗难曰,彼娑竭罗龙王既是深位,权现龙身,岂其龙女成佛是实證耶?
答:他宗言权者,乃是高位圣人为轨下凡,故示近成。
天台云实者,显佛乘权巧妙力,开性海不思议真常
一念发心,便成正觉
故疏引经云:「法性如大海,不说有是非。
凡夫贤圣人,平等无高下。
唯在心垢净,取證如反掌」。
舍利弗举女人五障以为疑,智积明积劫行行而作难,龙女以圆珠献佛,息众疑心。
何至今日更存犹豫耶?
八问:龙女华座成佛别圆疑。
且龙女成佛若是圆乘,当以虚空为座。
何故坐宝莲华,而是别佛座耶?
又三周得记,皆是未来成佛。
何故龙女现身成佛,而无成佛劫国名号,何耶?
答:龙女是圆顿教中成道,法身顿显,一成一切成,一身一切身,一土一切土。
报智顿明,乃于莲华藏界,身土不相妨,色心为挂碍。
虽坐宝莲华,体即虚空性。
乃不思议圆融解脱大用也。
若然者,何别之有哉!
其三周得记,未来成佛者,皆是钝根声闻,未曾修菩萨行,是故再历尘劫修治。
龙女乃是乘急戒缓之人,是故一超直入也。
其如不言劫国名号者,当以通别二记伸之。
通则不言,别则有之也。
九问:身子今昔同异疑。
华严会上有舍利弗,此与法华身子何异云何?
且华严身子从外道家来,闻阿鞞说偈證初果,次到佛所證四果,则非法华身子
若然者,岂释迦一化有二身子耶
答:《华严》谈别圆,不说藏通。
二乘在座,如聋若哑。
既不入二乘人手,不能革凡成圣。
但全生如乳,遂游化鹿苑,施设渐权,于兹获益。
革外道之邪计,證无漏之涅槃。
次《方等》弹偏中,《般若》洮汰,来至《法华》,大显一实。
此是法华之声闻也。
是则不二而二,身子今昔不同。
二而不二,只是一身,元无两人也。
十问:不还果生五净居疑。
小乘所说不还果遍彼上流圣位,于无云福生广果天中,生五净居天者。
且不还果身不作受生业,何故下三天,能生五净居天耶?
若言凡夫时作业者,入正性离生之日,但舍凡夫异熟业。
何有凡夫业生五净居业耶?
答:小乘入见道位断见惑即障理惑也。
初證人空,得无我相,乃不发业,离四恶趣异熟生障也。
其第二果欲界五趣杂居,九品界系润生惑,即于人天七反受生。
其不来果色无色界系八九七十二品润生惑,在二界定业受生。
既有惑润受生,何疑其生五净居耶?
唯至四果永断界系,方不受生矣。
观经融心解(并序 大中祥符七年九月1014年九月初九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二 创作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一旦学者稽首而言曰:「十六观法,解脱之要津也。
闻之有岁,究之粗勤,观道未明,造修安寄。
敢请开决,庶为准绳」。
予曰:「疏释显然,夫何惑矣。
傥有所壅,试为通之」。
方随问而伸,徵文以證。
往复既数,旨趣稍彰。
恐来者未闻,故录之以示,庶因此解,融诸滞心者也。
时皇宋大中祥符七年岁在甲寅重阳日自叙。
学者问曰:《观无量寿佛经》十六观法,于今家托事等三种观门,为属何耶?
答曰:既非借于事义立观立境,不名托事;
又非撮乎法相入心成观,何关附法?
韦提特请正受之门,善逝直谈修證之法,虽托彼依彼,正皆了唯色唯心。
以法界身入心想,故约行明矣。
又问曰:虽是约行,而初观落日,中想佛身,后论三辈,为只想依正事境而成观行,为即照三谛理耶?
人共疑之,愿为判。
答曰:佛意虽显,经语难知,须假四依,示其修法。
何者?
一经旨趣,搜在首题。
故疏云,观虽十六,言佛便周。
既以一心三观释观,一体三身解佛,诸法实相为经正体。
修心妙观,显四净土为宗;
能除五逆,即生九品为用。
方等大乘圆顿为教相,五重既尔,岂可以唯想事境消经文耶?
荆溪云:「首题既尔,题下别释,理非容易」。
又《不二门》云「览别为总,符文可知」。
是则题与经文总别相显,不可辄异。
故知十六皆圆三观也。
又问曰:韦提希被恶子幽禁,遂哀请世尊示无忧恼处。
至光照诸土地,摄在金台,而云不乐馀方,志求极乐。
况疏文总叙乐邦苦域,金宝泥沙。
据此等文,唯在同居明矣。
何故专据三观四土之说耶?
答曰:教之欲兴,何莫由于近事而渐耶?
韦提虽欲舍兹秽土,求生净邦,而佛示观法,舍秽必尽,显净无遗。
如月盖为免舍离果报之病,故请观音及乎宣咒,乃能消伏三毒之根,具足五眼之果。
诸教兴由,其例多尔。
故修一心三观,求生净土者,即以三惑为秽土之因,以三谛为净土之果。
故别惑尽,则寂光净究竟三谛也。
此惑未尽,则实报净分證三谛也。
通惑尽,则方便净相似三谛也。
此惑存,则同居净观行三谛也。
非此谛观,安令四土皆净?
尚非实报之秽,岂止同居之净?
荆溪云,见思未破,故安乐行是同居净土行之气分也。
故疏云,此经以修心妙观为宗,实相为体。
若不尔者,宗非显体之宗,体非宗家之体。
此如儒家训子衣食之方,即令读书干禄,则富贵俱至,岂令耕稼商贾耶?
得此譬意,今经可解。
又问曰:若能圆修三观,深趣妙理,何不只在娑婆直出生死,岂须舍此求彼?
又自修三观,何名净土之行?
答曰:此经虽观深理,以缘极乐依正为境,修乎三观,则异于直观三道等观。
是故得名净土之行。
若不尔者,四种三昧如何分别?
又为此土浊重,十信方出苦轮,彼土境胜,九品悉皆不退,故令托彼胜境修观。
纵理未显,见爱俱存,舍报必生无退转处。
如此,争不舍此求彼?
故《起信论》云,初学大乘,其心怯弱。
以住娑婆不常值佛,惧谓信心有退失者,当知如来有胜方便,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求生彼土。
若观彼佛真如法身,毕定得生,住正定故。
既惧此土阙缘信退,求生彼土,而令观于彼佛真如法身,自非一心三观,将何观之?
今家以三观释经,与马鸣之意更无少异。
故《十疑论》明往生正行,令想弥陀法身报身光明相好及七宝庄严妙乐等。
而云备如十六观经,常行念佛三昧。
故知往生之行正在三观想彼三身。
今缘彼佛修三观者,净土之行深观妙理。
舍此求彼,初心不退,其义皆成也。
又问曰:十六观中,既无推理之语;
疏文随释,不示三观之言。
是则三观释名,四土显体,乃是开乎圆解,而已至于历境修
且只想于事境,托乎系念,生彼乐邦,既获阿鞞,何患不至寂光实报?
一家制立,岂出乎解行二门?
答曰:理解释题,事行消,未之可也。
何则?
题标佛,经说兼馀,主伴正依,具有十六,恐谓异辙。
故先示云,举正报以收依果,言化主则包徒众。
经既从要而明,疏乃就总而说。
讲者必须以总贯别,修者仍须以理融事,方得名实相称,宗体无违。
傥解行有差,总别相反,则题非此经之名,非此名所召。
世之述作若也背题,则不应式,况圣教乎?
若谓无文,则成诬罔也。
故经云,诸佛法界身入众生心想中。
是故心想佛时,是心即是三十二相,是心作佛,是心是佛。
疏作感应道交释,解入相应释。
若无初释,则佛;
若无次释,则生佛体殊。
二释相成,是今观法。
疏云,佛法界体,无所不遍。
念佛三昧,解入相应。
故云入心想中,自非一心三止三昧,安与法界而论应入?
是心作佛者,明即心变,全性成修。
是心是佛者,心外无佛,佛外无心。
此令行者随观一境,皆知心变,全体是心。
既全是心,心岂见心。
如指不自触,刀不自伤。
故《般舟》云:「我所念者,即见心作佛,心自见心」。
乃至云:「心者不知心,心者不见心。
心有想则痴,无想则泥洹」。
《止观》约此而立中观,中观若立,任运即三也。
《般舟》此文与今经广略少殊,其旨不别。
如来本恐著相佛不成妙宗,故于真像之前,示乎体,令依此法而佛身。
傥不依此法,岂独不成妙观,抑亦不发胜相。
智者得经妙旨,乃于首题预明体。
令将此入十六门,则相相圆融,心心寂灭。
故第九佛想疏,目为真法
真纵对像,如何消?
与《法华》微妙净法身具相三十二,云何异耶?
须知小乘法身,义同生身;
大乘生身,义同法身。
释迦牟尼名毗卢遮那,八万相海,宁非法身。
况非目击,但是观成。
经文自云「佛法界身,入心想中」,又云「是心是佛」。
岂可局在应身之身,有想之想耶?
故韦提闻已,顿入分真;
侍女听之,便阶相似。
圆观境,安得当机證入如此?
以结益验,观法可知。
又问曰:上据是心是佛,此乃约佛,论中云何诸门界论三观?
愿闻委说,以息群疑。
答曰:若于初心即修中观,必能双照,任运成三。
一观既然,诸门皆尔。
盖圆人本信诸法圆融,今托胜缘想乎诸相,即知诸相四性不生,法体本空,心境叵得(一。)
虽知叵得,不碍缘生,全性起修,念之即见(二。)
起是性起,空是性空。
性非二边,能所亦绝,唯心唯色,待对斯忘(三。)
故《止观》判《般舟》之文,心佛叵得为空,梦事宛然为假。
心不见心为中,说则三相历然,修则一念备矣。
经示诸相,而令谛观,圆人修之,非此不谛。
故知十六莫不皆三,而此三观虽居一念,今观依正各有功能。
何者?
心境叵得故染可观净,不碍缘生故想成相起,唯色唯心故当处显现。
人疑三观妨想依正,今谓三观能显依正。
三观稍稍进,依正转转明,于一心中,互资互发。
又复应知一心三观修有多门。
若直于三道显理,此如一行。
若托观佛显理,此如《般舟》等。
若兼持咒显理,如《方等》等。
若兼诵经显理,如《法华》等。
若于数息显理,如请观音。
若于善恶无记显理,如历事觉意。
今之三观非直于三道显理,乃缘净土依正而修。
虽缘于事,非散善恶及以无记,故知虽同全理起事,须分违顺。
违理之事照令泯绝,顺理之事观令成就。
今之依正,是佛妙用,与圆观相应。
未成,则随假想而进,故落日、坚冰也。
此观若著,则以实法为缘,故观地树、佛身等也。
故知用一心三观,则依正易
非一心三观,依正难显。
又问:法界入心,是心是佛,为妙观体,识者不疑。
其如经文居像首,此下诸既有体式,可即具三。
此前诸门,佛既未示,以何为凭,各修三观?
答曰:佛鉴常机示法,前却其意难测。
得经深趣,莫若四依。
既以三观三身释乎总目,而云十六言佛便周,岂可行人不遵此说?
若其未解,当询达人,慎勿抑经就情,以愚难智。
况一家制立,其例盖多,如《般舟》三观之文,普贤六根之忏,并是定中见圣,始示其门。
而智者教人,皆须预习,方入道场。
何不疑之,而独责此?
况一家正受,味禅之外,六妙已上,无不具于无漏之想,岂《方等》顿教念佛三昧纯观事耶?
愿勿谤经,掇无间业。
又问曰:据义徵文,分明若是,其如修者,何以措心?
既历正历依,若大若小,境相委曲,一一须
傥照真如,必须绝念,空有俱泯,境双消。
相则违真,照理则乖事。
既难并虑,必也无归。
愿示用心,永为修法。
答曰:虽分事理,同在一念。
既匪两端,何须并虑?
故知身土不离真如,能于初心不二而照。
唯圆顿教,前三不能。
故《华严》云,娑竭龙王注车轴雨,唯海能受,非馀地堪。
《般舟》三昧、四八相,一一识知,复于此时而修三观。
荆溪师立身相为境,空等为
今问,为待身相观成,方修三观?
为复境俱时而修?
若待观成者,傥九十日相境未现,则三观靡施,安成圆行?
若入道场,即修三观,验知观相,不碍照真。
况复一家,立兹圆行。
不独三观,须论十乘。
身要行旋,口仍称诵。
三业俱运,九旬不休。
三昧可成,诸佛同现。
故不可以局情自碍,必须以怀造修。
然非我圆宗,他莫能会。
只如三观,体虽无二,义且相违。
空则一相不存,假则诸法皆立,中则性离二边。
别人初心虽信中道,不能即,要须析体。
空观成后,必历多劫,遍学诸门,二观均平,方修中观。
圆人发轸,即于一心顿三谛。
故《仁王般若》云:「有无本自二,譬如牛二角。
照解见无二,二谛常不即」。
又云:「于谛常自二,于解常自一」。
自非先了性具诸法融妙而,孰能始心超彼积行,今之依正,体本难思,妙观观之,自然符契。
那将染碍事想断灭之真为疑难耶?
应知禅那翻为静虑,即寂照之异名也。
既寂中有照,圆人修之,岂照顽境而不照当处妙耶?
又此观法既类《般舟》,须论三力,谓佛威力、三昧力、行者本功德力。
不可以己之情想议乎难思圣法也。
又问曰:观法若然,谁堪修證?
如其不修,何由生彼?
是则往生路绝,徒仰当机,于今何益?
答曰:人之根性,皆由宿熏。
成熟不时,对至能发。
己尚难测,他安可评?
须信能修,不专佛世,仍知昧旨,岂独今人?
韦提请宣,本为来世,佛知有益,故使流通尔。
自放逸不修,勿罔能修之者。
然今论妙观,是经本宗,须就上根,克论正行,故如上说也。
若论此经力用,则何机不摄,何行不收。
傥有一未能圆照,且随事相,历境而,以此系心,岂不生彼。
故小乘行法,五八律仪。
孝养所亲,世间慈善,临终回向,皆得往生。
以至破戒毁经、十恶五逆,临终十念,亦得往生。
故知但于此经尽力修行,一念随喜,皆趣念佛之海,尽归灵觉之源。
如此摄物不遗、除恶至极者,皆由经诠圆观,理极渊源。
故使力用难思,与拔无际,安以滞想,局此深经。
当遵智者之言,以会如来之意。
而今而后,念兹在兹。
于一念心,显四净土。
于是学者积疑,既尽得之于心,惟愿奉行,兼示来者焉。
泰禅师佛法十问(并序 天圣元年三月1023年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明尊者教行录》卷四 创作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清泰滥处禅关,叨陪海众。
窃见诸方商略所疑,辄陈十种疑问,特伸请益。
伏惟《金錍》在手,宝鉴当怀。
俯赐发挥,永为良导,不胜万幸。
天圣元年三月初一日清泰咨问延庆和尚法智大导师。
一问:无明与法性,为有前后?
为无前后?
若云有前后者,何云法性无初,无明亦无有始,又云无明即是佛性耶?
若言无前后者,何故佛果位中,断尽无明,方成佛果?
既云断尽,应断法性耶?
答:若论本具平等一性,则非真非妄,而不说有无明法性,亦不论于有始有终。
但众生自无始,忽然不觉,迷理而生无明。
无明有熏真之用,法性有随妄之能。
真妄和合,名为缘起。
故《金錍》曰,无有无波之水,未有不湿之波。
在湿讵间于混澄,为波自分于清浊。
虽则有清有浊,而一体无殊。
所谓清浊波者,真妄两用也。
清浊湿性者,一体无殊也。
无明、法性体一,故起无前后。
故《起信论》云,如来藏无前际,故无明之相,亦无有始是也。
若觉悟时达妄即真,了无明即是法性,约修门说义当断妄。
虽曰断妄,妄体本真,妄何所断?
故曰,无明亦无有终。
又若究其正迷之时,此梦中人,而不知是梦。
忽然梦觉,迷妄自息。
是则风息水澄,妄消真显矣。
审而思之,无俟多论也。
二问:一切众生本来同一法性法性本来清净,何因缘故忽迷?
只如初迷之时,为一时迷?
为前后迷?
若云一时迷者,悟时亦应一时开悟,證于佛果。
何故现有众生未悟耶?
若前后者,既同一法性,以何因缘而致前后迷耶?
答:具德圆常正性真空妙有,遇缘而发,法尔如斯,不劳造作。
且迷妄缘起者,如人忽睡,灵焰潜生,眼观刹那,狂觉忽起。
一切众生所迷真如,能迷不觉,真妄和合,二无二相。
然则佛性虽一,迷悟虽同,六道四生遇缘,熏习亲疏不等,根性利钝有异。
是故觉有前后,诚不可以无明、法性一,故根性俱同也。
是知一切众生迷无前后,觉有前后。
譬如夜间多人同睡,睡时虽同,不妨前后起也。
善解此譬,来问自消矣。
三问:一切众生既迷本性已,何故忽然能开悟耶?
若言因善知识教法缘熏得开悟者,只如最初一佛,又从何人得法,信解开悟耶?
答:众生得悟,缘熏不同。
或有无师自悟,承本自然智而證之。
良由本具灵明,能自推理而得解悟。
故祖师云,空寂体上无师智自然能知,既知自性,而便成佛也。
一人成佛之后,展转说法,化迷众生。
众生禀教修行,是故次第成佛。
若尔,何疑最初一佛无从开悟耶?
四问:钦闻诸佛果上,凡所證法,一切众生悉具有之。
今且就人中以论因中,如何辨于三明八解、五眼六通,乃至毛吞巨海、纳须弥等用耶?
若言至佛果方得者,本有之义又何述焉?
答:诸佛众生缘起虽异,觉海同源。
诸佛悟理,性相无碍。
众生迷妄,事理悬隔。
故《金錍》曰,众生唯有迷中之事理,诸佛具有悟中之事理。
迷悟虽殊,事理体一。
一佛成道,法界无非此佛之依正,众生自于佛依正中,而生苦乐升沈。
升沈既作,解脱无期。
今则籍教熏修,契圆实理。
效菩萨之所修,修无所作;
同诸佛之所證,證诸本具。
是则一念顿圆于一切,一切普摄于一尘。
三明八解,日用不亏;
五眼六通,介尔具足。
荆溪曰「凡圣一如,色香泯净。
阿鼻依正,全处极圣之自心;
毗卢身土,不愈下凡之一念」者是也。
毛吞纳者,净名不思议解脱大用也。
且凡夫一念,造恶之心尚遍,十方三世,岂不思议大用,不即含纳?
若不信凡心理本具足此用,则诸佛果上依正融通悉不成矣。
五问:真妄二法,为同为异?
若言同者,妄本是真,古人不应云「错将世智为佛智,如认鱼目为明珠」。
若言同者,应是离妄有真,古人不应云「弃波求水,舍器求金」。
若真妄两立,又不双存,云何剖伸耶?
答:有真有妄者,对迷说觉也。
绝真绝妄者,泯相离筌也。
确论其旨,真则全妄之真,妄则全真之妄,二无二体也。
佛大圣人说真说妄者,所以欲人慕其真而破诸妄,使妄不得而兴也。
世人于兹不了,强执现前一念妄心均已是佛,正堕古人错将强认之说矣。
若更弃此妄念,别觅真如,复同偏教所修,犹如弃波求水,舍器求金焉。
兹二者,过犹不及也。
要须不即不离,妙在其中,斯可矣。
来意问以真妄同异者,今答曰,非同异中,假立同异也。
非同异者,真妄同源,缚脱不二,故假立同异者,迷悟不同,情智有异也。
如此甄之,自然悬合诸文,毋劳委论矣。
六问:夫言无情说法者,为是名本清净法性为无情说法?
为是指草木瓦砾为无情说法?
若本清净法性为无情说法者,此性横遍竖穷,生佛平等,不应言说法也,纵有言说,谁为听受?
若指草木瓦砾为无情说法者,教相如何分别耶?
答:无情说法之言,其来尚矣。
的论其要,难得其旨。
汝问以清净法性、草木瓦砾立二法也,当知法性之外,无别瓦木,瓦木之外,无别法性,二非二也。
故《华严》曰:「法性遍在一切处,一切山河及国土。
三世悉在无有馀,亦无形相而可得」。
此道若论有相,充塞太虚,包含法界。
若论无相,一法不留,见闻不住,卷舒自在,体露堂堂。
南阳忠国师答学者,以墙壁瓦砾为古佛心,不异此旨。
若论说法,炽然常说,古今无间。
《华严》之中,尘说,刹说,佛说,众生说,三世一切说,若论听受,十方齐说,十方齐闻,三世俱宣,三世俱听。
古人道:「虚空问万像,万像答虚空。
谁人亲得闻,木叉了角童」。
又云:「真说法时声不现,正堂堂处没却身」。
学人又问国师:「无情说法,谁人得闻」?
师曰:「诸佛得闻」。
曰:「众生应无分耶」?
师曰:「我为众生说」。
曰:「某甲聋瞽不闻,师应得闻」。
师曰:「我亦不闻」。
曰:「师既不闻,争知无情说法」?
师曰:「我若得闻,即齐诸佛,汝即不闻我所说法」。
曰:「众生毕竟得闻否」?
师曰:「众生若闻,即非众生」。
国师之答,稍有深致,识者知之。
七问:世间有情变为无情,如石夫人、地蟾、石蟹等。
无情变为有情,如麰麦、腐草化为飞蝶、萤火等。
此等生类,是何因缘而尔迁变耶?
答:只一如来藏性,众生循业发现不同,是故山河大地建立,胎卵湿化成形。
如《佛顶经》曰:「觉海性澄圆,圆澄觉元妙。
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
迷妄有虚空,依空立世界。
想澄成国土,知觉乃众生」。
且无情化有情者,神识乘时而来,依草附木也。
有情化无情者,神识遇气迁变,驱㲉枯朽也。
当知千变不离于一念,万化难逃于藏识。
世间更有火鼠、汤虫、冰蚕、石燕,情器难量,业报奚测。
佛及众生俱不思议,于兹见矣。
八问:世间有人,此身未死,彼处已生,如王院主等。
此何因缘也?
若云众生业用自在者,一切众生皆有业用,何故例无此事耶?
答:天台南岳三种妙法,一曰众生法,二曰佛法,三曰心法。
此三妙,故不可以牛羊之眼观视,亦不可以凡情世智测识,有如来智眼者方堪量度。
良由体性不可思议,一一高广,故《华严》所谓「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
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
诸佛妙證无差之道,故能于一身化千百亿身,于一法演无量诸法,六根三业,法界大用,无有穷尽。
众生处迷,虽不能尔,而由性德本具此体用,故只于业报之身亦能少分变现。
如上古舜帝,分身而应二妃;
倩女离魂,而合为一质;
县令昼寝,识化为鱼;
至有二人双存枕上,二魂悉在地狱受殃者。
如斯等事,不能殚举,皆是众生界中业报难思之事。
是知不独王院主一人而已,何苦兴兹疑难哉?
九问:有情无情既同一真性,何故斫伐树木,不为冤对,不令人随地狱?
才损有情,便为冤对,令人堕苦受报,何耶?
又复既是依正二报同一法性,何故有情有觉知,无情无觉知耶?
答:法界体性,离诸妄念。
相等虚空,无所不遍。
遍依遍正,遍根遍尘。
至一极微,无非法界,全体而遍。
嗟夫群生,梏桎斯体,妄为情器。
情则四生六道,水陆空行,器则山川岳渎,草木丛林。
于情分中妄计我人知见,故有苦楚冤对之事。
器分既无我人知见,故无业累雠偿之愆。
如是不同,皆是众生境界虚妄分别,究论法界,体性有何差别?
荆溪曰:「纵然造依造正,依理终无异辙」。
斯言是也。
十问:一切众生既同一觉性,何故捶打他人,不觉痛苦,却为快乐?
既各不相知,云何辨平等觉性耶?
答:清净本然,尚无一法可以当情,况论捶打痛苦之事?
但真如不守自性,变为诸法,如一源水,从流派别,清浊动静,海咸河淡。
是故于中人我竞起,爱恶是兴,以强陵弱,攻击不休。
子今设问,正是铨量迷妄中事,惟当返妄归真,背尘合觉。
则了十方三世,一切众生,同共一法身,一身一智,慧力无畏亦然。
到此之时,一證平等觉性,尚无彼此色相迭相见,岂复论于世间捶打胜负哉!
再答泰禅师三问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一、《四明尊者教行录》卷四
清泰不揣下愚,辄具疑问十条,上请教诲。
兹承赐答,三复感悰,如获珙宝矣。
然则日月固明,盲者自咎,其间尚馀三处未晓,不免再露鄙拙,果蒙荐与指示,下情感幸之至。
清泰上白延庆教主法智大法师
一问:奉第一答中云,忽然不觉,迷理而生无明。
只如不觉,依何而生?
以何为体?
何因缘故忽然生耶?
答:甚深藏性之源非真非妄,此性随缘而真而妄,故《佛性论》云:「单真不生,独妄难成。
真妄和合,方有所为」。
是故教门所示,真有随缘不变之义,妄有体空成事之能。
良以灵源无住,随妄而生。
强觉既迷,忽然而起。
然此起妄之言,复应了知其意。
若言众生本觉圆明之性,此即直指众生无始无明而为法性,以无明法性体一故。
若言忽然不觉而生无明,此即约修以说,对性论起,从本觉体而有不觉也。
不如是则不能显进修之人,是复本还源之道矣。
以此意,故凡诸经论,多云从真以起妄也。
其实一切众生自无始来,唯有迷妄不觉而已。
故《起信论》曰,一切众生,不名为觉,以从本以来未曾离念故,说无始无明是也。
子问不觉依何而生,若晓上意,则不必如此问也。
如《首楞严》中满愿子尝疑此事,佛反责曰:「既称为妄,云何有因」?
又《圆觉经》、《金刚藏》亦启此难,佛斥非为正问。
谛观两处,佛意诚不欲兴此疑难。
盖众生之妄自无始即有之也。
二问:奉第二答中云:「一切众生迷无前后,觉有前后。
譬如夜间多人同睡,睡时虽同,不妨前后起也」。
若如此渐渐觉悟成佛,应是众生界有毕尽之期。
若然者,经论之中何以并言众生无边耶?
答:一切众生无始覆真,和合而起诸相。
虽真源不二,而所照有殊。
如古德道,含生随业现,三界不同躯。
如沤依水起,水不碍沈浮。
迷源虽不二,熏发有贤愚。
来问以众生成佛,众生界尽者,如彼水生浮沤。
沤虽前后灭,即不可言水随灭也。
故《佛藏经》云,一日之中有百千万亿恒河沙众生一时成佛。
众生界不减,佛界亦不增。
何以故?
如来藏无尽故。
又长沙大师南泉云:「堂堂南泉,三世之源。
金刚常住,十方无尽」。
其旨亦同。
当善思惟,切勿于众生难思境界中而起断灭见也。
三问:奉第六答无情说法中云:「十方齐说,十方齐闻。
三世俱宣,三世俱听」。
既齐说,又如何俱闻?
既齐宣,又如何俱听?
况复诸圣又如何用闻耶?
答:子疑齐说、齐闻、俱宣、俱听者,当知刹刹尘尘,俱说俱听,说听同时,了无异趣。
妙哉此境,不可以言想求,不可以凡情测。
是大总相法门寂而常照,法身冥资之境也。
荆溪曰,愿解脱之日,依报正报常宣妙经,一刹一尘无非利物。
又问诸圣如何用闻者,既云法身冥资,一切俱说,岂不能一切俱听?
如是则言不干舌,千圣俱闻。
照故恒说,遮故俱听。
众生才闻,即同诸佛。
前佛后佛,共一揆焉。
若更别立程途,则非西圣一路涅槃门矣。
杨文公三问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一、《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五
亿启:远寄示长书为答,重复窥玩,但钦渊奥。
俗学肤浅,何以奉酬?
辄缘来意,虔致三问,具于别纸,请赐见答。
傥契卑心,别具咨报。
然希取證于泥曰,亦冀专修于末供也。
亿白。
承师有言:「西方净土,风吟宝叶,波动金渠」。
此是何人境界?
答曰:即此见闻,更无道理。
既彰教义,宁免指陈。
夫净土依正,俱宣妙法。
闻者合了,根尘绝迹,物我一如,岂执有人对他境界。
此间圆顿行者,以根对尘,起识之时即了以法界,对法界起法界,实非心外之境,境外之心。
则心自知心,境自见境。
境岂见境,心岂知心?
知见既忘,言诠亦绝,故强名云不思议境观也。
凡位修之尚尔,圣位證之奚言。
又若强论所离之境差别相者,粗中之粗,凡夫境界;
细中之细,是佛境界。
斯盖教道分别也。
若今圆论,不离而离,初心能离佛之所离,以一心三观即佛智。
故前书云「对一切境,以此观照了之」,斯之谓矣。
承师有言:「烧身臂指,乃是出家菩萨;
舍身舍财,方名真法供养」。
此语出《梵网》、《法华》二经,然并是魔王所说,且非正教。
答曰:佛之与魔,相去几何?
邪之与正,有何欠剩?
良由本理,具魔佛性
不二而一,二而不二,随缘发现,成佛成魔。
性既本融,修岂能异?
故圆实教称性而谈,魔界如,佛界如,一如,无二如。
故得云魔外无佛,佛外无魔。
亦是一魔一切魔,一佛一切佛,俱称法界,皆一体遍周,故悉得称王,皆诸法朝会。
故若于魔佛,起胜劣心,自是邪思,殊非正观。
然魔法本妙,如富豪家满中七宝,而凡夫生盲,转动挂碍,为宝所伤。
二乘热病,见是鬼虎龙蛇,怖故逃避。
渐修菩萨,犹如夜视,见不了了。
唯圆顿行者,从初决定,见是七宝,而自在用,唯佛无碍。
故魔是法界,魔是法王博地。
唯理性是初学,但名字是五品位,观行是十信位,相似是法身菩萨,分證是唯妙觉如来究竟。
是以此位方穷魔法事理,边底具足,能于魔界统摄自在,即魔王义成就也。
应知波旬称魔王者,有名无实,以乖统摄自在之能。
故《涅槃》云,世谛但有名无实义,第一义谛,有名有实义。
若然者,《梵网》、《法华》真实魔王所说,更何所疑。
以魔王与觉者一体异名,如帝释一身既具千德,遂有千名,岂因陀罗说异憍尸迦说耶?
今云魔王说者,非独不异佛说,而能深显圆宗。
何者?
以圆不自圆,乃偏邪诸法,一一皆圆也。
《法华》决了声闻之法,是诸经之王,岂不决了魔外为王耶?
但魔外易开,诸大乘已声闻难开,故《法华》随难别指耳。
如《华严》胜热婆罗门投火化人,则全用外道之行。
和须蜜多女,染欲摄生,则全用魔罗之法。
若非深住魔外法界,安能令无量人得證三昧?
乃是行于非道,通达佛道也。
况今烧身臂指,正助合行;
舍身合财,财法兼济。
则一切法趣苦行为法界。
故教主既与魔佛体一法门,则邪正本融,乃名具足尸罗,所谓体内方便。
魔说之意,岂不然乎。
如是闻魔不惊,于佛离著,乃是粗研三观之功也。
前书云「立一切行,以此观导达之」,其有由矣。
承师有言,火光正受,是苦行法门。
当劫火洞然,大千俱坏之时,则何人受于极乐?
答曰:然身之际,岂定有人受于极乐?
劫烧之时,岂定无人受于极乐?
故《净名经》说:「虽善恶之业不失,而作受之者本无」。
《法华》云:「劫火所烧时,我此土安稳。
天人常充满,庄严所游乐」。
以苦行人即本来人,故离有无相;
本来人即苦行人,故非生灭法。
全修在性,全性成修,此时彼时,无增无减,实不可思议也。
此之正受体是无上人法,贯彻三际,绵亘十方。
成住坏空,不能变其质;
水火风灾,未始离其用。
以全金作器,离水无波故。
岂唯一理该通,抑亦当念总摄。
故十方刹海,九世往来,同趣一心,名妙三昧。
而以苦行为主者,原治事恶,助开理修。
以为最后用心,庶作增上净业。
既正助合运,乃修性一如,不离此心,而至极乐。
前书云「办一切事,以此观成就之」,其在此矣。
光明玄当体章与遵式问答偈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一、《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三
遵式稽首延庆法主:窃闻迩曰纵辩,宣扬《金光明》甚深法门。
自惟匏系,无缘拥座。
且此经《玄义》示第五当体得名,此意幽邃,曾弥夕思之不解。
谨成偈句,奉以咨承,愿说授外,一为开决,颙俟报音之来矣。
云何是法性,自体《金光明》?
为当从义立,为当质亦成?
法性本非质,金色由何生?
若从义所立,还是假名字。
全金为法界,尘尘悉平等。
忏悔何所灭?
赞叹何所荣?
罪福既无二,空导是虚声。
空藏空全现,地藏地难倾。
云何此同异,愿决我疑情。
莲华与稗,当体若何评?
例同一切法,师子弦愿鸣。
知礼和南灵山忏主:自效颦禁足,接武讲科,虽为道未深,且格言有在。
兹蒙雄问,起自大悲。
俾我推寻,令他悟解。
因缘事冗,久失报投。
今漫奉酬,幸希细览。
法性具诸色,名为微妙色。
法性具诸义,名为第一义。
此义与此色,岂可分为二。
性火即真空,《楞严》显其意。
色性即智性,《起信》彰其致。
千如相非相,刹那方可寄。
一理空不空,毗卢方遍处。
穷色尽邻虚,即是本来地。
究心志刹那,即是真如智。
鼻嗅功德香,舌尝妙法味。
世间相得常,良由住法位。
法身流五道,良由具权智。
心狂金石翳,色病念想醉。
心色理无殊,质义安曾异。
众生迷本源,确尔分情器。
依空行忏赞,法界体全备。
光明照世间,真金诸法贵。
究竟真实体,显召不从譬。
击发此玄微,知君二严备。
我以此筹量,更请研精粹。
遵式再以伽陀禀问延庆法兄,能一披览,尚俟报音。
《涅槃》四无说,因缘故立字。
复言第一义,有言有实义。
有无与真俗,云何辨同异?
法即真如,无名无有字。
真如即诸法,随缘有差异。
起必性三千,云何勿名义?
水火性真空,空谁分一异?
循业而发现,从末方殊致。
建立全由俗,云何勿名义?
色性即智性,良由体无二。
无二无是非,无非本来地。
却俟尽邻虚,云何方显智?
元是一精明,分为六种义。
方便有多门,归元性无二。
无二即如如,云何有香味?
药病性相应,心色方便治。
水火各升沈,顿尔成乖弃。
缘起唯从性,云何显不二?
诸法如大幻,一多互相寄。
体幻即为真,何劳共远离?
尽尘忘刹那,云何存没意?
观心初不忍,今何忍此意?
取舍虽在我,其如且犹豫。
人天大导师,云何无决智?
观心亦观色,唯只观心地。
色不名观心,心无不包义。
同异与相摄,云何得其意?
观心唯一念,一念三千备。
三千含身土,独遗观色义。
三千洎外境,云何得齐致?
知礼谨率愚抱,再答灵山忏主来问,幸希采瞩。
《涅槃》一实谛,遮显非殊致。
依言及离言,悉是真如义。
此俗洎此真,非情是随智。
二谛皆名真,此真有名字。
若了性三千,此是圆成义。
法法尽真常,名实皆尊贵。
依此偏计法,如何得为类。
其体若空华,何实当名字。
心色体无二,情中坚执异。
欲破坚执情,须推到边际。
若知依理藏,法法无遗弃。
寄此显圆常,何曾求远离。
虽是一精明,体具三千义。
依正理内含,根境性中备。
唯心即唯色,唯香亦唯味。
唯触唯是音,此理好思议。
水火力相倾,明暗能更治。
即此相违中,弥见相从意。
相违彰具德,相从表不二。
智者善思量,本末何曾异。
观心理趣深,乍似相违义,出自旋总持,谁当不犹豫。
滥作流通人,自省居何位。
片言难折狱,再思方可矣。
九界约修心,三道寄心治。
此从外境观,外破内方著。
约理虽相合,据迷且分二。
究竟知所以,敢将情力置。
三法皆称妙,唯心最玄秘。
于心见法界,生佛齐一致。
迷己逐他物,确尔立情器。
见色便见心,灼然全性起。
放生文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一、《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一
法师应于放生之处,不近不远,敷座而坐。
若有徒众,亦于其傍列位坐之。
各以慈眼悲心视诸众生,念其沈沦,深起哀慜。
复念三宝有大威力能救拔之,作是观已。
法师当执水盂默念想云:「一心奉请大秽迹金刚圣者潜降道场,加持此水。
有大功勋,洒沾异类。
令其身心清净,堪闻妙法」。
即默诵秽迹真言一七遍,再三洒之。
然后执手炉白云:
仰白十方三宝、释迦本师、弥陀慈父、宝胜如来、观世音菩萨等:惟愿慈悲,證知护念。
今有水族(或云飞禽若干头数。),为他网捕,将入死门。
比丘某甲(或云弟子。),修菩萨行,发慈慜心,行放生业,作长寿因,赎其身命,却收逍遥。
仍顺大乘《(或云仍请比丘随顺大乘。)方等》经典,授与三归及称十号,十二因缘皆当为说。
但以此类众生本为愚痴,及诸恶业,今受异报,六识昏迷,不能了知《方等》深法。
仰乞三宝灵通,威德冥加,令此众生心开意解,于深妙法速得相应。
转报受生,早得解脱。
慈慜故(此句三唱。)
汝等众生,从无始来。
不闻三宝,不解归依。
所以轮回三有,今堕畜生,酬偿夙债。
我今为汝哀告三宝,求乞护念,令汝等辈心开意解,能知妙义。
我当授汝一体三宝甚深妙法。
所谓三宝者,佛名曰觉,法名不觉,僧名和合。
此三即一,此一即三。
不纵不横,不并不别。
可不思议,名秘密藏。
世出世间,最尊最贵,名之曰宝。
今以佛、法、僧为宝也,一切万法,莫不归趣,故名三归
理虽旷远,即汝心性,不远而复。
汝等应当深信此理而归向之。
大众同心,授与众生三归依法。
现前异类一切众生,依大乘经甚深妙义,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三说。)
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三说。)
从今已往,称佛为师。
更不归依邪魔外道。
惟愿三宝哀怜摄受(三说。)
佛子,我今更为汝称宝胜如来十号功德,为汝虔请慈尊方便救护。
彼佛本愿,若有众生于十方界闻我名者,即得上生三十三天
流水长者为十千鱼称兹十号,彼诸鱼类即得生天。
长者成佛,号释迦文
彼十千天子,威德炽王而为上首夙缘所追,而于光明会上,闻信相开士及其二子受菩提记。
时诸天子重闻十号,顿悟本心,深證无生,便得受兹十号记别。
愿汝今日闻我称扬宝胜十号,如彼天子所證,等无有异。
南无过去宝胜如来、应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三说。)
宝胜如来,常住不灭。
愿乘本愿,證我称名。
令此众生,速得道记(三说。)
诸佛子,我今更为汝说十二因缘甚深妙法。
愿承三宝力,令汝一一了知。
此十二法体是三德大般涅槃,而汝迷,故翻为三道,三世因果轮转不息。
我今为汝先唱十二因缘生相,次唱十二因缘灭相。
愿汝达此生灭之法。
当处即是不生不灭,当处究竟,当处清净,当处自在。
一究竟,一切究竟;
一清净,一切清净;
一自在,一切自在。
同于诸佛證大涅槃(大众同声唱云,)
所谓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忧悲苦恼(此是因缘生相,再听因缘灭相。)
所谓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入灭,六入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忧悲苦恼灭。
汝等水族异类众生,我今依大乘经甚深妙义,授汝三归、十号、十二因缘已毕,又复念汝无始业障深重,堕在畜生,今则为汝对三宝前发露众愆,求哀忏悔,愿汝罪业一念消除,便得生天,近佛受记。
现前水族飞禽异类等,志心忏悔。
自从无始,不悟本心。
轮回生死,于诸有中。
内无慧眼,外近恶人。
开放逸门,造生死业。
杀盗邪淫,妄言绮语。
两舌恶骂,贪瞋邪见。
自作教他,赞叹随喜。
四十种恶,念念相应,未曾暂舍。
乃至出佛身血,破和合僧,杀阿罗汉,杀害父母及以二师。
谤《方等》经,偷僧祇物。
自破净戒,污他梵行。
斗秤欺诳,以伪为真。
饮酒昏迷,犯诸过失。
伤害众生,充己饮食。
作无量罪,结无量冤。
致令此身轮回三有,今堕畜生,酬偿宿债,从苦入苦,无解脱期。
今遇比丘说大乘法,无边重罪,如佛世尊所见所知。
今皆忏悔,愿罪消除,愿罪消灭。
惟愿放生已后,汝等不逢网捕,尽其天年。
命终之后,承宝胜佛本愿力故,生忉利天,受天快乐。
诸佛出世,《方等》经。
于彼法会,再闻此法。
心悟无生,而承佛记。
如威德炽王,等无有异。
亦冀放生弟子(某甲。)从今日去,菩提行愿,念念增明。
救苦众生,常如己想。
以是因缘,得生安养
见弥陀佛,及诸圣众。
早證无生,分身尘刹。
广度有情,同成正觉
交法师授辞天圣二年正月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一、《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一
吾祖智者垂言立行,谈出情表,非暗證及寻名者之所追及也。
吾忝嗣洪业,绵历多稔,未尝少须有行说之懈。
汝登吾之门亦有日矣,咨决微旨,厥功已积。
今台之章安慧因古寺钦汝懿美,乃新搆于讲院,令汝传持。
吾今授汝香炉如意,用为传法之具。
欲汝三学芳香,先蔼乎自己;
四悉巧意,次适乎物宜。
汝其慎诸,勿妄挥秉。
忽名利之如,视强软之若寇。
能如是者,少合吾之意尔,亦不辜吾祖之言行,亦免致有情之生恼。
择交论师,勿欺吾嘱。
天圣二年正月二日四明座主(华押)辞。
璨法师授辞天圣四年十月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一、《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一
天台命宗,以偏圆一揆示乎教,以境智不二明乎观。
非教无以生解,非观无以成行。
解、行具备,然后可登乎圣贤之域也。
吾久事斯道,靡有懈怀,故四海学人,往往遐至。
文璨论师始则升于兴国祥法师之堂,讨论大议,克著功业。
师放心至理,情忘彼我,复旌汝好学,命入吾之室矣。
于是孜孜教观,无昼无夕,绵历乎多祀,又能景行纯素,与言相应。
师严整塔寺,续三宝之遗风,虑妨示徒,故付讲于汝。
嘉祥师有出俗之见,复观汝是传法之器,故授汝手炉洎郁多罗僧,欲汝一秉一披,使德香芬馥,寂忍成就。
如是则利养毛绳,名闻毒箭,何伤于己也。
前所谓登圣贤之域者,汝其有分耳。
文璨论师当体吾意。
大宋天圣四年十月六日延庆座主知礼授辞。
戒辞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一、《四明尊者教行录》卷六
吾惟有惭德,为汝等师,无忘在三,咸承攸诲。
吾昔之日,受天台智者教观于宝云师门,非欲兼人,受以自益。
无何,尚即先师轮下,已有好学,萃吾左右。
虚誉丧实,怅然长怀。
既值鹤林,始迁旧乾符寺于西偏小院。
有寝无庙,学徒爰止,盈十莫容。
又观其密迩阛阓,诚非久宜,遂图此城东南隅,阒若林野,略允乃怀。
既而备历艰关,用图周给,惟念传法,曾无他心。
近以盖葺,有成广袤,兼称臼杵之利,自穷于通,适好传持。
老之将至,往不可补,来宁几何!
都由德薄位尊,力少任重,略丧岁月,墓塞我心,山家《妙宗》,终何假寄。
呜呼吾恨!
生匪缘会,死乖物议,大车兼运,方将待人。
吾等要持此讲处及所集教文,仰给后贤,用永敷训。
法灯芳焰,分照无穷;
法鼓妙音,遐震有截。
《法华》若田若里,《涅槃》若树若石,《梵网》勖令建立,《大集》美其宣通。
吾将藉此微缘,少补传化。
汝既吾党,钦若我言,无匿尔怀,面受斯诲。
矧夫我大师能仁之制,乃尔攸闻。
三月迁居,八秽靡畜,子孙受业,非俗如何。
应知四事,本给谁乎。
茍明负经戒,师严道尊,将无与汝未来堕焚。
抑吾始以十方之心,受兹住处,逮乎改创,安施栋宇,元为聚学,何敢私哉!
孺子其明,自往无忒。
今吾命汝,一无起秽,以自臭焉。
自吾之后,汝无复视厥居而廞己想,况朝夕处乎。
吾为物主,既已仰给十方,尚非吾分,矧他人哉。
但吾宗大德备五者,无择迩遐,吾将授以居之。
后后之谋咸然。
一曰旧学天台,勿事兼讲。
二曰研精覃思,远于浮伪。
三曰戒德有闻,正己待物。
四曰克远荣誉,不屈吾道。
五曰辞辩兼美,敏于将导。
何哉?
兼讲则叛吾所嘱,浮伪则误于有传,戒德则光其化道,远誉则固其至业,然后辩以畅义,导以得人。
五者宁使有加,设若不及,去辩矣。
呜,汝诸子中,有备斯德者,戒哉,亦无复居之矣。
将挟尔众,疑反吾诲也。
畴念尔材,亦使汝后将怀子孙塞吾贤路。
茍其不然,亦使后之人犹吾之授子矣。
终否在兹,终否在兹,小子思之!
汝克由吾,亦克由圣。
汝不畏吾,亦不畏圣人
圣不云乎:「但惜无上道,终不爱身命」。
亡躯存法,合在汝躬,况馀者也?
故吾惭所嘱盖微,非自大其事,吾乃由汝也。
茍犹不畏吾,吾有誓愿,神明照之,灾祥不僭。
汝其戒哉!
誓辞1012年十月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一、《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一 创作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沙门知礼、异闻一心一意,异口同音,仰白十方常住三宝、释迦世尊、当来弥勒、正遍知者、龙树菩萨、南岳禅师天台智者、山门诸祖、各得真證无碍道人、梵王、忉利四镇天王、龙神八部、主善罚恶、守护塔寺及五岳四渎正直鬼神:惟愿各以护法本誓,屈降證明。
知礼等夙承慈熏,幸值天台智者说證法门,念报曩缘,竭愚讲训。
绵历岁月,虚丧光阴,载眷所传,俄成断种。
今各年逾知命,运近死王,既事与愿违,空抚膺长恨。
刻肌剜骨,宁补前非。
今与手度弟子立诚、又玄、本慈、本常、尚闲、德才、昙慧、昙觉、本淳等,下至系籍出家一聚眷属,持所住讲院及所集教文,仰给将来十方传教菩萨,所祈后后递相传付,以至无穷。
略展诚怀,不辜遗嘱。
窃以如来垂像,久托鹫山;
须达归心,先经祇树。
梵王奉宫而请说,净名卧室以兴谈。
至于正法住持,皆嘱塔庙;
四依继轨,咸显所居。
既法藉人宣,故人必依处。
此处虽寄聚落,颇若山林。
西映湖光,东连野色,栋宇延袤,粗可栖依。
灭后造堂,恶世扬法,《日藏》称如来游止,《法华》谓是佛受用。
今兹陋室,永言通经。
仰惟诸佛慈临,四依哀纳。
庶令凡鄙,自然庄严,永远休光,未来安处。
道隆内院,化广香城。
常得善师,遐聚贤学。
星分法炬,遍照于十方;
流布宗乘,绵亘于三世。
常寿不断,妙种益滋。
其或恶党凶徒,将来固占,恃权结势,横见欺夺,废传般若,障塞行道,我已将此处奉上三宝,仰给传持。
是人便为固占,欺夺佛受用处,亦是废坏转法轮处,亦是离间和合学处。
此人当得破灭三宝、断学般若极重罪恶。
况复末世,护法为难。
《法华》骂佛尚轻,不亦传护事重。
当愿若我徒党,乃至馀人,将欲占据我传法处,动心则应时狂迷,动口则失音不语。
动身手者,或被风挛,或遭火烂,毒蛇蝮蝎,一切侵害。
恶疮脓血,盲聋瘖哑,肢体阙坏,牢狱怨贼,枷杻刀杖,恶鬼霹雳,毒药横灾,一切诸难,令其备受。
所有眷属,病恼斗诤,悉亦离散。
住我此处,心常躁热,如处火镬。
所视毒其眼,所闻毒其耳。
嗅、尝及触,皆成毒害。
凡有触向,悉不安隐。
命终当堕阿鼻地狱,成坏转寄,永无出期。
未来馀殃,复倍前劫。
宁坏我身,宁断我命,宁破我眼,若坏我形命眼目,终不咒令是人招斯等苦。
若坏我此处,即是断我及一切众生菩提善根、般若种性,亦断智者教观寿命,亦灭如来遗化势力。
以要言之,即是坏灭十方三世三宝寿命、正法眼目,开一切众生三恶趣门,闭一切人天涅槃道路。
此人罪报,不可思议。
仰愿诸佛菩萨、诸天龙神,遮护此人,勿令一念起此恶心,况至毁坏。
又愿国主皇帝、诸王辅相、职权主任、州牧县大势力人,同垂卫护,令得此处永永传法,绳绳靡绝。
若我徒党及馀诸恶比丘,或有干执乃至毁撤此传法处者,愿准涅槃十六大国王大誓护法,严用折伏,乃至驱令还家。
亦愿如彼经文,过去有王身命护法,生不动佛国,为彼佛上首菩萨弟子。
护法事重,胜报无穷。
下至我眷属知识、见闻随喜者,但能赞助,光显此传法处,愿此天众,在在处处,常为诸佛菩萨、诸天圣众所见爱念,昼夜护持。
如彼恶人所得罪报,我得福乐,复过于彼。
彼罪有漏,会有尽时;
我福无为,同虚空性。
庄严法界一切有情,同会菩提及涅槃道。
结念佛会疏 北宋 · 释知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一、《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一、《乐邦文类》卷四
明州延庆院念佛净社,当社普结僧俗男女一万人,毕世称念阿弥陀佛,发菩提心,求生净土。
每年二月十五日,于院启建道场,供养三宝,斋设僧田功德,祝延帝寿,福利军民。
其建会之法,劝请会首二百一十人,各募四十八人,逐人请念佛忏愿历子一道。
每日称念佛名一千声,忏障道重罪,发菩提愿,为度众生,取于净土。
请画佛数于历子上,至建会日,预赍历子,并备净财四十八文,到院攒录上疏,至日表宣。
或入社弟子倾逝者,请劝首继将姓名并其人历子到院相报,即当告示在社九百九十九人,各念佛一千声,为彼忏罪,资其愿行,令生净土。
又至建会日,令社众念佛,荐其往生。
仍请劝首速募人填补。
所冀常结万人,同修净业者。
原夫一念本融,诸法无碍,遇熏既异,感报成差。
是以顺性而修,则显诸佛净土;
随情而作,则循五趣苦轮。
所以处娑婆者,升出尤难,堕落者众。
故经云:「得人身者,如爪上土;
失人身者,如大地土。
直待三乘行备,方免四趣受生」。
盖境界粗强,烦恼炽盛,自力求脱,实难其人。
若夫生安养者,国土庄严,身心清净,直至成佛,不堕三涂。
经云:「尚无恶道之名,何况有实」。
又云:「众生生者,皆是阿鞞跋致。
若欲生彼,但当称彼佛号,修彼佛慈,必为彼佛本愿摄取,舍此报身,定生彼国」。
具如经说,实匪臆谈。
今结万人,以为一社。
心心系念,日日要期。
每岁仲春,同集一处,同修供养,同听法音。
会彼万心,以为一志,俾成定业,誓取往生。
况报得命光,其犹风烛,一息不至,三涂现前。
何得自宽,不思来报?
当依佛语,无顺人情。
顿息攀缘,唯勤念佛。
谨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