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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似之诸公题阳炳文园亭诗后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六、《杉溪居士集》卷一○
兵械素阅,部伍不哗,三令而五申之,使万夫俯首,惟命之从,此治军之常也。
及威名夙著之将,从而指麾之,则旌旗益明,鼓角欢亮,而士气百倍,此岂得之常法之间哉?
山川之气象,园林之景趣,因人而发扬,顾何以异此。
炳文气调不凡,知所慕尚,致力于斯园久矣,而英辞妙墨,发扬之致,今乃得之。
来者试寓目焉,当见云烟改容,增翠,水石花草,无怫郁不遇之态,然后知斯言之不妄。
古人谓诗得江山助,语似未工,由今观之,江山助诗乎?
高流胜士,其必有以处之矣。
彭城刘某书。
李彦良兄弟玉山母坟瑞木诗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六、《杉溪居士集》卷一○
《诗序》于《南陔》曰:「孝子相戒以养也」。
又曰:「南陔废则孝友缺矣」。
盖事亲而相戒焉,所以为友。
彦良昆仲学夫诗而能允蹈之,宜至行之潜通也。
考之《瑞图》,连理仁木也,非修其本,岂能致哉?
彭城刘某书。
戴彦成挽辞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六、《杉溪居士集》卷一○
子产卒,仲尼伤之,曰:「古之遗爱也」。
感叹之意,形于一言,而万世之下,得以想见馀烈。
后之作者,鲜能知此。
若半岳摧峰,中河坠月,金刀掩芒,长淮绝涸等语,徒务新奇,夸而非实,虽载之竹素,人不信也。
魏晋以来,当路大人,倡为浮虚之习,品题所加,诞谩一律,流弊之极,遂至于此,无足怪者。
戴公彦成天资劲敏,济以公勤,通守长沙,获在枢密端明折冲筹幄,同心戮力,深蒙器赏。
既而彦成受代东归,终于故居,千里寄诗,以助哀挽。
非惟念旧不忘,为时惜才,足以警动颓俗;
而词致深严,言简意备,与仲尼之叹子产,盖无以异。
长才懿行,托于斯文,决不沦没,诚为不朽之荣。
然于此亦不能无恨焉。
三复是诗「老成逝矣」之句,向若寿龄未艾,得逢进秉钧轴之时,当首预荐延,以究远业,决无生不能用之诮,岂特为身后荣哉。
叔孙通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六、《杉溪居士集》卷一○
甚矣人臣进言之难,不可以不深思而熟计也。
萧何未央宫高帝怒其壮丽,曰:「天下方未定,故可因以就宫室,非令壮丽,无以重威,且亡令后世有以加也」。
议者咎不能广帝意,崇简俭,乃示侈后嗣。
建章至于千门万户,岂无所复增之谓也?
其后魏明帝遂藉何之言以拒陈群辛毗之谏。
张释之奏犯跸者使罚金,文帝怪其轻,而释之曰:「方其时,上使使诛之则已」。
王肃以其言重于为己,轻于为君,不忠之甚。
廷尉,天子之吏也,不可以失平,而天子之身,反可以或谬乎?
二子皆贤臣,其所建白,未能无失,遂取讥于后世,况才不及、张而以依阿取容为心者乎!
观叔孙生之言,其思之不深而计之不熟也。
惠帝东朝长乐宫,及间往,数跸烦民,作复道,方筑武库南,通奏事,因请间具言,且曰:「子孙奈何乘宗庙道上行哉」?
帝惧,曰:「急坏之」。
其意固美矣。
语及宗庙而惧,孝而敬也;
已作而急坏之,纳谏而改过如此其速也。
通于是时,正宜具陈古昔圣王钦奉祖考,容受直言,与夫无文过遂非之累,以将顺而卒成之;
且请宣布帝意,亟罢其役,俾臣民晓然知之,犹之日月之更也,人皆仰之,何损于君德乎。
如是,则其后设有过举,当能改而不吝,不以从谏为屈也。
通不知出此,乃曰:「人主无过举。
今已作,百姓皆知之。
愿为原庙渭北,衣冠月出游之」。
呜呼,言之兆乱,不几于丧邦乎?
是教人君文过遂非,则设伪以掩其失;
耻屈于忠谏,则矜辩以拒之。
此乱之所由生也,尚何以统承绪业而事宗庙乎?
况通之意,以欲成复道,乃别为出游之庙,是使宗庙避子孙而由别涂也。
出游离宫,因取樱桃以献,是荐祭非出于诚心,将以蔽游观之迹也。
惠帝悉行其说,非特诬民,且诬祖矣。
所谓大孝之本,乃如是耶?
世之庸医,有病疡者造焉,初不察其脉理之虚实,即取药攻其内以伐其根,傅其外以蚀其肉。
识者或难之,则曰:「吾知治疡而已,遑恤其他」。
俄而疡溃。
疡则愈矣,而病者因枵然益虚,气体俱耗,而药之毒殊未艾也,岂不以取一切之效以为己利,而至然欤?
通其似之矣。
至如定绵蕞之仪,拒废嫡之议,则卓然有过人者,岂其智足以乘时,而适昧于多变乎?
汉张释之奏犯跸当罚金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六、《杉溪居士集》卷一○
臣闻立法者存不易之规,丽法者有不齐之情。
善识法者原情以定罪,因罪以用法,不随事而为轻重,则无适而不得其平矣。
文帝行出中渭桥,有犯跸者,以属廷尉释之奏当罚金,帝怒其轻,释之曰:「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
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
其言信美矣。
又曰:「且方其时,上使使诛之则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倾,天下用法皆为之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
言至于此,何其疏也!
廷尉者,天子之吏,用法不可以倾,而天子乃可以妄诛乎?
若曰:「陛下不即诛之而以属廷尉,正以法之所在,不敢轻也,臣岂敢阿意以屈法乎」?
如此,亦因以将顺其美,岂不优哉?
汉景帝明慎刑狱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六、《杉溪居士集》卷一○
《汉书·景帝纪》:中五年九月诏曰:「法令度量所以禁暴止邪也。
狱,人之大命,死者不可复生。
吏或不奉法令,以货赂为市,朋党比周,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令亡罪者失职,朕甚怜之。
有罪者不伏罪,奸法为暴,甚亡谓也。
诸狱疑,若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辄谳之」。
臣闻制而用之者法,推而行之者人。
法虽有一定之制,务得其平,然行法之吏或不能遵承,至有苛刻货赂之弊,倚法为奸,而刑用失中。
傥不加详谳,则屈法而纵有罪,滥刑以及无辜,不能无之,其何以致治哉?
窃观景帝之诏,可谓得明慎用刑之意矣。
其后复下诏,有令谳而后不当谳者不为失,欲令治狱者务先宽。
用能遵孝文几致刑措之业,史臣赞之,以比,岂不美哉!
扬子法言中和之说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六、《杉溪居士集》卷一○
扬子《法言》:「立政鼓众,动化天下,莫尚中和」。
臣闻中也者,天下之大本;
和也者,天下之达道。
大本之所以立,达道之所以行,天地之高厚,万物之散殊,举不能外。
中和之理,盖民心所固有者也。
将欲立政,其能舍此以有为乎?
所以收动化之功,宜莫若乎此也。
是以圣人临涖天下,其号令之所鼓舞,教化之所薰陶,宽猛以济,刚柔刑赏,以示惩劝,惟此之尚,莫之或易。
中焉而无所偏蔽,无往而不得其平;
和焉而无所乖戾,无往而不适其宜。
故命之而丕应,感之而作孚,非因其固有,还以治之,能不劳而成功如此乎?
古之人,有以立民极、变时雍,盖以此也。
汉魏相奉行故事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六、《杉溪居士集》卷一○
《汉书·魏相传》:「相明《易经》,有师法。
好观汉故事及便宜章奏,以为古今异制,方今务在奉行故事而已。
数条汉兴以来国家便宜行事,贤臣贾谊晁错董仲舒等所言,奏请施行之」。
臣闻道不过三代,法不贰后王,为治者必兼取于此,则古人之迹、时王之制,两得之矣。
魏相本明《易经》,有师法,其于古今之变,宜通贯而不遗矣;
至于论请,则以为古今异制,方今务在奉行故事而已。
其所开陈,但条汉兴以来便宜行事及贤臣所言,请施行之,何哉?
若相者才识卓然过人,必不泥于一偏。
盖以后王之法,其粲然见于施设之间者,后之人能率由之,因时制宜,则易行而收功速者,所以为识治体也。
又数表采《易》阴阳及《明堂》、《月令》奏之,欲以奉顺天道,师古之意,复见于此,可谓两得之矣。
宣帝能纳用之,遂致中兴之盛,而功光祖宗,其任贤之效欤。
馆职求言策问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六、《杉溪居士集》卷一○
求言贵广,听言贵审,用言贵于必行。
求之广则虽远而不遗,听之审则虽多而不惑,用之而必行,则有以收实效而非虚文,三者相资以备,不可阙也。
恭惟主上抚隆平之运,尽好问之诚,励精庶政,博采群言,温诏下颁,虚己延纳,咨询所逮,不问刍荛,咸得自竭,无有壅蔽。
求言之路可谓广矣。
事之利害,各随所见,理之当否,杂然并陈,分命从臣,肆加详订,既已区别,无复混淆。
听言之道可谓审矣。
言而当理,既已可行,乙夜之观,仰膺睿鉴,举而错之,以福寰区,积弊以革,大利以兴,行之之效,盖见于此。
虽二帝三王之用心,其何以加焉!
夫多识前代之载籍,学士大夫所应从事,自昔盛时,于斯三者,必有不约而同符者,幸详著于篇,使得以观考古验今之识焉。
馆职策问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六、《杉溪居士集》卷一○
圣人之作乐者,内则本之于情性,外则稽之于制度,咸有法象,岂苟然哉。
故声于五行,有自然之数;
音于八风,有自然之位。
文之以声,则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贵于相成;
播之以音,则动之、行之、咏之、宣之、赞之、节之,合而后和。
所谓五者八者,岂可以阙一哉。
及考之载籍,所传乃或不然。
大司乐分乐而序之,其间自圜钟为宫,终于应钟为羽,独不言为商。
作君臣相悦之乐者,但取徵韶、角韶而不及馀声。
然则五声无乃不备乎?
夔所论乐,其见于器者,自琴瑟以至于石,而不及于土,音皆主于和也。
而《诗》言牖民而欲其和,何取于埙篪二器而已?
然则八音其说不同,又如此也。
南省策问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六、《杉溪居士集》卷一○
用兵以耕,名曰屯田;
募民以耕,名曰营田
汉魏行之,大获其利。
暨我国家,自淳化以来,采议者之言,兼用其策,设官以推行之,置使总统之。
于是宽閒之乡,荒弃之壤,悉加垦辟,而地无遗利,岁之所入不可胜计,岂不盛哉!
主上躬秉圣德,纂绍丕基,勤政务农,规恢远略,修明法令,以次举行。
然所谓大利者,未云获也。
岂建议之臣未能深明利害根穴,而轻进其说乎?
将奉行之吏,徒为文具,以塞诏令乎?
抑亦劝劳之术未施,烦扰之弊未革,而操耒之人不皆乐趋于南亩乎?
夫用屯戍之兵,募无私田之民,授之以可耕之田,宽其租入之限,宜若无难者。
今行之既久,成效未著,是岂无说乎?
通于世务,儒者之事也。
其考古之制,适今之宜,求其所以然之故,详著于篇,将以观论政之深识焉。
武举策问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六、《杉溪居士集》卷一○
兵法起于黄帝,历代用之,其书日滋,有三门四种之异。
其后浸失其传,而学者之所讲习者,七家而已。
其当时之所记,后世之所师,详究其说,宜在所置议也。
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
今其书具在,不识所附之兵法,尚可考见而分别乎?
李靖以为张良之所学,《三略》《六韬》是也。
韩信之所学,穰苴、孙武是也。
今以之运筹,之胜敌,求之诸书,所谓师而行之,果何事耶?
因其书而论其人,此所当尽心焉。
至于唐太宗霍去病暗合孙吴,其所合者,复何事耶?
其详以告,欲观所蕴。
中书后省召试武臣换文资策问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六、《杉溪居士集》卷一○
足国裕民之术,莫先于务农,故自昔愿治之君,必加意焉。
恭惟国家恢隆兴运,独收远策,休兵息民,益固邦本,元元蒙惠,得以奠枕。
农夫克敏,而田野增辟,以臻富庶之盛,维其时矣。
而议者尚虑劝相之吏或不能躬阡陌之劳,闾阎之民或未尽捐惰游之习。
则殿最之法,惩劝之方,所宜加详矣。
夫考之于古而已试,施之于今而可行,必有至当之论,愿著于篇,以观所蕴。
容膝轩记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六、《杉溪居士集》卷一○
友人某作轩名「容膝」,来求文以记。
仆为文不工,复不暇为,因为求其说,且曰:诚与子意合,幸为书之」。
焦先蜗牛庐,取足容身,自措于世所不堪之地而甘之,盖其性异于人,自应与狐兔同群。
管幼安生长潜逸,名动当时,黄初以来,虽玉帛屡降,终不能致,则以时不可,故优游卒岁
今子才具过人,生于登崇俊良之时,行且出头角、取高官,坐大府而荫华榱,乃徜徉一室间,复掇隐者之语以名之,吾有以得子矣。
夫处甲乙大第而颐指如意,与托身蓬荜,腹饱葵蓼,于此将孰好孰恶,当不问而情所同也。
明智之士,其好恶岂异于人之情哉?
诚有以处之而已。
方居穷约时,自以为道当尔,不复起倖心。
及其志得欲从,人固不以为侈,则曰是外物,其敢恃以夸世?
故人徒见其穷居,而欲去之速如热者之恶火,愕然外慕如渴者之望浆,其得失复如何也?
然则既当平世尚可隐,至如安分守义之事,自不可须臾离也。
子之意,傥出于是乎?
客以为善忖度者也,遂书之以归。
仁荣轩记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六、《杉溪居士集》卷一○
宣和二年冬,某待次于京师,居多暇日,得披图散帙为自娱计。
一日,有客见过,相与评论终日。
客问学淹贯而精于明理者,语及灵篇所载盛德事,因曰:「隆平之世,道洽岁稔,协气充塞,而诸福应之,宜无彼此之异。
及观所出,则有曰某郡、有曰某家者。
天意若曰,是能承流,是能率化,因以旌之,故兹瑞物不约而符。
或者疑焉,谓造物者不如是之规规也,是大不然。
胡不观堪舆之所亭毒,雨露之所沾濡,曾无际限,然嘉生美植,不出于硗埆斥卤之地,岂衒异效奇,固自有在耶?
夫深知所自,不忘归美,缙绅学者之事也。
推原象数,纪载厥实,垂之无穷,工于文者之责也。
彼区区臆说,妄疑造物者之劳,而不知有冥契者,岂理也哉」!
予甚服其言至当,因提笔疏之。
后数日,得从兄文仲书,启缄读之,辞颇谆复,曰:「兄近营室于居之东南一里许,为子弟讲习之所。
既成,旁之草木蒙密有足厌者,遂课仆芟刈,且戒之曰:『凡荒丛恶蔓,繁柯蠹蘖,能蔽亏佳趣者,汝除之宜力』。
三日,讫事来告,试往观焉,则向所厌者豁然顿除,筛风漏月,清意满前。
其中复有双枫,相去丈馀,其上合而为一,浑然天成,无有璺罅。
因窃自庆得生盛时,游处庠序,凡殊祥显符接于闻见者,耳饱目熟,今兹复得以朝夕爱玩,其为幸顾不厚哉?
欲作一轩对之,时与亲朋觞咏于其间,少摅颂叹之意。
子其为我名而记之」。
某读已,乃自惟忖,将遂为之,则才荒句累,非工于文者;
欲止,则兄实谓我,势不得辞。
是无一可者,莫若取所闻于客者而申其说。
夫至和薰蒸,因物呈露,而瑞木之生,出于兄家,固有以致之,所谓不约而符者耶。
兄以生斯时为幸,作轩以赏之,所谓深知而不忘归美者耶。
枫为良材,与楩楠豫章比,而自昔骚人赋家多取之,其与凡草木固有间矣。
今乃效祥于讲习之所,异时将有学成而膺构厦之选者,当为杰才巨楹,而其名闻又将为谈说者所乐称道耶。
兆既以此告矣。
谨按晋祯祥说,连理仁木也,而为颂者有「殊本同荣」之语,辄稽合二义,请名以「仁荣」。
谨记。
汉宣室箴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六、《杉溪居士集》卷一一、《南宋文范》卷三六
帝王握枢御极,省阅万微,必有靓严闳达之宇,以宅心储神,玩意昭旷。
惟汉定都关中,营未央宫,务极瑰壮,以重威灵。
仰稽紫微,俯协图纬,龙首岌业,因抗前殿,而宣室设于其侧,特以备斋居而已。
非若承明、曲台、石渠、高门之类,因事立制,各有攸处。
谛观经始,厥有深意。
盖惟相羊于蝉蜎蠖濩之中,绝尘去纷,一无世喧,真粹之地,清宁平夷,因以疏观博照,独运于陶钧之上。
彼方来之务,虽丝棼辐辏,丕克灼知而不疑,则事奚足应而理奚足察?
惟文与宣,深烛本原,乃于斯裒对神休,明清狱辞,延茂异而访崇论。
其盛德休烈,载诸汗简,炳焉相照耀,呜呼伟哉!
然则游处于斯者,思所以承眷佑,率彝宪,皆当钦念而不敢忽。
茍为非法度之政而入焉,于理为渎。
是宜䌷绎前载,因文托义,用继虞人九州之作,谨为箴曰:
炎汉初基,即雍是宅,肇营未央,以观万国。
阙庭神丽,山峙云屯,前殿二室,是为宣温。
惟此宣室,邃隔尘冥,爰居爰处,储思穆清。
于皇孝文,礼神肃祗,亟蒙贶祉,于焉受釐。
贾生,清问亹亹,探赜以对,具道所以。
鬼神情状,毫分缕析,夜半前席,载加叹息。
孝宣中兴,综核名实,斋居决事,用刑钦恤。
王褒摛华,作为颂诗,于时何武,实习歌之。
帝乃召见,率循旧章,曰盛德事,避不敢当。
二帝伟烈,赫赫昭著,咸用祗畏,克隆丕祚。
仰瞻帝构,清问之宇,钦念往躅,宜遵遗矩。
受釐伊何,曰惟克明
详延茂异,毋怠畴咨,法度之政,实本于斯。
永惟正处,岂资逸豫,临深履薄,勿忘轸虑。
式济治效,登于丰融,日慎一日,承休无穷。
进言示讽,各以其职,小臣司宫,敢告陛侧。
玛瑙数珠偈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六、《杉溪居士集》卷一一
如是我闻,一时珏溪樵客,游观原野,经历茂居。
绿阴轩中,宴坐之际,有一长者持无价宝珠一百有八,贯以䌽绳,向樵客言:「往者吾得此珠于衢中,今以相奉,非吝非舍」。
尔时樵客言欢喜赞叹,得未曾有,即携此珠来诣松庵,问讯居士,而作是言:「居士,吾此宝珠,圆明妙绝,色相第一,知其宝而不能名」。
居士告言:「此物非他,佛书所为摩娑罗伽隶宝,实玛瑙,是可贵重,与摩诃罗羯多如是等宝等无差别也。
况复此珠精妙希有,颗颗匀圆,脉缕呈露,是殆化身大士蜕形所遗留以警世。
是宝所生,当于光明,一切人间人天鬼神所当供养稽首作礼,不知仁者当何奉持」?
樵客答言:「吾于朔望焚诸宝香,诵慈氏名,愿与一切结清净缘」。
居士因曰:「且置是事。
只如此珠得于通衢,彼若不失,此无所得。
彼失此珠,于法为欠;
此若实得,于法为剩。
如何圆融,入正知见,得使此珠无欠无剩,为吾奉持。
若持此珠,口诵佛名,大千诸佛应当见前;
若置此珠,默然静坐,现前诸佛是去是住」?
樵客闻是语已,笑而不言。
居士叹曰:「善哉善哉」。
居士欲宣此义,而作偈言:
一切有为法,幻相有去来。
如来真实义,无去亦无住。
我原宝珠光,遍照大千界。
随光所照处,见者悉成佛。
曾氏墓志铭靖康二年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七、《杉溪居士集》卷一二
夫人曾氏,为吉州泰和人,赠宣德郎讳肃之女,万安子忠讳衡之妻。
生二十三而移所天,五十有二而卒。
卒之明年三月壬申,其子致唐、致远、致道、致广葬夫人于其乡西韶之原,实靖康元年也。
其夫先卒十有二年矣,不克合祔。
既葬之明年秋致远,致广以书请于某曰:「吾母以时日之利,且襄事不可缓,已葬矣。
惟是思有以贲幽圹者,阙然未偿,乃别坎其前,甃以瓴甓,方深取足以容所砻之石,俟求得,即刻而藏之。
致远兄弟不胜区区燕雀之心,因不自料度,辄恃平昔顾接之厚,欲借宠奇作,以为存没荣华,惟哀怜而顺许之」。
则以书复之曰:「足下此诚踰年而未就者,无他,正欲得工于文者托以不朽尔。
今乃以见属,似与初意戾也,幸释此而审图焉」。
辞之虽力,而请益坚,乃序而铭之。
序曰:曾氏家素饶衍,宣德公不以自累,独杜门,取古今缣素简牍所传,俾诸子朝夕讲学,窥叩幽眇。
故其子安辞、安止、安中、安强皆卓然有声称,相继取科第,乡人贤而荣之。
夫人生于礼义之家,日亲图史,凡彤管懿实,皆耳饱而目熟。
父母亦异之,曰:「为吾女求对耦,当得佳士」。
遂归于郭氏。
逮事厥姑,承顺无违。
姑亡而二叔尚幼,拊养过己子,人以为难能。
子忠信义,喜与乡之善士游,延致师友,以博诸子之闻见,觞豆之设无虚日。
夫人悉力以相其夫,曾不畏避劳苦。
四人者亦能自竭,以顺适父母之意,学问操履。
致远、致广尝升于太学,屡中优选,善庆之报方兴而日增也。
宣德公不独能教其子,而施及于其女。
夫人得所归,且宜于夫家,罔不如礼。
其子能受教以有立。
是皆可贵而宜铭者。
女五人,适萧肃、高惟清、萧彦修、萧廷止、高立中,皆善族。
夫人生平喜佛书,至晚年常曰:「吾老矣,无一可恋,朝去亦可,夕去亦可」。
盖于其说有所悟,非偶然语者。
铭曰:
大化出没无津涯,梦幻泡影逝莫追。
猗嗟夫人,悟变灭之无常兮,无所怖而安之。
新阡接乎古原兮,兹焉为真宅之归。
邓司理墓志铭绍兴元年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七、《杉溪居士集》卷一二
公姓邓氏,讳柔中字克强
其先以国为姓。
唐之季年,七世祖工部合肥来守宜春,卒官下,其子士曹以时方多虞,不克奉丧以归,乃营于吉州庐陵县儒林乡,因家焉。
曾祖讳德清,祖讳守惠,父讳冠,皆晦迹丘园。
惟祖以次子安通金闺籍,再赠至宣德郎
公寸田粹夷,不植荆棘,敏于溉养,所得益丰。
平居怡然,不与物校,至遇事即惟义之从,无所顾恤,盖志于仁而济之以刚者。
在童丱时已知嗜学,及长,博览经史,为文根于义理。
州学官第其所试,多占第一。
至于生平操履,尤为乡邦所推重。
尝举八行,公曰:「是皆所当为者」。
延请甚力,终不肯就。
前后荐贡,凡五至礼部。
政和八年预廷试,擢第四人,得登仕郎,注迪功郎,司湖州兵曹事。
未满考,以父忧去职。
服除,授广州士曹掾,复旧制,为左司参军
受代还,以建炎四年八月二十有三日卒于家,享年六十有四。
诸孤以寇盗未戢,襄事不可缓,即以九月二十有一日葬公于儒林乡丹桂里大熂山之原,惟是所以贲幽竁,图不朽,势未暇也。
既葬之明年,其孤祖予以州治中赵侯所状公之行治来请铭,至于再三。
某顷在学校时,尝与公同预贡士籍,知公粗悉,因叙列大概,与素所知于公者,复掇取所载事以实之。
公在湖州时,朝廷方崇道教,第欲镇抑浇浮,化以清净,德意甚厚。
而官吏失于奉承,其徒有触法者,往往不加诃禁,使益得自肆。
康道士张守真素狡狯,诬告华藏院隐没户绝物产,院尝被火,无券约可證,坐是久不决。
有旨邻路委官覆实,公适当行,众为公惧,公曰:「是不难晓,且委官正欲直其事耳」。
为檄所属县,俾阅架阁故事,于其中得华藏累年所输租籍。
守真辞伏,众复叹其敏识。
广濒海多盗。
捕赏优于他路,而徼功之人借宠大吏,傅致其罪,理官例畏缩,鲜敢发其奸者。
一日,府以盗付狱,论法应死,公察其非是,而告者乃府中亲吏,而异时系狱之巨猾也,稍加讯鞫,具得冤状。
慨然曰:「吾宁一官不敢忤奸胥,而枉杀十数人乎」!
卒为明白之。
郡卒之妻有失礼于其姑者,卒怒甚,殴之致毙。
狱成,当流海上,泣诉于公曰:「罪固当尔,但老母病,无兄弟供朝夕,幸有以哀怜之」。
公为作百馀言启其事,大略以谓:刑所以教,犹医之已疾也。
善用刑者,宁失不经,不欲深文以伤化;
善为医者,务收全效,不肯滋毒以害生。
卒之所犯,徒以母故,今得远徙,母无以养,稽之人情,有可矜者,愿加详谳。
州将素严,毅然以公言为是而从之,卒赖以免。
夫古人行己之大要有二,曰仁与刚。
狠愎暴戾似乎刚,脂韦无断似乎仁。
二者若相近,而害于仁与刚之实莫甚焉。
苟惟不致慎于所择,而眩于真赝,则蔽于自用,专犯不韪,与愿而无以自立,其失均也。
公所学与士友之所期者,皆不克有所施设,特见于折疑伸枉,多所平反,亦足以发明其能志于仁,而济之以刚也。
阴德之报,名登玉书,庆流后昆,公其有以当之矣。
娶任氏,先公八年卒。
子男二人,长即祖予,力学攻文,副以行实,今为太学免解进士。
祖善业履似其兄。
女一人,适进士李惇叙。
孙男一人尚幼。
有《群经解义》五卷,文集十卷,《家诫》一卷,藏于家。
铭曰:
有韫于中,不得以有为,享报当厚,而止于斯,造物者岂终啬于公耶?
在其子孙,庶斯言之不欺。
罗守道墓志铭绍兴元年十二月 宋 · 刘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四七、《杉溪居士集》卷一二
祝融高辛氏火正,以功列于五祀者,裔孙受封于罗,后为楚所并,因以国为氏。
长沙者曰瑰,仕为梁相。
襄阳者曰袭,仕将军
衡阳者曰玠,仕监察御史
唐之季年,御史府君之子孙,避兵寇散处江左诸郡。
至公之八世祖崱,复自豫章徙居庐陵
曰元、曰茂先、曰徽,公之曾大父、大父、父也,皆晦迹丘园。
公讳安强,字守道
年甫及冠,父母兄相继殂谢,所以抚接弟侄,严而有容,致闺门肃睦,人无间言。
性喜方技之学,阴阳图纬,多所通晓。
襟怀坦夷,安于所受,不肯营营于世俗之所夸者。
以故居多暇日,因作堂与亭阁,聚书教子,且延致宾友,徜徉其间,以「义方」等名揭之。
尝以姻事至吾里中,与语殊款,辞气简淡,不务巧,因以可喜。
且曰:「所居虽陋,颇有溪山之胜。
久欲得公诗以发挥幽致,恨无由缘,今得承接言色,窃不自料度,幸而顺许之,蒙惠多矣」。
因赋翠波亭以赠之。
公娶彭氏。
子男二人:曰经,当郡县行三舍法时,屡应首选,不幸早卒;
曰汇,能力学自立。
女六人,皆得所归。
李杜、彭汝、彭绂、彭衍、孙虚中、彭搏,其婿也。
孙男二人,忠弼、光弼
孙女一人,皆幼。
公享年五十有五,以绍兴元年八月戊辰感疾卒,是年十有二月壬申葬之日也。
前期,汇与衍以公之族弟迪功郎、新南康军都昌县上行所状公之世系行治来求文,将刻之石,因为序而铭之,曰:
翠波之北,有山屹然,是曰金钟,爰辟新阡。
魂如平生,尚其来游。
卜云其吉,后人之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