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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宾王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六四、《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六、《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四七、《朱子论学切要语》卷一
性者道之形体,因记先生诲而思之,姑以所见布禀。
《知言》云:「性立天下之有」,盖万物之所以有者,以是而已。
苟无是,则气化将断绝,生物有穷终矣。
故曰阴阳之根柢,造化之枢纽。
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而道之体也。
然前贤之论性,未尝一及于此。
而必以人物禀受动静而言者,盖性不能舍物而自立。
舍物而论性,则性盖不可得而名,如「乾坤毁则无以见易矣」。
道也者,言天之自然也。
性也者,言天之赋予万物,万物禀而受之者也。
虽禀而受之于天,然与天之所以为天者初无馀欠。
然则性与天道非二体也,语其分则当然耳。
道体无为也,人心则有动焉。
而万事万物、人伦物理感通变化之机莫不备具,而仁、义、礼、智所以立人极也。
譬之人有是身,头、目、手、足各有攸职而不相乱,而身之用乃全。
性即理也,而继之以康节之语,妄意恐出于此。
未知是否?
义愈精则言愈难,矧以浅陋,恐不足以发其蕴。
乞赐详诲。
性者道之形体,乃《击壤集序》中语。
其意盖曰:性者,人所禀受之实;
道者,事物当然之理也。
事物之理固具于性,但以道言,则冲漠散殊而莫见其实。
惟求之于性,然后见其所以为道之实初不外乎此也。
《中庸》所谓率性之谓道,亦以此而耳。
来谕所云自是胡氏《知言》之意,与此不相关也。
或者曰,《易传》曰:「虽无邪心,苟不合正理,皆妄也,乃邪心也」。
谊旧常疑此语,以为离邪即归于正,所谓闲邪存其诚,非闲邪之外别有诚可存也,但闲邪则诚自存矣。
后来方觉看得不精,元不曾实体得,只是将言语寻求,所以草草如此。
夫庄敬持养,此心既存,亦可谓之无邪心矣。
然知有未至,理有未穷,则于应事接物之际不能处其当,则未免于纷扰而敬亦不得行焉。
虽与流放而不知者异,然苟不合正理,则亦未免为妄与邪心也。
故致知所以为《大学》之首与。
其用力之次第,则先生所作《大学》传所引程子、游氏、胡氏之言数条是也。
但庄敬持养,又其耳。
近来学者多说万理具于心,苟识得心,则于天下之事无不得其当,而指致知之说为非。
其意大率谓求理于事物,则是物外。
谊窃谓知者,心之所觉,吾之所固有。
盖太极无所不该,而天下未尝有心外之物也。
惟其汩于物欲,乱于气习,故其知乃始蔽而不明。
而敬以持之,思以通之者,亦曰开其蔽以复其本心之知耳。
程子曰「凡一物有一理,须是穷致其理」者,岂皆穷之于外哉?
在物为理,处物为义。
所以处之者欲穷其当,则固在我矣。
程子曰:「致思如掘井,初有浑水,久后稍引动,则清者出来。
人思虑始皆溷浊,久自明快矣」。
所谓浑水与明快,非自外来,盖亦开其蔽而本心之明渐见耳。
此心分量之大而运用之无穷,岂一事一物之所能该?
一事适其当,他日或未然,则亦不得为心正。
必也如程子所谓觉悟贯通,于天下万物之理无一毫之不尽,则义精而用妙,始可以尽心知性矣。
不知或者识心之说岂一超直入者乎?
所论《易传》无妄之说甚善,但所谓虽无邪心而不合正理者,实该动静而
如燕居独处之时,物有来感,理所当应,而此心顽然,固执不动,则虽无邪心,而只此不动处便非正理。
又如应事接物处理当如彼,而吾所以应之者乃如此,则虽未必出于有意之私,然只此亦是不合正理。
既有不合正理,则非邪妄而何?
恐不可专以庄敬持养,此心既存为无邪心,而必以未免纷扰,敬不得行然后为有妄之邪心也。
所论近世识心之弊,则深中其失。
古人之学所贵于存心者,盖将推此以穷天下之理。
今之所谓识心者,乃欲恃此而外天下之理。
是以古人知益崇而礼益卑,今人则论益高而其狂妄恣睢也愈甚,得失亦可见矣。
或者曰,「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谓「仁义」二字包括人道无遗。
然而仁难言也,尝即圣贤言心处及程子讲论及此者观之,亦随有所见。
比因读程子曰:「心譬如谷种,生之性便是仁,阳气发处乃情也」。
此语以身体之,似有省处,而后于圣贤之程子之说似可类推。
夫仁者,天理之统体而存乎人者,盖心德之合而流动发生之端绪也。
心之具众理,犹谷种之包容生意,而其流动发生之端,即所谓生之性。
故曰恻隐之心仁之端,而元者善之长也。
夫谷之生而苗,长而秀,成而实,根条花叶,形色臭味各有定体,不可相错,然莫不根于种而具于生之性。
譬之万事万物之理,父子之亲,君臣之义,以至于屣履之微,语默之暂,亦皆有为当然不易之理,莫不根于心而具于流动发生之端。
此义之名所以立而体用所以兼备也。
故曰理一而分殊,盖循其用则散殊杂扰,变化无穷,而大本一原初不贰也。
只此二者,包括人道已尽。
然人之有是身,即有自私之蔽。
心既不宰而情为之主,发不以正,而人之生道息焉。
故斯须之间有不存,则君子之不仁者有矣。
盖须是于统体上看其发用一出于天理之公而无人欲之私以乱之,事事物物莫不皆然,始为尽人之道。
夫子未尝许人以仁者如此。
所论仁字大概近之。
而以发生流动之端绪为仁,则是孟子所谓恻隐之心,程子所谓阳气发处,皆指情而之,不得为仁之体矣。
又所谓事物之理皆具于流动之端,然后见义之名所以立而体用所以兼备,此语亦似微有义外之病。
大抵仁字专之则混然而难名,必以仁、义、礼、智四者兼举而并观,则其意味情状互相形比,乃为易见。
盖人之性皆出于天,而天之气化必以五行为用。
故仁、义、礼、智、信之性,即水、火、金、木、土之理也。
木仁,金义,火礼,水智,各有所主。
独土无位而为四行之实,故信亦无位而为四德之实也。
仁、义、礼、智同具于性,而其体浑然,莫得而见。
至于感物而动,然后见其恻隐、羞恶、辞逊、是非之用,而仁、义、礼、智之端于此形焉,乃所谓情。
程子以谓阳气发处者,此也。
但此四者在一处之中,而仁乃生物之主,故虽居四者之一,而四者不能外焉。
此《易传》所以有「偏则一事,专则包四者」之说。
固非独以仁为性之统体,而谓三者必已发而后见也。
大抵仁、义、礼、智,性也;
恻隐、羞恶、是非、辞逊,情也。
心则统乎性情者也。
以此观之,则区域分辨而不害其,脉络贯通而不害其别,庶乎其得之矣。
朱飞卿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六五、《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六
某承先生诲以持敬,某自求病痛,是气衰不能胜其怠惰。
如头容欲直,手容欲恭,则时或不能。
即此便是持敬不纯,私意已行矣。
穷理不知其当然,今遂欲一一如礼,则力困,实做不得。
不知但存之于心而四体则少宽之,终可以有得而无害于敬否?
心无不敬,则四体自然收歛,不待著意安排而四体亦自舒适矣。
著意安排,则难久而生病矣。
某比欲穷理,而事物纷纭,未能有洒落处。
近惟见得富贵果不可求,贫贱果不可逃耳。
此是就命上理会,须更就义上看当求与不当求,当避与不当避,更看自家分上所以求之避之之心是欲如何,且其得丧荣辱与自家义理之得失利害孰为轻重,则当有以处此矣。
先生授以《诗传》,且教诲之曰:「须是熟读」。
某尝熟读一二遍,未有感发。
窃谓古人教人兼以声歌之,渐渐引迪,故最平易。
又疑郑、卫之诸诗皆淫声,小学之功未成,而遽教以淫声,恐未能使之知戒,而适以荡其心志否?
抑其声哀思怨怒,自能令人畏恶,故虽小子门人亦知戒乎?
某欲令弟侄辈学《诗》,尚疑此,未敢晓以文义。
《诗》且逐篇旋读,方能旋通训诂,岂有不读而自能尽通训诂之理乎?
读之多,玩之久,方能渐有感发,岂有读一二遍而便有感发之理乎?
古之学《诗》者固有待于声音之助,然今已亡之,无可奈何,只得熟读而从容讽味之耳。
若疑郑、卫不可为法,即且令学者不必深究,而于正当说道理处子细消详,反复玩味,应不枉费工夫也。
人常有清明昏浊之殊,此固是气禀。
然心不能不随气禀而少异。
夫口、耳、目、心,皆官也。
不知天赋之气质不昏明清浊其口、耳、目,而独昏明清浊其心,何也?
若曰心理本不异,惟为气质所拘而不能自明,然夷、惠、伊尹非拘于气质者,处物之义乃不若夫子之时。
孟子论三子,盖谓其智不若夫子。
夫是非之心智也,岂三子能充其恻隐、羞恶、辞逊之心,而独于其是非之心不能充之乎?
口、耳、目等亦有昏明清浊之异,如易牙师旷离娄之徒,是其最清者也。
心亦犹是而已。
夷、惠之徒便是未免于气质之拘者,所以孟子以为不同道而不愿学也。
孟子「尽其心者,知其性也」。
尽心之说,当时见得如此,故以为意诚之事。
后来思之,似只是知至之事,当更寻旧说考之。
下文且只平看,不必以「所以」二字为关键也。
改践形说/人皆有是形,便有是理。
故曰形色,天性也,性即理之谓也。
然众人有是形而不能全其形之理,故有形虽人而心实禽兽,是不足以践其形矣。
惟圣人能全其形之理,故可以践其形也。
伊川先生所谓充人之形,「充」字极分明矣。
改诚意章说。
诚意一章,来喻似未晓《章句》中意。
当云人意之发形于心者,本合皆善,惟见理不明,故有不善杂之,而不能实其为善之意。
今知已至,则无不善之杂,而能实其为善之意,则又无病矣。
又善恶之实于中者皆形于外,但有为恶之实,则其为善也不诚矣。
有为善之实,则无为恶之杂而意必诚矣。
纯一于善而无不实者,即是此意,未尝异也。
陈安卿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六八
大学》举「吾十有五」章,来教云:「立是物格知至而意诚心正之效,不止是用功处。
不惑、知命是意诚心正而所知日进不已之验,以至于耳顺,则所知又至极而精熟矣」。
窃疑夫立者,确然坚固,不可移夺,固非真知不能。
然此时便谓物已格,知已至,恐莫失之太快否?
又事物之理精微眇忽,未至于灼然皆无疑惑万理根原来处,未洞见天命流行全体,安得谓之知已至?
曰「所知日进不已」,则是面前犹有可进步,又安得全谓之至?
而耳顺又云「所知至极而精熟」,又何言之重复也?
而《集注》于耳顺条方云「知之至」,又何也?
凡此皆浅见未喻。
抑此之旨在圣人分上言,则圣人合下本是生知,义理本是昭著,自儿童知已至极,本无疑惑,天命全体本无蔽隔。
当入大学,则亦漫勘验其所以然,随众做些小致知格物工夫。
虽做此工夫,而与众超越云云。
若以学者为学之序言,则自其志学时方一一做致知格物工夫,以考察夫义理。
积十五年之功,至于确然有立时,是亦真有所知然后能然,未可便谓物已格,知已至。
细思此意,只得做学者事看。
而圣人所说,则是他自见得有略相似处,今窥测它不得也。
正如曾子借忠恕两字发明一贯之妙,今岂可谓圣人必待施诸己而不愿,然后勿施于人也?
曾子所借犹有迹之可拟,此则全不可知,但学者当以此自考耳。
来教孔文子章云:「此章固因论谥而发,然人有一善之可称,圣人亦必取之,此天地之量也」。
淳谓自圣人平心泛论人物言之,则凡有一善之可称,虽元恶大憝,亦必取之,如天地之量,无所不容。
自学者精考人物言之,则圣人所取之善当实体以为法,而其不善则亦当知所以自厉。
大概是如此,然不必说得太过,却觉张皇,无涵蓄意思。
「再思可矣」,「再」字未详。
如何方是一番思,如何方是再番思?
事到面前,便断置了,是一番思。
断置定了更加审订,是第二番思。
桓魋其如予何」,「匡人其如予何」,「公伯寮其如命何」,来教云:「三语皆必其不能为害之辞,与不得已而听命以自安者不同」。
淳窃谓三语皆是必其不能为害之辞,此便是圣人乐天知命处。
见定志确,断然以理自信,绝无疑忌顾虑之意。
虽曰命而实在主于理,浑不见有天人之辨。
彼不得已而听命以自安者,本不顾夫理义之当如何,但以事势无可奈何,遂委之命以自遣,而实未能自信乎命,与圣人之所谓命者自不同。
程子所谓命为中人设,即此等所谓命耳。
故在圣人分上,则此等命不足道也。
是则圣人之所谓命与常人之所谓命者事同而情异焉。
不审是否(圣人所谓命者莫非理。)
上二语是圣人自处处验之已然,而知其决不能害己也。
下一语是为子服景伯等言,知其有命而未知其命之如何,但知公伯寮之无如此何耳。
来教论云:「以天下之公义裁之,则天伦重而父命轻。
以人子之分言之,则又不可分轻重,但各认取自家不便利处,退后一步,便是伯夷叔齐得之矣」。
淳详此,窃谓诸侯继世袭封,所以为先君之嗣而爵位,内必有所承,上必有所禀,而大伦大义又不至于相悖,端可以光付托而无歉,然后于国为正。
伯夷叔齐以天伦言之,则伯夷器之嫡,在法固当立。
然不得先君之命,则内无所承,乌得以嗣守宗庙而有国也?
以父命言之,则叔齐固有命矣,然伯夷长也,叔齐弟也,叔齐之德不越于伯夷,其父乃舍嫡立少,是一时溺爱之私意,非制命以天下之公义者也。
乱伦失正,王法所不与,何可以闻于天子而抚国也?
此皆在己有碍而不利便处。
此在伯夷,所以不敢挟天伦自处,以压父命之尊,只得力辞而不受,而决然不敢以或受。
叔齐,所以不敢恃父一时之命以压天伦之重,只得固让而不为,而决然不敢以或为。
此是据其分之所当然,以求即乎吾心之安。
盖不如是,则于心终不安。
伯夷者,是不受之先君,不受之天王受之于弟;
叔齐者,是成父之非命而干王法也,岂得为受国之正乎?
此说得之,但更看求仁得仁处。
再问子路请祷。
大概是如此,但推得太支蔓,如云「祷尔于上下神祇」,只是引此古语以明有祷之理,非谓欲祷于皇天后土也。
又尝疑《集注》曰:「圣人未尝有过,无善可迁,其素行固已合于神明,故曰丘之祷久矣」。
夫自其论圣人所以无事于祷者,其义固如此。
然此一句乃圣人自语也,圣人之意岂有谓我未尝有过,无善可迁,其素行固已合于神明哉?
不审此问少曲折,更何如?
圣人固有不居其圣时节,又有直截担当,无所推让时节。
如「天生德于予」,「未丧斯文」之类,盖诚有不可掩者。
小学》载庾黔娄父病,每夕稽颡北辰,求以身代,而全文此下更云数日而愈,不审果有此应之之理否?
若果有应之之理,则恐是父子一气,此精诚所极,则彼既馁之气因复为之充盛否?
抑此适遭其偶然,而实非关于祷,实无转夭为寿、转祸为福之理?
人子于此虽知其无应之之理,而又却实行其礼,则恐心足不相似。
祷是正礼,自合有应,不可谓知其无是理而姑为之。
来教云:「寤寐者,心之动静也。
有思无思者,又动中之动静也。
有梦无梦者,又静中之动静也。
但寤阳而寐阴,寤清而寐浊,寤有主而寐无主,故寂然感通之妙必于寤而言之」。
淳思此,窃谓人生具有阴阳之气,神发于阳,魄根于阴。
心也者,则丽阴阳而乘其气,无间于动静,即神之所会而为魄之主也。
昼则阴伏藏而阳用事,阳主动,故神运魄随而为寤。
则阳伏藏而阴用事,阴主静,故魄定神蛰而为寐。
神之运,故虚灵知觉之体烨然呈露,有苗裔之可寻。
一阳复后,万物之有春意焉,此心之寂感所以为有主。
神之蛰,故虚灵知觉之体沉然潜隐,悄无踪迹。
如纯坤之月,万物之生性不可窥其朕焉,此心之寂感所以不若寤之妙,而于寐也为无主。
然其中实未尝泯,而有不可测者存。
呼之则应,惊之则觉,则是亦未尝无主而未尝不妙也。
故自其大分言之,寤阳而寐阴,而心之所以为动静也。
细而言之,寤之有思者,又动中之动而为阳之阳也;
无思者,又动中之静而为阳之阴也。
寐之有梦者,又静中之动而为阴之阳也;
无梦者,又静中之静而为阴之阴也。
又错而言之,则思之有善与恶者,又动中之动,阳明阴浊也。
无思而善应与妄应者,又动中之静,阳明阴浊也。
梦之有正与邪者,又静中之动,阳明阴浊也。
无梦而易觉与难觉者,又静中之静,阳明阴浊也。
一动一静,循环交错,圣人与众人则同,而所以为阳明阴浊则异。
圣人于动静无不一于清明纯粹之主,而众人则杂焉而不齐。
然则人之学力所系于此亦可以验矣。
得之
宰予昼寝」(云云。)虽非之伦,而在圣门亦英才高弟,皆圣人所深属意者。
而予懈怠如此,故/(云云。)学者自是不可懈怠,非有已前许多说话也。
又前段云「吾职分已修,而吾事业已毕乎。
吾生已足,而吾将俯仰无愧乎」/(云云。)义理无穷,若自谓四事都了而可以自安,则虽不昼寝而已为懈怠矣。
此段大支蔓,语气颇似张无垢
更宜收歛,就亲切处看。
此事可否,两言而决耳,何用如此说作耶?
「仁者先难而后获」,先难,克己也。
既曰仁者,则安得有己私?
恐此「仁者」字非指仁人而言,语脉犹曰:「所谓仁云者,必先难后获乃可谓之仁」。
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语意正如此。
仁者虽已无私,然安敢自谓已无私乎?
来示数卷,此一样病痛时时有之。
子贱之成德实出于圣门,夫子归于鲁多贤者。
圣人谦厚,于此事可见。
而苏氏说恐未尽。
不然。
又《集注》曰:「先其事之所难而后其效之所得,仁者之心也」。
此处下「心」字是如何?
岂此处便已是仁者之心耶?
抑求仁而其心当如是也?
晓此一字未彻
仁者之心如是,故求仁者之心亦当如之。
又吕氏四句,正是解此章四句。
然「不惮所难为」一句,似亦只说得先难意,而后获意思不切。
如何?
当时本欲只用吕说,后见其有此未备,故别下语。
又惜其语非它说所及,故存之于后耳。
《述而》第三十二章既以「为之不厌、诲人不倦」自许,而第二章「学而不厌、诲人不倦」,《集注》又谓「皆我所不能有」。
或者疑圣人之意不应如此相反,欲以第二章亦为自许之词,而「何有于我哉」只谓其何但我有,此众人皆能如此,庶前后意不相背。
淳为说以破之曰:「圣人之言各随所在而发,未尝参差插杂。
当其有称夫子以圣且仁者,故夫子辞之而不敢当,因退而就夫为之不厌、诲之不倦以自处。
此是为谦之意,是辞高而就卑也。
及人以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二事归之夫子,则又辞之以我所未尝有,此时为谦之意,是辞其有能以就无能也。
二处之言虽相袭,而意之所主各自不同」。
不居仁圣,已为谦矣。
以学不厌、诲不倦为无有,又谦之谦也。
至于事父兄公卿一节,则又谦谦之谦也。
盖圣人只见义理无穷,而自己有未到处,是以其言每下而益见其高也。
《论语或问》说桓魋匡人不能违天害己处。
此问病处亦与昼寝章相类。
又圣人既知天生德于我,决无可害之理矣,而避患又必周详谨密者,何耶?
将圣人知人之决不加害者,盖灼知天理而无疑(「此身为天地附托至重」云云。)
患之当避,自是理合如此,众人亦然,不必圣人为然也。
「君子坦荡荡」,「坦荡」二字只相连,俱就气象说,只是胸怀平坦宽广否?
抑「坦」字就理说,由循理平坦,然后胸怀宽广也?
只合连说,看下文对句可见。
「子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集注》云:「盛德之中正和平,阴阳合德」。
窃尝因其言而分之,以上三截为阳而下三截为阴,似乎有合。
然又以上三截为阴而下三截为阳,亦自有合,未知所决。
抑圣人浑是一元气之会,无间可得而指。
学者强为之形容,如且以其说自分三才而言,则温然有和之可挹而不可屈夺,则人之道也;
俨然有威之可畏而不暴于物,则天之道也;
恭顺卑下而恬然无所不安,则地之道也。
自阳根阴而言,则温者阳之和,厉者阴之严,威者阳之震,不猛者阴之顺,恭者阳之主,安者阴之定。
自阴根阳而言,则温者阴之柔,厉者阳之刚,威者阴之惨,不猛者阳之舒,恭者阴之肃,安者阳之健。
盖浑然无适而非中正和平之极,不可得而偏指者也。
此说推得亦好。
泰伯之事,《集注》(云云。)当时商室虽衰,天命时势犹未也。
太王乃萌是心,睥睨于其下,岂得不谓之邪志?
泰伯固让,为成父之邪志,且自洁其身,而以所不欲者推之,后人何以为至德?
《集注》所谓岂无至公之说,又果何如?
剪商乃《诗》语,不从亦是《左氏》所记,当时必有所据。
看《书》中说「肇基王迹」,《中庸》言武王太王、王季、文王之绪则可见矣。
此圣贤处事之变,不可拘以常法处。
太伯之让,则是守常而不欲承当此事者也。
其心即之心,而事之难处则有甚焉。
尚以成父之邪志责之,误矣。
「以能问于不能」章,《集注》采尹氏「几于无我」,「几」字只就「从事」一句可见邪?
抑并前五句皆可见邪?
犯而不校,亦未能无校,此可见非圣人事。
颜子正在著力不著力之间,非但此处可见,又只就从事上看便分明,不须更说无校之云也。
「笃信好学」犹笃行之云,不是两字并言,既笃而又信否?
《集注》云:「笃,厚而力也」。
何谓厚而力?
只是其心加隆重于此,而又恳切于为之,既不轻信而又不苟信否?
笃信只是信得牢固,不走作耳,未有不轻信、苟信之意。
不轻不苟却在好学上见。
泰伯》第十六章,苏氏有是德无是德之说,所谓德者,是原于天命之性否?
「德」字只是说人各有长处,不必便引到天命之性处也。
「恫而不愿」,「愿」字何训?
或谓谨愿,则有不放纵之意。
或谓愿悫,则有朴实之意。
二说各不同,不审其义果如何?
第十七篇「乡原」章亦引荀子愿悫之说。
二说无甚不同,乡人无甚见识,其所谓愿未必真愿,乃卑陋而随俗之人耳。
《集注》又曰:「侗,无知;
倥倥,无能」。
窃意侗者,同也,于物同然一律,瞑无识别,是犹是也,非犹是也。
倥者,空也,倥而又倥,是表里俱倥,无寸长之实。
此亦因旧说,以字义音韵推之,恐或然耳。
此类只合大概看,不须苦推究也。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集注》云:「言以是为善,非谓必欲如是也」。
窃谓善者微有未稳。
善者则有嘉善之意,此不厌但不嫌远而已,盖圣人平日简淡。
以下文推之,圣人凡事子细,初无简淡之意。
若如所说,则记者当云「脍不厌粗,食不厌粝」乃为正理,不应反作如此说也。
「不得其酱不食」,《集注》云:「恶其不备也」。
窃疑「恶」字太重,似见圣人有意处。
恶其不备,非恶其味之不美,但忘其贪味,不苟食耳。
《集注》中「仲尼」不易为「夫子」,何也?
若如《中庸》第二章所辨,则恐在当时为可耳。
不曾如此理会,恐亦不须如此理会也。
《中庸或问》乃为近年有以此疑《中庸》非子思之作者,故及之耳。
「文」之为说,大要只是有文理可观之谓。
盖凡义理之载于经籍而存乎事物之间,与夫见于威仪华采而为盛德之辉光,形于礼乐制度而为斯道之显,及所引为有文理之可观者皆是/(云云。)物相杂故曰文,如前所说是也。
如下面分别诸说,则恐未然。
如曰「则以学文」,何以见其不为威仪华采、礼乐制度耶?
大学》疑《或问》云「人物之生,莫不得其所以生者,以为一身之主」,近改「物」字作「类」字。
窃意「类」字意固不重叠,而字似少开,不若只依「物」字。
向来改此「类」字,盖为下文专说人之明德,故不可下「物」字。
若作「物」字,即须更分别人与物之所以异乃为全备。
近已如此改之矣。
《或问》云:「既真知所止,则其必得所止,若已无甚间隔」。
窃疑「若已」字辞旨恐未明白,欲改作「亦非有甚间隔」。
「若」字意自分明,未是真无间隔也。
「格物」章《或问》云:「其所以精微要妙,不可测度者,乃在其真积力久,心通默识之中」。
此句晓之未详。
此处细看,当时下语不精,今已改定。
《或问》又曰:「所谓豁然贯通者,又非见闻思虑之可及也」。
此句晓之未详。
不审此只是方其正一一格物时,犹可勉励用工夫以格之,如所谓豁然贯通处,必真积之久,从容涵泳,优游纯熟,不期而自到,非彊探力索可拟议以至耶?
抑是既到豁然贯通地位,便是真知透彻(云云。)
若于此而犹用力思索,便是沛然自得。
前说只以文义推可见,何待如此致疑耶?
《或问》所引《书》「降衷」以下八言,虽皆所以證夫理,而其相次莫亦有序否?
尝试推之:降衷自天赋于人而言,秉彝自人禀于天而言。
衷者,理之至善而无妄也,彝则理之一定而有常也。
即善之所为,因有是善,故能常。
衷者统言,彝则指定言。
此二句方举其大纲,而下文则详之。
「天地之中」,统言天地间实理浑然大中,无所偏倚,为万邦之极,而万物之生莫不以是为枢纽也。
此比所谓衷则又加确矣。
「天命之性」,指是理降而在人,为赋生之全体,而性则实即夫天理之中,而非有二者。
是二言者,一言天,一言自天而人,又所以兼明夫天赋于人而详其降衷之意也。
「仁义之心」,仁义乃即天命之性指其实理,而心则包具焉以为体而主于身者也。
此比所谓彝则又加实矣。
「天然自有之中」,又细言是理之散于事物之间,莫不各有当然一定之则,无过无不及,皆天之所为而非人之力者。
「而其实又不外于其心」,此二句又就性而言,合衷彝而结之。
盖万物虽各有当然无过不及之理,然总其根源之所自,则只是一大本而同为一理也。
此理人物所共由,天地间所公共,所以谓之道。
而其体则统会于吾之性,非泛然事物之间而不根于其内也。
窃疑此下更宜以周子所谓无极而太极以包天人、事物、体用、动静、内外、终始一贯为说,似于八言之下其意尤为圆也。
而不之取,不审何也?
当时只以古今为次第,未有此意。
周子语意差远,故不得引以为證,恐却费注解也。
延平格物之说,原其意亦自程子说中得之(云云。)又尝疑前面反复论难,专以程说为主,盖不可以复加矣。
至此段引延平说,则又曰有非他说所能及,未易以口舌争,其辞似抑扬低昂,有左程右李、别立一家之意。
「它说」是指门人说,语意自明,何疑之有?
传言谨独,正就诚意著工夫处说。
《或问》又就意已诚之后说。
夫意之诚者既无所不尽,真能慊快充足,仰不愧,俯不怍,到此地位,其势决然自不能已矣。
而犹曰不敢弛其谨独之劳焉,所以防虑省察,使其日新又新而不至于间断,何也?
恐此时所谓谨独与向时所谓谨独者大不同。
两说不见其不同,但说到此恰好著力,不可间断耳。
「絜矩」《或问》云:「各得其分,不相侵越,广狭长短,平均如一」。
此四句晓之未详。
所恶乎左,便是左边人侵了自家左边界分,而我恶之。
故我亦不以此待右边人,而不侵他右边之左,如此方得左边界分分明
又以所恶乎右者度之,方得右边界分分明。
上下前后,亦莫不然,则四至所向皆得均平,而界分方整,无偏广偏狭之病矣。
「作新民」是成王康叔之语,而《或问》中曰武王,何也?
此《书序》之误,五峰先生尝言之。
旧有一段辨此,后以非所急而去之。
但看此与《酒诰》两篇只说文王而不及武王,又曰「朕其弟小子封」,又曰「乃寡兄勖武王自称,犹今人云「劣兄」。)」,则可见矣周公初基一节是错简。)
又杂疑《中庸序》曰:「人莫不有是形,故虽上智不能无人心」。
人心只是就形气上平说天生如此,未是就人为上说。
然上文又曰:「或生于形气之私」,乃却下「私」字,何也?
私恐或涉人为私欲处说,似与「上智不能无人心」句不相合。
不审如何?
如饥饱寒燠之类,皆生于吾之血气形体而它人无与焉。
所谓私也,亦未便是不好,但不可一向徇之耳。
程子曰:「人无父母,生日当倍悲痛」。
先生旧时,亦尝有寿母生朝及太硕人生朝,与向日贺高倅词,恐非先生笔,不审又何也?
岂在人子自己言则非其所宜,而为父母、待亲朋,则其情又有不容已处否?
然恐为此则是人子以礼律身,而以非礼事其亲,以非礼待于人也。
其义如何?
此等事是力量不足放过了处,然亦或有不得已者,其情各不同也。
程子以心使心之说,窃谓此二「心」字只以人心道心判之自明白。
盖上「心」字即是道心,专以理义言之也。
下「心」字即是人心,而以形气言之也。
以心使心,则是道心为一身之主,而人心为听命也。
不审是否?
亦是如此。
然观程先生之意,只是说自作主宰耳。
贫者举事,有费财之浩瀚者,不能不计度繁约而为之裁处。
此与「正义不谋利」意相妨否?
窃恐谋利者,是作这一事更不看道理合当如何,只论利便于己与不利便于己,得利便则为之,不得则不为。
若贫而费财者,只是目下恐口足不相应,因斟酌裁处而归之中,其意自不同否?
当为而力不及者,量宜处乃是义也。
力可为而计费吝惜,则是谋利而非义矣。
《中庸》「尚絅」条以为己立心明之象,不审如何以为己立心明之象?
莫是有美在其中,只要自温好,不用人知否?
此说得之,然更宜详味(《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七。又见《永乐大典》卷五五一,《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一四○。)
是:《正讹》改作「时」。
杨仲思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七○、《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八、光绪《续修浦城县志》卷三三
前书所问数条,皆大义也。
但字义同异之间分别未明,故难遽晓。
今但看横渠「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一段,将此两节「性」字分别,自「生之谓性」以下,凡说「性」字者,孰是天地之性,孰是气质之性,则其理自明矣。
公、仁之说,亦是如此。
公则无情,仁则有爱,公字属理,仁字属人。
克己复礼,不容一毫之私,岂非公乎?
亲亲仁民,而无一物之不爱,岂非仁乎?
以此推之,意亦可见。
汪叔耕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七四、《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九、《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九二、《朱子论学切要语》卷一
扣首启:前此人还,奉书草草,深以未得面论为恨。
专人至此,荐辱枉书,获闻新岁以来,起居佳胜,为慰。
来书所论向来为学次第,足以见立志之高矣。
然杂然进之而不由其序,譬如以枵然之腹入酒食之肆,见其肥羹大胾、饼饵脍脯杂然于前,遂欲左拿右攫,尽纳于口,快嚼而亟吞之,岂不撑肠拄腹而果然一饱哉?
然未尝一知其味,则不知向之所食者果何物也。
今承来喻,将欲捐其逐末玩华之习,而加反本务实之功,则善矣。
然所论周、程传授次第,恐亦有未易言者。
而以《太极图》为有单传密付之三昧,则又近世学者背形逐影、指妄为真之弊也。
夫道在目前,初无隐蔽,而众人沉溺胶扰,不自知觉,是以圣人因其所见道体之实,发之言语文字之间,以开悟天下与来世,其言丁宁反复,明白切至,惟恐人之不解了也,岂有故为不尽之言以愚学者之耳目,必俟其单传密付而后可以得之哉?
但患学者未尝虚心静虑,优柔反覆,以味其立言之意,而妄以己意轻为之说,是以不知其味而妄意乎言外之别传耳。
《不欺论》中所谈儒佛同异得失,似亦未得其要。
至论所以求乎儒者之学,而以平其出入之息者参之,又有忘心忘形,非寐非寤,虚白清镜,火珠静月每现辄变之说,则有大不可晓者。
不知儒者之学自六经以来何尝有是说?
而吾子何所授受而服行之哉?
所以求之者如是之杂,无怪乎愈求而愈不得也。
而反自谓将从主静持敬、应事接物以求之,则有没世而不能达者,是岂应事接物、主静持敬之罪哉?
如此不已,不唯求之不得而已,愚恐其必将有狂易丧心之患。
窃为吾子忧之,不敢不以告也。
幸且置此,而即圣贤之言平易明白之处,虚心平气,熟玩而躬行之,玩之深则理自明,行之笃则力自进,持之以久,亹亹而上达焉,则道体精微之妙,圣贤亲切之传,不待单传密付而已了然心目之间矣。
其他所论,亦尽有合商量处,未暇悉陈。
然根本若正,则此等枝叶亦不待辩而明矣。
《史论》却胜他书,然姑少后之而先其本,则其所至又当不止此也。
大学章句》一本附往,古人为学规模及今日用力次第尽此矣。
幸试详之,勿以为老生常谈而忽之也。
张元德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四、《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二
尝读欧阳公论许世子止之事,未免疑之。
及读胡文定公传,未足以破其疑。
继而考之,《左氏》、《公羊》之传自明,但后人因《谷梁》不尝药之说,遂执此一句,以为止之罪,如此而已。
殊不考《左氏》曰:「许悼公疟,饮世子止之药卒」。
《公羊》曰:「止进药而药杀也」,此可以见悼公之死于药矣。
当时之事虽未有明文,而尝观近世治疟者以砒霜锻而饵之多愈,然不得法,不愈而反杀人者亦多矣。
悼公之死,必此类也。
不然,当时所进非必死之药,止偶不尝而已,则《公羊》何以谓之药杀,世子何为遽弃国而出奔?
孟子曰:「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
以刃与政,有以异乎」?
进药而药杀,可不谓之弑哉?
其所以异于商臣蔡般者,过与故之不同耳。
心虽不同,而《春秋》之文一施之者,以臣子之于君父不可过也。
如此观之,似足以正近世经传之失而破欧公之疑。
不识先生以为如何?
胡文定《通旨》中引曾吉父说,如律中合御药误不如本方,造御舟误不牢固之类,已有此意矣。
但考之于经,不见许止弃国出奔之事,不知果何谓也。
李晦叔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六
曩者因举肌肤之会、筋骸之束两句,窃意谓与东莱所谓「操存则气血循轨而不乱,收歛则精神内守而不浮」正是此意。
先生批诲云:「此说是也,然不必作两句看」。
因思之,未见有重叠处。
此等处只是闲说,不须著力更下注脚,枉费心力。
先生又批诲云:「此处只是放去收来,顷刻间事,只一操字已是多了,不须如此著意安排也」。
煇窃谓心之存亡出入,特系于人之操舍如何耳。
但圣人则不操而常存,众人则操之而后存也。
先生云只一操字已是多了,煇久而未喻。
近者看龟山解「七十而从心所欲」之义,谓圣人从容中道,无事乎操,然后始悟先生批诲之意,正是为已存者设。
若心不能无放,则固不可不操。
但太著意安排,是助长也。
未审先生以为如何?
此是至亲切处,龟山之说亦不谓此。
须反之于心,只就放去收来时体看,只此操,当处便存。
只要功夫接续,不令间断耳。
煇窃尝谓学者却须当常存此心于庄端静一之中,毋使一毫私意杂乎其间,则方寸之间自有主宰,不致散漫走作,而虚灵洞彻之本体庶乎可以默识矣。
然欲真实识其虚灵洞彻之本体,则又须是日与义理相亲,克去己私,然后心之本体可得而识。
罢却许多闲安排,除却许多闲言语,只看「操则存」一句是如何,亦不可重叠更下注脚。
煇窃尝谓自昔明明德于天下者,亦须由格物致知功夫次第曲折,然后始能自明其明德也。
今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便能各诚其意,各正其心,各修其身,各亲其亲,各长其长,而格物致知之功略不烦于用力焉,岂不堕于不择其本而直图其末之弊?
若欲正心诚意,须是格物致知。
然若说道各格其物,各致其知,则似不成言语,只得如此说过。
如云「一是皆以修身为本」,岂是删了上四事耶?
《或问》曰:「但其气质有清浊偏正之殊,物欲有浅深厚薄之异,是以圣之于愚,人之与物,相与悬绝而不能同耳」。
煇窃详此段所说气质物欲分圣愚人物处,似觉可疑。
若以清浊分圣愚,偏正分人物,则「物欲厚薄浅深」一句复将何指?
若谓指圣愚,则圣人无物欲之私;
若谓说人物,则物又不可以浅深厚薄论。
未晓。
清浊偏正等说,乃本《正蒙》中语,而吕博士《中庸详说》又推明之。
然亦是将人物、贤智、愚不肖相对而分言之,即须如此。
若大概而论,则人清而物浊,人正而物偏。
又细别之,则智乃清之清,贤乃正之正,愚乃清之浊,不肖乃正之偏。
而横渠所谓物有近人之性者,又浊之清、偏之正也。
物欲浅深厚薄,乃通为众人而言。
若作有无,则此一等人甚少,难入群队,故只得且如此下语。
若以为疑,则不若改「圣」字作「贤」字,亦省得分解,而圣人自不妨超然出于其外也。
横渠先生曰:「祔葬祔祭,极至理而论,只合祔一人。
夫妇之道,当其初婚,未尝约再配,是夫只合一娶,妇只合一嫁。
今妇人夫死而不可再嫁,如天地之大义,然夫岂得而再娶?
然以重者计之,养亲承家,祭祀继续,不可无也,故有再娶之理。
然其葬其祔虽为同穴同几筵,然譬之人情,一室中岂容二妻?
以义断之,须祔以首娶,继室别为一所可也」。
煇顷看程氏《祭仪》,谓凡配用正妻一人,或奉祀之人是再娶所生,即以所生配。
尝疑之,谓凡配止用正妻一人是也,若再娶者无子,或祔祭别位亦可也。
奉祀者是再娶之子,乃许用所生配,而正妻无子,遂不得配享,可乎?
煇旧曾如此请问先生,后来拜领批诲:「程先生此说恐误。
《唐会要》中有论,凡是嫡母,无先后,皆当并祔合祭,与古者诸侯之礼不同」。
伏详先生批诲,已自极合人情。
然横渠所说又如此,寻常舍弟亦疑祔葬祔祭之义为未安,适与横渠所论暗合。
煇窃疑横渠乃是极至理而论,不得不然。
若欲处之近人情,只合从先生说。
万一从横渠说,则前妻无子而祀奉者却是再娶之子,又将何以处之?
夫妇之义如乾大坤至,自有等差。
故方其生存,夫得有妻有妾,而妻之所天,不容有二。
况于死而配祔,又非生存之比?
横渠之说,似亦推之有太过也。
只合从唐人所议为允。
况又有前妻无子、后妻有子之碍,其势将有甚杌陧而不安者。
唯葬则今人夫妇未必皆合葬,继室别营兆域,宜亦可耳。
问/(缺。)理固如此,然须实用其力,不可只做好语说过。
又当有以培养之,然后积渐纯熟,向上有进步处(《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二。又见《朱子论学切要语》卷一。)
烦:宋浙本作「须」。
孙敬甫自明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九、《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三、《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四、《朱子论学切要语》卷二
未及识面,猥辱惠书,知雅志之不凡,甚以为慰。
所喻何君近亦得书,尚恨未际。
然不知其与贤者向来所讲为何事也。
宁川师友盛言笃实者,复谓谁何?
既曰笃实而自知其有谈玄说妙之过,则又何故而反疑学之有捷径,因以堕于轻易放旷之失耶?
凡此曲折,皆所未晓。
更俟详以见告,然后可议也。
子约之言,盖为近之。
而主一无适者,亦必有所谓格物穷理者以先后之也。
故程夫子之言曰:「涵养必以敬,而进学则在致知」。
此两言者,如车两轮,如鸟两翼,未有废其一而可行可飞者也。
世衰道微,异说蜂起,其间盖有全出于异端而犹不失于为己者,其他则皆饰私反理而不足谓之学矣。
凡此皆因来喻而及之,而程子之两言虽所未论,犹将力为贤者陈之者也。
敬之与否,只在当人一念操舍之间,而格物致知,莫先于读书讲学之为事。
至于读书,又必循序致一,积累渐进而后可以有功也。
反复来书,觉有俊气,顾恐于此有不屑耳。
诚能折节而屈首于斯焉,其必有以得之矣。
《近思录》中横渠夫子所论读书次第最为精密,试一考之,当得其趣。
使还布此,薄冗,不暇他及。
孙敬甫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九
熹衰病年例春夏须一发,今年发迟者,此衰年老态,欲死之渐,亦不足怪也。
祠官虽幸得请,然时论汹汹,未有宁息之期,贱迹盖未可保。
然姑使无愧于吾心则可已,它非智虑所能避就也。
所喻因胸次隐微之病而知心之不可不存,此意甚善。
要之持敬致知实交相发而敬常为主,所居既广,则所向坦然,无非大路。
圣贤事业虽未易以一言尽,然其大概似恐不出此也。
年来多病杜门,闲中见得此意颇端的,故乐以告朋友也。
所论至善之意甚善,其终烈文一章尤有力。
如陆氏之学,则在近年一种浮浅颇僻议论中固自卓然,非其俦匹,其徒传习,亦有能脩其身、能治其家以施之政事之间者。
但其宗旨本自禅学中来,不可掩讳。
当时若只如晁文元陈忠肃诸人,分明招认著实受用,亦自有得力处。
不必如此隐讳遮藏,改名换姓,欲以欺人而人不可欺,徒以自欺而自陷于不诚之域也。
然在吾辈,须但知其如此而勿为所惑。
若于吾学果有所见,则彼之言钉钉胶粘,一切假合处,自然解拆破散,收拾不来矣。
切勿与辨,以起其纷拿不逊之端,而反为卞庄子所乘也。
少时喜读禅学文字,见杲老与张侍郎书云:「左右既得此把柄入手,便可改头换面,却用儒家言语说向士大夫,接引后来学者(其大意如此,今不尽记其语矣。)」。
后见张公经解文字一用此策,但其遮藏不密索,漏露处多,故读之者一见便知其所自来,难以纯自托于儒者。
若近年,则其为术益精,为说浸巧,抛闪出没,顷刻万变,而几不可辨矣。
自明者观之,亦见其徒尔自劳而卒不足以欺人也。
但杲老之书,近见藏中印本却无此语,疑是其徒已知此陋而阴削去之。
然人家必有旧本可考,偶未暇寻访也。
近得江西一后生书,有两语云:「瞬目扼腕而指本心,奋髯切齿而谈端绪」。
此亦甚中其乡学之病。
然亦已戒之,姑务自明,毋轻议彼矣。
信笔不觉缕缕,切勿轻以示人,又如马伏波之讥杜季良也。
所论太极之说亦为得之,然此意直是要得日用之间厚自完养,方有实受用处。
不然,则只是空言,而反为彼瞬目切齿者所笑矣。
切宜深戒,不可忽也。
南康《语》、《孟》是后来所定本,然比读之,尚有合改定处,未及下手。
义理无穷,玩之愈久,愈觉有说不到处。
然又只是目前事,人自当面蹉过也。
大学》亦有删定数处,未暇录去。
今只校得《诗传》一本,并新刻《中庸》一本,与印到程书《祭礼》并往。
所寄楮券适足无馀,《诗》及《中庸》乃买见成者,故纸不佳,然亦不阂翻阅也。
毁板事近复差缓,未知何谓。
然进卷之毁,不可谓无功
但已入人心深,所毁者抑其外耳。
所询荫补事实难处,然官年实年之说,朝廷亦明知之,故近年有引实年乞休致者,而朝廷以官年未满却之,不知亦可前期审之于省曹否耶?
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三。又见《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四八四、学行典卷四。
答□易简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九二、《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四
尽得孝弟便是仁/(云云。)立说太冗而意不精切,大抵后多类此。
言语轻躁,动辄有忤,知和缓可疗,而临事复然。
小学》之书先在于一切世味淡薄,自然见富贵不歆羡,见贫贱不厌恶,临患难无求免,一向优人抑己,损躬裕物之事,皆可优为之。
先生编集是书,此意尤多。
如《颜氏家训》六事,岂贪名徇俗羡慕者能之?
推此则贻教之始以至五品之逊,各尽其道,皆由此充。
按伏罪过,全在不能去一矜心,所以诸病皆由于此。
看文字且逐条看,各是一事,不须如此牵合。
小学》之书,自明伦五段,明父子章全在一「亲」字上,明君臣章全在一「义」字上,夫妇章全在一「别」字上,明长幼章全在一「序」字上,明朋友章全在一「交」字上。
始读昏礼,万世之始,至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
汉武帝溺于声色,游燕后宫,父子不亲,遂致戾太子之变。
此亦夫妇无别而父子不亲之一證。
语在《戾太子传》,可检看。
然亦非独此也。
问敬。
敬不是万虑休置之谓,只要随事专一谨畏,不放逸耳,不须许多闲说话也。
小学宾客之礼见于朋友之章,莫以一时之交亦有切偲之意、相观而善之理否?
不须如此理会。
宾主自是朋友之类,如乡邻还往及师弟子之属,于五达道亦朋友之类也。
不入此门,则无管摄处矣。
读书求意义,虽知烂熟之为美,而气习已惯,惟恐不多之念未能顿忘。
既知其非,便当改之,不须更如此支蔓。
小学》载《内则》三十有室、逊友、视志。
男女之教,温公已有说,其馀亦大概立一节限耳,不必如此细碎。
马援以讥议戒诸子,而不免于讥议。
马援之言,自可为法,不须如此支蔓。
如此则须削去此段,后生又如何得闻此一段说话而以为戒乎?
理之根原,推演孝义。
不记此话头因何而起。
若与安卿所问同是一时所闻,则渠说已得之矣。
敬胜怠者吉,怠胜敬者灭,义胜欲者从,欲胜义者凶。
敬义自有轻重,然所说太冗。
孟子养气说。
此条差胜,然却只是依放《集注》,别无新说。
看文字且要如此理会,教本文说精熟,久之自随浅深有见处。
正不必支蔓生说,穿凿援引也。
黄知府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四、《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卷八、《蔡氏九儒书》卷二、《宋元学案补遗》卷六七
辄有不获已之恳,事涉乡闾利病,势甚迫切,敢忘分守,已具公劄干冒公听。
幸赐采览,斟酌行下,千万幸甚!
前日迎候之初,便蒙诲谕,仰见仁人之心,视斯人之不获,真不啻若痒疴疾痛之切其身。
窃意乐闻斯言,不以为罪,是以敢布其愚。
拨米曲折,固知仁民之切,无所吝于此。
况又使府自认脚费,此尤出于望外。
下邑饥民更生之赐,感戴宜如何耶!
储宰行已数日,县郭近封,可保无虞。
崇化、麻沙以西一带素少早田,唐石乃全无之,只此数十里间,尚尔嗷嗷。
私居杜门,亦不知其详细为如何。
闻有台劾,亦既施行,而未有被受,亦未见章疏,遣书著衔,颇有所碍,幸辱情照。
或章疏已报行,得赐指撝录示为幸。
昨蒙垂示报状,极荷眷念,区区寻亦已拜恩命矣。
罪戾彰彻,固不可逃,然县宰批罢一事,至乃上玷清重,尤切愧恐而不敢自明
窃计高明固已洞照其实矣。
至于友生连坐,亦蒙矜念,委曲周至,益见仁人之用心为不可及,感叹亡已。
但既镌罢,名书罪籍,不知寄禄馀俸合与不合帮勘?
已戒干人计会所司,更乞台旨稽考法令,然后施行。
恐不应得,免贻后日之纷纷也。
李孝述继善问目(燔之侄)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五
孝述尝求夫心之为物,窃见《大学或问》中论心处每每言虚言灵,或言虚明,或言神明。
孟子》《尽心》注云:「心,人之神明」。
窃以为此等专指心之本体而言。
又见《孟子》举心之存亡出入,《集注》以为心之神明不测,窃以为此兼言心之体用,而尽其始终反覆变态之全。
夫其本体之通灵如此,而其变态之神妙又如此,则所以为是物者,必不囿于形体,而非粗浅血气之为。
窃疑是人之一身神气所聚,所以谓之神舍。
人而无此,则身与偶人相似,必有此而后有精神知觉,做得个活物,恐心又是身上精灵底物事。
不知可以如此看否?
孝述又尝求所以存是心者,窃见伊川言人心作主不定,如破屋中禦寇,又云如一个翻车,每每教学者做个主,或云立个心。
又云人心须要定,使他思时方思乃是。
明道亦云人有四百四病,皆不由自家,则是心须教由自家。
以此似见得心虽是活物,神明不测,然是自家身上物事,所主在我,收住后放去,放去后又复收回,自家可以自作主宰。
但患不自做主,若自家主张着便在,不主张着便走去,及才寻求着又在,故学者须自为之主,使此心常有管摄方得。
又尝求所以为主之实,窃见伊川论如何为主,敬而已矣,又似见得要自做主宰须是敬。
盖敬便收束得来谨密,正是着力做主处,不敬便掉放疏散,不复做主了。
孝述于存心功夫又粗见如此,不知是否?
先生批云:「理固如此,然须用其力,不可只做好话说过。
又当有以培养之,然后积渐纯熟,向上有进步处」。
孝述按,《大学章句》云:「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
窃疑人得正且通之气,故心体中虚,虚则灵。
如水之清,火之明,鉴之光,皆是体虚,所以透明。
心亦然。
濂溪云:「静虚则明明则通」,似亦可见。
近验之于心,则日用间觉得一事累心,便有滞碍,更不通快。
是以窃恐虚故灵,心惟虚灵,所以方寸之内体无不包,用无不通,能具众理而应万事。
但以气禀物欲之私有以昏之而不得全其虚灵之本体,故理之在是者遂有所蔽,而应事接物亦皆杂以私欲,不尽出于义理之正,是无以具众理而应万事矣。
学者之学,恐只是求去其气禀物欲之昏,以复其虚灵之全体。
盖心既虚灵,则寂然不动,感而遂通,于所谓具众理而应万事者得矣。
是以《大学》之教以明明德为主,《章句》、《或问》之言明德,必以虚灵为质。
其言明德功夫,又不过欲全其虚灵之体。
言存养,则曰圣人设教,使人嘿识此心之灵而存之于端庄静一之中;
言格物致知,则曰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欲其表里洞然,无所不尽;
言诚意,则曰人之本心至虚至灵,众理毕具,而欲其应物皆由此心以发而无所杂;
言正心,则曰心之本体湛然虚明,而欲其顺应事物而无所动;
言脩身,则曰随事省察之,以审其当然之则,似亦主虚灵者为说。
彻头彻尾许多功夫,皆欲全此心之虚灵,以融会众理,酬酢万事而已。
以此观之,恐虚灵不昧,乃心之所以为心而圣学之基本也。
不知是否?
先生批云:「同上」。
孝述觉得间尝心存时,神气清爽,是时视必明,听必聪,言则有伦,动则有序,有思虑则必专一。
若身无所事,则一身之内,如鼻息出入之粗细缓急,血脉流行间或凝滞者而有纤微疾痒之处无不分明,觉得当时别是一般精神,如醉醒寐觉。
不知可以言心存否?
先生批云:「理固如此,然亦不可如此屑屑计功效也」。
孝述自觉心放时精神出外,更不自知,如梦然。
才知得放时,即是心便不放了。
如知得梦时,即是梦觉。
孔子言我欲仁便是仁至,似亦此意。
故日用间觉得直须谨操持、勤检点,盖操持容有懈时,若不测地猛省起来,则其懈时之放自不得远去,且不得久去。
如此维系之久,恐此心只得住里面。
如欲睡底人,须自家打起精神,不可放倒。
间或精神倦时,不觉坐睡,又自家摆洒起来,不容睡著。
每每如此,自是睡不得。
愚见如此,不知是否?
先生批云:「是是,但说太多了」。
孝述谓健有为,顺无为,二者阴阳动静之分。
仁礼之为健,义智之为顺。
窃疑仁之发,即有怵惕恻隐之意动于中(顽然不动,即为不仁。)
礼之行,即有恭敬辞逊之容著于外。
故仁恐为动之始(动静恐皆以渐致。),犹春之生物,萌芽甲拆方动而微。
礼恐为动之极,犹夏之长物,而长短小大莫不尽见。
义则所以制仁礼之宜,盖即其中而为之裁制,使隆杀厚薄各适其分,似有裁节,又收歛之意,虽略有所为,其亦严且约矣。
智但分别是非当否,略无作为,又所以为动之本,而仁礼之所由发也。
故义恐为静之始,犹秋之收而去华就实;
智恐为静之极,犹冬之藏而归根复命。
妄意推测如此,不知是否?
先生批云:「此元亨利贞所以如循环之无端也」。
横渠先生曰:「虚静者仁之本」,亦此意。
孝述又见先生黄寺丞健顺仁义礼智之问云:「有分而言之者,有合而言之者」。
孝述于分而言者,已随愚见陈于上矣,复以合而言者求之。
窃意仁义礼智若以用言,则有有为者,有无为者,故仁礼为健,义智为顺。
若论其所以为是四者之实,则仁是人之不忍之心,似有柔顺之意;
礼之品节一定而不可易,似有阴静之意,二者恐是健中有顺。
义之裁制方严,似有刚断之意;
智之周流不滞,似有阳动之意,二者恐是顺中有健。
于此可见阴阳本不相离之意。
不知是否?
先生批云:「当时之意,恐谓分则为四,合则为二耳。
然如所说,又自是一意,即所谓水阴根阳、火阳根阴者」。
孝述又谓木火之为阳动,金之为阴静,皆可言。
若水当为阴静之极,然水流而不息,未见所以为至静处,不知当于何处观之?
先生批云:「水寒火热,水下火上,其为动静之分者明矣」。
孝述妄谓五常是五行之德。
五行之气其行于天者固未易见,若质之在地者,窃疑与德之在人者无往而不相配。
今随愚陋所见言之。
五常之未发,则本体中存,恐如木之在山,火之在燧,金之在矿,水之在地,土之未动。
及其既发,而有恻隐、羞恶、恭敬、是非、诚实之情,恐如火之出而炎上,水之流而润下。
及由其情充积成行,如仁之为孝为弟,为睦为姻之类,恐如木之为栋梁榱桷,火之为灯烛炬燎,金之为刀斧盘盏,水之为池沼江海,土之为塼瓦墙壁。
五常之未发,只可谓之五常,而不可以万行名。
及其发而成行,随在不同,则各随其所成之行名之,而不得复以五常名矣。
恐如五行之未动,只可谓之五行,而不可以它物名。
及其动而为物,有万不同,则各随其所成之物名之,而不得复以五行名矣。
但方其为五常之性也,而万行之理已无不包。
及其为万殊之行也,而五常之体亦未尝不存。
恐如五行之方具,而万用之质已无不全。
及其为万殊之用,而五行之体亦未尝不立。
极而言之,则人道周乎四海,无非五常之为,如物充乎地上,而无非五行之为。
凡此虽未知是否,似皆说得去。
但木之曲直,金之从革,土之稼穑,皆待人为,而仁之恻隐,义之羞恶,信之诚实,皆发于性之自然,相配不得。
又土之稼穑与孝述所谓为瓦塼之类,又说不上。
不知五行之与五常,本不可如此牵合耶?
为复可以配说而未得其说耶?
仁之行固有可言,若义、礼、智、信之行,皆未见其实然可指之目。
得非四者之行无往不在,而不可一一强名耶?
区区求之,而未得其说。
先生批云:「万物虽不可以五行名,然其分各有所属,则亦未离其类也。
万行之于五常亦然,从革、曲直、稼穑是其本性之发,非人之所能为也。
若曰人为,则胡不能使木从革而金曲直乎」?
孝述妄谓仁义礼智之施恐皆自吾身始,次亲,次民,次物。
仁恐始于爱身,礼恐始于敬身,义恐始于制此身之宜,智恐始于明此身之理。
盖不爱其身则是自绝,故必不爱亲而亦无以爱亲。
不敬其身则是自贱,故必不敬亲而亦无以敬亲。
至于义智皆然,妄意如此,不知是否?
先生批云:「身者仁义礼智之主,不可书施由此始。
以有子、孟子之言为仁之本、仁义之实者观之,其当自亲始可见矣」。
孝述妄谓仁义礼智合而成行,其发也,窃疑先智,次仁,次礼,次义。
且就身言之,恐必知此身受形所自,而四肢百骸血气皆相贯属,吾所当爱,然后有自爱之心。
知爱之而不忍伤,则必敬之而不敢忽。
爱敬既生,方可裁制其宜,以全爱敬之道。
若独指心而言,亦恐必先知此心至灵至贵,为一身之主,然后自爱。
既爱之而不肯甘心放弃,则必严敬自持,而惟恐以慢易失之。
既爱既敬,然后有可得而裁制者。
盖爱而失宜,则或至枯守不用而为虚无寂灭,或只知养护而不能痛自克治,反非所以为爱。
敬而失宜,则恐持之太甚,而有把捉不定之患,反不得其所以为敬。
此爱敬各有其宜,而必有断制之者。
然未爱未敬,则恐无所施其裁制之道;
自暴自弃,则又为复庄敬自重之心;
不知身心之当爱,则恐虽可之而顽然不省,岂复有自爱之意?
区区之愚,所以疑是四者之发,必有次第而不可弃也。
若未发之前,则四者之体浑然在中,不可谓先有此而后有彼。
但方发之际,势必必相示,无杂然并发之理。
然知识一开,则馀三者踵乎其后,自有不容已者。
是以既发之后,则即其一行之中而四者之实无一不在,以其本一理故也。
若以四时言之,则恐智为冬藏,仁为春生,礼为夏长,义为秋成。
归藏者,发生之本;
发生者,长养之渐;
而生长又所以为收成之体也。
夫四时者,五气之布,五气之生定于其初,恐非至此而序生。
但气之流布,则其序必如是而后可。
然冬令既行,则三时之断起亦有不容遏者。
是以造化既成之后,则即其一物之微而五气之功无一不在,以其本一气故也。
以此观之,则仁义礼智合而成行,其发之先后亦有可言者。
妄意如此,不知是否?
先生批云:「此即前循环之说,然说得太破碎,又不好,且静以养之可也」。
大学或问》云:「以理而言之,则万物一原,固无人物贵贱之殊。
以其气而言之云云,是则所谓明德者也」。
孝述窃疑人物之性有偏全之异者,不知是受得本同,但做处不同?
为复是受得本不同乎?
伊川云:「天所赋为命,物所受为性」,恐是受得已不同。
盖理之在天,本只是一个浑然全体,但人物随形而受,故受得来别。
人得形气之正,故承当得尽;
物得形气之偏,故承当不尽。
偏底物事,难为有全底道理。
孟子集注》论生之谓性处云:「以理言之,则仁义礼智之禀,岂物之所得而全」?
似亦此意。
人之形体受尽得这道理,所以亦做得这道理尽。
物之形体受不尽这道理,所以亦只随其所受做得。
更就其做处言之,人得形气之正,故心虚而体全,心之知觉便周流贯彻,在处通得去;
形之运动便千变万化,是般做得去。
是以于其理之精微,知亦知得尽,做亦做得尽。
人之所以可为,可参天地,皆为有此体质,尽做得。
但患不为,或为之而有不充,却无不能之理孟子谓王之不王,非不能,是不为,与所谓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吾身不能居仁由义,恐皆是安于不为者。)
物得形气之偏,故心塞而体拘,心之知觉便拘碍而不能通,形之运动便短狭而不能周。
是以于此理之本体,知亦知得浅狭,做亦做得浅狭,被形气局定,更开不来,所以求为人之所为不得。
如慈乌父子、蝼蚁君臣之类,若论父子君臣之道,岂止如慈乌蝼蚁之为?
但此二物所知只止此,所能亦止此,更去不得了。
就其所得之分言之如此,恐又是人与物做得别处。
然又有可疑者,盖物虽受此理不尽,若随其所受而发,则仁义礼智须皆做得出来。
然所举二物,又每物只做得一般道理出,不能相兼,以通其全。
如此者恐是物所得之理既不能尽其全体,又为气昏隔在里面,发处复不能充其所得之分剂,是则容有得为而未为者。
此二物又是昏塞中各有一点明处,所以各发得一般道理,特特著见,于其他道理便全微了。
至其馀物,又或不能尔。
此可见物之气禀又自有不齐处。
此等性命之说,固不当妄意揣量,然须略识其梗槩方得。
随所见写呈,乞赐开示大端,使知所向而求之,庶乎其略识矣。
先生批云:「既是不曾受得,自是不能做得,更不须说。
横渠先生亦说人有近物之性,物有近人之性者,又是一理。
如猫相乳之类,温公集中亦说有一猫如此而加异焉。
此其赋性之近人而或过之,但为形所拘耳,亦可悲也」。
又云:「然于其正且通之中,又或不无清浊善恶之异,故其所赋之质又有智愚贤不肖之殊」。
孝述窃谓阴阳五行总其大全而言之,则恐同出一本,而人物均禀焉。
所谓人物之生,必得是气然后有以为百骸九窍五藏之身是也。
若别其体,则恐一气之中有偏正两等,而为人物贵贱之分。
所谓得其正且通者为人,得其偏且塞者为物是也。
至极其变,则恐偏正之中又自万殊,而为人品物品之分。
所谓于其正且通之中,又不无清浊美恶之异,故其所赋之质又有智愚贤不肖之殊者,是言人品之异也。
盖体之既分,则固一定而不可易矣。
然恐是气之运一息不留,所以俄顷之间,变为万状。
彼人物之生,各随其所值以为体,是固不能齐也。
但用变而体不变,故人之所禀虽或至浊至恶,而所谓正且通者未尝不在。
而其为浊恶又自是一般,与馀气之浊恶不同。
以其是正且通之浊恶,故其浊恶澄之为清,其恶可易之为美。
既清既美,则所谓正且通者,即得其本然之正矣。
鸟兽草木各以类分,而每类中又有等色不同。
然其形声臭味各不能变其本体,则亦与人相似。
但人能自化,物不能自化耳。
妄意推测如此,不知是否?
先生批云:「此大概然矣,亦宜并以上章之意推之」。
孝述谓美恶恐即《通书》所谓刚柔善恶。
窃疑清浊以气言,刚柔美恶以气之为质言。
清浊恐属天,刚柔美恶恐属地。
清浊属知,美恶属才。
清浊分智愚,美恶分贤不肖。
智则清之纯而无不美,大贤则美之全而无不清。
上智恐以清言,大贤恐以美言,其实未尝有偏。
若《中庸》称舜知回贤是也。
下此则所谓智者,是得清之多,而或不足于美;
所谓贤者,是得刚柔一偏之善,而或不足于清。
于是始有贤智之偏。
故其智不得为上智,其贤不得为大贤。
虽愚不肖,恐亦自有等差。
盖清浊美恶似为气质中阴阳之分阳清阴浊,阳善阴恶。),故其气错揉□变,而大要不过此四者。
但分数参互不齐,遂有万殊。
不知是否?
先生批云:「陈了翁云,天气而地质,前辈已有此说矣」。
孝述又疑气之始有清无浊,有美无恶。
浊者清之变,恶者美之变。
以其本清本美,故可易之,以反其本。
然则所谓变化气质者,似亦所以复其初也。
不知是否?
先生批云:「气之始固无不善;
然腾倒到今日,则其杂也久矣。
但其运行交错,则其美恶却各自有会处。
此上智下愚之所以分也」。
又云:「然而本明之体得之于天,终有不可得而昧者云云,所以使之即其所养之中,因其所发而启其明之之端也」。
孝述窃谓觉是人之本心不容泯没,故乘间发见之时,直是昭著,不与物杂。
于此而自识,则本心之体即得其真矣。
上蔡谓人须是识其真心,窃恐谓此。
然此恐亦随在而有,盖此心或昭著于燕间静一之时(如孟子言平旦之气。),或发见于事物感动之际(如孟子言人乍见孺子将入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或求之文字而怡然有得(如伊川先生所谓有读《论语》了后,其中得一两句喜者。),或索之讲论而恍然有悟(如夷子孟子极论一本之说,遂怃然为间而受命。),凡此恐皆是觉处。
若素未有觉之前,但以为已有是心而求以存之,恐昏隔在此,不知实为何物。
必至觉时,方始识其所以为心者。
既尝识之,则恐不肯甘心以其虚明不昧之体迷溺于卑污苟贱之中。
此所以汲汲求明,益不能已,而其心路已开,亦自有可进步处。
与夫茫然未识指趣者,大不侔矣。
孝述窃疑觉为小学大学承之机,不知是否?
先生批云:「所论甚精,但觉似少浑厚之意」。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孝述谨按,《章句》以物格知至为知止,意诚以下为得所止。
又《或问》以定、静、安为知之所以得之
孝述窃疑定、静、安在物格知至之后,意诚以下六事未然之前,虑则在意诚以下六事将然之际。
如此言之,则定、静、安、虑在知止、得止之间,似皆有可实之处。
不知可否?
先生批云:「解中似已有此意矣」。
孝述又按,《或问》云:「不有以知其所当止之地,则不能有以得其所当止者而止之」。
又云:「知是知其至善之所在,得是得其所止之地而止之」。
孝述窃疑知是知之在彼,得是得之在我。
得则心理俱融,理为我有。
得恐亦只是知,不可便指为已止其处。
但恐知虚而得实,才得之则身亦随之矣。
妄意如此,不知是否?
先生批云:「知与得两事,经文可见」。
孝述窃疑既知之后,复有所谓虑而后得者,恐知是知之至,虑是审之详。
夫物格知至,则万理贯通,固无不知其至善之所在。
然恐身有未接,则其义理精微容有毫釐之未察。
或所接之际事复异宜,故必于此精加审虑,然后始无纤微渗漏之处。
此知后必虑,然后为审。
不知是否?
先生批云:「定、静、安是未有事时胸次洒然,虑是正与事接处对同勘合也」。
「致知在格物」。
孝述窃谓人之本心至虚至灵,无所不照,但以气禀物欲有以蔽之,是以其明不能不昏。
欲开其明,须藉事物之实以运其知思,然后其明有可通之理。
盖心既有蔽,无从下手以开之。
所以穷究物理者,恐是因穷究其所未知而将此心戛刮擦磨,治其粗鄙而反覆往来,求出其明。
是以研穷之深,其明必将穿漏而出,而物之理亦无所遁矣。
此其所以能格也。
伊川先生曰:「思曰睿,思虑久后,睿自然生」。
又曰:「致思如掘井,初有浑水,久后稍引动得清者出来,久自明快」。
其说似皆以为人心之明既有所蔽,须即事致思,然后其明自出。
孝述恐所谓致知在格物者,亦有此意。
盖穷至事物之理,即所以推极吾之知识也。
不知是否?
先生批云:「理有未明,则见物而不见理。
理无不尽,则见理而不见物。
不见理故心为物蔽而知有不极,不见物故知无所蔽而心得其全」。
孝述窃疑心具众理,心虽昏蔽,而所具之理未尝不在。
但当其蔽隔之时,心自为心,理自为理,不相赘属。
如二物未格,便觉此一物之理与二不恨入,似为心外之理,而吾心邈然无之。
及既格之,便觉彼物之理为吾心素有之物。
夫理在吾心,不以未知而无,不以既知而有。
然则所以若内若外者,岂其见之异耶?
抑亦本无此事,而孝述所见之谬耶?
先生批云:「极是」。
《或问》云:「或考之事为之著,或察之念虑之微」。
孝述窃谓事为是身之所履善行之著处,念虑是心之所发善端之萌处,于此考察,则心迹不遗,可以得理之真实。
然当事为念虑之时,又欲着心考察,则是一心二用,互有妨碍,似难于着力。
然《或问》又云:「人之明德,全体大用,无时不发见于日用之间。
人惟不察乎此,是以汩于人欲而不知所以自明」。
孟子集注》云:「众人虽有不忍人之心,然物欲害之,存焉者寡,故不能察识。
而推之政事之间,则又似必着意体察,然后有见」。
孝述恐所谓考察,是此心常常反求,不教外驰。
心存而不外驰,则精神知觉常只照管自家,步步不离,所以事为之形、念虑之起自然默有所见。
若此心寻常逐外,不自管顾,则虽间或真心见前,亦不知其所发。
非是临时以此心为之,而又以此心察之也。
齐王爱牛,孟子屡发之,使反求其所以然,却在既发之后,尽可着力追求,意不相妨,恐又与当事体察不同。
以此观之,则此所谓考察既以当事言,则似不可重看。
孝述愚见如此,不知是否?
先生批云:「不必如此说,只是随处理会是与不是,以为取舍向背之决耳」。
又云:「昔闻延平先生之教云云,虽其规模之大、条理之密若不逮于程子」,孝述窃谓规模之大、条理之密,恐如序所论经文外有以极其规模之大,而内有以尽其节目之详者。
规模之大,恐自「积习既多,然后脱然有贯通处」以下四段即是。
盖举其始终全体而言。
条理之密,恐自「物必有理,皆所当穷」以下六段,与前所谓读书论人应事数端即是。
盖备夫功夫项目而言之。
先生谓其为说远近虚实、大小精粗无不兼尽,而复分先后缓急,恐亦言其条理之密。
不知是否?
先生批云:「只是如此」。
诚意。
孝述妄谓人之本心得之于天,初无不善,所以有不善者,恐是人为逆之也。
试以动静验之。
静者天,动者人,是以静则无不善,动则常有不善。
使其如伊川所谓动以天焉,则恐仍只是善。
奈何其不全以天而必杂以人,遂流于不善。
今求其实而言之,人心未发,无为思,则其本然之体浑然在此,人更不曾动着,似即南轩所谓天心者。
是时安得有不善来?
《中庸》所谓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乐记》所谓人生而静,天之性,伊川所谓其本真而静,五性具焉,又云喜怒哀乐未发,何尝不善,又云心本善,恐皆指此心而言也。
及其既发,有思有为,即属之人。
既属之人,即是气质为之。
若质纯粹,则惟其所发,无往不与理俱,故本然之性得以顺达而无害。
若有偏驳,则其偏驳之发即与理相违。
至其知思嗜好感物而生者,又多求快血气之私,而不由义理之节。
故本具焉,又每每为所拂害,不得沛然顺发。
曩时之善,至是遂流于恶矣。
甚则穷人欲,灭天理,曩时之善尽反而纯于恶。
《中庸》所谓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乐记》所谓感物而动性之欲,以及夫好恶无节而天理灭,孟子所谓人性之善犹水之就下,其可使为不善,犹水可使过颡在山,濂溪所谓五性感动而善恶分,明道所谓性善犹水之清,其继犹水之流,有流至海而终不浊,其次有远近,有多少,清浊虽不同,然非善与恶在性中为两物相对,各自出来,伊川所谓其中动而七情出,情荡而性凿,又云发而中节则无往而不善,又云发于思虑,则有善有不善,先生所谓心体本静,然亦不能不动,其用固本无不善,然亦能流而入不善(见印行文集。),恐皆指心之动处言也。
夫静则善,动则有不善,是心本善而人每拂之为不善。
圣人之所以有教,众人之所以有学,恐只为此。
濂溪云:「圣人立教,俾人自易其恶,自至其中而止」。
伊川云:「学问之道无他,唯知其不善,则速改以从善而已」。
横渠云:「领恶而全好必由学」。
又云:「为学大益在自求变化气质」,则所谓教,所谓学,只是去其恶以全其善耳。
若其紧切着力处,只在此心发动之初。
盖私欲之根既埋伏在内,不动则已,才动便牵引起来,势之所必然者。
真心之发,其间当有私欲夹杂,不能得纯一。
此处杂了,前面便流行不去。
是以必于此处清本正源,使人欲净尽,查滓不留,则自此以往天理流行,更无梗拂,而于其本然者得矣。
学必以诚意为要,窃恐谓此。
妄以《或问》之意如此推测,是否?
先生批云:「说得太多,然却未见诚字之意」。
孝述按,孟子言上世有见亲暴露者,其颡有泚,而非为人泚,中心达于面目。
又云人乍见孺子将入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为内交要誉,恶其声而然。
窃以为此等是恻隐之心发得实处。
杨震莫夜遗之金而不受,上蔡自负记问,闻明道玩物丧志之讥,遂汗流浃背,面发赤,窃以为此等是羞恶之心发得实处。
张湛居幽室必整,遇妻子若严君,窃以为此是恭敬之心发得实处。
孔子子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范氏云,是曰是,非曰非为直,窃以为此是是非之心发得实处。
人心之发,每每如此而无所杂,方是意诚。
若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见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远,与第五伦兄子尝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寝。
子有疾,虽不视而竟夕不眠,窃以为此等是意未诚处。
不知是否?
先生批云:「未亲切」。
孝述妄谓颜子之乐,恐在克复之后。
已过此关,克尽己私,故日用间是这道理在胸中平铺地顺流将去,无分毫私欲为之梗拂,故不待勉强作为,自无往而不与此理相周旋,所以触处皆乐。
虽行乎穷途逆境,亦只如此,曾不改吾乐焉。
曾晰之志,恐是其胸中脱洒,略无系累,遐想其动静语默之节,了覆其所陈之志,似把这道理做家常茶饭相似。
日用间只如此平平地顺行将去,似将使万事万物各止其所,而吾心萧然,略不用意作为于其间。
亦见夫此理所在,天然自有,触目皆然,自可坦然顺适,不假作为故也。
孝述自觉是初学,不曾窥见一分半分道理,便妄自惊喜,把来抬券。
行时本不自在,间只是分付着意,似要于道理上加添些做,与这气象天渊不侔。
曾晰,可谓真知其为天理。
伊川则谓其虽知之,而未必实能为耳。
漆雕开之未能自信,恐是正在此处着力,过关未得。
窃疑其虽未尽见是理自然流行之妙,而于本然实体固已识之。
但恐识认未至真的,又自度此心了他未下,然亦可见其直要于打斗处下死功夫胜过去,不但及此而遂已也。
孝述妄意揣料如此,不知是否?
先生批云:「漆雕开恐不止如此」。
孝述近来自觉此心分明如有物蒙蔽在内。
若以存养言,当其放时,固是纷纷扰扰,全无是处。
其知把捉时,觉得此心在此,不曾从他处去。
但依旧荡漾糊涂,蒙蒙然要光不能得光。
及至忽然清明时,方是襟怀开爽,耳目聪明,气象迥别。
若以穷格言,当其求而不得时,固是茫然无入处,昏懵之极。
至反覆寻求,以揣约得大意,又依旧觉得隔了一重,更发不破。
又至暂时看得发时,方识认稍明,心地方
若以诚意言,则日用间身虽物接,而此心顽然不动时,是全然昏隔了。
有随接便动时,亦有徐徐略省而后动时。
动如在亲前有爱心,在长上之侧有敬心。
但其爱敬意就间发得些,又只据见在休了,虽欲勉进,自是做得来无意味,是时心依旧昏。
有时忽地感悟,动得别时,其爱直是真切,其敬直是严畏,非有所强而自不能已。
是时心方大明。
故存养而至于心地明爽,穷理而至于识认分明,诚意而至于真心发见,如此者极是少。
三者之中,意诚时尤少,每日省来,觉得白日在梦明道先生所谓醉生梦死,伊川先生所谓未知道者如醉人,恐可说此。)
虽知得是梦,要教省只是不能得省。
如此者岂非质昏之甚而难,污染之深而难涤耶?
仰惟先觉怜而教之,无使终陷,则不胜愿幸!
先生批云:「但且着实持守,不须如此想象,计较作弄,恐思虑过当,别生病痛」。
孝述又自觉质弱,心极易动,日用间才有小小得失,便过喜过惧,此心全体动了。
虽欲自家做主,更做不在,以至在喧杂繁扰之地,多处置不下,甚至于乱。
大概觉是气怯,而志复无以帅之。
不知治此病痛,孰为要切?
先生批云:「只此便是病根,前说正虑其如此耳」。
孝述曩以先兄在嫡,未及有子而没,疑于所主。
蒙赐教云,若已立后,则无此疑。
但复有曲折,先兄尝收一襁褓之子为嗣,既没,孝述以其未胜丧,又别无同居长上,遂自主丧
才两月,而此子卒。
曩时之问,正此子已卒之后,孝述遂不曾言及。
先兄将葬,孝述复求从兄之子为之后,亦在襁褓。
孝述仍前自主,祠板之题,只从弟称。
及领尊教,始悟其非,犹有不能胜丧之疑。
闻之伯量,亦云尝以此问先生先生答云有摄主。
又按《丧大记》云:「子幼则以衰抱之人为之拜」,是当以所立之主丧,而孝述为之摄。
自是即欲俟练祭换板时易题所称,复有他虑。
先兄之后,固为宗子之子,今既收立,不知亦谓之嫡孙否?
若可为嫡孙,则庙祭当使之主。
又未知襁褓之子即可主祭,为复待其成人或稍长方可?
若即可主祭,则今日祠板之变,固合异日迁庙之称矣。
如或未可,则今日易从子称,异日复易从弟称,有渎慢之嫌。
又按《丧服小记》云:「妇之丧,虞、卒哭其夫若子主之,祔则舅主之」。
所主不同而各有所宜。
既不嫌数更,则异日再易祠板所称,恐亦无害。
又众议以为必从幼子主之,理势方顺。
孝述于换板日已更称矣,不知是否?
先生批云:「摄主但主其事,名则宗子主之,不可易也。
细考《曾子问》诸说可见」。
孝述又疑幼子若即可嗣主宗祀,则异时纳主,恐即据主祀之子祧远祖矣。
若未可主祀,且从孝述主之,则异时所纳之主即为旁亲。
不知旁亲当别设位而有祧,为复只祔于祖而无祧?
先生批云:「纳主旁亲之说未晓所谓,可更详之」。
孝述议亲十年,展转牵制,尚未成毕。
老母欲令今冬毕亲,但先兄几筵未彻,老母乃齐衰三年之服,复有妨碍。
然主婚却是叔父,欲姑从乡俗就亲,不知可否?
若就毕挈归,凡百从杀,衣服皆从素淡,不知可否?
先生批云:「若叔父主婚,即可娶妇无嫌,礼律皆可考也。
但母在而叔父主婚,恐亦未安,可更详考也」。
孝述谨按《礼》,婿将亲迎,父醮而命之。
孝述父兄俱没,上惟母在,旁尊有叔父,不知往迎之时,当受母命耶?
为复受叔父之命耶?
先生批云:「当受命于母。
然母既有服,又似难行。
记得《春秋》隐二年《公羊传》有母命其诸父兄,而诸父兄以命使者之说,恐可检看,为叔父称母之命以命之否?
更详之。
更以上条并考之」。
孝述又按《礼》,妇盥馈舅姑。
若舅已没,不知可以叔父受盥馈礼否?
先生批云:「叔父无盥馈之文。
盖与姑受礼,礼相妨也。
母若有服,则亦难行此礼。
要是本领未正,百事俱碍耳(《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卷一○。又见《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五四、礼仪典卷三一。)」。
为:《正讹》改作「无」。
刘共甫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一○、《晦庵先生朱文公文别集》卷四
私门不幸,老妇自去夏得疾,荏苒踰年,疗治无瘳,此至后一日,遂至不起。
痛悼悽切,不能自堪。
加以幼累满前,将来百绪便有不能不关心者,尤非衰懒所宜,未知所以为计也。
昨闻尊体微不安,深以忧念。
及此奉告,乃始释然。
请祠未遂,又闻继有劳赐之宠,此盖事功较著,圣明深知,虽有谗邪,无间可入,或者不复久劳于外矣。
然想亦未免再请也。
某祠敕已下,适此衰粗,尚未及拜受。
闻昨来诸公将上辞免文字,上复有除职之命。
幸诸公白其不可,遂止,不尔,则愈见颠沛。
然圣恩深厚,何以论报?
唯有修身守道,以求无负宠嘉之意而已。
钦夫得书,云长沙传闻某病,消息殊恶。
此虽非实,然亦竟遭凶祸,可怪也。
又具道其经理财赋之详,此足以惠一方矣。
但赵漕去时,意象甚不平,不知今相见后复如何也。
昨蒙喻及徽绢文字,不知曾为剡奏否?
更得留念幸甚。
盖虽已有为之者,更得一言之助,则尤有力也。
近时郑鉴对策事,想悉闻之。
明主可为忠言,自是士大夫顾望蓄缩,委曲避就,养成今日之势。
今又自彼上言之后,寂然无复继者,消长之几,正在此毫釐顷刻之间,益可寒心。
计高明虽在外服,未忘根本之忧,亦当拳拳于此。
况望实益隆,眷礼益厚,则图所以收拾人才、纪纲政体者,其本末先后必有一定不易之论。
区区于此更望勉旃,千万幸甚!
祠记、《责沈》二刻,拜赐甚厚。
但记中「默契于中者矣」误作「也」字,不知尚可改否?
缪文本不足以发挥崇德尚贤之意,读之既久,愈觉纰漏,益增愧耳。
《责沈》之义,昨已报平父,正为子高沈姓耳。
承许续致,只得未背者尤便也。
别纸垂喻永隆葬事,具悉尊旨。
但彦集于此正自忧劳,唯恐不足以集事(但素不更事,凡百过于忧惴急迫而已。)
不审高明所虑何自得之
自此窃恐听言之际更当每加审谛,使忠实日亲,谗慝日远,则久大之业粹然无疵,不独施于州里亲族之间者其爱憎贤否各得其当而已。
僭易皇恐。
余隐之事,前日已尝具禀。
二孙之禾,恐止可拨四百秤。
盖宋家所收自不多,若可少增,恐亦不可过百秤也。
唯是隐之父子不解事,来此干预宋家产业,出言不逊(其子尤甚。),恐将引惹方氏复来生事。
已令陈吴二妇作状,经府告示之矣。
此非得已,不审尊意以为如何?
林择之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一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别集》卷六
归自政和,住家十馀日,祭祀、宾客、书问之扰,不得少暇,固无暇读一字书。
今又当出崇安,见新守令。
石宰相招,极欲往观盛礼,及与朋友相聚讲论。
而日月匆卒如此,无缘去得,甚以为恨。
不知择之能拨忙一行否?
昏期既在后月,度尚可一行也。
扩之寄来文字皆已领,前便承寄海物,尤愧感也。
《中庸》固论致曲而能有诚,然自明能动人以下,已是诚之成功,《孟子》所谓「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亦可见矣。
盖生知学知虽异,然及其知之成功,则一而已。
《通书》正用此意,然下文拟议便是致曲之事,亦若无异处也。
无所不用其极之说甚巧,然恐其本意未必果出于此。
必不可通,阙之可也。
大学》正经云云,亦以意言耳。
传中引「曾子曰」,知曾氏门人成之也。
南轩《语解》在尤川未到,所论大概甚当,鄙意正如此。
又《言行录》流布甚广,其间多合商量处。
中间以书告之,然不胜毛举。
近得报云欲改数处,亦未妥帖。
要之此书自不必作,既作而遽刻之,此尤非便。
昨日得伯谏书,亦深议此事也。
近与伯恭往返议论稍多,此人却向进未已。
今日临行,无暇录寄,俟后便也。
跋宋君忠嘉集1185年7月29日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二七、《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八二、《晦庵题跋》卷一、《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四九三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庄周有言,子之爱亲,命也,不可解于心;
臣之事君,义也,无适而非君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古今以为名言。
然以予论之,父子之仁,君臣之义,莫非天赋之本然,民彝之固有,彼乃独以父子为自然,而谓君臣之相属特出于事势之不得已,夫岂然哉?
今读东海宋君之事,观其出身以报国家之雠,履锋镝、蹈危难,滨九死而不悔。
及其一旦弃妻子去,以逃左衽之祸,则穷困极矣。
而变易姓名,犹不能忘于国家兴复之念,夫岂有所不得已而强为之哉?
于此观之,则君臣之义如吾所论,无可疑者。
庄生为我无君,禽兽食人之邪说,亦可以不辨而自明矣。
抑观诸人所记宋君本末,犹可以想见其魁奇磊落之气。
至于挂剑之章,语尤悲壮,则每读之,未尝不流涕太息也。
先是,天子录君之遗忠,官其子南强,而南强今为南剑沙县,治甚有声,其亦思有以不坠其先人忠义之教乎哉!
淳熙乙巳七月庚戌新安朱熹书。
魏元履墓表1195年9月9日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三一、《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八三、《晦庵题跋》卷二、《名臣言行录》外集卷一四、《古今图书集成》文学典卷一七七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
元履之葬,熹实铭之而刻石纳圹中矣。
其曰事有系安危治乱之机者,则曾觌召还之命也。
势方盛,熹窃过忧,恐贻异时丘陇之祸,故不欲察察言之。
敬夫复表其墓,亦放此意。
故常私念,使吾亡友尽言之忠不白于后世,其咎乃繇于我,每窃愧焉。
其后淳熙改元之三年,孝宗皇帝因纳郑鉴之言而思元履前所进说,顾语执政龚公茂良等,叹其直谅,将复召而用之,则闻其死矣。
嗟悼久之,即下诏曰:「朝廷不可无直谅之士,掞之虽死,其以宣教郎、直秘阁告其第」。
盖是时上虽以旧恩遇厚,然实未尝及以政事。
元履自明,皆深诋者,上皆不怒而亟宠褒之,无所间于存没。
远近传闻,感叹兴起。
顾以敬夫寻亦下世,遂不及损益旧文以传兹事,而亦至今未及刻也。
元履从弟诚之比得敬夫手书定本,以视其兄之友延平使君黄仲本
仲本慨然,即为买石而刻焉,且属熹复记赠官事,以明孝宗纳谏思贤、抑制近习之微意,深可为后圣法。
熹亦幸因得追补志铭之阙,庶有以慰元履于地下,而自赎其顾望回隐之咎云。
庆元元年九月庚寅新安朱熹识。
经筵讲义1194年10月14日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三六、《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一五、《朱子奏议》卷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大学/(臣熹曰:大学者,大人之学也。古之为教者,有小子之学,有大人之学。小子之学,洒扫应对进退之节,诗、书、礼、乐、射、御、书、数之文是也。大人之学,穷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是也。此篇所记皆大人之学,故以「大学」名之。)臣又尝窃谓自天之生此民,而莫不赋之以仁、义、礼、智之性,叙之以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伦,则天下之理,固已无不具于一人之身矣。
但以人自有生而有血气之身,则不能无气质之偏以拘之于前,而又有物欲之私以蔽之于后,所以不能皆知其性,以至于乱其伦理而陷于邪僻也。
是以古之圣王设为学校,以教天下之人,使自王世子、王子、公、侯、卿大夫、元士之适子以至庶人之子,皆以八岁而入小学,十有五岁而入大学,必皆有以去其气质之偏、物欲之蔽,以复其性,以尽其伦而后已焉。
此先王之世所以自天子至于庶人无一人之不学,而天下国家所以治日常多而乱日常少也。
及周之衰,圣贤不作,于是小学之教废而人之行艺不脩,大学之教废而世之道德不明。
其书虽有存者,皆不过为世儒诵说口耳之资而已,未有能因其文以既其实,必求其理而责之于身者也。
是以风俗败坏,人才衰乏,为君者不知君之道,为臣者不知臣之道,为父者不知父之道,为子者不知子之道,所以天下之治日常少而乱日常多,皆由此学不讲之故也。
至于我朝,天运开泰,于是河南程颢及其弟颐始得以来不传之绪,而其所以开示学者,则于此篇之旨深致意焉。
若其言曰:「《大学》乃孔氏遗书,须从此学则不差」。
又曰:「《大学》乃初学入德之门,于今可见古人为学次第者,赖有此篇尚存,其他则莫如《论》、《孟」》。
其可谓知言之要矣。
后之君子欲修己以治人而及于天下国家者,岂可以舍是而他求哉?
臣以无能,获奉明诏,使以此篇进讲,谨诵所闻,释其名义如右,惟圣明之留意焉。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臣熹曰:大学者,大人之学也。明,明之也。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至明而不昧者也。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故当有以明之而复其初也。亲,程氏以为字当作「新」,是也,其义则去其旧而新之云尔。言既能自明其明德,又当推以及人,使人亦有以去其旧染之污也。止者,必至于是而不迁之意。至善则事理当然之极也。言明明德、新民皆当至于至善之地而不迁,盖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此三者,《大学》之纲领也。)
臣窃谓天道流行,发育万物,而人物之生,莫不得其所以生者,以为一身之主。
但其所以为此身者,则又不能无所资乎阴阳五行之气。
而气之为物,有偏有正,有通有塞,有清有浊,有纯有驳。
以生之类而言之,则得其正且通者为人,得其偏且塞者为物。
以人之类而言之,则得其清且纯者为圣、为贤,得其浊且驳者为愚、为不肖。
其得夫气之偏且塞而为物者,固无以全其所得以生之全体矣,惟得其正且通而为人,则其所以生之全体无不皆备于我,而其方寸之间虚灵洞彻,万理粲然,有以应乎事物之变而不昧,是所谓明德者也。
人之所以为人而异于禽兽者,以此;
而其所以可为而参天地、赞化育者,亦不外乎此也。
然又以其所得之气有清浊纯驳之不齐也,是以极清且纯者,气与理一,而自无物欲之蔽,自其次者而下,则皆已不无气禀之拘矣。
又以拘于气禀之心,接乎事物无穷之变,则其目之欲色,耳之欲声,口之欲味,鼻之欲臭,四肢之欲安佚,所以害乎其德者,又岂可胜言也哉!
二者相因,反覆深固,是以此德之明日益昏昧,而此心之灵,其所知者不过情欲利害之私而已。
是则虽曰有人之形,而实何以远于禽兽?
虽曰可以为而参天地,然亦不能有以自知矣。
是以圣人施教,既已养之于小学之中,而后开之以大学之道。
其必先之以格物致知之说者,所以使之即其所养之中而发其明之之端也。
继之以诚意、正心、修身之目者,则又所以使之因其已明之端而致其明之之实也。
夫既有以发其明之之端,而又有以致其明之之实,则吾之所得于天而未尝不明者,岂不超然无有气质物欲之累,而复得其本然之明哉?
是则所谓明明德者,而非有所作为于性分之外也。
然其所谓明德者,又人人之所同得,而非有我之得私也。
向也俱为物欲之所蔽,则其贤愚之分固无以大相远者。
今吾既幸有以自明矣,则视彼众人之同得乎此而不能自明者,方且甘心迷惑,没溺于卑污苟贱之中而不自知也,岂不为之恻然而思有以救之哉?
故必推吾之所自明者以及之,始于齐家,中于治国,而终及于平天下,使彼有是明德而不能自明者,亦皆如我之有以自明,而去其旧染之污焉。
是则所谓新民者,而亦非有所付畀增益之也。
德之在己而当明,与其在民而当新者,则又皆非人力之所为;
而吾之所以明而新之者,又非可以私意苟且而为也。
是其所以得之于天而见于日用之间者,固已莫不各有本然一定之则矣。
以其义理精微之极,有不可得而名者,故姑以至善目之。
而传所谓君之仁,臣之敬,子之孝,父之慈,与人交之信,乃其目之大者也。
众人之心固莫不有是,而或不能知,学者虽或知之,而亦鲜能必至于是而不去。
此为大学之教者所以虑其理虽复而有不纯,欲虽克而有不尽,将无以尽夫修己治人之道,而必以是为明德新民之标的也。
欲明德而新民者,诚能求必至是而不容其少有过不及之差焉,则其所以去人欲而复天理者,无毫发之遗恨矣。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臣熹曰:止者,所当止之地,即至善之所在也。知之则志有定向。静谓心不外驰,安谓所处而安,虑谓思无不审,得谓得其所止。)
臣谨按,此一节推本上文之意,言明德新民所以止于至善之由也。
盖明德新民固皆欲其止于至善,然非先有以知其所当止之地,则不能有以得其所当止者而止之。
如射者固欲其中,然不先有以知其所当中之地,则不能有以得其所当中者而中之也。
知止云者,物格知至而于天下之事皆有以知其至善之所在,是则吾所当止之地也。
能知所止,则方寸之间,事事物物皆有定理矣。
理既有定,则无以动其心而能静矣。
心既能静,则无所择于地而能安矣。
能安则日用之间从容闲暇,事至物来,有以揆之而能虑矣。
能虑则随事观理,极深研几,无不各得其所止之地而止之矣。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臣熹曰:明德为本,新民为末,知止为始,能得为终。本始所先,末终所后,此结上文两节之意。)
臣窃谓明德、新民两物而内外相对,故曰本末。
知止、能得一事而首尾相因,故曰终始。
诚知先其本而后其末,先其始而后其终也,则其进为有序而至于道也不远矣。
盖欲治人者不可不先于治己,欲体道者不可不先于知道
此则天下国家之达道通义,而为人君者尤不可以不审。
是以臣愚窃愿陛下深留圣意,伏乞睿照。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
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
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
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
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
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
致知在格物(臣熹曰:明明德于天下者,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也。心者,身之所主也。诚,实也。意者,心之所发也。实其心之所发,欲其一于善而无自欺也。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此八者,《大学》之条目也。)
臣谨按,此言大学之序,其详如此,盖纲领之条目也。
格物、致知、诚意、正心、脩身者,明明德之事也。
齐家、治国、平天下者,新民之事也。
格物致知,所以求知至善之所在,自诚意以至于平天下,所以求得夫至善而止之也。
所谓明明德于天下者,自明其明德而推以新民,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也。
人皆有以明其明德,则各诚其意,各正其心,各修其身,各亲其亲,各长其长,而天下无不平矣。
然天下之本在国,故欲平天下者,必先有以治其国。
国之本在家,故欲治国者,必先有以齐其家。
家之本在身,故欲齐家者,必先有以修其身。
至于身之主,则心也。
一有不得其本然之正,则身无所主,虽欲勉彊以修之,亦不可得而修矣。
故欲修身者,必先有以正其心。
心之发则意也。
不能纯一于善而不免为自欺,则心为所累,虽欲勉彊以正之,亦不可得而正矣。
故欲正心者,必先有以诚其意。
若夫知,则心之神明,妙众理而宰万物者也。
不能推而致之,使其内外昭融,无所不尽,则隐微之际,私欲萌焉。
虽欲勉彊以诚之,亦不可得而诚矣。
故欲诚意者,必先有以致其知。
致者,推致之谓,如丧致乎哀之致,言推之而至于尽也。
至于物,则理之所在,人所必有而不能无者也。
不能即而穷之,使其精粗隐显究极无馀,则理所未穷,知固不尽,虽欲勉彊以致之,亦不可得而致矣。
故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
格者,极至之谓,如「格于文祖」之格,言穷之而其极也。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臣熹曰:物格者,物理之极处无不到也。知至者,吾心之所知无不尽也。知既尽,则意可得而实矣。意既实,则心可得而正矣。)
臣谨按,此覆说上文之意也。
物格者,事物之理各有以诣其极而无馀之谓也。
理之在物者,既诣其极而无馀;
则知之在我者,亦随所诣而无不尽矣。
知无不尽,则心之所发可一于善而无不实矣。
意不自欺,则心之本体可致其虚而无不正矣。
心得其正,则身之所处可不陷于其所偏而无不修矣。
身无不修,则推之天下国家亦举而措之耳,岂外此而求之智谋功利之末哉?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臣熹曰:壹是,一切也。正心以上,皆所以脩身也;齐家以下,则举此而措之耳。)
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
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臣熹曰:本,谓身也。所厚,谓家也。此两节结上文两节之意。)
臣窃谓以身对天下、国家而言,则身为本而天下、国家为末。
以家对国与天下而言,则其理虽未尝不一,然其厚薄之分亦不容无等差矣。
故不能格物致知以诚意正心而修其身,则本必乱而末不可治。
不亲其亲,不长其长,则所厚者薄而无以及人之亲长。
此皆必然之理也。
孟子所谓天下国家皆本于身,又谓于所厚者薄,无所不薄,其言皆本于此。
盖君犹表也,民犹影也,表正则影无不正矣。
君犹源也,民犹流也,源清则流无不清矣。
若夫天下之物,则有亲有疏,有近有远,而心之应物则有重有轻,有长有短。
亲者重而疏者轻,近者长而远者短,重而长者在所先,轻而短者在所后,亦理势之必然,非人之所能为也。
是以此章详陈《大学》之条目,曰格物,曰致知,曰诚意,曰正心,曰修身,曰齐家,曰治国,曰平天下。
凡有八事,而于章末独以修身、齐家二事结之,亦犹前章知所先后之云,而其旨益以深矣。
臣愿陛下清闲之燕从容讽味,常存于心,不使忘失,每出一言,则必反而思之曰,此于修身得无有所害乎?
每行一事,则必反而思之曰,此于修身得无有所害乎?
小而嚬笑念虑之间,大而号令黜陟之际,无一不反而思之,必无害也然后从之,有害则不敢也。
则又夙兴而思之曰,吾于吾亲得无有未厚乎?
夜寐而思之曰,吾于吾亲得无有未厚乎?
以至于出入起居、造次食息,无时不反而思之,必已厚也然后守之而勿失,一有未厚,则又恐惧而益加厚焉。
念念如此,无少间断,则庶乎身修亲悦,举而措诸天下无难矣。
惟陛下深留圣意。
臣又谨按,自此以上皆《大学》经文,自「则近道矣」以上为前章,自「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以下为后章。
章略提纲领,后章细分条目,钜细相涵,首尾相应,极为详备。
盖夫子所诵古经之言而曾子记之。
自此以下,传文十章,则曾子之意而门人记之也。
当俟异日详究其说。
然必先读经文,使之习熟而纲领条目罗列胸中,如指诸掌,然后博考传文,随事体察而实致其力,使吾所以明德而新民者无不止于至善,而天下之人皆有以见其意诚、心正、身修、家齐、国治、天下平之效,则大学之道不在于书而在于我矣。
伏惟陛下深留圣意,则天下幸甚!
《康诰》曰:「克明德(臣熹曰:克,能也,又有胜义。言文王能明其明德也。)」。
太甲》曰:「顾諟天之明命(臣熹曰:顾,目在之也。諟,古「是」字通用。天之明命,即人之明德也。言先王之心常欲明其明德,如目在夫物,不敢忘也。)」。
《帝典》曰:「克明峻德(臣熹曰:峻,《书》作「俊」,大也。大德即明德也。言尧能明其大德也。)」。
自明(臣熹曰:结所引《书》以释明明德之意,皆谓自明己之明德也。)
臣谨按,此传之首章,释经文明明德之义。
旧本脱误,今移在此。
其曰「克明德」者,见人皆有是明德而不能明,唯文王能明之也。
夫人之所以不能明其明德者,何哉?
气禀物欲害之也。
盖气偏而失之太刚,则有所不
气偏而失之太柔,则有所不
声色之欲蔽之,则有所不
货利之欲蔽之,则有所不
不独此耳,凡有一毫之偏蔽得以害之,则皆有所不
文王无气禀物欲之偏蔽,故有以胜之而无难也。
其曰「顾諟天之明命」者,人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故人之明德非他也,即天之所以命我而至善之所存也。
是其全体大用盖无时而不发见于日用之间,事亲事长,饮食起居,其所当然,各有明法
人唯不察于此,是以气禀物欲得以蔽之而不能自明
常目在之,无少间断,真若见其参于前、倚于衡也,则明德常明而天命在我矣。
其曰「克明峻德」者,人之为德,未尝不明,而其明之为体,亦未尝不大,但人自有以昏之,是以既不能明,而又自陷于一物之小。
唯尧为明其大德而无昏暗狭小之累,是则所谓止于至善也。
「皆自明也」者,言此上所引三句,皆言人当有以自明其明德也。
自明其明德,则治其天下国家而有以新民矣。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臣熹曰:盘,沐浴之盘也。铭,铭其器以自戒之辞也。苟,诚也。汤以为人之洗濯其心以去恶,如沐浴其身以去垢,故铭其盘。言诚能一日有以涤其旧染之污而自新,则当因其已新者而日日新之,又日新之,不可略有间断也。)」。
《康诰》曰:「作新民(臣熹曰:鼓之舞之之谓作,言振起其自新之民也。)」。
《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臣熹曰:言周国虽旧,至文王能新其德以及于民,而始受天命也。)」。
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臣熹曰:自新新民,皆欲止于至善也。)
臣谨按,此传之二章,释新民之义也。
盖沐浴之盘者,常用之器,而铭者,自警之辞也。
古之圣贤兢兢业业,固无时而不戒谨恐惧,然犹恐其意有所怠而忽忘之也,是以于其常用之器,各因其事而刻铭以致戒焉,欲其常接乎目,每警乎心而不至于忽忘也。
其辞所谓「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者,则取沐浴之事而言之。
盖人之有是德,犹其有是身也。
德之本明,犹其身之本洁也。
德之明而利欲昏之,犹身之洁而尘垢污之也。
一旦存养省察之功真有以去其前日利欲之昏而日新焉,则亦犹其疏瀹澡雪而有以去其前日尘垢之污也。
然既新矣,而所以新之之功不继,则利欲之交将复有如前日之昏;
犹既洁矣,而所以洁之之功不继,则尘垢之集将复有如前日之污也。
故必因其已新而日日新之,又日新之,使其存养省察之功无少间断,则明德常明而不复为利欲之昏。
亦如人之一日沐浴而日日沐浴,又无日而不沐浴,使其疏瀹澡雪之功无少间断,则身常洁清而不复为旧染之污也。
成汤所以反之而至于圣者,正惟学于伊尹而有得于此,故有感乎沐浴之事而刻铭于盘以自戒焉。
而称其德者,亦曰不迩声色,不殖货利,又曰以义制事,以礼制心,又曰从谏弗咈,改过不吝,又曰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皆日新之谓也。
至《诗》所谓「圣敬日跻」者,则其语意于日新为尤近,而「敬」之一字,又见其所以日新之本。
盖不如是,则亦何地可据而能日继其功哉?
其后伊尹复政太甲,复以「终始惟一,时乃日新」为丁宁之戒。
盖于是时,太甲方且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而归,是亦所谓苟日新者。
故复推其尝以告于者告之,欲其日进乎此,无所间断,而有以继其烈祖之成德也。
其意亦深切矣。
周武王践祚之初,受师尚父丹书之戒,而于几席、觞豆、刀剑、户牖、盥槃莫不铭焉,则亦闻之风而兴起者,皆可以为万世帝王之法矣。
传者释新民之而及于此,盖以是为自明之至而新民之端也。
其曰「作新民」者,武王之封康叔,以商之馀民染污俗而失其本心也,故作《康诰》之书而告之以此,欲其有以鼓舞而作兴之,使之振奋踊跃,以去其恶而迁于善,舍其旧而进乎新也。
然此岂声色号令之所及哉?
亦自新而已矣。
其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者,言周之有邦,自后稷以来,千有馀年,至于文王,圣德日新而民亦丕变,故天命之,以有天下。
是其邦虽旧而命则新也。
盖民之视效在君,而天之视听在民。
若君之德昏蔽秽浊而无以日新,则民德随之,亦为昏蔽秽浊而日入于乱。
民俗既坏,则天命去之,而国势衰弊,无复光华。
如人向老,如日将暮,日凋日瘁,日昏日暗,不觉灭亡之将至。
若其有以自新而推以及民,使民之德亦无不新,则天命之新将不旋日而至矣。
其曰「君子无所不用其极」者,盘铭言自新也,《康诰》言新民也,《文王》之诗自新新民之极也。
故曰君子无所不用其极。
极,即至善之云也。
用其极者,求其止于是而已矣。
《诗》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臣熹曰:邦畿,王者之都也。止,居也。言物各有所当止之处也。)」。
《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
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臣熹曰:缗蛮,鸟声。丘隅,岑蔚之处。「子曰」以下,孔子说《诗》之辞,言人当知所当止之处也。)」?
《诗》云:「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
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臣熹曰:穆穆,深远之意。于,叹美辞。缉,继续也。熙,光明也。敬止,言其无不敬而安所止也。引此而言圣人之止无非至善,五者乃其目之大者也。)
《诗》云:「瞻彼淇奥,绿竹猗猗
有斐君子,如切如磋。
如琢如磨。
瑟兮僩兮,赫兮喧兮。
有斐君子,终不可諠兮」。
如切如磋者,道学也;
如琢如磨者,自知也;
瑟兮僩兮者,恂慄也;
吓兮喧兮者,威仪也;
有斐君子,终不可諠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臣熹曰:淇,水名。奥,隈也。菉,《诗》作「绿」。猗猗,美盛貌。斐,文貌。切,以刀锯。琢,以椎凿,皆裁物使成形质也。磋以铝铴,磨以沙石,皆治物使其滑泽也。治骨角者既切而复嗟之,治玉石者既琢而复磨之,皆言其治之有绪而进进不已也。瑟,严密之貌。僩,武毅之貌。喧,《诗》作「新」。吓喧,宣著盛大之貌。諠,《诗》作「谖」,忘也。道,言也。学,谓讲习讨论之事。自明者,省察克治之功。恂,郑氏读作「峻」,恂慄,战惧也。威,可畏也。仪,可象也。引《诗》而释之,以见能得至善之所由,而又以赞其德容之盛也。)
《诗》云:「于戏!
前王不忘」,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臣熹曰:于戏,叹词。前王,谓文、武也。君子,谓其后贤后王。小人,谓后民也。此言前王盛德至善之馀泽,使天下后世无一物不得其所,所以虽已没世,而人思慕之,愈久而不忘也。此两节咏叹淫泆,其味深长,当熟玩之。)
臣谨按,此传之三章,释经文「止于至善」之义。
其曰「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者,以民止于邦畿,明物之各有所止也。
其曰「可以人而不如鸟乎」者,言鸟于其欲止之时犹知其当止之处,岂可人为万物之灵,而反不如鸟之能知所止而止之也?
其引「穆穆文王」以下一节,则以圣人之止而明至善之所在也。
盖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是以万物庶事莫不各有当止之所。
但所居之位不同,则所止之善不一。
故为人君,则其所当止者在于仁,为人臣,则其所当止者在于敬,为人子,则其所当止者在于孝,为人父,则其所当止者在于慈,与国人交,则其所当止者在于信。
是皆天理人伦之极致,发于人心之不容已者。
文王之所以为法于天下,可传于后世者,亦不能加毫末于是焉。
但众人类为气禀物欲之所昏,故不能常敬而失其所止。
唯圣人之心表里洞然,无有一毫之蔽,故连续光明,自无不敬,而所止者莫非至善,不待知所止而后得所止也。
故传引此诗而历陈所止之实,使天下后世得以取法焉。
学者于此诚有以见其发于本心之不容已者而缉熙之,则其敬止之功是亦文王而已矣。
《诗》所谓「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仪刑文王,万邦作孚」,正此意也。
然君之所以仁,臣之所以敬,子之所以孝,父之所以慈,朋友之所以信,皆人心天命之自然,非人之所能为也。
但能因事推穷以至其极,而又推类以尽其馀,则天下之物皆有以见其至善之所在而止之矣。
其引「瞻彼淇澳」以下,旧本脱误,今移在此。
其意则以明夫所以得其至善而止之之方,与其得止之验也。
夫如切如磋,言其所以讲于学者已精而益求其精也。
如琢如磨,言其所以脩于身者已密而益求其密也。
此其所以择善固执,日就月将而得止于至善之由也。
恂慄者,严敬之存乎中也。
威仪者,辉光之著乎外也。
此其所以晬面盎背,施于四体,而为止于至善之验也。
盛德至善,民不能忘,盖人心之所同然,圣人既得之,而其充盛宣著又如此,是以民皆仰之而不能忘也。
盛德,以身之所得而言也;
至善,以理之所极而言也。
切磋琢磨,求其止于是而已矣。
其引「于戏!
前王不忘」以下一节,则因上文民不能忘而言也。
盖贤其贤者,闻而知之,仰其德业之盛也。
亲其亲者,子孙保之,思其覆育之恩也。
乐其乐者,含哺鼓腹而安其乐也。
利其利者,耕田凿井而享其利也。
此皆先王盛德至善之馀泽,故虽已没世,而人犹思之,愈久而不能忘也。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臣熹曰:犹人,不异于人也。情,实也。引夫子之言,而言圣人能使无实之人不敢尽其虚诞之辞,盖我之明德既明,自然有以畏服民之心志,故讼不待听而自无也。观于此言,可以知本末之先后矣。)
臣谨按,此传之四章,释经文「物有本末」之义也。
旧本脱误,今移在此。
盖言圣人德盛仁熟,所以自明者皆极天下之至善,故能大有以畏服其民之心志,而使之不敢尽其无实之辞。
是以虽其听讼无以异于众人,而自无讼之可听。
盖己德既明而民德自新,则得其本之明效也。
或不能然,而欲区区于分争辩讼之间,以求新民之效,其亦末矣。
臣又谨按,自此以上《大学》之传,以释正经前章之义者也。
其言「克明德」者,欲学者自彊其志,以胜其气禀之偏、物欲之蔽而能明其明德也。
其言「顾諟天之明命」者,欲学者之于天理心存目在而不可以顷刻忘也。
其言「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者,欲学者深自省察,一日沛然有以去恶而迁善,则又如是日日加功而无间断也。
其言「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者,欲学者之不以小善自足,而益进其功,以求止于至善,亦日新之意也。
凡此数者,其言虽殊,其意则一。
臣愿陛下深留圣意而实致其功,必使一日之间晓然有以见夫气禀物欲之为己害,脱然有以去之而无难,则天理之明瞭然在目,而有以为日新之地矣。
然后日日新之又日新之,如既切而复磋之,如既琢而复磨之,以至于至善在我而无所不用其极,则宋虽旧邦,而天之所以命陛下者则新矣。
如其不然,则臣恐天下之势将有如前章所谓向老而将暮者。
臣不胜大惧,惟陛下之留意焉!
此谓知本程子曰:衍文也。)
此谓知之至也(臣熹曰:此句之上当有阙文。)
臣谨按,此传之五章,其次当释物格知至之义,今亡其辞,而独留此一句,乃章末之结语也。
臣尝窃考此篇之旨,其纲领有三,其条目有八,而格物致知最为先务。
今乃独遗其本传之文,不知其所以发明此旨者果为何说,甚可惜也。
然而尚赖程氏之言,有可以补其亡者。
如曰:「学莫于正心诚意,然欲正心诚意,必先致知。
而欲致知,又在格物。
致,尽也;
格,也。
凡有一物必有一理,穷而至之,所谓格物者也。
然而格物亦非一端,如或读书讲明道义,或论古今人物而别其是非,或应接事物而处其当否,皆穷理也。
但能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有贯通处」。
又曰:「穷理者,非谓必尽穷天下之理,又非谓止穷得一理便到,但自一身之中,以至万物之理,理会得多,自当脱然有悟处」。
又曰:「格物非欲尽穷天下之物,但于一事上穷尽,其他可以类推。
至于言孝,则当求其所以为孝者如何。
若一事上穷不得,且别穷一事,或其易者,或其难者,各随人浅深。
譬如千蹊万径,皆可以适国,但得一道而入,则可以推类而通其馀矣」。
盖万物各具一理,而万理同出一原,此所以可推而无不通也。
至于论其所以用力之本,则其言又曰:「学道以知为,致知以敬为本」。
又曰:「涵养须是敬,进学则在致知」。
又曰:「致知在乎所养,养知莫过于寡欲」。
论其所以为敬之方,则其言又曰:「主一之谓敬,无适之谓一」。
又曰:「但庄整齐肃,则心便一,一则自无非僻之干,存之久而天理明矣」。
其门人谢良佐之言,则曰:「敬是常惺惺法」,尹焞之言则曰:「人能收歛其心,不容一物,则可以谓之敬矣」。
此皆切至之言,深得圣经之旨。
传文虽亡,然于此可以得其梗概矣。
故臣又拾遗意而论之曰:天道流行,造化发育,凡有声色貌象而盈于天地之间者,皆物也。
既有是物,则其所以为是物者莫不各有当然之则,具于人心而自不容已。
是皆得于天之所赋,而非人之所能为也。
今且以其切而近者言之,则心之为物,实主于身,其体则有仁、义、礼、智之性,其用则有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情,浑然在中,随感而应,各有攸主而不可乱也。
次而及于身之所具,则有口、鼻、耳、目、四支之用。
又次而及于身之所接,则有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常。
是皆必有当然之则而自不容已,所谓理也。
外而至于人,则人之理不异于己也。
远而至于物,则物之理不异于人也。
是乃《书》所谓降衷,《诗》所谓秉彝,刘子所谓天地之中,子思所谓天命之性,孟子所谓仁义之心,程氏所谓天然自有之中,张载所谓万物之一原,邵雍所谓道之形体者。
但其气质有清浊偏正之殊,物欲有浅深厚薄之异,是以圣之与愚,人之与物,相与殊绝而不能同耳。
以其理之同,故以一人之心而于天下万物之理无不能知。
以其禀之异,故于其理或有所不能穷也。
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
知有不尽,则其心之所发必不能纯于义理而无杂乎物欲之私,此其所以意有不诚,心有不正,身有不脩,而天下、国家不可得而治也。
昔者圣人盖有忧之,是以于其始教,为之小学,而使人习于诚敬,则所以养其德性、收其放心者,已无所不用其矣。
及其进乎大学,则所谓格物致知云者,又欲其于此有以穷究天下万物之理而致其知识,使之周遍精切而无不尽也。
若其用力之方,则或考之事为之著,或察之念虑之微,或求之文字之中,或索之讲论之际,使于身心性情之德,人伦日用之常,以至天地鬼神之变,鸟兽草木之宜,莫不有以见其所当然而自不容已者。
而又从容反覆而日从事乎其间,以至于一日脱然而贯通焉,则于天下之理皆有以究其表里精粗之所极,而吾之聪明睿知亦皆有以极其心之本体而无不尽矣。
凡此推演,虽出管窥,然实皆圣经贤传之意,造道入德之方也。
抑臣闻之,治古之世,天下无不学之人,而王者之子弟,其教之为尤密。
盖自其为赤子之时,而教已行矣。
及其出就外傅,则又有小学之学。
及其齿于胄子,则又有大学之学。
凡所以涵养其本原、开导其知识之具,已先熟于为臣为子之时,故其内外凝肃,思虑通明之效,有以见于君临天下之日。
所以能秉本执要,酬酢从容,取是舍非,赏善罚恶,而奸言邪说无足以乱其心术也。
降及后世,教化不脩,天下之人例不知学,而尊且贵者为尤甚。
盖幼而不知小学之教,故其长也无以进乎大学之道。
凡平日所以涵养其本原,开导其知识者,既已一切卤莽而无法,则其一旦居尊而临下,决无所恃以应事物之变而制其可否之命。
至此而后,始欲学于小学,以为大学之基,则已过时而不暇矣。
夫手握天下之图,身据兆民之上,可谓安且荣矣。
而其心乃茫然不知所以御之之术,使中外小大之臣皆得以肆其欺蔽眩惑于前,骋其拟议窥觎于后,是则岂不反为大危大累而深可畏哉?
然而尚幸有可为者,亦曰敬而已矣。
若能于此深思猛省,痛自策励,兼取孟子、程氏之言,便从今日从事于敬,以求放心,则犹可以涵养本原而致其精明,以为穷理之本。
伏惟陛下深留圣意,实下功夫,不可但崇空言,以应故事而已也。
臣义切爱君,不觉烦渎,下情无任恐惧恳激之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臣熹曰:毋者,禁止之辞也。人心本善,故其所发亦无不善。但以物欲之私杂乎其间,是以为善之意有所不实而为自欺耳。能去其欲,则无自欺而意无不诚矣。)
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慊。
故君子必慎其独也(臣熹曰:如恶恶臭,恶之深也。如好好色,好之切也。慊,快也,足也。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之地也。好善恶恶,深切如此,则是意常快足而无自欺矣。必慎其独者,所以察之于隐微之间,不使其有物欲之杂而为自欺也。)
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
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臣熹曰:閒居,独处也。厌然,销沮闭藏之貌。小人为恶于隐微之中,而诈善于显明之地,则自欺之甚也。然既实有是恶于中,则其證必见于外,徒尔自欺而不足以欺人也。君子之谨独,不待监此而后能,然亦不敢不监此而加勉也。)
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臣熹曰:言虽幽隐之中,吾所独知之地,而众所共见,有如此者,可畏之甚也。)
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臣熹曰:胖,安舒也。言富则能润屋矣,德则能润身矣,故心无愧怍,则体常舒泰德之润身者然也。盖善之实于中而形于外者如此,又君子之所以不可不谨独而诚其意也。)
臣谨按,此传之第六章,承上章之言,以释经文诚意之义者也。
臣又详说之曰:民之秉彝本无不善,故人心之发,莫不知善之当为而欲为之。
惟其气禀之杂、物欲之私有以害之,是以为善之意有所不实而不免为自欺也。
所谓自欺者,外有欲善之形,而其隐微之间常有不欲者以拒乎内也。
外有恶恶之状,而其隐微之间常有不恶者以主乎中也。
是以其外虽公而中则私,其形常是而心则否,是皆自欺之类也。
所谓诚其意者,亦禁乎此而已矣。
能禁乎此,则其心之所发在于好善,则表里皆好,而隐微之间无一毫之不好;
心之所发在于恶恶,则表里皆恶,而隐微之间无一毫之不恶。
是以其好善也如好好色,其恶恶也如恶恶臭,而方寸之间无有纤芥不快不足之处,是则所谓自慊而意之诚也。
能自慊而意诚,则其隐微之间无非善之实者。
君子于此亦致其谨,而不使一毫之私得以介乎其间而已。
若小人之自欺,则不惟形于念虑之间,而必见于事为之际。
此知其为恶而掩之,则既不足以自欺,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则又不足以欺人,亦何益之有哉?
此君子所以又以为戒而必谨其独也。
其引曾子之言以下,则所以明夫隐微之间实有不善,则人皆知之,如十目之所同视,十手之所同指,无不见之,甚可畏也。
隐微之间,实无不善,则其形于外也亦然。
盖多财之人其屋必美,有德之人其身必修,其心广大,则其体必安舒。
此又以著理之必然,而见君子所以必诚其意之指也。
然考之于经,则所以能诚其意者,乃在夫知至。
盖知无不至,则其于是非得失皆有以剖析于毫釐之间,而心之所发必无外善内恶之弊。
所以有主于中,有地可据,而致谨于隐微之间也。
若知有不至,则其不至之处恶必藏焉,以为自欺之主,虽欲致其谨独之功,亦且无主之能为而无地之可据矣。
此又传文之所未发,而其理已具于经者,皆不可以不察也。
然犹为众人言之耳。
若夫人君,则以一身托乎兆民之上,念虑之间一有不实,不惟天下之人皆得以议其后,而祸乱乘之,又将有不可遏者。
其为可畏,又不止于十目所视、十手所指而已。
愿陛下于此深加省察,实用功夫,则天下幸甚!
如其不然,则今日区区之讲读,亦徒为观听之美而已,何益于治道有无之实,以窒夫祸乱之原哉?
皇极辨1189年6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四五、《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二、《古文集成》卷六七、《性理群书句解》卷八、《十先生奥论注》后集卷一、《文章类选》卷一二、雍正《山东通志》卷三五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洛书》九数而五居中,《洪范》九畴而皇极居五,故自孔氏传训皇极为大中而诸儒皆祖其说。
余独尝以经之文义语脉求之,而有以知其必不然也。
盖皇者,君之称也;
极者,至极之义,标准之名,常在物之中央而四外望之以取正焉者也。
故以极为在中之准的则可,而便训极为中则不可。
若北辰之为天极,脊栋之为屋极,其义皆然。
而《礼》所谓民极,《诗》所谓四方之极者,于皇极之义为尤近。
顾今之说者既误于此而并失于彼,是以其说展转迷缪而终不能以自明也。
即如旧说,姑亦无问其它,但即经文而读皇为大,读极为中,则夫所谓「惟大作中」、「大则受之」为何等语乎?
今以余说推之,则人君以眇然之身履至尊之位,四方辐凑,面内而环观之。
自东而望者,不过此而西也;
自南而望者,不过此而北也,此天下之至中也。
既居天下之至中,则必有天下之纯德,而后可以立至极之标准。
故必顺五行、敬五事以修其身,厚八政、协五纪以齐其政,然后至极之标准卓然有以立乎天下之至中,使夫面内而环观者莫不于是而取则焉。
语其仁,则极天下之仁而天下之为仁者莫能加也。
语其孝,则极天下之孝而天下之为孝者莫能尚也。
是则所谓皇极者也。
由是而权之以三德,审之以卜筮,验其休咎于天,考其祸福于人,如挈裘领,岂有一毛之不顺哉?
此《洛书》之数所以虽始于一、终于九而必以五居其中,《洪范》之畴所以虽本于五行、究于福极而必以皇极为之主也。
箕子之言有曰「皇建其有极」云者,则以言夫人君以其一身而立至极之标准于天下也。
其曰「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云者,则以言夫人君能建其极,则为五福之所聚,而又有以使民观感而化焉,则是又能布此福而与其民也。
其曰「惟时厥庶民于汝极,锡汝保极」云者,则以言夫民视君以为至极之标准而从其化,则是复以此福还锡其君而使之长为至极之标准也。
其曰「凡厥庶民无有淫朋,人无有比德,惟皇作」云者,则以言夫民之所以能有是德者,皆君之德有以为至极之标准也。
其曰「凡厥庶民,有猷、有为、有守,汝则念之;
不协于极,不罹于咎,皇则受之」云者,则以言夫君既立极于上,而下之从化或有浅深迟速之不同。
其有谋者、有才者、有德者,人君固当念之而不忘;
其或未能尽合而未抵乎大戾者,亦当受之而不拒也。
其曰「而康而色,曰予攸好德,汝则锡之福,时人斯其惟皇之」云者,则以言夫人之有能革面从君而以好德自名,则虽未必出于中心之实,人君亦当因其自名而与之以善,则是人者亦得以君为极而勉其实也。
其曰「无虐茕独而畏高明,人之有能有为,使羞其行而邦其昌」云者,则以言夫君之于民,一视同仁,凡有才能皆使进善,则人材众多而国赖以兴也。
其曰「凡厥正人,既富方谷
汝弗能使有好于而家,时人斯其辜。
于其无好德,汝虽锡之福,其作汝用咎」云者,则以言夫凡欲正人者,必先有以富之,然后可以纳之于善。
若不能使之有所赖于其家,则此人必将陷于不义。
至其无复更有好德之心而后始欲教之以修身,劝之以求福,则已无及于事,而其起以报汝,唯有恶而无善矣。
盖人之气禀或清或浊,或纯或驳,有不可以一律齐者。
是以圣人所以立极乎上者至严至密,而所以接引乎下者至宽至广,虽彼之所以化于此者,浅深迟速,其效或有不同,而吾之所以应于彼者,长养涵育,其心未尝不一也。
其曰「无偏无陂,遵王之义。
无有作好,遵王之道。
无有作恶,遵王之路。
无偏无党,王道荡荡。
无党无偏,王道平平。
无反无侧,王道正直。
有极,归其有极」云者,则以言夫天下之人皆不敢徇其己之私,以从乎上之化而会归乎至极之标准也。
盖偏陂好恶者,己私之生于心者也。
偏党反侧者,己私之见于事者也。
王之义、王道、王之路,上之化也,所谓皇极者也。
遵义、遵道、遵路,方会其极也。
荡荡、平平、正直,则已归于极矣。
其曰「皇极之敷言,是彝是训,于帝其训」云者,则以言夫人君以身立极而布命于下,则其所以为常为教者,皆天之理,而不异乎上帝之降衷也。
其曰「凡厥庶民,之敷言,是训是行,以近天子之光」云者,则以言夫天下之人于君所命皆能受其教而谨行之,则是能不自绝远而有以亲被其道德之光华也。
其曰「曰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云者,则以言夫人君能立至极之标准,所以能作亿兆之父母而为天下之王也。
不然,则有其位无其德,不足以首出庶物,统御人群而履天下之极尊矣。
是书也,原于天之所以锡禹,虽其茫昧幽眇,有不可得而知者,然箕子之所以言之而告武王者,则已备矣。
顾其词之宏深奥雅,若有未易言者。
然尝试虚心平气而再三反复焉,则亦坦然明白而无一字之可疑。
但先儒未尝深求其意,而不察乎人君所以修身立道之本,是以误训皇极为大中
又见其词多为含洪宽大之言,因复误认中为含胡苟且、不分善恶之意。
殊不知极虽居中,而非有取乎中之义。
且中之为义,又以其无过不及,至精至当而无有毫釐之差,亦非如其所指之云也。
乃以误认之中为误训之极,不谨乎至严至密之体而务为至宽至广之量,其弊将使人君不知修身以立政,而堕于汉元帝之优游,唐代宗之姑息,卒至于是非颠倒、贤否贸乱而祸败随之,尚何歛福锡民之可望哉?
呜呼,孔氏则诚误矣!
然迹其本心,亦曰姑以随文解义为口耳佔毕之计而已,不知其祸之至此也。
而自汉以来,迄今千有馀年,学士大夫不为不众,更历世变不为不多,幸而遗经尚存,本文可考,其出于人心者又不可得而昧也,乃无一人觉其非是而一言以正之者,使其患害流于万世,是则岂独孔氏之罪哉!
予于是窃有感焉,作《皇极辨》。
冯当可字时行蜀人,博学能文。
其集中有封事云:「愿陛下远便佞、疏近习,清心寡欲,以临事变,此兴事造业之根本,《洪范》所谓『皇建其有极』者也」。
其论皇极深合鄙意。
然则予前所谓千有馀年无一人觉其缪而正之者,亦近诬矣。
但专经之士无及之者,而文士反能识之,岂汩没传注者不免于因陋踵讹,而平心诵味者有时而得之文字之外耶?
庆元丙辰腊月甲寅东斋南窗记。
训学斋规 其二 语言步趋第二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四九
凡为人子弟,须要常低声下气,语言详缓,不可高言喧鬨,浮言戏笑。
父兄长上有所教督,但当低首听受,不可妄自议论。
长上检责或有过误,不可便自分解,姑且隐嘿,久却徐徐细意条陈云,「此事恐是如此,向者当是偶尔遗忘」,或曰「当是偶尔思省未至」。
若尔,则无伤忤,事理自明
至于朋友分上,亦当如此。
凡闻人所为不善,下至婢仆违过,宜且包藏,不应便尔声言。
当相告语,使其知改。
凡行步趋跄,须是端正,不可疾走跳踯。
若父母长上有所唤召,却当疾走而前,不可舒缓。
师观文殿大学士致仕魏国公太师正献陈公行状下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六七、《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九六、《黄氏日钞》卷三六、《永乐大典》卷三一五
七月宰相蒋芾以忧去,公遂独持政枋。
寻兼知枢密院事,即言于上曰:「臣自叨执政之列,每见三省、密院被内降指挥,苟有愚见,必皆密奏,多蒙开纳,为之中止。
然比及如此,已为后时。
今以参预首员奉行政令,欲乞自今内降恩泽有未允公议者,容臣卷藏,不示同列,即时缴奏,或次日面纳」。
上曰:「卿能如是,朕复何忧」?
每劝上亲忠直、纳谏诤、抑侥倖、肃纪纲,讲明军政,宽恤民力。
用人之际,随才任使,未尝求备。
异时统兵官不见执政,无以别其能否。
公日召三数人从容与语,察其材智所堪而密记之,以备选用。
福建钞盐岁额,罢江西和籴、广西折米盐钱,且蠲诸道累岁逋负金谷钱帛以巨亿计。
当是时,上于公言多所听用,大抵政事颇归中书矣。
既而龙大渊死,上怜曾觌,欲召之。
曰:「自陛下出此两人,中外无不称诵圣德。
今若复召,必大失天下望,臣请得先罢去」。
上纳公言,遂止不召。
殿前指挥使王琪被旨按视两淮城壁还,荐和州教授刘甄夫,上命召之。
公与同列请其所自,上曰:「王琪称其有才」。
曰:「荐兵将官乃其职,教官有才,何预事」?
上曰:「卿等可召问之」。
公退,召责之,惶恐不知所对。
扬州奏昨传旨增筑州城,今已讫事。
公请于上,则初未尝有是命也。
曰:「若尔即为诈传圣旨,此非小利害也。
容臣等熟议以闻」。
退至殿庐,遣吏召诘之。
叩头汗下。
公亟草奏言曰:「王琪妄传圣训,移檄边臣增修城壁,此事系国家大利害,朝廷大纪纲,而陛下之大号令也。
人主机务至繁,天下情伪百出,岂智力所能一一防闲?
所恃纪纲、号令、赏罚耳。
所犯如此,考其案牍及所置对,前后牴牾,奸伪明审。
此而可诈,则亦何所不可为也哉?
臣等不胜大惧。
谨按律文,诈为制书者绞。
惟陛下奋发英断,早赐处分」。
于是有旨削官而罢之。
先是,禁中密旨直下诸军者,朝廷多不与闻。
有禁官张方者以某事发觉,公方与同列奏请,自今有司承受御笔处分事宜,并须申朝廷奏审,得施行,未报。
至是,因事复以为言,上乃悦而从之。
事下两日,则又有旨收还前命。
公语同列曰:「反汗如此,必关牒至内,诸司有不乐者,相与为之耳」。
即具奏曰:「三省密院,所以行陛下诏命也。
百司庶府,所以行朝廷号令也。
诏命必出于陛下,号令必由于朝廷,所以谨出纳而杜奸欺也。
祖宗成宪,著在令甲。
比年以来,渐至堕紊。
臣等昨以张方之事辄有奏陈,及此踰月,又因王琪奸妄之故,陛下赫然震怒,然后降出,圣虑亦已审矣,圣断亦已明矣。
中外传闻,莫不叹服。
而昨日陛下谕臣等曰:『禁中欲取一饮一食,必待申审,岂不留滞』?
而今又有此指挥
夫臣等所虑者,命令之大,如令三衙发兵,则密院不可不知;
户部取财,则三省不可不知耳。
岂有此宫禁细微之事哉?
况朝廷乃陛下之朝廷,臣等偶得备数其间,出内陛下命令耳。
凡事奏审,乃欲取决于陛下,臣等非敢欲专之也。
况此特申严旧制,亦非创立新条。
而已行复收,中外惶惑,且将因循观望,并旧法而废之,为后日无穷之害,则臣等之罪大矣。
或恐小人因此疑似,阴以微言,上激雷霆之怒。
更望圣明深赐体察」。
翌日面奏,上色甚温,顾谓公曰:「朕岂以小人之言而疑卿等耶」?
同知枢密院事刘珙进对语切,遂忤上意。
既退,御笔除端明殿学士、在外宫观
公即藏去,密具奏言:「前日奏劄,臣实草定,王炎略更一两字,即以投进。
以为有罪,则臣当先罢。
若幸宽之,则之除命臣未敢奉诏也」。
明日,复申前说,且曰:「陛下即位以来,容纳谏诤,体貌大臣,皆盛德事。
乃以小事忤旨而获罪如此,臣恐自此大臣皆以阿谀顺指为持禄固位之计,非国之福也」。
上色悔久之。
公又言:「正直有才略,肯任怨,臣所不及。
愿且留之」。
上曰:「业已行之,不欲改也」。
曰:「无罪而去,当与大藩,以全进退之礼」。
上然之,乃以江西帅。
公退,又自劾草奏抵突、被命稽留之罪,上手札留之,公请不已。
上曰:「卿必欲去,朕当勉从。
然亦且在四明平江,一两月复来可也」。
公以平江繁剧辞,上使自择两浙近地,公因以四明为请,上乃许之。
公退,即家居俟命,而翌日上更遣中使召公入奏事,迎谓之曰:「朕昨思之,卿不可去。
谏官陈良祐亦奏留卿,是非独朕所不可,公议亦不以为可也。
卿其勉为朕留」。
公请益坚,上曰:「卿虽百请,朕必不从也」。
公退,复上疏。
上亲书其后曰:「卿之忠实,朕素简知,而辞位无名,娄留悫,公论所协,宜勿再陈」。
公遂不敢复请。
越数日,上喻且相公
公恳避再三,上竟不许。
遂以乾道四年十月制授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
为相以用人为己任,所除吏皆一时选。
尤抑奔竞、奖廉退,或才可用而资历尚浅,即密荐于上,退未尝以语人。
有忽被召对,改秩除用而不知所自者。
每接朝士及牧守来自远方者,必问以时政得失,人才贤否。
给舍必勉之曰:「朝廷政令,安得每事尽善?
主上从谏如流,公等意有未安,勿惮举职,朝廷唯是之从,初不以为忤也」。
又以两淮备禦未设,民无固志,万一寇至,仓卒渡兵,恐不及事,奏于扬州和州各屯三万人,预为家计。
仍籍民家三丁者取其一,以为义兵,授之弓弩,教之战陈。
农隙之日,给以两月之食,聚而教之。
沿江诸郡亦用其法。
诸将渡江,则使之城守,以备禦缓急,且以阴制州兵颉颃之患。
两淮诸郡守臣,但当择才,不当复论文武,计资历。
捐以财赋,许辟官吏,略其小过,责其成功。
要使大兵屯要害必争之地,待敌至而决战,使民兵各守其城,相为掎角,以壮声势。
而又言于上曰:「国家养兵甚费,募兵甚难,惟有此策可保边面,可壮军势。
而乐因循、惮改作之人皆以扰民为词,天下之事欲成其大,安能无小扰?
守臣得人,公心体国,不惮劳苦,善加拊循,则教习有方,自不至大扰矣」。
上意亦以为然,诏即行之。
然竟为众论所持,公寻亦去位,不能及其成也。
边民侍旺拥众来归,北虏移文取索。
公以为但可说谕令其北归,不可捕遣以快彼意。
上意犹欲粗遣百十以塞其意,曰:「粗遣一二,以失其心,使怀愤怨。
而虏知其然,求索必不遽已,窃料兵端必起于此。
是始欲两全而终不免于两失之也。
此事本末曲虽在我,然彼亦岂得为直?
若且悠悠勿遣,彼必虞我有备,未敢遽动。
万一不免用兵,却可全山东归正之心,士气自倍矣」。
于是卒从公计。
一日,御札依祖宗旧制复置武臣提刑,公言:「此职自景德以来置复不常,今用文臣一员,亦无阙事。
员外添置,徒为烦费无益也」。
乃止。
虞允文宣抚四川,公荐其才堪宰相,上即召允文枢密使
至拜公左相,遂以允文右相乾道五年八月也。
允文既相,建议遣使金国,以陵寝为请。
公既面陈以为未可,复手疏曰:「陵寝幽隔,诚臣子之痛愤。
然在今日,彼以本朝意在用兵,多方为备,若更为此以速之,彼或先动,则吾之事力未办,不知何以待之?
使者既行,中外疑惑,果得所请,犹为有名;
苟或未从,殊失国体。
且天下之人亦以为陛下舍其大而图其细也。
若欲必遣,则俟侍旺事定,或因遣使贺正,令王抃偕行,先与彼之馆伴者议之。
或令因见虏主,面陈此意。
彼若许遣,则有必从之理。
若其不许,则愿陛下深谋远虑,舍其小而图其大。
它时恢复故疆,陵寝固在度内。
今日为之,则是慕虚名而受实害,臣窃为陛下危之」。
上感公言,事得少缓。
既而上御弧矢,有弦激之虞。
公以不能先事陈戒,深自克责,密疏言曰:陛下经月不御外朝,口语籍籍。
由臣辅相无状,不能先事开陈,以致惊动圣躬,亏损盛德,非细事也。
前日已尝面奏俟罪,圣体未宁,未敢复请。
然区区之愚,不敢不先言之。
冀或有以感寤宸衷,则臣归死司败,无复憾矣。
臣闻自昔人主处富贵崇高之极,志得意满,道不足以制欲,则游畋声色、车服宫室不能无所偏溺,而不得为全德之君。
陛下忧勤恭俭,清净寡欲,凡前世英主所不能免者,一切屏绝。
顾于骑射之末,犹有未能忘者。
臣知陛下非有所乐乎此也,盖神武之略,志图恢复,故俯而从事于此,以阅武备,以激士气耳。
然诚如此,臣亦窃以为过矣。
夫弧矢之利,虽圣人所以威天下,然本非帝王所当亲御也。
一剑之任,吴起且羞为之,而况万乘之主乎?
赵王好剑,而庄周说以天子之剑;
楚王好弋,而庄辛说以王霸之弋。
陛下既有志于武功,诚能任智谋之士以为腹心,仗武猛之材以为爪牙,明赏罚以鼓士卒,恢信义以怀归附,则英声义烈不出尊俎之间,而敌人固已逡巡震叠于千万里之远矣,尚何待区区驰射于百步之间哉?
太祖皇帝深郤手挝之献,盖有见于此矣。
又况陛下承祖宗积累之休,膺太上皇付托之重,一身之动静,宗社生灵之休戚系焉。
可不自重,以为天下无穷之计乎?
今者之事,尚赖天地祖宗密垂覆佑,即获痊愈。
使其万一有甚于此,则贻太上之忧念,骇四方之观听,虽诛左右执射之人,亦何益乎?
故臣愿陛下常以今日之事永为后来之戒,不惟志之圣心,而又书之盘杅,铭之几杖,不使须臾忘之,则天下幸甚。
且古之命大臣者,使之朝夕纳诲以辅德,绳愆纠缪以格非,欲其有以正君之过于未形,而不使著见于外也。
唐太宗臂鹰将猎,见魏徵而遽止。
宪宗蓬莱之游,惮李绛而不行。
此其效也。
臣人微望轻,无二子骨鲠强谏之节,致陛下过举,彰闻于外。
今诛将及身而后乃言,亦何补于既往之咎哉?
虽然,惩羹者必吹于齑,伤者或戒于
弓矢之技,人所常习而易精,然犹不免今日之患,况毬鞠之戏,本无益于用武,而激射之虞、衔橛之变又有甚于弓矢者乎?
间者陛下颇亦好之,臣娄献言,未蒙省录。
今兹之失,乃天之仁爱陛下,示以警惧,使因其小而戒其大,诚宗社无疆之福也。
陛下诚以弦断之变思之,则向之盛气驰骋于奔踶击逐之间,无所蹉跌,盖亦幸矣,岂不为之寒心哉?
太祖皇帝尝以坠马之故而罢猎,又以乘醉之误而戒饮。
迁善改过,不俟旋踵,此子孙帝王万世之大训也。
臣愿陛下克己厉行,一以太祖为法,罢毬鞠之会,屏骑射之习,谨威仪之节,玩经典之训,则盛德辉光,将日新于天下,而前日之过,何伤日月之明哉」!
既而曾觌官满当代,公度其必将复入,预请以浙东总管处之。
上曰:「意似不欲为此官」。
曰:「前此陛下去此两人,中外无不叹仰盛德。
今外间往往窃议,以谓必复来。
愿陛下且捐私恩,以伸公议」。
上称善久之。
已而又以墨诏进官,复持不可曰:「必尔,亦当有名」。
会当贺金国正旦,乃请以为副。
还奏,因以例迁其官,而竟申浙东之命。
犹迟徊不去,公戒閤门即日朝辞,怏怏而去。
枢密承旨张说欲为亲戚求官,惮公不敢言。
会公在告,请于右相得之
公闻敕已出,诘吏留之。
皇恐诣公谢,右相亦愧甚,然犹为之请。
公卒不与,以是亦深怨公。
永阳郡王居广欲为其客求岳祠,先使人伺公意。
曰:「它官则不可,岳祠无伤也」。
居广惮公严正,卒不敢启口。
吏部尚书汪应辰李垕应制科,有旨召试。
权中书舍人林机词业未经后省平奏,且独试非故事。
公奏元祐中谢悰亦独试,盖为人所使耳。
上喻公诘之,乃谏官施元之密谋,以是沮应辰,而对上又不以实。
公因极论其奸,遂诏暴二人朋比交通之状而罢之,中外称快。
应辰竟以与右相议事不合求去,公奏应辰刚毅正直,士望所属,当有以留其行者,因遂数荐应辰可以执政
上初然之,而后竟出应辰平江
自是上意益向允文,而公亦数求去矣。
明年允文复申前议。
一日,上以手札谕曰:「朕痛念祖宗陵寝沦于腥膻者四十馀年,今欲遣使往请,卿意以为如何」?
公奏曰:「陛下焦劳万机,日不暇给,痛念陵寝,思复故疆,臣虽疲驽,岂不知激昂愤切,仰赞圣谟,庶雪国耻?
然性质顽滞,于国家大事每欲计其万全,不敢轻为尝试之举。
是以前者留班面奏,欲俟一二年间,彼之疑心稍息,吾之事力稍充,乃可遣使。
往返之间,又一二年,彼必怒而以兵临我,然后徐而应之,以逸待劳。
此古人所谓应兵,其胜十可六七。
兹又仰承圣问,臣之所见不过如此,不敢改词以迎合意指,不敢依违以规免罪戾,不敢侥倖以上误国事,惟陛下察之」。
继即杜门上疏,以必去为请。
三上乃许,遂以观文殿大学士福州,兼福建路安抚使
陛辞,犹劝上远佞亲贤,修政事以攘夷狄,泛使未宜轻遣。
然公既去,允文遂遣使,竟不获其要领。
曾觌亦召还,遂建节旄,历使相以跻保傅,而士大夫莫有敢言者矣。
福州,政尚宽厚而严于治盗。
明年定海水贼倪郎侵轶闽广,海道骚然。
公召统领官郑庆授以方略,庆颇逗留,以风为解。
公植旗于庭,视其所乡。
庆知公不可欺,昼夜穷追,悉遂禽捕,海道以清。
上嘉其功,特迁银青光禄大夫,力辞不许。
始公任政,建言选人岳庙无事得禄,又理考任升改,此太侥倖,且非祖宗旧法,奏请革之,人以为当。
而权贵多不悦,扇为浮论,游说万方。
公持之不变,众亦自定,略计一岁可省冒滥改官者三十员。
至是不悦者幸公去,卒奏改之。
公犹抗疏辨理,然事已行,不及止也。
签书节度判官尚大伸以事忤提点刑狱郑兴裔兴裔廉得其罪,以语公。
公即以属吏,验问未竟,宪属张位擅呼狱吏喻以意旨。
公劾奏位,并大伸罢黜之。
兴裔势大沮,皇恐托它事出按旁郡以避公。
转运判官陈岘建议改行钞盐法,公移书宰执曰:「福建盐法与淮浙不同,盖淮浙之盐行八九路,八十馀州,地广数千里,食之者众,贩之者多,百货可通,故其利甚博。
福建八州,下四州濒海,已为出盐之乡,惟汀、邵、剑、建四州可售,而地狭人贫,土无重货,非可以它路比也。
且四州每岁旧额当运盐千三百万斤,而实运仅及九百馀万,盖食盐之民有限,其势不可以复增也。
漕司以此岁得三十馀万缗,而四州二十馀县供给上下百费皆取于此,二三十年以来,州县稍无科扰,百姓亦各安便,此则官自鬻盐,亦不为不利矣。
今欲改行钞法,比于它路,且于额外更责以增鬻取赢,而又阴夺州县岁计以充其数,此不可之大者也。
而或谓官盐不行,由私贩之不禁。
今若稍严,必倍其利。
此知其一,不知其二者。
福建民贫,上四州尤甚,性复强悍,轻生喜乱。
农桑之外,多利私贩,百十为群,操持兵仗,官不能禁。
托名鱼鱐,量收税钱而已。
贫民既有此路可以自给,则不至轻于为非,官司又得此钱,亦足少助经费。
今欲改行钞法,已夺州县岁计,又欲严禁私贩,必亏税务常额。
而贫民无业,又将而为盗。
夫州县阙用,则必歛农民;
税务既亏,则必重征商旅;
盗贼既,则未知所增三十万缗之入,其足以偿调兵之费否也。
将来官钞或滞不行,则必科下州县,州县无策,必至抑配民户。
本以利民而反扰之,此恐皆非变法之本意也。
欲望朝廷更下有司熟议,或令建议之人一以身任其责,必有以见其决然可行者然后行之,则庶乎其不误也」。
当时诸公不能用,然钞法果不行。
明年,力请闲,遂以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归第。
敝屋数楹,湫隘特甚,怡然不以屑意。
淳熙二年,再命知福州,辞不得请,乃行。
民习其政,不劳而治。
始至,帑藏空竭,公节省浮费,用亦不乏。
会有旨尽发本路海船及拣中禁军、土军,公奏曰:「陛下厉精为治,约己利民,至于军须之用,亦无取之民者,独于海舟尚藉民力,盖不获已。
然自顷边事既息,率三分调一以备守禦,非有缓急不尽发也,此意亦已厚矣。
今乃但以教阅之故而使三番并发,彼不当番者既已远出,岂能遽归?
则必徒使其家有追逮系累之扰。
至于柁师水手,其技素习,初不待教。
但其平日类皆转移执事,今固不容拘以名籍,则又安知今日所教必为异时所用之人哉?
何补于事而烦扰如此?
且去岁朝廷疑州郡有所隐漏,遣黄飞英点集,拘留年半,始得放散,商贾固已失
今而并发,宁不重困?
略计本路所发五百七十艘,用柁师、水手万四千人,留屯五月,犒设借请,朝廷费经总制钱六十馀万缗,米六七万馀硕,衣装器甲与夫州县之费又不在是。
推此一路以观两浙,则其费又当倍之矣。
又况民力不可不惜,大众不可轻动,无事而发,玩习为常,一旦有急,或反误事。
曷若尽以教阅付之州县,或令且发一番,当亦未至阙事。
而船户既蒙优恤,异时或有缓急,虽赴汤蹈火亦不避矣。
其拣中禁军已行起发,但本路带山濒海,民俗犷悍,私贩寇盗所在有之,全赖土军控制之力。
向来戚世明衔命拣选,但欲数多,未尝精择。
福州十三寨,合千九百人,而拣中者已千七百馀人,所馀逐寨不过十人。
今若将拣中人尽行起发,则州县表里空虚,奸民得计,其害有不可胜言者。
欲乞许留其半,以备缓急」。
诏皆施行如章。
公又尝奏:「本路上四州军及江西湖北诸郡豪猾之民多由衣食不充,相结为盗,盘据险阻,官军多不能制。
近者茶寇虽平,其类尚多有之。
与其纵使为盗,不若笼以为兵。
谓宜专委逐路帅宪选閒居官员有方略者及土豪有信义者,毋拘以文,使风喻此曹,令各以其技自献,官为格试,收而籍之。
或刺其手,置寨教阅,厚其衣粮,拔其尤异补转资级。
因事立功,更加优赏。
或有小寇,责之收捕,决可讨平。
异时或欲起发,亦必感奋为用。
此销盗贼、严武备、固根本之一策也」。
既而州境大旱,失火延境,且有星陨地震之异。
公悉以其事上闻,且曰:「一夕之间,变异两见,臣愚不学,莫原休咎之端,惟剧震恐。
窃计陛下必欲闻之,不敢不奏」。
上感其言。
州校有部纲至在所者,上忽召入,问公治行甚悉。
即降亲札抚劳,赐以带、笏、香药甚厚。
三年,太上皇帝圣寿七十,颁庆宇内。
公以绍兴从官特转金紫光禄大夫
四年,复累章告归。
上欲许之,而难其代,为迟回累日,乃除特进提举洞霄宫
五年五月隆兴府
未视事,改判建康府、江南东路安抚使,兼行宫留守,且诏赴阙奏事。
既至,都人聚观,无不咨嗟,喜公之将复用也。
入对垂拱殿,上为改容加敬,命坐赐茶,宣问款至。
公因从容言曰:「择将当由公选。
臣闻诸将多以贿赂交结而得之,如此大坏军政」。
上曰:「大将交结,恐或因仍。
统领官以下,皆朕亲选。
前日郑鉴亦有是,朕再三谕以无是事矣」。
,公婿也,故上语及之。
公即奏曰:「臣在远,亦闻鉴以小臣辄论朝廷事。
陛下和颜听纳,中外莫不仰服圣明从谏之美。
然诸将交结之弊,则陛下不可以不察。
盖主兵者得之不以材能而以货赂,则其下不服,必致误事」。
上曰:「诚然」。
公又奏曰:「陛下选用人材,当辨邪正,然又必由朝廷,乃合公论。
如闻曾觌王抃招权纳赂,荐进人才,而皆以中批行之。
外间口语籍籍,恩尽归于此辈,谤独萃于陛下,此非宗社之福也」。
上曰:「小小差遣,或勉徇之。
至于近上差除,此辈岂敢干预」?
曰:「此辈未必敢于陛下之前明有论荐,或恐探知圣意而传报于外耳。
大抵禁中事外间无不闻,皆此曹所为,大非美事,愿严加戒约」。
上亦然之。
公又奏曰:「比来出令多不审,随即变更。
祖宗故事固不能守,而陛下初政,力去弊事,可以为后世法者,今亦不能守矣」。
上问何事,曰:「如未铨试不得注官,未历任不许堂除之类,今皆以内降放行矣」。
上曰:「此诚一时不思之过」。
公又奏曰:「赃吏最可恶,比亦有已经勘结而直降内批改正者。
如此天下何所惩劝」?
上曰:「恐无此事」。
曰:「臣知其人,但事已往,不欲斥其姓名耳。
此皆左右害政之大者,陛下不可不每事加察,防其微渐」。
上曰:「卿言甚当。
朕若知之,决不容也」。
既退,上遣中使赐金器、犀带、香茶。
明日朝辞,上曰:「卿远来得相见,气貌不减往时。
今年几何矣」?
公对曰:「犬马之齿六十有六矣」。
上曰:「极清健可喜也」。
公因奏曰:「臣去国九年,重入脩门,见都下谷贱物平,人情安帖,惟是士大夫风俗大变」。
上曰:「何也」?
曰:「向来士夫奔之门,十才一二,尚畏人知。
今则公然趋附,十已七八,不复有顾忌矣。
人才进退由于私门,大非廷美事」。
上曰:「则不敢,虽时或有请,朕亦多抑之。
自今不复从矣」。
曰:「陛下之言虽如此,其如外间喧传某人由某人之荐,某人出某人之门,此曹声势既长,台谏侍从往往多出其门,颐指如意,朝廷亦唯命是听,无敢为陛下言者。
天下靡靡,风俗日趋败坏,奈何?
臣昨所奏将帅贿赂交结,又为特甚,不惟士大夫言之,虽军伍使臣,朝廷胥史,下至走卒,亦能言之,独陛下以为无有。
臣恐小人奸计百端,巧为弥缝,使陛下独不悟,此不可不深察而严禁也。
陛下信任此曹,坏朝廷之纪纲,废有司之法令,败天下之风俗,累陛下之圣德,臣实痛之。
愿陛下勿忘臣此四言者,常留圣虑,则天下幸甚」!
上曰:「卿到建康,见兵将有如此者,一一奏来」。
公又奏:「诸路监司亦望精择,须稍谙练,有风采之人乃可用。
若膏粱子弟,未更民政,权要子侄亲故,率皆负势妄作,为一路之害」。
上因语及人材,问公识某人否。
公对曰:「臣素知之,今日正当得此等人布之朝列,则所谓猛虎在山,藜藿不采,汲黯在朝,淮南寝谋者也。
愿陛下留意」。
上为沈思久之。
上初欲为公设宴,会小疾不果,乃命二府饮饯于浙江亭
公去建康,至是盖十五年。
父老喜公之来,所至相聚以百数,焚香迎拜,如见亲戚。
为政平易宽简,悉罢无名之赋。
府有军屯,异时多为民害。
为出令,犯者当取旨以军法从事,诸军肃然。
行宫扃钥别以宦者主之,留守待之如部使者礼。
时节按行殿中,则宦者置酒自坐东偏,而留守顾为客,甚或邀去就饮其家。
公悉罢之,宦者浸不乐,而不能害也。
建康淮南一水间,每闻边面利害,无不言。
尝奏:「北界群盗百馀,焚掠淮阴,杀人篡囚,执缚官吏。
此由跳河盗马之徒有以启之,请加严禁,而于沿淮诸县量增戍兵以防之。
其自北方来归者,则慰谕而勿受也」。
又奏:「密院昨下诸郡造甲,自有程限,而诸郡争先希赏,不无追集之扰。
乞行戒喻,以安农业。
且自顷罢兵,至今十五六年,诸军造甲当已足用,而御前军器所甲匠又凡三千五百人,若以百工为一具,则以岁计之,今不啻十四五万具矣。
行宫之甲见管四万,今诸郡所造计亦不下三万。
欲望试加检括,苟可足用,即逐州常年合纳甲叶铁炭之类,或可间年量与裁减,亦宽民力之一事也」。
又奏:「日者陛下深念诸军有口众而廪假不足以自赡者,特降缗钱,三总领司各付以二十万,俾之回易,岁取息钱五分以为优给,甚大惠也。
然商贾之利不过什一,今以总所之权,奉朝命、用禁令而责五分之息,其势必至于尽笼商贾之利,阴夺场务之课,使道涂嗟怨,公私困竭。
淮西总司岁以十万缗者散之两军,多者不过两千,少或仅得千钱。
以朝廷黄榜措置,使此曹终岁仰望,而所得不过如此。
得者既未足为惠,而不得者又有怨言,甚无谓也。
请亟罢之,而岁捐交子三十万于一司,以其半给诸军之口众者,以其半大阅而激犒之。
不惟名正惠周,亦可少振士气,而数路细民商旅受赐又不赀矣」。
是时御前多行白劄子,率用左右私人赍送,而迎送馈遗体同王人。
至是,枢密承旨王抃遣所亲以劄来,吏白故事,公悉罢之。
因上奏曰:「号令出于人主,行于朝廷,布于中外,古今之所同也。
间有军国密文字或御前批降,则用宝行下,此所以示信而防伪也。
今乃直以白劄传旨,处分事宜于数百里之外,则臣不知其可矣。
其间亦有初非甚密之事,自可付之省部
今用白劄虽无甚害,然白劄既于天下,则它时缓急或有支降钱物、调发军马、处置边防,干国家大利害事,其间岂能保其无伪?
若严重知体之人必须奏审,则往来之间或失事机;
若庸懦无识之人即便施行,则真伪不分,岂不误事?
况祗禀文字只付差来人,或令回申元承受处,到之与否,不可得知,此于事体尤为非便。
惟陛下察而改之」。
上为手札奖谕,愧谢其意。
公寻上章请致其事,答诏不允。
上又出手札付三省,除公少保,加恩判建康府如故。
宣制之日,亦上所自定,盖异礼也。
公力辞,以为曾公亮言司空非赏劳之官,卒不受拜。
今之少保,即昔之司空也。
况又无劳,其敢受乎?
上手札敦谕,至于再三,公乃受命。
江东诸郡皆旱,而南康广德为尤甚。
上诏公预讲荒政,公奏曰:「薄征缓刑、已责劝分之属,不敢不勉。
亦已揭榜招诱米商,严戒场务毋得征税。
但恐未到之间,民已流散,不可复收。
欲乞于本路诸州朝廷桩积数内借米三十万硕,谷二十万硕,分给州县赈粜。
而又继以常平,仍先揭榜谕之,使细民不至流移,富家不敢闭籴,商旅不敢邀价」。
又奏乞除放淳熙四年夏秋逋赋,权罢淮东和籴,倚阁畸零夏税,申明纳粟赏格,上多从之。
惟所借桩积米谷,前后三奏,词甚恳激,而庙堂有不乐公者,才得三万斛。
人皆为公忧,而公处画有方,船粟四集,境内帖然,民无流徙,咸仰公德焉。
八年正月,复上告老之章,累诏不允,而公请益坚。
二月,除醴泉观使进封申国公
将归,荐本道守令耿秉等五人,皆以次擢用。
九年正月,公之年已七十矣。
元日,即谢醴泉之俸,复上疏申前请,凡表五上。
上又手批其奏郤之。
是岁亲祠,召公陪位。
公力辞,又三表恳请告休
不获,即为手札以请。
上不得已,诏以少傅致仕,进封福国公
有司以法当给全俸,公按富文忠公故事,独受少傅之禄,馀悉归之。
十一年十月七日,上以公生朝,遣使赐手诏、金器、香药。
十二年,又诏公陪祀南郊,且以增太上尊号,来岁当行庆寿之礼,上喻宰臣曰:「陈丞相久不相见,宜趣其来。
若赴陪祠不及,亦可赴庆寿。
且是礼之行,尤以元老在廷为重也」。
公拜疏辞行,上复手札催促,书其末曰「付陈少傅」而不名也。
公竟恳辞。
庆典告成,册拜少师进封魏国公
公辞避再四乃受。
十三年十一月属疾,二十一日疾革。
夜半,手书一纸示诸子曰:「予病,恐不能自还。
生死大数,无足悲者。
白屋起家,致身三少
报国无功,叨荣有腼。
获死牖下,尚复何云!
遗表只谢圣恩,无得祈求恩泽。
死之后百日入葬,不用僧道追荐等事。
吾欲以身率薄俗,汝等不可违也。
无功无德,无得立碑请谥。
汝等力学善为人,惟忠惟孝,可报国家。
此外无可祝」。
命妇女出寝门,顾谓中子守曰:「遗表惟以选用忠良、恢复竟土为请可也」。
翌旦,整冠歛衽,神气静定,安卧而薨。
先是,郡之镇山壶峰大石崩坠,声闻数里。
是日,地复大震,乡人异之。
公生二十有六年而仕,仕三十年而相,相二年而去,去十三年而老,老三年而薨。
薨之年,盖七十有四矣。
上闻其丧,对辅臣嗟悼久之,再辍视朝,赠太保,令本路转运司给葬事。
后数月,有旨赐谥,遂以靖共其位、文贤有成二法谥公曰「正献」,而以制可告于第。
孝友忠敬,得于天资。
为人清严好礼,终日无惰容。
虽疾病,见子孙必衣冠。
胸怀坦然,遇人无少长一以诚实。
一言之出,终身可复。
平居恂恂,言若不出诸口,而在朝廷危言正色,分别邪正,排斥权要,无所顾避。
论事上前,指切时病,如请张忠献公,乞斩张去为,按逐龙曾,议复奏审,及极论近习弄权纳赂、鬻卖将帅之弊,皆卓荦奇伟,为天下安危治乱之所系。
一时上意虽未即开纳,公必恳请再三。
然心平理顺,色温气和,无激讦近名之意,上多悦而从之。
处国家顾大体,务持重,不为幸胜苟得之计。
中书尤以爱惜名器、裁抑侥倖为事,故小人多不乐。
而圣主独深知之,是以居外积年,眷礼弥厚,岁时锡赉存问不绝。
年六十七,即告老于,上所以留之甚至,且娄称其忠诚不欺,为当今贤相
公子守尝以宗正寺簿奏事殿中,上顾问公甚厚。
陪祠之召,盖将有所咨访,而公病不能行,天下有志之士至今恨之,然非为公私恨也。
公性宽洪简淡,无私喜怒。
于天下士泛然若无所亲疏,而好贤之心实笃于内。
于一时人材荐达甚众,然皆不以语人。
有如熹之不肖,公前后盖尝三荐之。
而赴建康时,对语尤切。
然熹皆莫之知也。
雅善故端明殿学士汪公应辰、敷文学士李公焘,尝曰:「吾待罪宰相,所以幸无过举者,二公之力也」。
于人无所怨恶,钱端礼尝沮公,洪迈亦与公不合,至入相,皆以名藩大郡处之。
治郡崇尚风教,民有骨肉之讼,亲以义理反覆譬之,争者亦悔悟感泣而去。
所至民必相率为生祠,且立碑以颂公德。
公闻之,亟命禁止而碎其碑。
平居自奉甚约,言谈举止不改乡闾之旧,食不过一肉,而衣或二十馀年不易。
晚岁筑第,不为华侈,僮使不过数人,皆谨愿忠朴,门庭阒然,过者或不知其为公相家也。
俸赐入门,多以施与,抚爱宗族,恩意甚备。
内外缌功之丧,必素服以终月数。
在官不受馈遗,建康诸司例有月饷,公不欲异众,别储之以周贫士之往来者。
将去,所馀几万缗,悉归之公帑。
于外物澹然无所好,独喜观书史,疾病犹不释卷。
其学一以圣贤为法,于浮屠老子未尝过而问也。
尝有诗曰:「吾蹈丘轲,未暇师粲可」,此足以见其志矣。
有遗文二十卷、奏议二十卷。
娶聂氏,封唐国夫人
子男五人:寔,朝奉郎通判泉州事;
守,承议郎权发遣漳州事;
定,承奉郎,有志于学而蚤卒,熹尝铭其墓以哀之;
宓、宿,皆承事郎
女四人,长进士黄洧,次著作佐郎郑鉴,再适太常少卿罗点,次奉议郎通判漳州梁亿,幼未行。
孙男四人,承务郎,址、坦皆承奉郎,塾未官。
孙女六人,长许嫁修职郎泉州司户赵善绰,馀幼。
,公归自金陵,即预为棺衾。
尝游乡县之保丰里龙汲山妙寂僧舍,爱其山水,相羊久之,命作寿藏。
既薨,诸孤悉遵遗戒,惟百日而窆,惧于不怀,则以十五年七月二日奉公之柩葬焉。
谓熹蚤蒙公知,晚岁尤笃,授以家传,使最其迹以告于太史氏。
熹不得辞,直书其事如右,以俟采择。
谨状。
淳熙十五年十二月日,朝奉郎、直宝文阁主管西京嵩山崇福宫朱熹状。