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李燔” 相关资源
诗文库
书郭元寿叔党书后 北宋末 · 周紫芝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一、《太仓稊米集》卷六六
顷岁故人章刑部决狱五羊,道郁孤台,得东坡两诗大字石刻,归以遗余,妙不可言。
今郭元寿乃以叔党所书《郁孤诗》相示,字画词采几不可辨,览之使人恍然如逸少复生,子敬犹在世也。
后人当谓「前有二王,后有两苏」为不疑矣。
绍兴壬申三月甲子宛陵周某书。
罗长卿所藏兰亭帖 宋 · 胡寅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七六、《兰亭考》卷八
兰亭集》或以方金谷叙,右军甚喜,此殊不可晓。
郗嘉喜人以己比苻坚,殆同此病。
陈公廙居洛为禊饮,与客酬唱,无愧山阴之叙者,谓礼义无疏旷之比,道艺当笔札之工,诚不愧矣。
余观逸少安石迈往不屑之韵,岂但笔札之工,公廙自云无愧,盖王谢之细耶?
韩安国不能赋,罚酒三斗,子敬诗不成,亦饮三觥,议者以是少之。
雕虫生遂有矜色,彼岂谓一诗一赋,足以尽豪杰之士哉!
和州防禦使少师赵公伯骕神道碑嘉泰四年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八六、《平园续稿》卷三○ 创作地点:江西省吉安市
太祖皇帝七世孙、和州防禦使提举佑神观、赠少师讳伯骕字希远,系出燕懿王
王生彰化军节度使惟忠,彰化宣城侯从谨,号宣州位
宣城崇国孝恭公世恬,崇国嘉国公令晙嘉国左朝奉郎、赠太中大夫子笈。
太中第四子。
硕人刘氏,毅肃公昌祚孙。
绍兴初,以嘉国遗奏补承节郎,监绍兴府馀姚县酒税。
枢密韩公肖胄以一代人物荐于朝,历监临安府市舶务湖州商税、临安浙江税。
高宗米芾字,常奉诏书崇国志铭,真迹进御,喜曰:「令晙及从苏轼黄庭坚,故子侄皆业儒,朕在宫邸知之」。
召对,待以家人礼,赐带赐第,屡侍清燕,改侍卫司马干办公事、浙西安抚司干官
隆兴二年夏,擢本路兵马副都监,兼职德寿宫,进兵马钤辖
乾道六年,金国遣耶律子敬、张仅来贺会庆节,假泉州观察使知閤门事,充接送馆伴副使
使者闻公议论激昂,甚加敬惮。
初,孝宗锐欲恢复,用宿将李显忠邵宏渊大举北伐。
虽二将失律,王师自溃,然威灵所加,中原多响应者。
虏由是委曲求和,上亦思蓄锐再举,始姑从之。
当时虏求海、泗,我若求巩、洛,如郑璧许田,于理为长。
况彼以太上为兄,书仪一用敌国,岁币复损十万,已许其大,岂计受书细礼?
此自谋臣欲速,无远虑之失也。
是夏,上命起居舍人范成大充泛使议二事。
许迁徽宗钦宗梓宫,至于受书亦无峻拒意。
寻遣中书舍人赵雄贺金主生日,选公为副,南渡宗室北使自公始。
十一月己巳,某夜直玉堂,大珰霍汝弼出御札云:「生辰使兼赍国书一封,理会受书,卿可拟进」。
立具草付汝弼,明言:「尊卑分定,或校等威;
叔侄情亲,岂嫌坐起」?
上批付宰执商议。
二劄并得家藏。
后四日召见,褒谕云:「卿能道朕心中事」。
因宣示成大所携回书,读讫奏:「臣不知彼说陵寝,岂可止及受书」?
上谓难为辞。
奏云:「容臣与宰执谋,别作意度」。
退至东堂,而商议之批已先下。
某添一联云:「惟列圣久安之陵寝,既难一旦而辄
则靖康未返之衣冠,讵敢先期而独请」?
宰执难之。
七年正月等行。
壬辰宰执谓予:「对境果移文问二事,悔不用君言」。
予云:「幸未出境,宜易国书,而檄对境所问已附贺生辰使副,仍录本付等,毋如吕夷简不使富弼知书意也」。
诸公大以为然。
奏遣密院使臣追及等于盱眙,虏自此始无说。
前公与陛辞,上以贺书授,别缄授公。
虏遣卢玑乌林答仲杰接伴,知持礼特用宗室,待遇加厚。
父老亦叹曰:「此我家天族也」。
老妪有流涕奉壶浆者。
至保州驿,公率官属望国初先茔御庄悽怆稽首,人为动色。
公与辈在道诚意相孚,问此行无他求否,公及别缄。
始闻盱眙之檄,喜公无隐,亦颇通情。
尝语公:「南朝移司马屯金陵,似将迁都,又濠州人夜劫静安镇马,杀死军兵,无乃求衅,有诸乎」?
先是盱眙守龚次金禁止骑兵作过人,犯者必斩。
公携印榜示,且谓渝盟不在移屯动观听,等皆冰释。
暨入见,与公各进国书,入辞亦各受答书。
公再三奏从违,其宣徽使敬嗣晖传命云已载书中。
劳还,上悦,自武翼郎超转武翼大夫,俄升本路副总管
公赞帅优支将士餐钱,精教阅,明阶级,捕逃亡,禁私役。
一日内教,上谓骁勇不减三衙,褒谕帅守赵磻老磻老归功于公,特领荣州刺史
淳熙五年,公子司农寺主簿师𢍰轮对,上曰:「卿父宗英,旦夕烦一出」。
明日遣内侍问公:「浙东、西阙使,惟卿所择」。
提点浙西刑狱,转忠州团练使
时议分屯四明水军于平江许浦,委公相视。
公言:「沿浦泥沙胶舟,利屯轻舠,若战舰当泊青龙镇」。
诏可。
郭大用代子友为统帅,欲毁民居,夷丘墓,缮营垒。
公请市间田,公私便之。
苏、湖阙守,公皆兼摄,昼夜服勤,庭无留讼,洁己裕民,财用赡足。
江阴士人吴姓者,罪当杖而情可恕,公缓之,迄用赦原。
吴兴学生犯法,公命教授笞以学规。
爱惜士类如此。
或得盗贼囊橐,锄治不少恕。
特转武功大夫和州防禦使,以勤瘁得足疾。
七年,师𢍰接伴金国贺正者,上命「过平江为朕属卿父谨疾自爱」,许送伴回程少留。
八年,天庆观火焚正殿,公籍黄冠私帑一新之。
赐笔「金阙寥阳宝殿」,并亲札赐万缗助修饰。
行在阙尹,上欲用公,固辞,诏令奏事,留奉内祠
九年正月特落阶官,以正任升提举宫观,张灯宴客,自歌所制乐府,酒罢欲寝,无疾而逝,十一日也。
讣闻,两宫轸悼,赐仙器以敛,年五十有九。
是岁三月三日,葬平江府吴县至德乡观音山
十一年,师𢍰用大礼恩乞易公文阶,换通议大夫,累赠至少师
初娶阳氏,广西盐干革之女,先二十四年卒;
再娶刘氏,昭怀皇后仪王安成曾孙,后公十七年卒,皆自恭人累赠秦国齐国夫人,并祔葬焉。
二子:师𢍰,以文采第进士,才猷历内外要剧,尝守临安,历工、户二部侍郎,今以龙图阁待制帅维扬;
师弇,武经郎、新常州兵马钤辖
五女:长适训武郎董班迪功郎湖州乌程主簿李秀实,再寡;
次适故通直郎、知江阴县陈㞳;
次适武功大夫主管佑神观张延裕;
次适文林郎、新临安府观察推官胡如祖;
次适故承节郎寄班祗候续湜。
孙男三人:希苍,承直郎建康府驻劄御前诸军都统制书写机宜文字
希虞,故保义郎、监潭州南岳庙
希祐,文林郎太平州芜湖县
女二人:长适从政郎、监绍兴府诸暨县中浦犒赏酒库杨训
次适宣教郎、知绍兴府嵊县詹乂民,亡矣。
公风神警迈,性识明敏,束发丧父,毁瘠过哀。
既娶,与秦国事母孝敬。
兄没,抚孤侄过己子,割俸助嫂。
盖自太中继登儒科,仕止佐州,笃意教子孙。
至公博洽酝藉,长于歌诗,心画取法晋唐,时游戏于丹青。
食客常满坐,罗列书画弓刀自娱,而无声色之奉。
疏财重义,欲种德遗后世,家无馀赀。
高宗知其居狭隘,辍地基于比邻,仍给工役费以益之。
甫落成,而师𢍰唱名在丙科,又摘御前闻喜宴诗,大书「荣」榜其楼。
后数日,孝宗宣引,奖其义方之训。
两朝宸章,充满箧笥,士艳其荣。
自号无隐居士,有诗词十二卷藏于家。
予久与公父子同朝,至是扬帅按赠典,子为侍从,父及三少,乃以族人故中书舍人彦中所次行实请碑墓隧,为之铭曰:
唐兴圣典,姑臧攸自。
历世惟七,揆实贤裔。
人门第一,蕃酋知贵。
洵美亚师,有华帝系。
名闻幽燕,厥亦肤使。
仅登捍防,丕载高位。
允显令子,一品追襚。
勒铭昭之,前修是继。
敬侏儒传 南宋 · 杨万里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五八、《诚斋集》卷一一七
敬侏儒者,名子木字承登,以字行,徂徕人也。
伯松,长身碧髯,肤甲如龙。
时人许其有栋梁之用,伯松不乐也,遁于徂徕山
谯郡人有采药至山者,见伯松悦之。
久之,谯郡人谓伯松曰:「闻君长子元明者未娶,吾有邻女,善夜绩者,愿为执柯,可乎」?
伯松拒之,不得免焉。
未几,伯松得软脚疾,中风卒,子元明竟随谯郡人去。
子叔材,即承登之父也。
叔材因从公输子奉使僬侥国,乐而家焉。
娶胡妇,生承登,长二尺。
叔材怒曰:「吾儿亦僬侥耶」?
其妻笑曰:「所谓甥多似舅」。
后携承登归徂徕市,时汉元光二年
里人见承登,莫不大笑,承登曰:「吾虽身短而心甚长」。
因发愤力学,终夜不寝,虽凿壁囊萤之勤不过也。
数年,大明经籍,言之炯然,如明星焉。
武帝方求贤良,徂徕推上承登,上暮召,见其侏儒,心轻之,乃亲策于庭,问三登太平之治,何脩臻此?
承登对策,其略曰:「臣之学所谓一灯明灭者,何足以奉大对?
虽然,萤爝尚足裨日月」。
帝点窜而异焉。
因与语,问汉家火德终始,承登奏曰:「臣本木强,然尝闻火在木上云云」。
上喜,不觉夜半前席
遂登科,累迁登州太守
辞公孙丞相丞相夜见之东閤,承登故人大心、麻子游、陶釭皆在坐,承登遂顶戴三子而白丞相曰:「鄙人浅短,主上以侏儒倡优畜之,误蒙相君烛其寸长。
然鄙人之学,所谓借明于三子者」。
丞相遂留四人于东閤
后一夕,丞相召问攘匈奴之策,承登献三足计,曰足兵,足食,足士。
丞相大悦,因嘲承登曰:「吾闻日乌三足,君亦三足耶」?
上内兴祠祀,外事四夷,国家多事,丞相终日在中书治事,不暇与承登游。
夜归读《春秋》,府吏散,独留四人者同一书几。
承登尤爱幸,丞相每曰:「微承登,则茅氏、麻氏、陶氏三子者能未坠于地乎」?
三子亦曰唯唯。
丞相稍倦于学,而将作大匠者嫉承登之宠,因讽丞相曰:「昨见东方生言于上,云『公孙某暗于知人,而以敬侏儒为上客。
臣朔欲死,侏儒饱欲死』。
丞相其戒之」。
丞相默然。
将作大匠因荐承登同姓敬子长,丞相自是亲子长,而稍疏承登矣。
子长身八尺,蜡言甚佞,又善照知丞相娱乐之意而曲从之,且有内援。
丞相久不见承登,一夕因与子长在后堂为长夜之饮,偶念承登寂寥,召之。
既至,承登精彩昏惨,面目垢污,又冠一小圆帽,状如仰杯,丞相侍姬皆掩口笑不已。
承登因发怒骂丞相曰:「人言齐人多诈,果然。
以今夕之荒淫,知前日清秋雨霁相亲而卷舒简编者,皆伪也」。
丞相大怒,命老卒曳出墙角。
太史公曰:公孙丞相东閤以延贤俊,天下之士辐凑,而敬承登为上客,每至则一坐皆起,可谓能不以貌取人矣。
卒以子长而疏弃之,相业之不终有以也夫!
虽然,承登之贤难于遇,而子长之佞易于合。
不惟易于合也,合则不可去也。
所从来古矣。
士君子之学而仕,未始不与承登游者,然吾见其初而已,至一惑于子长则往而不返者,万水一波也,亦何以议公孙为哉!
弘斋 南宋 · 项安世
刚健中正纯粹精,含弘光大品物亨。
两仪成列易道行,有首无腹非人形。
李侯毅甚将无朋,少年读易老愈明。
以龙代马变始生,以九代七坤始神。
与天同德体必弘,负载万古非蚊虻。
我无笔力回子鲸,何以赠之有西铭(《永乐大典》卷二五三五)
张敬夫1172年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八二、《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一、《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五五、《张宣公年谱》卷一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类聚言仁处,以求夫仁之说,程子为人之意,可谓深切。
然专一如此用功,却恐不免长欲速好径之心,滋入耳出口之弊,亦不可不察也。
大抵二先生之前,学者全不知有仁字,凡圣贤说仁处,不过只作爱字看了
二先生以来,学者始知理会仁字,不敢只作爱说。
然其流复不免有弊者,盖专务说仁,而于操存涵泳之功不免有所忽略,故无复优柔厌饫之味,克己复礼之实,不但其蔽也愚而已。
而又一向离了爱字,悬空揣摸,既无真实见处,故其为说恍惚惊怪,弊病百端,殆反不若全不知有仁字而只作爱字看却之为愈也。
熹窃尝谓若实欲求仁,固莫若力行之近。
但不学以明之,则有擿埴冥行之患,故其蔽愚。
主敬致知交相为助,则自无此蔽矣。
若且欲晓得仁之名义,则又不若且将爱字推求。
若见得仁之所以爱而爱之所以不能尽仁,则仁之名义意思瞭然在目矣,初不必求之于恍惚有无之间也。
此虽比之今日高妙之说稍为平易,然《论语》中已不肯如此迫切注解说破,至《孟子》,方间有说破处,然亦多是以爱为言(如恻隐之类。),殊不类近世学者惊怪恍惚、穷高极远之言也。
今此录所以释《论语》之言,而首章曰仁其可知,次章曰仁之义可得而求,其后又多所以明仁之义云者,愚窃恐其非圣贤发言之本意也。
又如首章虽列二先生之说,而所解实用上蔡之意,正伊川说中问者所谓由孝弟可以至仁而先生非之者,恐当更详究之也。
按《遗书》或问「中之道莫与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同否」?
先生曰:「喜怒哀乐之未发是言在中之义。
只是一个中字,用处不同」。
又曰:「中所以状性之体段」。
又曰:「中之为义自过不及而立名」。
又曰:「不偏之谓中。
道无不中,故以中形道」。
又曰:「与叔谓不倚之谓中,甚善,而语由未莹」。
或问何故未莹,曰:「无倚着处」。
熹按,此言中之道与在中之义不同,不知如何分别。
既状性曰状性,又曰形道,同异如何?
所谓自过不及而得名之中,所谓不偏之中,所谓无倚着处之中,与所谓中之道、在中之义复何异同?
皆未能晓然无疑,敢请其说。
明道先生说「推己及物之谓恕」乃违道不远之事,而一贯之忠恕自与违道不远异。
盖一以贯之,则自然及物,无待乎推矣。
伊川先生《经解》于一以贯之处却「推己之谓恕」,似与明道不同。
而于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之说似亦相戾,不知何谓。
解中又引孟子「尽其心者知其性也」一句,岂以尽心释尽己之义耶?
如此则文意未足,且与寻常所说尽心之意亦自不合。
一本下文更有两句云:「知性则知天矣,知天则道一以贯也」。
若果有此两句,则似不以尽心释尽己,却是以知天说一贯。
然知天亦方是真知得一贯之理,与圣人一贯之实又似更有浅深也。
反复推寻,未得其说,幸思之,复以见教。
曾子告孟敬子语只明道和靖说得浑全,文意亦顺,其它说皆可疑。
向来牵合,强为一说,固未是,后来又以《经解》之说指下句为工用处,亦未然也。
不审尊意以为如何?
张敬夫癸巳论语说1177年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八四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学而时习之。
程子曰:「时复䌷绎文作「思绎」,今此所引改「思」为「䌷」,不知何说。)」。
学者之于义理,当时䌷绎其端绪而涵泳之也(「学而时习之」,此是《论语》第一句。句中五字,虽有虚实轻重之不同,然字字皆有意味,无一字无下落。读者不可以不详,而说者尤不可以有所略也。「学」之为言效也,以己有所未知,而效夫知者以求其知;以己有所未能,而效夫能者以求其能之谓也。「而」者,承上起下之辞也。「时」者,无时而不然也。「习」者,重复温习也。「之」者,指其所知之理、所能之事而言也。言人既学矣,而又时时温习其所知之理、所能之事也。盖人而不学则无以知其所当知之理,无以能其所当为之事。学而不习,则虽知其理、能其事,然亦生涩危殆而不能以自安。习而不时,则虽曰习之,而其功夫间断,一暴十寒,终不足以成其习之之功矣。圣言虽约,而其指意曲折深密而无穷盖如此。凡为解者,虽不必如此琐细剖析,然亦须包含得许多意思,方为完备。今详所解,于「学而」两字全然阔略,而但言䌷绎义理,以解时习之意。夫人不知学,其将何以知义理之所在而䌷绎之乎?且必曰「䌷绎义理之端绪而涵泳之」,又似义理之中别有一物为之端绪,若茧之有丝,既䌷绎出来,又从而涵泳之也。语意烦扰,徒使学者胸中扰扰,拈一放一,将有揠苗助长之患,非所以示人入德之方也。)
说者,油然内慊也程子但言浃洽于中则说,虽不正解「说」字,而「说」字之意已分明。今既述程语,而又增此句,似涉重复。且慊者,行事合理而中心满足之意,施之于此,似亦未安。)
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自孝弟而始,为仁之道,生而不穷(按有子之意,程子之说,正谓事亲从兄,爱人利物,莫非为仁之道。但事亲从兄者也,爱人利物者末也。本立然后末有所从出,故孝弟立而为仁之道生也。今此所解,语意虽高而不亲切。)
其爱虽有差等,而其心无不溥矣(此章「仁」字正指爱之理而言耳,《易传》所谓「偏言则一事」者是也。故程子于此,但言孝弟行于家而后仁爱及于物,乃著实指事而言。其言虽近,而指则远也。今以心无不溥形容,所包虽广,然恐非本旨,殊觉意味之浮浅也。)
巧言令色。
若夫君子之修身,谨于言语容貌之间,乃所以体当在己之实事,是求仁之要也(此意甚善,但恐须先设疑问以发之,此语方有所指。今无所发端而遽言之,则于经无所当,而反乱其本意矣。如《易传》中发明经外之意,亦必设为问答以起之。盖须如此,方有节次来历,且不与上文解经正意相杂。而其抑扬反覆之间,尤见得义理分明耳。)
为人谋而不忠。
处于己者不尽也(「处」字未安。)
道千乘之国。
信于己也(「己」字未安。),自使民以时之外(此句无所当,恐是羡字。)
毋友不如己者。
不但取其如己者,又当友其胜己者(经但言毋友不如己者,以见友必胜己之意。今乃以「如己」、「胜己」分为二等,则失之矣。而其立言造意,又似欲高出于圣言之上者。解中此类甚多,恐非小病也。)
慎终追远。
慎,非独不忘之谓,诚信以终之也。
追,非独不忽之谓,久而笃之也(以「慎」为不忘,「追」为不忽,若旧有此说,则当引其说而破之。若初无此说,则此两句亦无所当矣。且下文两句所解亦未的当。)
凡事如是,所以养德者厚矣(慎终追远,自是天理之所当然,人心之所不能已者。人能如此,则其德自厚而民化之矣。今下一「养」字,则是所以为此者,乃是欲以养德,而其意不专于慎终追远矣。)
厚者德之聚,而恶之所由以消靡也(此语于经无当,于理未安。)
父在观其志。
志欲为之而有不得行,则孝子之所以致其深爱者可知(此章旧有两说,一说以为为人子者父在则能观其父之志而承顺之,父没则能观其父之行而继述之,又能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则可谓孝矣。一说则以为欲观人子之贤否者,父在之时,未见其行事之得失,则但观其志之邪正。父没之后,身任承家嗣事之责,则当观其行事之得失。若其志与行皆合于理,而三年之间又能无改于父之道,则可谓孝矣。此两说不同,愚意每谓当从前说,文势为顺。若如后说,则上文未见志行之是非,不应末句便以「可谓孝矣」结之也。今详此解盖用后说,然谓父在而志不得行可以见其深爱,则又非先儒旧说之意矣。经文但有一「志」字,乃是通邪正得失而言,如何便见得独为志欲为之而不得行,又何以见夫致其深爱之意耶?)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志哀而不暇它之问也。
又曰:三年无改者,言其常也,可以改而可以未改者也(此句之说,惟尹氏所谓「孝子之心有所不忍」者最为悫实。而游氏所谓「在所当改而可以未改」者,斟酌事理尤得其当。此解所云「志哀而不暇它之问」者,盖出谢氏之说,其意非不甚美,然恐立说过高,而无可行之实也。盖事之是非可否日接于耳目,有不容不问者。君子居丧,哀戚虽甚,然视不明,听不聪,行不正,不知哀者,君子病之,则亦不应如是之迷昧也。所谓「可以改而可以未改」者,则出于游氏之说,然又失其本指。盖彼曰「在所当改」,则迫于理而不得不然之辞也。今曰「可以改」,则意所欲而冀其或可之辞也。二者之间,其意味之厚薄相去远矣。又此经所言,亦为人之父不能皆贤,不能皆不肖,故通上下而言,以中人为法耳。今解又云「三年无改者,言其常也」,似亦非是。若言其常,则父之所行,子当终身守之可也,岂但以三年无改为孝哉?)
信近于义。
恭谓貌恭。
又曰:恭而过于实,适所以招耻辱(恭不近礼谓之无节而过卑则可谓之貌恭,而过实,则失之矣。且貌恭而过实,亦非所以取耻辱也。)
言而不可复则不可行,将至于失其信矣。
或欲守其不可复之言,则逆于理而反害于信矣(此数句似不分明,恐未尽所欲言之曲折也。窃原本意盖曰欲其言之信于人,而不度于义者,复之则害于义,不复则害于信,进退之间,盖无适而可也。故君子欲其言之信于人也,必度其近于义而后出焉,则凡其所言者,后无不可复之患矣。恐须如此说破,方分明也。)
就有道而正焉。
异世而求之书(本文未有此意,恐不须过说。或必欲言之,则别为一节而设问以起之可也。)
贫而乐,富而好礼。
进于善道,有日新之功,其意味盖无穷矣(此语不实。)
《诗》三百。
其言皆出于恻怛之公心,非有它也(「恻怛」与「公心」字不相属。「非有它也」,乃嫌于有它而解之之辞,然亦泛矣。《诗》发于人情,似无有它之嫌。若有所嫌,亦须指言何事,不可但以「有它」二字概之也。)
无违。
生事之以礼,以敬养也。
死葬之以礼,必诚必信也。
祭之以礼,致敬而忠也(专言敬则爱不足,专言诚信则文不足。「忠」字尤所未晓,然致敬而忠,恐亦未足以尽祭礼。大率圣人此言至约而所包极广,条举悉数,犹恐不尽,况欲率然以一言该之乎?)
十世可知。
若夫自嬴秦氏废先王之道,而一出于私意之所为,有王者作,其于继承之际,非损益之可言,直尽因革之宜而已(此一节立意甚偏而气象褊迫,无圣人公平正大、随事顺理之意。且如此说,则是圣人之言不足以尽古今之变,其所谓百世可知者,未及再世而已不验矣。尝究此章之指,惟古注马氏得之何晏虽取其说,而复乱以己意,以故后来诸家祖习其言,展转谬误,失之愈远。至近世,吴才老胡致堂始得其说,最为精当。吴说有《续解》、《考异》二书,而《考异》中此章之说为尤详,愿试一观,或有取焉。大抵此二家说其它好处亦多,不可以其后出而忽之也。)
非其鬼而祭之,谄也。
无其鬼神,是徒为谄而已(圣人之意,罪其祭非其鬼之为谄,而不几其祭无其鬼之徒为谄也。谄自恶德,岂论其有鬼无鬼、徒与不徒也哉?)
《韶武》。
圣人之心初无二致,揖逊征伐,时焉而已(此理固然,但此处解「美善」两字而为此说,似以舜武心皆尽美,而武王之事有未尽善,则「美」字反重而「善」字反轻,为不伦耳。盖美者声容之盛,以其致治之功而言也。善者致美之实,以其德与事而言也。然以德而言,则性之反之虽有不同,而成功则一。以事而言,则揖逊征伐虽有不同,而各当其可。则圣人之心,亦未尝不同也。)
仁者能好人恶人。
仁者为能克己(此语似倒,恐当正之。)
无终食之间违仁。
无终食之间违仁,是心无时而不存也。
造次颠沛必于是,主一之功也(此二句指意不明,语脉不贯。初窃疑其重复,既而思之,恐以上句为成德之事,下句为用功之目。若果如此,则当改下句云:「所以存其心也」,乃与上文相应,庶读者之易晓。然恐终非圣人之本意也。)
无适无莫。
或曰:异端无适无莫而不知义之与比,失之矣。
夫异端之所以不知义者,正以其有适有莫也(异端有适有莫,盖出于程子之言。然讥其无适莫而不知义,亦谢氏之说。言虽不同,而各有所指,未可遽以此而非彼也。若论先后,则正以其初无适莫而不知义,故徇其私意以为可否,而反为有适有莫。既有适莫,故遂不复求义之所在,而卒陷于一偏之说也。)
求为可知。
若曰使己有可知之实,则人将知之,是亦患莫己知而已,岂君子之心哉(此说过当。若曰「所谓求为可知者,亦曰为其所当为而已,非谓务皎皎之行以求闻于人也」,则可矣。)
一以贯之。
道无不该也,有隐显内外本末之致焉。
若无隐显内外本末之致,则所谓一贯者,亦何所施哉(此意甚善,然其辞则似生于辨论反覆之馀者。今发之无端,则无所当而反为烦杂。若曰「圣人之心于天下事物之理无所不该,虽有内外本末隐显之殊,而未尝不一以贯之也」,则言顺而理得矣。)
欲讷于言。
言欲讷者畏天命,行欲敏者恭天职(言行自当如此,不必为畏天命、恭天职而然。今若此言,则是以言行为小,而必称天以大之也。且言行之分亦未稳当,行之欲敏,独非畏天命耶?)
昼寝。
知抑精矣(「抑」字恐误。)
臧文仲
世方以小慧为知(小慧似非所以言臧文仲。)
季文子
非诚其思(此语未善。)
颜渊季路侍。
为吾之所当为而已,则其于劳也奚施(「施劳」,旧说皆以「施」为「勿施于人」之「施」,「劳」者,劳辱之事。今如此说,语不分明。子细推寻,似亦以「施」为夸张之意,「劳」为「功劳」之「劳」,其意虽亦可通,但不知「施」字有如此用者否耳。必如此说,更须子细考證,说令明白乃佳。)
存乎公理(此句亦未善。)
质胜文则野。
失而为府史之史,宁若为野人之野乎(此用杨氏「与其史也,宁野」之意,然彼亦以为必不得已而有所偏胜,则宁若此耳。今解乃先言此,而又言矫揉就中之说,则既曰「宁为野人之野」矣,又何必更说「修勉而进其文」乎?文理错杂,前后矛盾,使读者不知所以用力之方。恐当移此于矫揉就中之后,则庶乎言有序而不悖也。)
人之生也直。
罔则昧其性,是冥行而已矣(此说似好,然承上文「直」字相对而言,则当为欺罔之罔。)
中人以下。
不骤而语之以上,是亦所以教之也孟子言「不屑之教诲,是亦教诲之」,盖为不屑之教诲,已是绝之而不复教诲,然其所以警之者,亦不为不至,故曰是亦教诲之而已矣。所谓「亦」者,非其正意之辞也。若孔子所言「中人以下未可语上」,而不骤语之以性与天道之极致,但就其地位,告之以切己著实之事,乃是教之道正合如此,非若不屑之教诲,全不告语,而但弃绝以警之也。今曰「是亦教诲之也」,则似教人者不问其人品之高下,必尽告以性与天道之极致,然后始可谓之教诲。才不如此,便与绝而不教者无异。此极害理,非圣门教人之法也。且著此一句,非惟有害上文之意,觉得下文意思亦成躐等,气象不佳。试思之。若但改云:「不骤而语之以上,是乃所以渐而进之,使其切问近思而自得之也」,则上下文意接续贯通,而气象无病矣。此所撰《集注》已依此文写入矣。)
敬鬼神而远之。
远而不敬,是诬而已(「诬」字未安。)
知仁动静/知之体动而静在其中,仁之体静而动在其中(此义甚精,盖周子太极之遗意,亦已写入《集注》诸说之后矣。但在此处读之,觉得有急迫之病,略加曲折,别作一节意思发明乃佳。大抵此解之病在于太急迫而少和缓耳。)
子见南子
卫国,必见寡小君孔子居卫最久,不可但言过卫。见小君者,礼之当然,非特卫国如此也。)
夫子听卫国之政,必自卫君之身始(此理固然,然其间似少曲折,只如此说,则亦粗暴而可畏矣。试更思之,若何?)
博施济众。
不当以此言仁也。
仁之道不当如此求也(但言不当,而不言其所以不当之故,不足以发圣人之意。)
先言仁者,而后以仁之方结之(立人达人,仁也,能近取譬,恕也,自是两事,非本一事而先言后结也。)
述而不作。
圣人所以自居者,平易如此(「平易」二字说不著。)
老彭孔子事同,而情性功用则异孔子贤于,非老彭之所及,人皆知之,自不须说。但其谦退不居而反自比焉,且其辞气极于逊让,而又出于诚实如此,此其所以为盛德之至也。为之说者,正当于此发其深微之意,使学者反复潜玩,识得圣人气象,而因以消其虚骄傲诞之习,乃为有力。今但以「平易」二字等闲说过,而于卒章忽为此论,是乃圣人鞠躬逊避于前,而吾党为之攘袂扼腕于后也。且无乃使夫学者疑夫圣人之不以诚居谦也乎哉?大率此解多务发明言外之意,而不知其反戾于本文之指,为病亦不细也。)
默而识之。
默识非言意之所可及,盖森然于不睹不闻之中也。
又云:世之言默识者,类皆想像亿度,惊怪恍惚,不知圣门实学贵于践履,隐微之际,无非真实(默识只是不假论辨而晓此事理,如侯子辨总老之说是已。盖此乃圣人之谦词,未遽说到如此深远处也。且此说虽自践履言之,然其词气,则与所谓惊怪恍惚者亦无以相远矣。)
子之燕居。
圣人声气容色之所形,如影之随行(声气容色不离于形,同是一物。影之于形,虽曰相随,然却是二物。以此况彼,欲密而反疏矣。且众人声气容色之所形,亦其有于中而见于外者,岂独圣人为然哉?)
志于道。
艺者所以养吾德性而已(上四句解释不甚亲切,而此句尤有病。盖艺虽末节,然亦事理之当然,莫不各有自然之则焉。曰「游于艺」者,特欲其随事应物,各不悖于理而已。不悖于理,则吾之德性□固得其养,然初非期于为是以养之也。此解之云,亦原于不屑卑近之意,故耻于游艺而为此说以自广耳。又按张子曰:「者,日为之分义也。」详味此句,便见得「」是合有之物,非必为其可以养德性而后游之也。)
自行束脩以上。
辞气容色之间,何莫非诲也,固不保其往尔(「诲」字之意,恐未说到辞气容色之间,亦未有不保其往之意也。盖「吾无隐乎尔」,乃为二三子以为有隐而发,「不保其往」,乃为门人疑于互乡童子而发,皆非平日之常言,不应于此无故而及之也。若以礼来者不以一言告之,而必俟其自得于辞气容色之间,又先萌不保其往之意,则非圣人物来顺应之心矣。此一章之中而说过两节意思,尤觉气迫而味短也。)
愤悱。
愤则见于辞气,悱则见于颜色(此两字与先儒说正相反,不知别有据否?)
子谓颜渊
其用也岂有意于行之?
其舍也岂有意于藏之(圣人固无意必,然亦谓无私意期必之心耳。若其救时及物之意皇皇不舍,岂可谓无意于行之哉?至于舍之而藏,则虽非其所欲,谓舍之而犹无意于藏,则亦过矣。若果如此,则是之心漠然无意于应物,推而后行,曳而后往,如佛老之为也。圣人与异端不同处正在于此,不可不察也。程子于此但言「用舍无与于己,行藏安于所遇」者也。详味其言中正微密,不为矫激过高之说,而语意卓然,自不可及,其所由来者远矣。程子又云:「乐行忧违,忧与乐皆道也,非己之私也」,与此相似,亦可玩味。)
子行三军则谁与。
临事而惧,好谋而成,古之人所以成天下之事而不失也,岂独可行三军而已哉(临事而惧,好谋而成,本为行三军而发,故就行三军上观之,尤见精密。盖圣人之言虽曰无所不通,而即事即物,毫釐之间,又自有不可易处。若如此解之云,是乃程子所诃「终日乾乾,节节推去」之病矣。)
子所雅言。
性与天道,亦岂外是而它得哉(固是如此,然未须说。)
子不语。
语乱则损志(「损志」二字未安。)
弋不射宿。
不忍乘危(「乘危」二字未安。)
奢则不孙。
圣人斯言,非勉学者为俭而已(圣人深恶奢之为害,而宁取夫俭之失焉,则其所以勉学者之为俭,其意切矣。今为此说,是又欲求高于圣人,而不知其言之过、心之病也。温公谓扬子作《玄》,本以明《易》,非敢别作一书以与《易》竞。今读此书,虽名为说《论语》者,然考其实则几欲与《论语》竞矣。鄙意于此深所未安,不识高明以为如何?)
曾子有疾,召门弟子。
形体且不可伤,则其天性可得而伤乎(此亦过高之说,非曾子之本意也。且当著明本文之意,使学者深虑,保其形体之不伤而尽心焉,是则曾子所为丁宁之意也。且天性亦岂有可伤之理乎?)
敬子问之。
将死而言善,人之性则然(此语太略,几不可晓,恐当加详焉。)
动容貌者,动以礼也。
正颜色者,正而不妄也。
出词气者,言有物也。
动容貌则暴慢之事可远,正颜色则以实而近信,出词气则鄙倍之意可远(此说盖出于谢氏,以文意求之,既所未安,而以义理观之,则尤有病。盖此文意但谓君子之所贵乎道者,有此三事,动容貌而必中礼也,正颜色而非色庄也,出词气而能合理也。盖必平日庄敬诚实,涵养有素,方能如此。若其不然,则动容貌而不能远暴慢矣,正颜色而不能近信矣,出词气而不能远鄙倍矣。文势如此,极为顺便。又其用功在于平日积累深厚,而其效验乃见于此,意味尤觉深长。明道、尹氏说盖如此,惟谢氏之说以动、正、出为下功处,而此解宗之。夫经但云「动」,则其以礼与否未可知;但云「正」,则其妄与不妄未可见;但云「出」,则其有物无物亦未有以验也。盖夫子尝言「非礼勿动」,则动容固有非礼者矣。今但曰「动」,则暴慢如何而遽可远乎?又曰「色取仁而行违」,则正色固有不实者矣。今但曰「正」,则信如何而遽可近乎?又曰「出其言不善」,则出言固有不善者矣。今但曰「出」,则鄙倍如何而遽可远乎?此以文义考之,皆所未合。且其用力至浅而责效过深,正恐未免于浮躁浅迫之病,非圣贤之本指也。)
弘毅。
弘由充扩而成(此句似说不著。)
民可使由之。
使自得之(此亦但谓使之由之耳,非谓使之知也。)
荡荡乎民无能名焉。
无所不该而其用则密(只广大便难名,不必言其用之密也。)
禹吾无间然矣/皆所以成其性耳(禹之所行,皆理之所当然,固是本出于性,然禹亦为其所当为而已,非以其能成吾性而后为之也。)
子绝四。
绝而不复萌(此颜子不贰过之事,非所以语孔子,盖此「绝」字犹曰「无」耳。然必言「绝」而不言「无」者,见其无之甚也。)
颜渊喟然叹曰。
约我以礼,谓使之宅至理于隐微之际(侯氏曰:「博文,致知格物也。约礼,克己复礼也。」其说最善。此解说得幽深,却无意味也。)
必曰「如」者,言其始见之端的者然也(此句亦不可晓。)
未见好德。
众人物其性(此语未安。盖性非人所能物,众人但不能养其性而流于物耳,性则未尝物也。)
语之而不惰。
不惰,谓不惰其言也。
夫子之言昭然发见于颜子日用之中,此之谓不惰(「惰」字乃怠惰之义,如所解,乃坠堕之义,字自作「堕」,或有通作「堕」者,不作「惰」也。且其为说,又取禅家语堕之意,鄙意于此尤所未安也。)
衣敝缊袍。
不忮不求之外,必有事焉(此语不可晓。)
可与共学。
或者指权为反经合道、惊世难能之事(世俗所谓权者,乃随俗习非,偷安茍得,如《公羊》祭仲废君之类耳,正不谓惊世难能之事也。)
唐棣之华。
唐棣》之诗,周公之事(《论语》及《诗》召南作「唐棣」,《小雅》作「常棣」,无作「棠」者。而《小雅》「常」字亦无」音。《尔雅》又云:「唐棣常棣移」,则唐棣常棣自是两物。而夫子所引,非《小雅》之《常棣》矣。且今《小雅》《常棣》之诗章句联属,不应别有一章如此,盖逸诗尔。《论语》此下别为一章,不连上文,范氏、苏氏已如此说。但以为思贤之诗,则未必然耳。或说此为孔子所删《小雅》诗中之一章,亦无所考。且以文意参之,今《诗》之中当为第几章耶?)
食饐而餲。
圣人所欲不存,岂有一毫加于此哉(此句不可晓。)
出三日,不食之矣。
或出三日,则宁不食焉(按经文,此句乃解上文祭肉不出三日之意,言所以三日之中食之必尽,而不使有馀者,盖以若出三日,则人将不食而厌弃之,非所以敬神惠也。)
可则止。
有不合于正理,则从而止之(按经文意,不可则止,但谓不合则去耳。后篇论朋友处,「不可则止」文意正同。今为此说,穿凿费力,而不成文理,窃所未安。且两句文同,不应指意顿异如此也。)
点尔何如。
曾子非有乐乎此也」至「故行有不掩焉也(此论甚高,然反复玩之,则夸张侈大之辞胜,而悫实渊深之味少。且其间文意首尾自相背戾处极多,且如所谓「曾子非有乐乎此也,盖以见夫无不得其乐之意耳」,只此一句,便自有两重病痛。夫谓「曾子非有乐乎此」,此本于明道先生箪瓢陋巷非有可乐」之说也。然颜曾之乐虽同,而所从言之则异,不可不察也。盖箪瓢陋巷实非可乐之事,颜子不幸遭之,而能不以人之所忧改其乐耳。若其所乐,则固在夫箪瓢陋巷之外也。故学者欲求颜子之乐,而即其事以求之,则有没世而不可得者,此明道之说所以为有功也。若夫曾皙言志,乃其中心之所愿而可乐之事也。盖其见道分明,无所系累,从容和乐,欲与万物各得其所之意,莫不霭然见于词气之间。明道所谓「与圣人之志同,便是气象」者,正指此而言之也。学者欲求曾皙之胸怀气象,而舍此以求之,则亦有没世而不可得者矣。夫二子之乐虽同,而所从言则其异有如此者,今乃以彼之意为此之说,岂不误哉!且夫子之问,欲知四子之所志也。四子之对,皆以其平日所志而言也。今于曾皙之言独谓其特以见夫无所不得其乐之意,则是曾皙于夫子之问独不言其平日之所志,而临时信口撰成数句无当之大言,以夸其无所不乐之高也。如此则与禅家拈槌竖拂、指东画西者何以异?其不得罪于圣人幸矣,又何喟然见与之可望乎?至于此下虽名为推说曾皙之意者,然尽黜其言而直伸己见,则愚恐其自信太重,视圣贤太轻,立说太高,而卒归于无实也。且所谓「无不得其乐」者,固以人而言之矣,而其下文乃以「天理自然,不可忘助,不可过不及,不可倚著」者释之,则未知其以理而言耶?抑以人言之耶?以理而言,则与上文「得其所乐」之云似不相应;以人而言,则曾皙之心艰危恐迫,倾侧动摇,亦已甚矣,又何以得其所乐而为天理之自然耶?其以为「叙、秩、命、讨,天则所存,所以无为而治者」,则求诸曾皙之言,殊未见此曲折。且此既许之以圣人之事矣,又以为圣门实学存养之地,则是方以为学者之事也。若曰姑以为学者之事而已,而又以为行有所不掩焉,则是又并所谓有养者而夺之也。凡此数节,殊不相应,皆熹之所不能晓者。窃惟此章之旨惟明道先生发明的当,若上蔡之说,徒赞其无所系著之意,而不明其对时育物之心。至引列子御风之事为比,则其杂于老、庄之见,而不近圣贤气象尤显然矣。凡此说中诸可疑处,恐皆原于此说。窃谓高明更当留意,必如横渠先生所谓「濯去旧见,以来新意」者,庶有以得圣贤之本心耳。《论语》中大节目似此者不过数章,不可草草如此说过也。)」。
克己复礼。
「斯言自始学至成德,皆当从事」至「无所见夫克矣(此一节意思似亦因向来以克己为后段事,故有此反复之论。今但如此发之无端,恐亦须设问答以起之。)」。
子帅以正。
其有不率者,则明法敕罚以示之,亦所以教也(理固如此,但此处未应遽如此说,夺却本文正意耳。《易》曰:「明罚敕法」,此倒其文,不知别有意否?)
直躬。
「世之徇名而不究其实者」至「几何其不若是哉(此不知所指言者谓何等事,文意殊不明也。)」?
为命。
「虽然」至「言外之意也(恐圣人未有此意,但作今自推说,却不妨耳。)」。
人也。
以其有人之道也(古注云:「犹《诗》所谓伊人」,此说当矣。《庄子》曰:「之人也物莫之伤」,亦与此同。若曰有人之道,极言之则太重,管仲不能当;浅言之则太轻,又非所以语管仲也。)
孟公绰
赵、魏老在当时号为家事治者(此句不可晓,恐传本有误字。)
正谲。
程子曰云云(此解恐当用致堂说,向见伯恭说亦如此。)
古之学者为己。
所以成物,特成己之推而已(按此为人,非成物之谓。伊川以「求知于人」解之,意可见矣。若学而先以成物为心,固失其序,然犹非私于己者,恐亦非当时学者所及也。吕与叔《中庸序》中亦如此错解了。)
不逆诈。
孔注文义为顺(按孔注文义极不顺,惟杨氏说得之。「抑」者,反语之词,如云「求之与?抑与之与?」「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皆略反上文之意也。)
微生亩
包注训「固」为陋,此解是(恐亦未安。)
谅阴
大君敕五典以治天下,而废三年之达丧(经文未有此意,短丧自是后世之失。若欲发明,当别立论而推以及之,不可只如此说,无来历也。)
修己以敬。
敬有浅深,敬之道尽,则修己之道亦尽,而安人安百姓皆其中(此意甚善,但「敬有浅深」一句,此于上下文并无所当,反使人疑修己是敬之浅者,安百姓是敬之深者。今但削去此四字及下文一「亦」字,则意义通畅,自无病矣。)
原壤
「幼而孙弟」至「见其弊之所自也(恐圣人无此意,今以为当如是推之则可耳。)」。
予一以贯之。
所谓约我以礼者欤(此说已见「颜渊喟然」章。)
此亦子贡初年事(既曰当其可,则子贡是时应已默契夫子之意矣。后来所言夫子之得邦家者,安知不由此而得之?何以知其为初年事耶?此等既无考据,而论又未端的,且初非经之本意,不言亦无害也。)
子张问行。
人虽不见知,而在己者未尝不行(夫子之言,言其常理耳,人虽不知,别是一段事,未应遽说,以乱夫子之意。向后别以己意推言,则可耳。)
参前倚衡,使之存乎忠信笃敬之理也(此谓言必欲其忠信,行必欲其笃敬,念念不忘而有以形于心目之间耳。若不责之于言行之实,而徒曰存其理而不舍,亦何益哉?)
卷而怀之。
犹有卷而怀之之意,未及潜龙之隐见(恐不须如此说。)
志士仁人。
仁者人之所以生也,茍亏其所以生者,则其生也亦何为哉(志士仁人所以不求生以害仁者,乃其心中自有打不过处,不忍就彼以害此耳,且非为恐亏其所以生者而后杀身以成仁也。所谓成仁者,亦但以遂其良心之所安而已,非欲全其所以生而后为之也。此解中常有一种意思,不以仁义忠孝为吾心之不能已者,而以为畏天命、谨天职,欲全其所以生者而后为之,则是本心之外,别有一念,计及此等利害重轻而后为之也。诚使真能舍生取义,亦出于计较之私,而无悫实自尽之意矣。大率全所以生等说,自它人旁观者言之,以为我能如此则可,若挟是心以为善,则已不妥帖。况自言之,岂不益可笑乎?《吕览》所载直躬證父一事而载取名事,正类此耳。)
放郑声,远佞人。
非圣人必待戒乎此也,于此设戒,是乃圣人之道也(此是圣人立法垂世之言,似不必如此说。然禹以丹朱戒舜,舜以「予违汝弼」责其臣,便说圣人必戒乎此,亦何害乎?此盖尊圣人之心太过,故凡百费力主张,不知气象却似轻浅迫狭,无宽博浑厚意味也。)
一言终身行之。
行恕则忠可得而存矣(此句未安,当云诚能行恕,则忠固在其中矣。)
谁毁谁誉。
毁者指其过,誉者扬其美(此说未尽。愚谓毁者,恶未至此而深诋之也。誉者,善未至此而骤称之也。非但语其已然之善恶而已。)
谁毁谁誉,谓吾于人无毁誉之意也(圣人之心仁恕公平,实无毁誉,非但无其意而已。)
有所誉必有所试,因其有是实而称之(此亦未尽。试犹验也,圣人或时有所誉者,虽其人善未至此,然必尝有以验之,而知其将至是矣。盖圣人善善之速,恶恶之缓,而于其速也亦无所茍焉。)
又曰:可毁可誉在彼。
又曰:不云有所毁,圣人乐与人为善也,必有所试而后誉,则其于毁亦可知矣(若如此说,则是圣人固常有毁,但于此著其有誉而匿其有毁,以取忠厚之名也,而可乎?毁,破坏也,如器物之未败而故破坏之,圣人岂有是乎?)
礼乐征伐自天子出。
天子亦岂敢以为己所可专,而加私意于其间哉?
亦曰奉天理而已(意见「原壤夷俟」、「子张问行」章。)
三愆。
言而当其可,非养之有素不能也(圣人此言只是戒人言语以时,不可妄发,未说到此地位也。)
言及之而不言当言之理,不发也(此语甚怪,盖为养之有素所牵而发耳。然若如此,则是自见不到,有隐于人矣。)
生而知之。
其至虽一,而其气象规模终有不同者(此一节当删去,于解经之意亦未有所阙也。)
子谓伯鱼
为者躬行其实也(按诸先生多如此说,意极亲切,但寻文义,恐不然耳。「为」只是诵读讲贯,「墙面」只是无所见。《书》所谓「不学墙面」,亦未说到不躬行则行不得处也。)
得之
所为患得者,计利自便之心也(此句解得文义不分明,而语意亦不亲切。)
君子有恶。
「以子贡之有问」至「抑可知矣(夫子之问,未见恶人之疑,子贡之对,亦未见检身之意。)」。
三仁。
皆称为仁,以其不失其性而已(此说「仁」字恐不亲切。)
筱。
植杖而芸,亦不迫矣。
子路宿,则其为人盖有馀裕。
又曰行以避焉,隘可知也(此语自相矛盾。)
不施其亲。
引尹氏说(尹氏固佳,然不知「施」字作如何解?若如谢氏,虽亦引「无失其亲」为解,然却训「施」为「施报」之「施」,则误矣。此等处须说破,令明白也。陆德明《释文》本作「弛」字,音诗纸反,是唐初本犹不作「施」字也。吕与叔亦读为「弛」,而不引《释文》,未必其考于此,盖偶合耳。今当从此音读。)
士见危致命。
杨氏曰云云(似不必如此分别。)
君子学以致其道。
致者,极其致也(恐当云:「致者,极其所至也。」)
自未合者言之,非用力以致之,则不能有诸躬道固欲其有诸躬,然此经意但谓极其所至耳,不为有诸躬者发也。若曰有诸躬,则当训「致」为「致师」之「致」,如苏氏之说矣。然本文意不如此。)
大德小德。
小德,节目(此章说甚佳,但以《记》所谓「后其节目」者观之,则此二字似未甚当。)
子夏之门人小子。
「君子之道,孰为当先而可传」至「循其序而用力耳(详本文之意,正谓君子之道本末一致,岂有以为先而传之?岂有以为后而倦教者?但学者地位高下不同,如草木之大小,自有区别,故其为教不得不殊耳。初无大小虽分,而生意皆足;本末虽殊,而道无不存之意也。「焉可诬也」,苏氏得之。「有始有卒」,尹氏得之。此章文义如此而已。但近年以来,为诸先生发明本末一致之理,而不甚解其文义,固失其指归。然考之程书,明道尝言:「传后倦,君子教人有序,传以近者小者,而后教以远者大者,非是传以近小,而后不教以远大也。」此解最为得之。然以其言缓而无奇,故读者忽之而不深考耳。)」。
庄子
庄子所以不改,意其事虽未尽善,而亦不至于悖理害事之甚与庄子乃献子之子,献子贤大夫,其臣必贤,其政必善。庄子之贤不及其父,而能守之,终身不改,故夫子以为难,盖善之也。此临川邓丈元亚说,诸家所不及也。)
仲尼焉学。
万物盈于天地之间,莫非文武之道,初无存亡增损(近年说者多用此意,初若新奇可喜,然既曰「万物盈于天地之间」,则其为道也,非文武所能专矣。既曰「初无存亡增损」,则「未坠于地」之云,又无所当矣。且若如此,则天地之间可以目击而心会,又何待于贤者识其大,不贤者识其小,一一学之,然后得耶?窃详文意所谓文武之道,但谓周家之制度典章尔。孔子之时,犹有存者,故云未坠也。大抵近世学者喜闻佛老之言,常迁吾说以就之,故其弊至此。读者平心退步,反复于句读文义之间,则有以知其失矣。)
生荣死哀。
生荣死哀,无不得其所者也(所解不明。似谓天下之人其生皆荣,其死皆哀,无不得其所者,不知是否?若如此说,则不然矣。子贡言夫子得邦家时其效如此,范氏所谓「生则天下歌诵,死则如丧考妣」者是也。)
谨权量。
此亦帝王为治之要(此篇多阙文,当各考其本文所出而解之。有不可通者,阙之可也。谨权量以下,皆武王事,当自「周有大赉」以下至「公则悦」为一章。盖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当时皆有其事,而所重民食丧祭,即《武成》所谓「重民五教,惟食丧祭」者也。《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一。)
林择之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二一
诚之在物谓之天,前书论之已详。
来书所说,依旧非本意。
向为此语,乃本「物与无妄」之意,言天命散在万物而各为其物之天耳。
意虽如此,然穷窘迫切,自觉殊非佳语也。
观过知仁,只依伊川说,更以和靖说足之。
圣人本意似不过如此。
《记》曰:「仁者之过易辞也」。
《语》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
如此推之,亦可见矣。
张所问子文文子,只说得事,不见其心所以处此者的实如何,所以见他仁与不仁未得。
伊川云:「若无喜愠,何以知其非仁乎」?
如此理会,方见得圣门所说「仁」字直是亲切。
若如五峰之说,却说出去得更远了,与仁字亲切处转无交涉矣(《知言》中说仁字多类此。)
切脉观鸡之说固佳,然方切脉观鸡之际,便有许多曲折,则一心二用,自相妨夺,非唯仁不可见,而脉之浮沉缓急,鸡之形色意态,皆有所不暇观矣。
窃意此语但因切脉而见血气之周流,因观鸡雏而见生意之呈露,故即此指以示人。
如引医家手足顽痹之语,举周子不去庭草之事,皆此意尔。
若如来谕,观鸡之说文义犹或可通,至切脉之云,则文义决不如此。
又所云「同一机」者,颇类无垢句法。
敬子问疾一章,但看二先生及尹和靖说,可见曾子之本意,而知上蔡之为强说矣。
盖非惟功夫浅迫,至于文义亦说不去也。
尽心之说谓「尽」字上更有工夫,恐亦未然。
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三。又见《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二九八、学行典卷五五。
吕子约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三四、《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七、《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五五
自顷承书,有专介存问之约,日望其至。
忽得郭希吕书,闻尝感疾不轻,甚以为虑。
而无从附问,但切悬情。
前日使至,忽领手书,未及发视,亟问来人,知已无他,忧疑顿释。
既而细读,乃审向来疾證诚亦可畏。
今幸平复,而又自能过意调摄,尤副所望。
比日窃惟体候益佳健矣。
但来书以为劳耗心力所致,而诸朋友书亦云读书过苦使然,不知是读何书?
若是圣贤之遗言,无非存心养性之事,决不应反至生病,恐又只是太史公作祟耳。
孟子言学问之道惟在求其放心,而程子亦言心要在腔子里。
今一向耽著文字,令此心全体都奔在册子上,更不知有己,便是个无知觉、不识痛痒之人。
虽读得书,亦何益于吾事邪?
况以子约平日气体不甚壮实,岂可直以耽书之故遂忘饥渴寒暑,使外邪客气得以乘吾之隙?
是岂圣人谨疾、孝子守身之意哉!
今既能以前事为戒,凡百应酬,计亦例加节啬。
然区区之意于此犹不能忘言。
祝深以门户道学之传为念,幸甚幸甚!
枉尺直寻,素未尝以此奉疑也。
但见顷来议论一变,如山移河决,使学者震荡回挠,不问愚智,人人皆有趋时徇势、驰骛功名之心,令人忧惧,故不得不极言之。
盖非独为子约惜,实为伯恭惜,又重为正献荥阳诸公惜也。
汉唐本体,只是智力,就中有暗合处,故能长久」,如此言之,却无过当。
但若讲得圣门学问分明,则此固无足言者。
王道正理未尝一日而可无者,亦不待引此然后为有徵也。
设若接引下根,亦只须略与说破,仍是便须救拔得他跳出功利窠窟,方是圣贤立教本指。
今乃深入其中,做造活计,不惟不能救得他人,乃并自己陷入其中而不能出,岂不误哉!
陈正己书来,说得更是怕人。
今录所答渠书去,幸一观。
此尤可为叹息也。
仁字之说,论之愈详,愈觉迷昧。
然窃恐所谓「秖就发用之端而言,则无由见仁之本体」,只此一句,便是病根也。
孟子论仁虽有恻隐人心之殊,程子于此亦有偏言专言之别,然若实于恻隐之偏言处识得此人心专言者,其全体便可见。
今只为于此认得不真,故不能有以识其全体。
乃欲广大其言,以想象而包笼之,不知言愈广大而意愈不亲切也。
程子之言,惟谷种一条最为亲切,而非以公便为仁者,亦甚缜密。
今乃反皆不认,而必以《易传》偏旁赞叹之言为直解字义,则不惟不识仁,亦错看了《易传》矣。
克己复礼前说已得之,却是看得不子细,误答了。
今承再喻,愈详密无疑矣。
浩然之气」一章,恐须先且虚心熟读《孟子》本文,未可遽杂他说。
俟看得孟子本意分明,却取诸先生说之通者错综于其间,方为尽善。
若合下便杂诸说混看,则下梢亦只得周旋人情,不成理会道理矣。
近日经说多有此弊,盖已是看得本指不曾分明,又著一尊畏前辈,不敢违异之心,便觉左右顾瞻,动皆窒碍,只得曲意周旋,更不复敢著实理会义理是非、文意当否矣。
夫尊畏前辈,谦逊长厚,岂非美事?
然此处才有偏重,便成病痛,学者不可不知也。
又「非义袭而取之」句内,亦未见外面寻义理之意,请更详之。
横渠先生言观书有疑,当且濯去旧见,以来新意,此法最妙。
凡言「易」者,多只是指蓍卦而言。
蓍卦何尝有思有为?
但只是扣著便应,无所不通,所以为神耳。
非是别有至神在蓍卦之外也。
曾子告孟敬子三句,不是说今日用功之法,乃言平日用功之效。
如此看得,文义方通
来喻纠纷,殊不可晓也。
「不知其仁」之说恐未安,且未论义理,只看文势,已自不
若更以义理推之,尤见乖戾矣。
盖知自是知,仁自是仁。
孔门教人,先要学者知此道理,便就身上著实践履。
到得全无私心,浑是天理处,方唤作仁。
子路诸人,正为未到此地,故夫子不以许之,非但欲其知之而已也。
若谓未知者做得皆是,而未能察其理之所以然,则诸人者又恐未能所为皆是,固未暇责其察夫理之所以然也。
周舜弼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四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一○○
示及疑问,且当如此涵泳,甚善。
致知工夫,亦只是且据所已知者玩索推广将去,具于心者本自无不足也。
敬子远来不易,其志甚勇,而功夫未密,更宜相与切磋,更令精细平稳乃佳耳。
观其病痛与长孺颇相似,所以做处一般,不知吾人所学且要切身,正不以此等为高也。
若亲养未便,亦须委曲商量,不须如此躁迫也。
伊川告词如此,是亦绍兴初年议论,未免一褒一贬之杂也。
刘季章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五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三、《考亭渊源录》卷一九、同治《建昌县志》卷八、《朱子论学切要语》卷二
曾再到晋辅处否?
后生知所趣向,亦不易得。
且勉与成就之,令靠里著实做工夫为佳。
季章近读何书?
作何事业?
功夫意思比旧如何?
无疑亦久不得信,不知后来于鄙说能信得及否。
近来福州黄直卿南康李敬子说诱得后生多有知趣乡者。
虽未见得久远如何,然便觉得此个气脉未至断绝。
将来万一有可望者,却是近上一种老成朋友,若得回头,便可倚赖。
乃复安于旧习,不肯放下,深可叹惜耳。
益公闻甚康健,终日应接不倦,深为可喜。
则衰病日益沈痼,死生常理,无足深计。
但恨为学未副夙心,目前文字可以随分发明圣贤遗意,垂示后来者,笔削未定,纂集未成,不能不耿耿耳。
刘季章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五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三、《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九二、同治《建昌县志》卷八、《朱子论学切要语》卷二
近得益公书,闻且寓晋辅家,甚善。
所欲改字,已别报去,前书竟未得下落也。
文集之议,当已罢止。
此实于彼无益而于此不便。
衰老扶病如此,又岂能更去广南行脚耶?
千万力为止之,更勉其著实为学,勿为此等慕名徇外之事,方是吾人气象也。
来喻所云「书能益人与否,只在此心」等说,此又是病根不曾除得。
以鄙见观之,都无许多闲说,只著实依文句玩味,意趣自深长;
不须如此,又只是立说取胜也。
前与无疑书亦有少讲论,曾见之否?
敬子诸人却甚进,此亦无他,只是渠肯听人说话,依本分、循次序平心看文字,不敢如此走作闲说耳。
大率江西人尚气,不肯随人后,凡事要自我出,自由自在,故不耐烦如此逐些理会,须要立个高论,笼罩将去。
譬如读书,不肯从上至下逐字读去,只要从东至西一抹横说。
乍看虽似新巧,压得人过,然横拗粗疏,不成义理,全然不是圣贤当来本说之意,则于己分究竟成得何事?
只如临川前后一二公,巨细虽有不同,然原其所出,则同是此一种见识,可以为戒而不可学也。
因见无疑,可出此纸,大家评量。
趁此光阴未至晚暮之时,做些著实基址,积累将去,只将排比章句、玩索文理底工夫换了许多杜撰计较、别寻路脉底心力,须是实有用力处,久之自然心地平夷,见理明彻,庶几此学有传,不至虚负平生也。
如于雅意尚未有契,可更因书极论,勿遽罢休,乃所望也。
沈叔晦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五五
克己复礼,前说已得之,却是看得不子细,误答了。
今承再喻,愈详密无疑矣。
浩然之气一章,恐须先且虚心熟读《孟子》本文,未可遽杂它说。
俟看得孟子本意分明,却取诸先生说之通者错综于其间,方为尽善。
若合下便杂诸说辊看,则下梢只得周旋人情,不成理会道理矣。
近日说经多有此弊,盖已是看得本指不曾分明,又著一尊畏前辈,不敢违异之心,便觉左右顾瞻,动皆窒碍,只得曲意周旋,更不复敢著实理会义理是非、文意当否矣。
夫尊畏前辈,谦逊长厚,岂非美事?
然此处才有偏重,便成病痛,学者不可不知也。
又「非义袭而取之」句内,亦未见外面寻义理之意,请更详之。
横渠先生言观书有疑,当且濯去旧见,以来新意,此法最妙。
凡言《易》者,多只是指蓍卦而言。
蓍卦何尝有思有为?
但只是扣著便应,无所不通,所以为神耳。
非是别有至神在蓍卦之外也。
曾子告孟敬子三句,不是说今日用功之法,乃言平日用功之效,如此有得,文义方通
来喻纠纷,殊不可晓也。
不知其仁之说恐未安。
且未论义理,只看文势已自不
若更以义理推之,尤见乖戾矣。
盖智自是智,仁自是仁,孔门教人,先要学者知此道理,便就身上著实践履。
到得全无私心,浑是天理处,方唤作仁。
子路诸人,正为未到此地,故夫子不以许之,非但欲其知理而已也。
若谓未知者做得皆是而未能察其理之所以然,则诸人者又恐未能所为皆是,固未暇责其察夫理之所以然也。
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三。又见《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二九八、学行典卷九三。
李时可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六一、《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五
所论《大学》之要甚善,但定静只是知止之效,不须言养之以定静,又别做一项工夫也。
所引孟敬子章《集注》中语「有馀」云者,恐是「有素」,岂印本之误耶?
然庄敬、诚实、涵养,亦非动容貌、正颜色、出词气之外别有一段工夫,只是就此持守著力,至其积久纯熟,乃能有此效而不费力耳。
鲁秉周礼,盖于是时地丑德齐之中,犹能守得旧日礼乐文章耳。
若三纲九法之亡,则当时诸侯之国盖莫不然,亦非独鲁之责也。
叶味道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七二、《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八
省闱想甚得意,奏名必在前列。
但尚未见后场题目,不知主司意乡如何。
要之得失已有定分,人徒自为扰扰耳。
改字不若只就旧名之为安。
门生之礼,若在高等,恐例须谒见,即不可废。
若只在行间,亦不必诣之也。
礼书未能得了,而衰病日侵,恐未必能究竟此事也。
汉卿必时相见,四方更有何朋友在都下
凡百宜以谨密为上。
事了,能一过此相聚否?
李敬子尚留此,志尚坚苦,不易得。
但看义理未甚明彻细密耳。
答辅汉卿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七五、《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九
年满七十,礼合休致,又以罪戾,不敢自上奏牍,百端恳祷,仅得州郡申省状一纸。
今托常宁游宰附与邸吏投之,已子细写与十弟,更烦贤者同为分付。
此事或触祸机不可知,但已断置,一切不计较矣。
恐有浮议相阻止者,幸勿听也。
比来看何文字?
做何工夫?
亦颇有进处否?
向所寄来册子,方为看得一半,其间亦有不足记者。
其小未备者已颇为补足矣,后便方得寄去也。
精舍亦有朋友数人相聚,李敬子胡伯量尚未去,早晚颇有讲说。
但每相与共恨贤者之不同此乐也。
只是礼书不能得成,又以气痞,不可凭几,恐此事又成不了底公案也。
省榜非久当出,不知一番朋友得失如何。
味道闻寓书馆,今尚留否耶?
其在彼者颇皆相见否?
当此时节,立得脚定者,亦甚难得人,况更向上事耶!
余国秀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七、《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二
始尝推测人之身所以与天地阴阳交际处,而不得其说。
既读《太极图说》,其中有云:「人物之始,以气化而生者也。
气聚成形,则形交气感,遂以形化」。
窃谓交际处于此可见。
然形化既定,虽不复气化,而大化之流行接续如川流之不息,凡饮食呼吸,皆是流通处。
此身虽由父母生,而莫非天地阴阳之化,此其所以有天地、具情性而可以参天地、赞化育也欤。
其大概来历固是如此,然须理会得其性情之德体用分别各是何面目始得。
须逐一体认玩味,令日用间发见处的当分明也。
又尝因推测人之身而并及于物,以至动植之殊,各极其本原而察之。
窃谓阴阳五行之气化生万物,其清浊偏正之不同,亦从初有定。
而其后大化流行,亦不能变易。
如人之必为万物之灵,麟凤龟龙之灵知,猩猩鹦武之能言之类,皆是从初如此,后来亦如此。
以身而言,则所以为耳目鼻口、四肢百体者皆有当然之理。
以至为众人,为百物皆然,不可不一一辨别得,非是只要如此推说也。
窃尝因求放心而谓视听思虑由己时是心存,不由己时是心放,李敬子以为合理时是心存,且谓某有认气为心之病。
孟子说存其心,养其性,只是要人常常操守此心,不令放逸,则自能去讲学以明义理,而动静之间皆有以顺其性之当然也。
窃谓人性本具众理,本明万善,由气质物欲之杂,所以昏蔽。
上智之资无此杂,故一明尽明,无有查滓。
中人以降必有此杂,但多少厚薄之不同耳。
故必逐一求明,明得一分,则去得一分之杂,直待所见尽明,所杂尽去,本性方复。
学者体此以致复性之功,不知如何?
此说是。
但须是实识得其里面义理之体用,乃为有以明之,不可只如此鹘突说过也。
舜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若决江河,恐只是无气禀物欲之累,故吾心之理与闻见吻然相契,其决如此。
颜子不违如愚,亦是如此。
子路有闻(云云,)则其立志虽勇,然用力亦似觉难,恐亦未免为气禀物欲所累也。
同上。
气禀物欲均为害性,然物欲之害易见,气禀之害难知。
然气禀有二,若昏而不明,则随所学可以渐进于明;
若偏而不中,则强者只见得圣贤刚处,弱者又只见圣贤宽和处。
不知如何?
所学渐明,则所偏亦当渐觉矣。
体察情之动处。
为学功夫固当有先后,然亦不是截然今日为此,明日为彼也。
且如所谓先明性之本体而敬以守之,固是如此。
然从初若都不敬,亦何由得有见耶?
先生序此四者为格物之先,窃谓学者欲从事于学,必先明乎此,而后进学之功有实地之可据。
苟为不然,则终觉散漫无统,而所学终无所归宿矣。
《或问》中此段只是说从自己身心上推去,到事物上都有许多道理,但要逐节逐件识得,不是只要如此包说也。
李敬子余国秀(宋杰)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七
燔气质躁迫,每于先生强探力取之戒、积渐涵泳之训玩味用功,但临事时终觉为害。
今只靠定视听言动,常于此四事上著力,又以义理融液之,颇觉得力。
然终是病根常在。
不须如此做伎俩,但才觉时便克将去,莫更计较功效迟速也。
后段放此。
燔窃谓颜子「四勿」,今人非不欲如此,只为不知其孰为礼,孰为非礼。
颜子所以才闻「克复」之语便知请问其目,才闻「四勿」之语便承当去,虽是资质绝人,亦必是素于博文约礼上用功。
今之学者且先以博约为先,而「四勿」之戒随其所知施之应酬,渐渐望其贴近,庶有实效。
既知如此,何不用力?
然博文约礼亦非二事,而异时之深纯亦不外乎今日之勉强也。
燔窃妄谓性之者多由内以达诸外,而自不废夫在外之功;
反之者多资外以养乎内,而始有契夫内之理。
如颜子之「四勿」,曾子之「三省」,与夫博文约礼、动容正颜之事,皆资外养内之事也。
今之学者唯当悉意于此。
勿之省之亦由内,要之内外不是判然两件事也。
燔窃谓先生教人,只是欲人持敬致知,克己以复其性,其间条目却自多端。
自做功夫看,即自见得,不须如此泛问也。
燔谓《敬斋箴》后面似少从容意思,欲先生更著数语,使学者遵守,庶几无持之太甚,转不安乐之弊。
前已言之矣。
燔祖妣捐弃,朋友以刘辉嫡孙承重事见告,遂申州以请于朝,续准报许。
后见范蜀公亦尝论及,乃知非苟然者。
舜弼始终以为此事只当从众。
今事已无及,但朋友间不幸而值此,不知当如何?
若父是祖之嫡长子,己是父之嫡长子,即合承重无疑
如其不然,则前日之举为过于厚,亦不必以为悔也。
朋友之问,则但当以礼律告之,不可使人从己之误也。
当言循理守法,不当言从众。
燔尝疑伊川平日断不肯与人作墓志,不知其意何在。
太中及明道,又却用之。
而其叔父侄女之类,亦复自作,何也?
伊川先生初无断不作志之说,疑以不能甚工于文,又或未必得其事实,故少作耳。
集中亦有叔父墓志者,施之于家,可无前二者之虑也。
燔家中旧有祖产,今欲禀家叔诸房,各以人口多少备办经用,储之堂前,以为久远团栾之计。
然众志难谐,未有所处。
诸位各办岁计,其力不能办者如之何?
此须熟虑,博访其宜,不可草草也。
燔免丧之后,亲戚朋友劝以赴部,以病不能行。
或以为教官可以请祠,燔欲姑守前志,且为养病读书计。
未知不仕之意有何义理,只可自以大义裁之,不须问人,亦非它人所能决也。
若无正定义理,则为贫而仕,古人有之,不须如此前郤也。
燔尝谓欲君德之美,当重保傅之选;
欲士风之美,当正教取之法;
欲吏道之良,当久其任;
欲民俗厚,当兴礼乐;
欲彊甲兵,当仿寓兵之意;
欲足财用,当急农之务。
大概是如此。
然须更读书穷理,博观古今圣贤所处之方,始有实用,不为空言也。
燔谓后世人才不振,士风不美,在于科举之法。
然使便用明道宾兴之论,伊川看详之制,则今之任学校者皆由科举而出,亦岂能遽变而至道哉?
明道所言,始终本末次序甚明,伊川立法,姑以为之兆耳。
然欲变今而从古,亦不过从此规模以渐为之。
其初不能不费力矫揉,久之成熟,则自然丕变矣。
燔谓释老之学所以舛谬,只缘不能致知,但据偏见直情径行,所以与吾道背驰。
使其能求通于圣人,则其所至岂小小哉。
又尝求二氏之学所以盛衰之故,释氏主于心,缘其就根本上用力,故久而愈炽;
老氏主于身,缘其所执亦浅狭,故久而微削。
且熟观义理,久之自然精密,未须如此桩定死法也。
燔外家司姓,外祖早世,外曾祖复子一戴姓者。
戴死无子,只一女,舅氏为之服三年丧,且合葬祖茔,祠之家庙。
屡禀之舅氏,迁戴氏葬之它所,改外祖合葬外(不是)祖母之侧,除戴氏之享,使其女主之。
量分产业,使之备礼。
事今虽未行,而朋旧多以为然。
续又思之/(云云。)初说甚善,然「亦有」一句未是,以《河广》之义推之可见。
「又思」以下,则又过矣。
不共戴天,谓父母见杀而其人不死者耳,移之于此,似非其伦。
若果如此,则《礼经》何为而制服邪?
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
则为之制礼以处其子,而母不得与其祭焉,其贬之亦明矣。
燔见朋友间多有增亲年以希恩霈者,且悔之,又恐兄弟间有坚欲陈乞者。
燔以为不若作一状子刺破,乞备申省部照会,方为坚决。
兄弟若欲陈乞,但委曲为陈不可诬亲以欺其君之意足矣,何必作此痕迹邪?
燔因与朋友论及冒贯赴试事,以为岂可不攻。
独国秀以为不须攻,幸一言以定众志。
不知要如何攻?
若只经官陈状,乞泛行约束,即不妨。
若指名告示,聚众殴击,则非所宜矣。
燔窃谓明德新民不是自己一切事都做了后,方去新民,随所及所值而为之耳。
两语有病。
至善乃万理尽明,各造其极,然后为至。
至善是自然底道理,如此说不得。
「至善」,如文王之为圣,汤武之为征伐,周公之为臣,孔子之为师,伊尹之为志,颜子之为学。
又谓至善在己,则为天命之性;
在事,则为率性之道;
推之天下,则为修道之教,此圣人之事也。
若学者,则就教上寻求向上去,到得极处,皆只一般,元无加损。
说得未是,亦不须如此闲说。
「知止能得」,燔尝谓洞然无蔽之谓知,确然有实之谓得,明则诚矣。
近之,但语未莹。
知善之明也,得身之诚也。
近之。
「虑」谓知之尤精而心思所值无不周悉。
是。
燔谓知止则志不惑乱而有定向,志定则此心无扰而静,心静则此身无适而不安。
心静身安则用自利,事物之来,不特能即事见理,又能先事为防。
如「后甲三日」、「后庚三日」之云,其于事之终始先后、已至未然皆无遗鉴,皆无失举矣。
如是而后为得其所止,则可以谓之诚有是善而诚极是矣。
此段得之
燔谓「知」则知其所当然,「虑」则并极其未然。
知是闲时知得,虑是到手后须要处置得是。
燔谓「知止」有明而未诚处,「得止」则一一皆诚矣。
到得至诚田地上面,更有变化不测在。
未须如此闲思想。
看文字且理会当处义理,渐觉意味深长乃佳,如此支离,不济事也。
燔谓《大学》之意当持敬以养其所知之本,格物以广其所知之端,使吾心虚明洞彻,举无不烛,则是非当否各以呈露,而至善所在自不容有所蔽矣。
周舜㢸以谓知止者,非万理并皆昭彻然后谓之知止,一事便有一理,即其所知而求得其所止。
所谓能得者,非是动容周旋各当其则,一事得其所止,如仁敬孝慈之类,皆为至善。
若必以动容周旋当则言之,则将使学者没世穷年无复可以知止而得其所止矣。
经之所言是学之等级,然知有浅深,得有大小,存乎其人,难以一概论也。
物有本末(云云。),燔谓先后之中更有轻重,本末之先后重,始终之先后轻。
不须如此分别,枉费心思,道理又不如此,无益而有害也。
燔谓注文于「明明德于天下者」之下,似少自己推之之意。
经文次序已自详悉,何用更说?
《或问》于明明德于天下处,只言诚意正心脩身,而不及致知,又益以亲亲长长而不及齐家治国平天下,愿闻其指。
致知所以明之,亲亲长长即齐家之大者。
平天下之事,盖新民之极功,则用益广而法宜益详。
今考传文,则皆感发维持之意,而不及乎它,似未免乎略。
平天下章以絜矩推之而详言同货利、公好恶之事,其法可谓详矣,何谓略耶?
大学》传九章「其家不可教」,窃疑「可」字当为「能」字。
彼之不可教,即我之不能教也。
可之与能,彼此之词也。
若作家不能教,则不词矣。
传之九章,大率皆躬行之事,而未及乎为政,八章亦然。
成教于国,则政事之施在其中矣。
但须以躬行为本,故特详之,本末轻重固自不同也。
宋杰尝于「亲爱而辟」上用功,如兄之子,常欲爱之如己子,每以第五伦为鉴。
但爱己子之心终重于爱兄之子。
「常欲」二字即十起之心也。
须见得天理发见之本然,则所处厚薄虽有差等,而不害其理之一矣。
燔近于家间区处一二事,便觉上下睽隔,情意寖薄。
欲遂置而不问,则诸事不整。
不知且只于身上自理会,莫屑屑问它如何?
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宋杰尝观传文论脩身在正其心,尝每用力自克,亦颇得力。
敬子不以为然,以谓若论是当,须还是喜怒中节乃可。
然宋杰今日之所谓得力者,乃是随意之所便者以致力,而实未深察夫不能自已者也。
正心之功若自知至意诚中来,则不须如此安排而自无不正矣。
未到此地,则亦随力随分省察持守可也,不须如此计较。
且向格物处用功,乃为知所先后耳。
燔谓喜怒忧惧之气心实帅之,帅稍动摇,气不听命,则必有是四者之累。
学者固当逐件上用功,然非先正其帅,亦未见其为全功也。
如此则与此传文意全然背戾矣。
试更推之,如何?
诚意谨其发,正心存其体。
又曰诚意者,实所发于我而我命之,心正则不问寂感而本体常在。
两条说意诚皆未安。
宋杰尝观传之六章注文释自欺谨独处皆以物欲为言,《或问》则兼气禀言之,似为全备。
此等处不须疑,语意自合有详略处也。
宋杰窃谓动于物欲而假善以自欺,易识而易治;
杂于气禀而为善之不切,难识而难治。
欲得精察气禀之为害而克治之,当以何道?
考之经文可也。
燔居常好善恶恶,觉得直是分明。
然或至自伤其和,而施之于人亦多彊猛固必,而无容养之意。
夫好恶真切如此而病复随之者,何哉?
此等处自觉是病,便自治之,不须问人,亦非人所能预也。
康叔临以为一物格则一知至,燔谓所谓物格者,乃众理俱穷,相发互通,以至透彻,无复馀蕴,然后为格。
若谓一物明一知进则可,一物格一知至则不可。
伊川先生曰:「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
叔临又谓《或问》所谓内外昭融,内谓理之在己者,外谓理之在物者。
内谓理之隐微处,外谓理之周遍处。
燔谓释氏不务格物,而但欲自知,故一意澄定而所见不周尽。
吾儒静以养其所知之本,动以广其所知之端,两者互进,精密无遗,故所见周尽而有以全其天然自有之中。
大概近之,然亦未尽。
《或问》所谓诣其极而无馀,随所诣无不尽,燔谓诣其极犹渠成,随所诣犹水随渠至。
譬喻未精,然亦不须如此模写。
程先生说学者之知道,必如知虎者。
燔谓不待势法迫驱而自不能已,无所为而乐于为之者,真知者也。
然知而习,习而熟,又精思而后浸得其真,非一知即能洞彻也。
此亦以中人言之,前已略论之。
宋杰读书,遇晓不得处,即掉下再三读之。
竟不晓,即置不复问,不知其病何在?
其病在是。
论古今人物而别其是非宋杰
人之过恶,岂可轻论?
但默观之而反诸己,或有未明,则密以资于师友而勿暴于外可也。
论天地之所以高深(燔)
天之外无穷,而其中央空处有限。
天左旋而星拱极,仰观可见。
四游之说,则未可知。
历家之说乃以算数得之,非凿空而言也。
若果有之,亦与左旋拱北之说不相妨。
如虚空中一圆毬,自内而观之,其坐向不动而常左旋;
自外而观之,则又一面四游,以薄四表而止也。
康节天地自相依附之说,燔以为此说与周子《太极图》、程子动静无端、阴阳无始之义一致,非历家所能窥测。
康节之言大体固如是矣,然历家之说亦须考之,方见其细密处。
如《礼记·月令》疏及《晋·天文志》皆不可不读也(近见一书,名《天经》,只是近世人所作,然类集古今言天者极为该备,不知曾见之否?)
鬼神之所以幽显,上蔡云:「动而不已,其神乎?
滞而有迹,其鬼乎」?
燔谓鬼虽为屈,久而必散,似无滞留于迹之理/(云云。)神显而鬼幽,上蔡滞而有迹之语诚如所论,其它大概亦是如此。
然夫子所以答季路之问者,又所当思也。
小学》注子事父母、孙事祖父母同。
燔谓诸父诸母亲同服同,而不及之者,何哉?
诸父异宫,非可以遍诣而定省之
且若如此,则将不得专乎事父母矣,此爱敬之等差也。
程先生齐不容有思之说,燔尝以为齐其不齐,求与鬼神接,一意所祭之亲,乃所以致齐也。
《祭义》之言似未为失,不知其意果如何?
《祭义》之言大概然尔,伊川先生之言乃极至之论,须就事上验之,乃见其实。
程先生云,致知之要,当知至善之所在,如父止于慈,子止于孝之类。
燔谓物之大旨各有精要,若泛求之,殆亦徒为纷纷,无所底止。
伊川先生所论格物功夫数条须通作一义看,方见互相发明处,如此一条,须与求其所以奉养温凊之法者通看也(《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二。又见《古今图书集成》神异典卷四、学行典卷一一一。)
胡伯量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八、《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三、《古今图书集成》礼仪典卷九二
治丧不用浮屠法,而老母之意必欲用之,违之则咈亲意,顺之则非礼,不知当如何处?
且以委曲开释为先。
如不可回,则又不可咈亲意也。
旧见亲旧家居丧多略于内外之限,其间类多犯礼。
李丈云,如不得已,殡勿于堂上,只于厅上帷次夹截,勿令相通,庶稍可杜绝此弊。
某闻此言后,自先人捐弃,遂用李丈说,诸孤寝处柩旁,无故不入中门,似觉稍免混杂。
后以质之周丈,云终丧不入妻室,虽汉之武夫亦能之。
吾人稍知义理者,当不待防闲之严而自不忍为矣。
某窃疑周丈之言未密,不知果当何从?
敬子说是。
古人殡于西阶之上,设倚庐于庭中,皆在中门之外也。
某旧闻风水之说断然无之。
比因谋葬先人,周旋思虑,不敢轻置,既以审诸己,又以询诸人。
既葬之后,略闻或者以为茔竁坐向少有未安,便觉惕然不安。
知人子之丧亲,尽心择地以求亡者之安,亦未为害。
然世俗之人但从时师之说,专以避凶趋吉为心,既择地之形势,又择年月日时之吉凶,遂致踰时不葬。
某窃谓程先生所谓道路窑井之类,固不可不避;
土色生物之美,固不可不择,然欲尽人子之心,则再求众山拱揖,水泉环绕,藏风聚气之地。
至于择日,则于三日中选之。
至事办之辰,更以决于卜筮,某山不吉,某水不吉。
既得山水拱揖环绕于前,又考其来去之吉凶,虽已吻合,又必须年月日时之皆合其说,则恐不必如此。
不知然否?
伊川先生力破俗说,然亦自言须是风顺地厚之处乃可。
然则亦须稍有形势,拱揖环抱,无空阙处,乃可用也。
但不用某山某水之说耳。
某昨者营葬之时,结屋数椽于先垄之西。
既葬后,与诸弟常居其间,庶得朝夕展省,且免在家人事混杂。
敬子以为主丧者既葬当居家,盖神已归家,则家为重。
若念不能忘,却令弟辈宿墓,时一展省可也。
程先生论古人直是诚实处最可观。
又以质之舜㢸,云庐墓一节不合圣贤之制,切不须为之。
某既闻此二说,不欲更遂初志,日即则在家间,中门外别室,更常令一二弟居宿坟庵,某时一展省,未知可否?
坟土未乾,时一展省,何害于事?
但不须立庐墓之名耳。
《士虞礼记》曰:「卒哭明日,以其班祔」。
《礼记》曰:「卒哭明日,祔于祖父」。
又曰:「殷练而祔,周卒哭而祔,孔子善殷」。
《开元礼》、《政和礼》皆曰禫而祔,伊川先生横渠先生《丧纪》又皆曰丧须三年而祔,向来不暇深考,只谓礼疑从重,始有循俗。
继考温公《书仪》虽是卒哭而祔,然祔祭毕,只反祖考神主于影堂,仍置亡者神主于灵座(此是《仪礼》注中说。),揆之人情,却似可行。
然以为不忍一日未有所归,则既祔自当迁主于庙。
若复主于灵坐,庶几人子得尽其朝夕哀奉之意,则又似不须先设祭,以为祔之之名。
不知《书仪》之意如何?
续观麻沙所印先生文集中有复陆教授书,大概云:「吉凶之礼,其变有渐。
先王制礼,盖本人情,卒哭而祔者,渐以神事之。
复主于寝者,犹未忍尽以事死之礼事之也」。
窃意文集所说固是深察乎仁人孝子之情,然《礼记》言祔,亦别有指。
又且《仪礼》始虞之下,犹朝夕哭,不奠,《书仪》亦谓葬后馈食为俗礼,如此则几筵虽在,朝夕哭之外,全然无事。
文集以先王制礼为言者,但以朝夕哭为犹有事生之意,别有所据(《仪礼》朔月奠下郑注,大祥之后,则四时祭焉。如此则朔奠于祭后亦似不废,未知是否?)
某向来卒哭后,既失祔祭之礼,不知可以练时权宜行之否?
并乞赐教。
祔与迁是两事,卒哭而祔,《礼》有明文。
迁庙则《大戴记》以为在练祭之后。
然又云主祭者皆玄服,又似可疑。
若曰禫而后迁,则大祥便合彻去几筵,亦有未便。
记得横渠有一说,今未暇检,俟后便寄去。
某自执丧之后,营坟外,凡干皆不敢出,直至葬后,方出谢人。
虽知《士丧服》有「成服拜宾」之文,然终疑惑,不敢循用。
不知缓出可否?
又既出之后,亲旧有丧事,在乡俗常礼,必须往吊,且往送丧。
按《礼》,居丧不吊。
其送葬虽无明文,然执绋即是执事,在礼亦有所妨。
据乡俗,不特往吊送丧,凡亲旧有吉凶之事,皆有所遗。
凶事送遗,固已悖礼,吉事尤觉不安。
不知处此二事当如何?
吉礼固不可预,然吊送之礼,却似不可废。
所谓礼从宜者,此也。
某居父丧时,遇月朔,先行殷奠,次入影堂荐新。
虽于常事颇能不废,第先后之序,似乎紊乱。
又既奠之馀,哀情未尽,便荐献,疑未为安。
李丈云,莫若先荐新而后朔奠,然亦觉不安。
冬至岁节,虽知《礼》有「丧不祭」之文,然未敢轻废影堂之祀,但行礼之际,稍从简略。
周丈云,既居重丧,何暇如此?
不知居重丧者,岁时常祀合与不合举行?
殷奠、荐新可与不可并举?
伏乞裁诲。
荐新告朔,吉凶相袭,似不可行。
未葬可废,既葬,则使轻服或已除者入庙行礼可也。
四时大祭,既葬亦不可行。
韩魏公所谓节祠者,则亦如荐新,行之可也。
居父母之丧,既葬之后,哀思不能接续常存,遇时节时,终觉勉强,不知如何?
思亲之感发于自然,但不以事夺之可也。
此又岂可别作道理计较而必其哀之至耶?
某自居丧以来,于哭泣之馀,家事之隙,与诸弟日读《丧礼》。
今妄意拟随所看见,逐项编次,如《书仪》送终礼之篇目,而更加详焉,取《仪礼》、《礼记》、朝制条法及《政和仪略》之类,及先儒议论,以次编入。
固知僭越妄易,不应为此,然区区哀诚,止欲与弟辈尽心考《礼》,庶几得以维持哀思。
不知如何?
有馀力则为之,不必问人。
若力未及,即且先其功夫之急切者,乃为佳耳。
某始成服时,以荒迷中无所考,据乡俗之制,用粗布作襕衫及三梁冠,麻为腰绳。
续觉不安,遂用《三礼图》及温公《书仪》、高氏《送终礼》、麻沙所印《心声启》所画格式质之周丈,参酌为冠绖衰裳、腰绖绞带,粗已了办。
第其间尚多有未安,敢以就正。
按《礼》,衰麻合皆用生麻布。
今之麻布类经灰治,虽缕数不甚密,然似与「有事其缕,无事其布」之缌异。
不知要得当礼时,合当别造生布为之,或只随俗用常时麻布为之先生于此处批云:「若能别造生布,则别造可也。」)
此等处但熟考注疏,即自见之,其曲折难以书尺论也。
然丧与其易也宁戚,此等处未晓,亦未害也。
廖庚字西仲大冶县人,有《丧服制度》。
又按程先生定主式中尺法注云:「当今省尺五分弱」。
初欲用此,及以裁度,觉全然短狭。
舜㢸云,沙随程氏尺法与今尺相近,曾闻先生以为极当。
其尺法已失之矣,不若且只以人身为度。
某乃遵用。
及因读《礼》,见郑氏注「苴绖大绖」之下云:「中人之扼围九寸」。
以今人之手约之,觉得程先生之法深合古制。
未审先生当时特取沙随尺法者何意(续得沙随尺法,比古尺只长六寸许。)
尺样温公有图,后人刻之于石,其说甚详。
沙随所据,即此本也。
又按《三礼图》所画苴绖之制,作绳一圈而圈之,又似以麻横缠,与「画绳」之文不同。
疑与先儒所言环绖相似,不谕其制。
又质之周丈,云当只用一大绳,自丧冠额前绕向后结之。
或以一绳,两头为环,别以小绳束其两环。
某遂遵用,然竟未能明「左本在下」之制。
近得廖丈西仲名庚所画图,乃似不乱。
麻之本末,纽而为绳,屈为一圈,相交处以细绳系定,本垂于左,末屈于内,似觉与「左本在下」之制相合。
然竟未知适从,不知当如何?
未尽晓所说,然恐廖说近之(廖君说每得之,若相去不远,可面扣也。)
又按《三礼图》绖之四旁缀短绳四条,以系于武。
周丈云,就武上缀带子四条。
某窃疑用绳者似为宜。
但未知既用绳,则齐衰以下武既用布,系绖亦当用布否?
此项不记,今未暇检,可自详看注疏。
又周丈以苴绖著冠武稍近上处,廖丈以为系冠于绖上,绖在冠之武下,二说不同,未知孰是。
绖当在武之外。
又按《丧服大传》,苴绖大扼,五分去一以为带。
《书仪》因论五分去一,以为腰绖。
然考《丧服》经文,只言苴绖,郑注谓在首腰皆曰绖。
如此则以绞带独小五分之一,而首绖腰绖皆大扼。
惟《士丧》有「腰绖小焉」之文,郑注乃谓五分去一,不知当以此为据否?
然《丧服》所以总二绖而兼言之,觉无分别,伏乞指诲。
此如道服之横襕,但缀处稍高耳。
《仪礼》衰服用布有尺寸,衣只到带处。
此半幅乃缀于其下以接之,廖说是也。
某向借到周丈旧所录《丧礼》,内批云,先生说衰服之领不比寻常衫领,用邪帛盘旋为之,只用直布一条,夹缝作领,如州府承局衫领。
然比见黄丈寺丞,乃云常以此禀问先生,报云如承局衫领者,乃近制杜撰,非古制,只当如深衣直领。
未知是否?
周说误也。
古制直领只如今妇人之服,近年礼官不晓,乃改云直襕衫,又于其下注云:「谓上领不盘」,遂作上领襕衫,而其领则如承局之所服耳。
黄寺丞说近是,但未详细耳。
又按《丧服记》云:「衽二尺有五寸」。
注谓「凡用布三尺五寸」。
周丈云,三尺五寸布裁为两处,左右相沓,此一边之衽也。
更用布三尺五寸如前为之,即两边全矣。
及观廖丈《图说》,则惟衰服后式有之。
似只用三尺五寸之布裁为两衽,分为左右,亦相沓在后,与《心声启图》合。
但恐不足以掩裳之两际,如何先生批云:「既分于两旁,便足以掩裳之两旁矣。」)
以丈尺计之,恐合如廖说,可更详之。
廖《图》烦画一本,并其注释全文录示。
又按《书仪》,要绖交结处,两旁相缀白绢带系之,使不脱。
周丈云,以小带缀衰服上以系绖。
继考廖丈之说,谓以二小绳牢缀于要绖相交处,以纽系腰绖,象大带之纽约用组也。
三说言系要绖不同,不知孰是。
廖说与温公之说同,似亦是注疏本文,可更考之。
又按《仪礼》,绖五分去一以为带。
始疑带即绞带,续又观齐衰以下带用布,不用麻,则布带必难以围量。
《丧服》所指,须别有义。
但未知绞带大小以何为定先生批云:「此等小节,且以意定,而徐考之可也。」)
《书仪》谓以细绳带系于其上,恐指绞带先生批「非是」。)
然绞带以为束要,绖以为礼,则绖在上矣。
未委然否?
吉礼先系革带,如今之皮束带。
其外又有大带以申束衣,故谓之绅。
凶服先系绞带,一头作环,以一头穿之而反扱于腰间,以象革带。
绖带则两头皆散垂之,以象大带。
此等处注疏言之甚详,何不熟考而远远来问耶?
女之服古礼不可考,今且依《书仪》之说可也。
按:《正讹》于「尺」下补「五寸」二字。
李继善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八、《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三、《考亭渊源录》卷一六
所示疑义,各以所见附于左方矣。
来喻甚精到,但思之过苦,恐心劳而生疾;
析之太繁,恐气薄而少味,皆有害乎涵养践行之功耳。
其馀曲折,敬子元思必能言。
今日疾作,执笔甚艰,不容尽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